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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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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发(作者:合听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0.08.12

• 【字 号】郑政办[2010]74号

• 【施行日期】2010.08.1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函》(豫商贸〔2010〕106号)和《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家电换新办〔201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家电下乡政策为指导,坚持

“手续简便、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家电以旧换新,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时间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补贴品种

对消费者使用频率较高、市场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实行以旧换新。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三)补贴方式及对象

1.凡在河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单位、团体或具有河南省户口的个人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并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2.在政策实施期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回收企业,可享受运费补贴。

3.在政策实施期内,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按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家电拆解补贴。

4.在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享受补贴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享受补贴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四)补贴标准

1.家电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

/台。

2.运费补贴。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给予定额补贴。运输距离是指回收企业实际所在地与拆解处理企业实际所在地间的公允距离,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1。

3.拆解处理补贴。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完成的拆解处理以旧换新旧家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含冰柜)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三、操作流程

(一)购买人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中标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同时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二)购买人选择中标销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对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按照新家电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购买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三)市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本市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对符合条件的,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补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四)家电销售企业按照要求备齐相关资料,经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五)拆解处理企业按照要求备齐相关资料,经市环保局审核后,到市财政局申领已垫付的运费补贴和拆解处理补贴。

四、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兑付

(一)家电补贴

1.购买人交售旧家电,从中标回收企业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回收企业要准确地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旧家电回收价格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进行转让、出售,套取财政补贴。回收企业必须确保收购旧家电的完整性,严禁对回收的旧家电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分离。

2.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予以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兑付补贴资金,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立即告知购买人,按销售价格收取货款。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购买新家电的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4)购买人居民身份证件或相关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

3.家电销售企业每半个月对购买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家电补贴。财政部门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销售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销售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汇总表;(2)以旧换新凭证(第三联);(3)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复印件;(4)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5)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运费补贴

1.回收企业将收购的旧家电销售给拆解处理企业,向拆解处理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发票要注明交售旧家电的产品类别、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2.根据实际销售旧家电数量,回收企业直接申报运费补贴,由拆解处理

企业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拆解处理企业直接垫付运费补贴,同时指导回收企业填写《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不符合补贴规定的,应立即告知回收企业。

3.回收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销售旧家电的销售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

4.拆解处理企业逐月对回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市环保局审核后,到市财政局申领运费补贴。

(三)拆解处理补贴

1.拆解处理企业逐月对完成拆解处理的以旧换新旧家电产品品种、数量进行统计,填写《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申报表》,经市环保局审核后,向市财政局申领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拆解处理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2.拆解处理企业申报拆解补贴和运费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汇总表》;(2)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申报表;(3)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汇总表;(4)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5)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第二联);(6)家电回收企业开具的旧家电销售发票(附购货清单);(7)拆解处理企业垫付运费凭证(附运费收据);(8)拆解记录表及拆解产物销售凭证或处理证明。

3.拆解处理企业要对收购的以旧换新旧家电逐一核对,旧家电实物与以旧换新凭证、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产品类别、规格、型号等信息应保持一致。对审核不符的,不得申报拆解补贴。拆解处理企业要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旧家电拆解处理工作,不得倒买倒卖以旧换新的旧家电。

4.市环保局应加强对拆解处理企业申报补贴表的审核工作,对旧家电是否拆解完毕、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拆解产物流向等内容进行审核。要会同财政部门加

强对拆解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核查制度,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郑政明电〔2010〕64号),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安排工作经费,扎实做好本辖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二)落实责任。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业务培训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发放,督促指导中标家电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委、物价局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管理措施,密切跟踪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情况,并积极协调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检查,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要防止旧家电回流、倒卖换回的旧家电和以旧换新凭证等违规行为。对核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采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扣除企业违约保证金、取消中标企业和指定企业资格、公开曝光等措施严肃处理,确保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标准表

2.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名单

附件1

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标准表

品种 规格 标准(元)

150公里(含)以内

150公里以上

显示屏21寸及以下

CRT电视

显示屏21寸以上

电视机

显示屏2寸及以下

平板电视

显示屏25寸以上

20 30

30 40

20 30

25 35

电冰箱(含冰柜)

容积220升及以下 30 40

容积220升以上 40 50

洗衣量5公斤及以下

洗衣机

洗衣量5公斤以上

30

40 50

窗式空调

空调

挂壁式空调

20 30

30 40

柜式空调 40 50

显示屏14寸及以下

电脑

显示屏14寸以上

20 30

25 35

说明:考虑到单纯回收中标企业(指仅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不参与家电销售或拆解的回收企业)单程往返,运费高,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每台提高10元(不分品种和运距)。

附件2

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名单

序号 地市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1 郑州市 河南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政府大院内工业楼二层

2 郑州市 河南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市棉纺东路26号绿洲书苑名家综合楼

3 郑州市 河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222号天龙大厦13层

4

郑州市

郑州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郑州市金水区商城东路北商贸路司 西伟业世纪5号楼819房

5 郑州市

河南永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109号303室

6 郑州市

河南海成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市城管区郑汴路89号家电市场三期B区140号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0号

郑州市管城区晋王庙村路北1号

7 郑州市

河南省中科电子有限公司

8 郑州市

河南海仙子科贸有限公司

9 郑州市 大商集团(郑州)商贸有限公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8号

10 郑州市 新密市注意力电器销售有限公新密市新城农业路70号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6号

11 郑州市

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

12 郑州市

郑州市卓信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家电市场名店

13 郑州市

河南三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路西(如果.爱5幢1单元7层070020号)

郑州市

14 郑州天意科技有限公司

佳达家具有限公司A区1号

郑州市

15

郑州市

16 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郑州市纬五路12号

郑州市 河南省金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17

公司

郑州市政七街3号附1号

河南家裕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247号

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89号郑州郑州市金水区商城东路北、商贸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89号中博

2024年1月24日发(作者:合听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0.08.12

• 【字 号】郑政办[2010]74号

• 【施行日期】2010.08.1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函》(豫商贸〔2010〕106号)和《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家电换新办〔201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家电下乡政策为指导,坚持

“手续简便、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家电以旧换新,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时间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补贴品种

对消费者使用频率较高、市场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实行以旧换新。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三)补贴方式及对象

1.凡在河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单位、团体或具有河南省户口的个人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并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2.在政策实施期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回收企业,可享受运费补贴。

3.在政策实施期内,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按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家电拆解补贴。

4.在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享受补贴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享受补贴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四)补贴标准

1.家电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

/台。

2.运费补贴。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给予定额补贴。运输距离是指回收企业实际所在地与拆解处理企业实际所在地间的公允距离,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1。

3.拆解处理补贴。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完成的拆解处理以旧换新旧家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含冰柜)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三、操作流程

(一)购买人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中标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同时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二)购买人选择中标销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对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按照新家电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购买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三)市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本市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对符合条件的,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补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四)家电销售企业按照要求备齐相关资料,经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五)拆解处理企业按照要求备齐相关资料,经市环保局审核后,到市财政局申领已垫付的运费补贴和拆解处理补贴。

四、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兑付

(一)家电补贴

1.购买人交售旧家电,从中标回收企业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回收企业要准确地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旧家电回收价格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进行转让、出售,套取财政补贴。回收企业必须确保收购旧家电的完整性,严禁对回收的旧家电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分离。

2.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予以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兑付补贴资金,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立即告知购买人,按销售价格收取货款。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购买新家电的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4)购买人居民身份证件或相关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

3.家电销售企业每半个月对购买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家电补贴。财政部门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销售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销售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汇总表;(2)以旧换新凭证(第三联);(3)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复印件;(4)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5)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运费补贴

1.回收企业将收购的旧家电销售给拆解处理企业,向拆解处理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发票要注明交售旧家电的产品类别、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2.根据实际销售旧家电数量,回收企业直接申报运费补贴,由拆解处理

企业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拆解处理企业直接垫付运费补贴,同时指导回收企业填写《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不符合补贴规定的,应立即告知回收企业。

3.回收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销售旧家电的销售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

4.拆解处理企业逐月对回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市环保局审核后,到市财政局申领运费补贴。

(三)拆解处理补贴

1.拆解处理企业逐月对完成拆解处理的以旧换新旧家电产品品种、数量进行统计,填写《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申报表》,经市环保局审核后,向市财政局申领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拆解处理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2.拆解处理企业申报拆解补贴和运费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汇总表》;(2)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申报表;(3)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汇总表;(4)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5)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第二联);(6)家电回收企业开具的旧家电销售发票(附购货清单);(7)拆解处理企业垫付运费凭证(附运费收据);(8)拆解记录表及拆解产物销售凭证或处理证明。

3.拆解处理企业要对收购的以旧换新旧家电逐一核对,旧家电实物与以旧换新凭证、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产品类别、规格、型号等信息应保持一致。对审核不符的,不得申报拆解补贴。拆解处理企业要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旧家电拆解处理工作,不得倒买倒卖以旧换新的旧家电。

4.市环保局应加强对拆解处理企业申报补贴表的审核工作,对旧家电是否拆解完毕、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拆解产物流向等内容进行审核。要会同财政部门加

强对拆解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核查制度,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郑政明电〔2010〕64号),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安排工作经费,扎实做好本辖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二)落实责任。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业务培训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发放,督促指导中标家电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委、物价局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管理措施,密切跟踪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情况,并积极协调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检查,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要防止旧家电回流、倒卖换回的旧家电和以旧换新凭证等违规行为。对核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采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扣除企业违约保证金、取消中标企业和指定企业资格、公开曝光等措施严肃处理,确保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标准表

2.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名单

附件1

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标准表

品种 规格 标准(元)

150公里(含)以内

150公里以上

显示屏21寸及以下

CRT电视

显示屏21寸以上

电视机

显示屏2寸及以下

平板电视

显示屏25寸以上

20 30

30 40

20 30

25 35

电冰箱(含冰柜)

容积220升及以下 30 40

容积220升以上 40 50

洗衣量5公斤及以下

洗衣机

洗衣量5公斤以上

30

40 50

窗式空调

空调

挂壁式空调

20 30

30 40

柜式空调 40 50

显示屏14寸及以下

电脑

显示屏14寸以上

20 30

25 35

说明:考虑到单纯回收中标企业(指仅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不参与家电销售或拆解的回收企业)单程往返,运费高,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每台提高10元(不分品种和运距)。

附件2

郑州市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名单

序号 地市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1 郑州市 河南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政府大院内工业楼二层

2 郑州市 河南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市棉纺东路26号绿洲书苑名家综合楼

3 郑州市 河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222号天龙大厦13层

4

郑州市

郑州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郑州市金水区商城东路北商贸路司 西伟业世纪5号楼819房

5 郑州市

河南永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109号303室

6 郑州市

河南海成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市城管区郑汴路89号家电市场三期B区140号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0号

郑州市管城区晋王庙村路北1号

7 郑州市

河南省中科电子有限公司

8 郑州市

河南海仙子科贸有限公司

9 郑州市 大商集团(郑州)商贸有限公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8号

10 郑州市 新密市注意力电器销售有限公新密市新城农业路70号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6号

11 郑州市

郑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

12 郑州市

郑州市卓信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家电市场名店

13 郑州市

河南三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路西(如果.爱5幢1单元7层070020号)

郑州市

14 郑州天意科技有限公司

佳达家具有限公司A区1号

郑州市

15

郑州市

16 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郑州市纬五路12号

郑州市 河南省金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17

公司

郑州市政七街3号附1号

河南家裕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247号

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89号郑州郑州市金水区商城东路北、商贸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89号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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