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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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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2日发(作者:逄荏苒)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

• 【公布日期】2018.07.30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8.07.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

正文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增添新时代农业现代化新动能,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认

真落实中央和省委 “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牢 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 “四优”发展规划区为重点 (优质小 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以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战略 性产业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农业农民、创新发展方式、注 重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推 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融 合社会化生产,促进产业兴旺,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 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全省农业生产性服务市场化、专业 化、信息化、组织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 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 业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的全产业 链支撑作用,打造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的 农业农村新业态。

二、培育服务组织

(一)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 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发展农业经营性 服务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 挥其统一经营功能。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 营服务。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农业产 业化联合体,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 农业公益性服务项目,开展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饲 料兽药供应、疫病防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市场化服务。支 持各类专业服务公司发展,发挥其服务模式成熟、服务机制灵 活、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

(二)推动联合融合发展。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 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融合发展。引导各类服 务主体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的生产,以资金、技术、服务等 要素为纽带,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

型组织形式, 打造一体化的服务组织体系。支持各类服务主体与生产经营主体 开展联合与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壮大农村一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体,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

三、拓宽服务领域

(一)提升市场信息服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立农 业信息监测分析预警体系,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 优化种养结构、合理安排农业生产。支持服务组织为农户和新型 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市场信息定制服务,提高服务的精准性有效 性。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提供农产品预选分级、加工配送、 包装仓储、信息服务、标准化交易、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服务。完善农产品物流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利用农业 展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推动基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供追溯服务,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展 主体注册、信息采集、产品赋码、扫码交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 格证等业务。

(二)优化农资供应服务。支持服务组织与育繁推一体化种 业企业加强合作,在良种研发、展示示范、集中育秧 (苗)、标 准化供种、用种技术指导等环节向农民和生产者提供全程服务。 开发种子供求信息和品种评价、销售网点布局等信息在内的手机 客户端,为农民科学选种、正确购种提供服务。支持服务组织开 展种子种苗、畜禽良种及水产苗种的保存、运输等物流服务。发 展兽药、农药和肥料连锁经营、区域性集中配送等供应模式,方 便农民购买。支持服务组织发展青贮饲草料收贮,积极推广优质 饲草料收集、精准配方和配送服务。引导服务组织发展冰、水、 油、电等生产补给服务以及冷库、水产品运销等配套服务。

(三)创新绿色农技服务。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深耕深松、秸 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加快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农 业节水技术,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指导农户采用测土配方施肥、 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减量增效新技术,推进化肥统配

统施服务。大 力推广病虫绿色防控产品、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大中型施药机 械,以及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推进病虫害统 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有机融合。鼓励动物防疫服务组织、畜禽 水产养殖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相关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积极提供专业化动物疫病防治服务。到2020年,全 省化肥、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0%。

(四)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健全畜禽养殖废弃 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服务网络,以肥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 要路径,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探索建立畜禽 粪污处理和利用受益者付费机制。按照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围绕病死 畜禽的贮存、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完善无害化收集处理体 系,探索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探索生产者责任延 伸制度,由 地 膜 生 产 企 业 统 一 供 膜、统 一 回 收。推 广 秸 秆 青 (黄)贮、膨化、微贮、压块 (颗粒)等饲料化技术,探索政府 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发 展一批生物质供热供汽、颗粒燃料、食用菌等可市场化运行的经 营主体,促进秸秆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探 索可持续、可复制的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到2020年,农作 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80%。

(五)拓展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推进农机服务领域从粮食 作物向经济作物、特色作物、养殖业生产配套拓展,服务环节从 耕种收为主向专业化植保、秸秆处理、产地烘干等农业生产全过 程延伸。加快推广应用基于北斗系统的作业监测、远程调度、维 修诊断等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技术。鼓励开展农机融资 (金融)租 赁业务。打造区域农机维修中心,以农机合作社维修间和农机企 业 “三包”服务网点为重点,推动专业维修网点转型升级。在适宜地区支持农机服务主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集中育 秧、集中烘干、农机具存放等设施。依托农

机服务主体探索建设 一批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 “一站 式”田间服务。

(六)支持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 服务组织发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提高 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产品贮藏保鲜冷链体系建设,支持常温 贮藏、机械冷藏、气调贮藏、减压贮藏等多种贮藏保鲜设施建 设。支持服务组织加强贮藏保鲜技术培训,鼓励 “一库多用”。 因地制宜推广热风干燥、微波干燥及联合干燥等技术和设备,在 适宜地区鼓励推广高效节能环保的太阳能干燥、热泵干燥技术和 装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集成农产品储藏、烘干、清洗、分等分 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粮油烘储中心、果菜茶加工中心, 提供优质高效的初加工 “一条龙”服务。

四、创新服务方式

(一)促进社会化服务协调发展。积极推行专项服务 “约定 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 产品有监管”的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专项服务的标准化水平。统 筹和整合全省1031个乡镇 (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农业服务 资源,搭建集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土地流 转、农机作业、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服务平 台,集成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不断提升综合 服务的集约化水平。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探 索 “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 “专业化服务队+农 户”“农业技术部门+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

(二)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 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 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或协助完成的 农业经营方式,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 和发展潜力。要大力推广 “土地托管” “代耕代种” “联耕联

种” “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 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 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 推进力度。

(三)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 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服务功能从农业技术服务向农业公共 服务拓展,强化公益性职能履行,加强对市场化农技推广主体的 指导和服务。探索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 合发展,鼓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派驻人员、挂职帮扶、共建 载体、联合办公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全程 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探索农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 责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健全农 技推广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农技推广机构职责履行情况和公共 服务质量效果的考评,建立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相匹配的激励机 制。构建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主体、乡土人才、返乡下乡人员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盟,实 现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支持 有资质的市场化主体从事可量化、易监管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建立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生产 性服务业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带动小农户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举 措,作为实现农村 “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农村创业 创新的重要领域,摆上工作日程,制定推进措施。要明确工作牵 头部门,加强沟通协作,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考核,形成协 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好 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二)建设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和汇集各类农业重要基础性 信息系统,为农户和生产主体提供农产品生产状况、市场供求走 势、资源环境变化、动植物疫病防

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服务组 织资信等信息服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统筹农业信息服 务、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农民手机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 等,建设农业信息化的 “云” “网” “端”。通过线上、线下融合 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融入农业生产全过程。推动 “互 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涉农服务事项 “进一个门、 办样样事”,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运用信息技术发展农业、改善生 活、增收致富的能力,推动形成 “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 新业态、新农民、新农村的 “五新”发展格局。

(三)开展指导服务。要结合深化 “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工作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针对 不同行业、不同品种、不同服务环节,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规 范,加强服务过程监督管理,引导服务主体严格履行服务合同。建 立服务质量和绩效评价机制,有效维护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合法 权益。建立农业服务领域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农 业服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落实政策措施。认真贯彻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的实施意见》 (豫办﹝2018﹞11号)要求,落实政策措施, 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整合相 关专项资金,实施培育工程,扶持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 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以 “互联网+”紧密集合的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 化服务组织参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特 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境外农业合 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 等建设。充分发挥我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着力解决农 资、农机、农技等社会化服务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大补贴 力度,推动农业保险 “增品、扩面、提标”。支持20个高油酸花 生良繁基地和20个花生绿色高

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开展高保障 优质花生保险。结合国家对我省的支持政策,适时开展制种保险 和小麦全成本保险试点,完善大灾保险工作机制;开展 “四优四 化”农产品保险试点,探索优质小麦价格保险;运用地方特色险财政奖补政策,支持设施农业、果蔬、食用菌等农产品保险,推 动优质林果、优质草畜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发展。对育肥 猪、能繁母猪、奶牛、基础母牛,各级财政按照有关政策提供一 定比例的保费补贴。通过主体直连、信息直报、服务直通、共享 共用,对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精准定位、动态跟 踪、上下互动,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培训等服务,发挥新农 直报平台作用。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现代 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新技术新品种研发、试验示范、科技 推广服务等联系生产实践的重要载体。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9日

2024年2月12日发(作者:逄荏苒)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

• 【公布日期】2018.07.30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8.07.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

正文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增添新时代农业现代化新动能,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认

真落实中央和省委 “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牢 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 “四优”发展规划区为重点 (优质小 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以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战略 性产业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农业农民、创新发展方式、注 重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推 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融 合社会化生产,促进产业兴旺,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 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全省农业生产性服务市场化、专业 化、信息化、组织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 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 业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的全产业 链支撑作用,打造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的 农业农村新业态。

二、培育服务组织

(一)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 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发展农业经营性 服务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 挥其统一经营功能。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 营服务。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农业产 业化联合体,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 农业公益性服务项目,开展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饲 料兽药供应、疫病防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市场化服务。支 持各类专业服务公司发展,发挥其服务模式成熟、服务机制灵 活、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

(二)推动联合融合发展。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 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融合发展。引导各类服 务主体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的生产,以资金、技术、服务等 要素为纽带,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

型组织形式, 打造一体化的服务组织体系。支持各类服务主体与生产经营主体 开展联合与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壮大农村一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体,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

三、拓宽服务领域

(一)提升市场信息服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立农 业信息监测分析预警体系,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 优化种养结构、合理安排农业生产。支持服务组织为农户和新型 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市场信息定制服务,提高服务的精准性有效 性。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提供农产品预选分级、加工配送、 包装仓储、信息服务、标准化交易、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服务。完善农产品物流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利用农业 展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推动基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供追溯服务,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展 主体注册、信息采集、产品赋码、扫码交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 格证等业务。

(二)优化农资供应服务。支持服务组织与育繁推一体化种 业企业加强合作,在良种研发、展示示范、集中育秧 (苗)、标 准化供种、用种技术指导等环节向农民和生产者提供全程服务。 开发种子供求信息和品种评价、销售网点布局等信息在内的手机 客户端,为农民科学选种、正确购种提供服务。支持服务组织开 展种子种苗、畜禽良种及水产苗种的保存、运输等物流服务。发 展兽药、农药和肥料连锁经营、区域性集中配送等供应模式,方 便农民购买。支持服务组织发展青贮饲草料收贮,积极推广优质 饲草料收集、精准配方和配送服务。引导服务组织发展冰、水、 油、电等生产补给服务以及冷库、水产品运销等配套服务。

(三)创新绿色农技服务。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深耕深松、秸 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加快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农 业节水技术,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指导农户采用测土配方施肥、 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减量增效新技术,推进化肥统配

统施服务。大 力推广病虫绿色防控产品、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大中型施药机 械,以及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推进病虫害统 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有机融合。鼓励动物防疫服务组织、畜禽 水产养殖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相关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积极提供专业化动物疫病防治服务。到2020年,全 省化肥、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0%。

(四)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健全畜禽养殖废弃 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服务网络,以肥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 要路径,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探索建立畜禽 粪污处理和利用受益者付费机制。按照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围绕病死 畜禽的贮存、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完善无害化收集处理体 系,探索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探索生产者责任延 伸制度,由 地 膜 生 产 企 业 统 一 供 膜、统 一 回 收。推 广 秸 秆 青 (黄)贮、膨化、微贮、压块 (颗粒)等饲料化技术,探索政府 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发 展一批生物质供热供汽、颗粒燃料、食用菌等可市场化运行的经 营主体,促进秸秆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探 索可持续、可复制的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到2020年,农作 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80%。

(五)拓展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推进农机服务领域从粮食 作物向经济作物、特色作物、养殖业生产配套拓展,服务环节从 耕种收为主向专业化植保、秸秆处理、产地烘干等农业生产全过 程延伸。加快推广应用基于北斗系统的作业监测、远程调度、维 修诊断等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技术。鼓励开展农机融资 (金融)租 赁业务。打造区域农机维修中心,以农机合作社维修间和农机企 业 “三包”服务网点为重点,推动专业维修网点转型升级。在适宜地区支持农机服务主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集中育 秧、集中烘干、农机具存放等设施。依托农

机服务主体探索建设 一批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 “一站 式”田间服务。

(六)支持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 服务组织发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提高 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产品贮藏保鲜冷链体系建设,支持常温 贮藏、机械冷藏、气调贮藏、减压贮藏等多种贮藏保鲜设施建 设。支持服务组织加强贮藏保鲜技术培训,鼓励 “一库多用”。 因地制宜推广热风干燥、微波干燥及联合干燥等技术和设备,在 适宜地区鼓励推广高效节能环保的太阳能干燥、热泵干燥技术和 装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集成农产品储藏、烘干、清洗、分等分 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粮油烘储中心、果菜茶加工中心, 提供优质高效的初加工 “一条龙”服务。

四、创新服务方式

(一)促进社会化服务协调发展。积极推行专项服务 “约定 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 产品有监管”的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专项服务的标准化水平。统 筹和整合全省1031个乡镇 (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农业服务 资源,搭建集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土地流 转、农机作业、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服务平 台,集成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不断提升综合 服务的集约化水平。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探 索 “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 “专业化服务队+农 户”“农业技术部门+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

(二)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 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 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或协助完成的 农业经营方式,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 和发展潜力。要大力推广 “土地托管” “代耕代种” “联耕联

种” “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 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 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 推进力度。

(三)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 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服务功能从农业技术服务向农业公共 服务拓展,强化公益性职能履行,加强对市场化农技推广主体的 指导和服务。探索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 合发展,鼓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派驻人员、挂职帮扶、共建 载体、联合办公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全程 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探索农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 责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健全农 技推广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农技推广机构职责履行情况和公共 服务质量效果的考评,建立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相匹配的激励机 制。构建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主体、乡土人才、返乡下乡人员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盟,实 现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支持 有资质的市场化主体从事可量化、易监管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建立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生产 性服务业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带动小农户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举 措,作为实现农村 “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农村创业 创新的重要领域,摆上工作日程,制定推进措施。要明确工作牵 头部门,加强沟通协作,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考核,形成协 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好 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二)建设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和汇集各类农业重要基础性 信息系统,为农户和生产主体提供农产品生产状况、市场供求走 势、资源环境变化、动植物疫病防

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服务组 织资信等信息服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统筹农业信息服 务、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农民手机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 等,建设农业信息化的 “云” “网” “端”。通过线上、线下融合 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融入农业生产全过程。推动 “互 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涉农服务事项 “进一个门、 办样样事”,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运用信息技术发展农业、改善生 活、增收致富的能力,推动形成 “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 新业态、新农民、新农村的 “五新”发展格局。

(三)开展指导服务。要结合深化 “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工作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针对 不同行业、不同品种、不同服务环节,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规 范,加强服务过程监督管理,引导服务主体严格履行服务合同。建 立服务质量和绩效评价机制,有效维护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合法 权益。建立农业服务领域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农 业服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落实政策措施。认真贯彻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的实施意见》 (豫办﹝2018﹞11号)要求,落实政策措施, 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整合相 关专项资金,实施培育工程,扶持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 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以 “互联网+”紧密集合的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 化服务组织参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特 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境外农业合 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 等建设。充分发挥我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着力解决农 资、农机、农技等社会化服务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大补贴 力度,推动农业保险 “增品、扩面、提标”。支持20个高油酸花 生良繁基地和20个花生绿色高

产高效创建示范区,开展高保障 优质花生保险。结合国家对我省的支持政策,适时开展制种保险 和小麦全成本保险试点,完善大灾保险工作机制;开展 “四优四 化”农产品保险试点,探索优质小麦价格保险;运用地方特色险财政奖补政策,支持设施农业、果蔬、食用菌等农产品保险,推 动优质林果、优质草畜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发展。对育肥 猪、能繁母猪、奶牛、基础母牛,各级财政按照有关政策提供一 定比例的保费补贴。通过主体直连、信息直报、服务直通、共享 共用,对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精准定位、动态跟 踪、上下互动,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培训等服务,发挥新农 直报平台作用。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现代 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新技术新品种研发、试验示范、科技 推广服务等联系生产实践的重要载体。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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