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宝星儿)
附表1:
蚌埠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一、公共建筑、住宅工程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
一等:28层以上及单体3万平方米以上
工程
规模
人员
配置标准
总 监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 理 员
二 等
14-28层,1-3万
平方米单体
1人
1人
2人
三 等
14层以下,1万
平方米以下单体
1人
1人
1人
8万平方米以上 5-8万平方米 3-5万平方米
1人
2人
4人
1人
1人
4人
1人
1人
3人
二、住宅小区工程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
工程
规模
人员
配置标准
总 监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 理 员
一等:10万平方米以上 二 等:5--10万平方米 三 等:5万平方米以下
1人
2人
6人以上
1人
1人
5人以上
1人
1人
3人以上
三、工业厂房工程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
非 轻 钢 结 构
工程
规模
人员
配置标准
总 监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36米跨或
3万平方米
以上
1人
1人
3人以上
一等轻钢 二等轻钢
5--10万
平方米
1人
1人
4人以上
三等轻钢
5万平方米
以下
总监1人
1人
3人以上
24-36米跨、 24米跨内 10万平方米
1-3万平方米 1万平方米以下 以上
1人
1人
2人以上
1人
1人
1人以上
1人
2人
4人以上
说明: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应为工民建或相关专业且为常驻工地人员。
2、表中的“总监”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或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理师资格
证书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或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理
师资格证书人员;“监理员”应是取得安徽省监理员资格证书人员。
取得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理师资格证书人员不能担任如下项目总监:
(1)8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
(2)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
(3)36米跨或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
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总监在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前提下,
不能在多于三项委托监理工程上兼职。下列项目的总监不允许兼职其它工程项
目。
(1)政府重点工程;
(2)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工程;
(3)24米跨度以上,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
(4)单位工程数量超过五个或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
(5)总投资3000万以上的公用事业工程和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安全的基础设
施工程。
4、表中未给出的其它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按总监、专业监
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个层次配置,按工程投资规模M确定:
M≤500万元,不少于2人; 500万元<M≤2000万元,不
少于3人;
2000万元<M≤5000万元,不少于4人; 5000万元<M≤10000万元,
不少于5人;
M>10000万元,不少于6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000万元,增加监理人
员1人;
5、开工准备、工程收尾阶段现场监理人员数量,视现场工作需要,不受上
述标准限制。
6、配套专业监理人员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安排驻现场工作时间。
7、总监监理工程项目三项届满,凭工程项目主体验收单核销项目后,方可
承揽下一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在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凭工程竣工
验收单核销项目后,方可从事下一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
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宝星儿)
附表1:
蚌埠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一、公共建筑、住宅工程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
一等:28层以上及单体3万平方米以上
工程
规模
人员
配置标准
总 监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 理 员
二 等
14-28层,1-3万
平方米单体
1人
1人
2人
三 等
14层以下,1万
平方米以下单体
1人
1人
1人
8万平方米以上 5-8万平方米 3-5万平方米
1人
2人
4人
1人
1人
4人
1人
1人
3人
二、住宅小区工程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
工程
规模
人员
配置标准
总 监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 理 员
一等:10万平方米以上 二 等:5--10万平方米 三 等:5万平方米以下
1人
2人
6人以上
1人
1人
5人以上
1人
1人
3人以上
三、工业厂房工程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
非 轻 钢 结 构
工程
规模
人员
配置标准
总 监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36米跨或
3万平方米
以上
1人
1人
3人以上
一等轻钢 二等轻钢
5--10万
平方米
1人
1人
4人以上
三等轻钢
5万平方米
以下
总监1人
1人
3人以上
24-36米跨、 24米跨内 10万平方米
1-3万平方米 1万平方米以下 以上
1人
1人
2人以上
1人
1人
1人以上
1人
2人
4人以上
说明: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应为工民建或相关专业且为常驻工地人员。
2、表中的“总监”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或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理师资格
证书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或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理
师资格证书人员;“监理员”应是取得安徽省监理员资格证书人员。
取得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理师资格证书人员不能担任如下项目总监:
(1)8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
(2)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
(3)36米跨或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
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总监在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前提下,
不能在多于三项委托监理工程上兼职。下列项目的总监不允许兼职其它工程项
目。
(1)政府重点工程;
(2)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工程;
(3)24米跨度以上,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
(4)单位工程数量超过五个或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
(5)总投资3000万以上的公用事业工程和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安全的基础设
施工程。
4、表中未给出的其它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按总监、专业监
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个层次配置,按工程投资规模M确定:
M≤500万元,不少于2人; 500万元<M≤2000万元,不
少于3人;
2000万元<M≤5000万元,不少于4人; 5000万元<M≤10000万元,
不少于5人;
M>10000万元,不少于6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000万元,增加监理人
员1人;
5、开工准备、工程收尾阶段现场监理人员数量,视现场工作需要,不受上
述标准限制。
6、配套专业监理人员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安排驻现场工作时间。
7、总监监理工程项目三项届满,凭工程项目主体验收单核销项目后,方可
承揽下一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在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凭工程竣工
验收单核销项目后,方可从事下一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