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发(作者:么访冬)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十五”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6.12.15
• 【字 号】扬府发[2006]205号
• 【施行日期】2006.12.1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档案管理
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十五”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扬府发〔2006〕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1年以来,我市档案、方志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解放思
想,开拓创新,努力发挥档案、方志工作优势,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涌现
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档案、方志工
作者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服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扬州工
商行政管理局等31个单位“扬州市‘十五’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扬州市卫生局等14
个单位“扬州市‘十五’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蒋利等57名同志“扬州
市‘十五’先进档案工作者”、丁瑞成等16名同志“扬州市‘十五’先进地方志工作
者”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努力工作,争取更大成
绩。全市档案、方志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讲奉
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
中、六中全会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争创一流、争
先进位,勇于创新、善于创优,求真务实、顽强拼搏的精神,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
州”,实现全市档案、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4年3月25日发(作者:么访冬)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十五”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6.12.15
• 【字 号】扬府发[2006]205号
• 【施行日期】2006.12.1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档案管理
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十五”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扬府发〔2006〕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1年以来,我市档案、方志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解放思
想,开拓创新,努力发挥档案、方志工作优势,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涌现
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档案、方志工
作者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服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扬州工
商行政管理局等31个单位“扬州市‘十五’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扬州市卫生局等14
个单位“扬州市‘十五’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蒋利等57名同志“扬州
市‘十五’先进档案工作者”、丁瑞成等16名同志“扬州市‘十五’先进地方志工作
者”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努力工作,争取更大成
绩。全市档案、方志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讲奉
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
中、六中全会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争创一流、争
先进位,勇于创新、善于创优,求真务实、顽强拼搏的精神,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
州”,实现全市档案、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