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发(作者:愈悦远)
欧盟新电池法修订进展及对国内企业应对的
启示
作者:刘力哲 李东 王攀
来源:《时代汽车》2022年第20期
摘 要:随着全球绿色低碳环保发展的关注度越发高涨,电池产品作为消费品中不可或缺
的高附加值产品,其全生命周期管理成为重点,欧盟针对电池全价值链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一
系列重要举措,欧盟新电池法的起草是其中关键内容。本文从欧盟新电池法的推出背景及历
程、新法规的最新修订要点出发进行简析,并给予国内企业应对欧盟新电池法的一些意见和建
议。
关键词:绿色低碳 价值链 新电池法 企业应对
1 前言
自2006年以来,欧盟按照电池指令2006/66/EC《电池和废电池》在欧盟层面进行监管。
由于社会经济条件、技术发展、市场和电池使用的变化,有必要对电池指令进行修订。另外,
由于电池需求正在迅速增长,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14倍,这主要是得益于电力运输驱使,使
电池市场在全球层面上越来越具有战略意义。全球电池需求的指数级增长将导致原材料需求的
同等增长,因此需要将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1]
2 欧盟新电池法推进进程
2017年10月,欧盟委员会与主要工业利益相关者、有意成员国和欧洲投资银行启动了“欧
洲电池联盟”合作平台。旨在欧洲建立并促进电池制造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2018年5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专门的电池战略行动计划,作为“EUROPE ON
THE MOVE”计划的一部分,该战略行动计划是在“欧洲电池联盟”框架下,与包括电池行业和
成员国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密切协商后制定的。其中含一系列措施,包括原材料提取、采购和加
工、电池材料、电池生产、电池系统、再利用和回收。这将促进高性能电池的生产和使用,并
为欧盟电池价值链(如图1)制定可持续发展基准。
2020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提议欧盟电池指令的更新,对电池进行立法,并且这也是
当时最新更新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中提出的第一个倡议。并且指出,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可持续
的电池是欧洲绿色协议目标的关键,有助于实现该协议设定的零污染目标,促进有竞争力的可
持续性,是绿色交通、清洁能源和2050碳中和的必要条件。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池应该在其整
个生命周期内变得可持续、高性能和安全。这意味着在充分尊重人权以及社会和生态标准的情
况下使用材料,生产对环境影响尽可能低的电池。电池必须是持久和安全的,在使用寿命结束
时,它们应该被重新利用、再制造或回收,为经济提供有价值的材料。
欧盟新电池法草案被提出,预逐步废除指令2006/66/EC及(EU) No 2019/1020,将电池
从“指令”向“法规”进行转变,以确保欧盟电池全价值链的可持续性和各成员国管理的一致性。
该提议与《欧洲绿色协议》、《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和《零污染行动计划》《可持续化学品战
略》等政策紧密相连。法规提出关于可持续性的强制性要求,包括:汞及镉等限制物质要求、
碳足迹等级要求、再生料要求、电池性能要求、电池标签及安全要求、废旧电池管理以及供应
链尽职调查义务的政策要求等。
2022年2月10日,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通过了新电池法一读评审,欧盟委
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发布评审报告A9-0031/2022针对碳足迹和尽职调查、便携式电池的可
拆卸性和可更换性、标签、废电池管理、电池押金返还系统等方面提出了修订意见。
2022年3月10日,新电池法立法草案在欧洲议会以584票赞成、67票反对和40票弃权
获得通过,并发布P9_TA(2022)0077,相关要求与2月10日通过的意见基本一致,在2020
年草案基础上,针对电池管理范围、数据与标签管理、电池性能要求、供应链尽职调查、碳足
迹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
2022年3月17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关于废除指令2006/66/EC和修订法规(EU) No
2019/1020的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提案的“总体思路”。[4]这意味着欧盟委员会针对《新电池法》
形成了统一的谈判立场,接下来将与欧洲议会进行谈判。此前,欧洲议会已经在3月10日发
布P9_TA(2022)0077修订意见,共涉及489处修订,其中回收及碳足迹方面达百余处。根
据欧盟的立法程序,目前修订意见仍处于一读阶段,如未收到反对意见,欧盟《新电池法》修
订稿则在一读阶段完成并正式发布。
2022年3月22日,《循环经济计划》第3.2节“电池与汽车”中专门强调了“可持续电池和
汽车支撑着未来的流动性。为了迅速提高电动汽车新兴电池价值链的可持续性,并提高所有电
池的循环潜力,今年欧盟委员会将提出一个新的电池监管框架。”[5]由此可见,欧盟新电池法
在2022年立法有望实现。
3 欧盟新电池法立法关键成员及立法程序
欧盟新电池法立法过程中的关键成员(key player)主要有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欧洲区
域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其中,通常由欧盟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
洲议会提交立法草案以便获得修正和批准。
4 法规修订重点内容解读
1.适用范围
电池的分类方式调整为:便携式电池、SLI(start,light,or ignition)电池、LMT(light
means of transport)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共5类。
2.定义
1)增加电池包(battery pack)和电池模组(battery module)的定义
2)便攜式电池:维持不大于5kg的判定。
3)SLI(start,light,ignition)电池:将汽车(automotive)电池修改成SLI电池,包括为
起动、照明或点火提供电力以及用于车辆、其他运输工具或机械的辅助或备用的电池。
4)LMT(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电池:将750W以下修改成≤25kg的判定,并为电动摩
托车和电单车提供动力,包括L型车用动力电池。
5)“电动汽车电池”或“电动汽车电池”指法规(EU) 2018/858中专门设计为M、N和O类
经型式认证的公路运输混合动力和或电动汽车提供牵引的任何电池,或法规(EU) No
168/2013中用于L类经类型批准的车辆提供牵引的>25kg的任何电池。
3.第五条款删除了职能部门“Competent authority”的要求
4.可持续性和安全要求
1)限制物质要求
一方面删除了“有害”(hazardous)描述,另一方面指出,在不违背欧盟ELV指令和
REACH法规的基础上满足附件I的要求,新电池法对电池中的物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附件I
修订要点如下表1所示:
2)电动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的碳足迹
为电池进入欧盟市场设立了“绿色门槛”——未来将强制电动汽车电池和2kWh以上的工业
电池申报产品碳足迹,并设定碳足迹准入门槛。针对碳足迹声明、性能等级标签、全生命周期
碳足迹阈值等由原来的具体目标日期更改為法规生效后的一段时间。例如:碳足迹性能等级标
签由原来的“2026年1月1日起”更改为“法规生效后36个月内,或授权法案/实施法案生效后
18个月内,以最近日期为准”。
3)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SLI电池的再生料要求、耐久性能、安全性、可拆卸性等
对实施时间做了同碳足迹类似规则表述。
4)电池回收率要求加严
5.新增第六章A“经济经营者对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的义务”
新要求内容有:1)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2)经济经营者管理制度;3)风险管理计划;4)供
应链尽职调查政策的第三方核查;5)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信息披露;6)供应链尽职调查方案的
确认。将供应链尽职调查作为欧盟新电池法全价值链管控的重要内容进行管理,强调了欧洲尊
重人权和环境的风险识别和预防。
此外,还涉及电池电子信息交互、电池护照、废旧电池管理、绿色公共采购、修订物质限
制程序、相关方(制造商、进口商、授权代表、分销商等)内容。总体来看,修订的内容围绕
“加速”和“严格”两个核心,法规的推进在加速,法规的实施时间在提前,要求也更加严格。
5 新电池法对我国企业产生的影响
欧盟新电池法从2020年发布草案后,一直引发国内车企及电池企业的重点关注,电池合
规或将成为进入欧盟市场的隐形贸易壁垒,计划出口到欧盟国家的主机厂企业及电池企业如何
做好提前规划,让产品合规出口就显得尤为重要。
(1)国内加快加强电池产业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022年“两会”期间,碳中和提案也聚焦在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其中多项提案受到行业广
泛关注,传达了动力电池低碳转型与能源并重的信号,也凸显出电池产业链企业的焦虑、担忧
以及现存问题。加快完善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提前做好碳足迹评估,
共同推进产业低碳转型成为当前形势下的重中之重。此外,欧盟的“零污染计划”中提到,废旧
电器和电子设备(WEEE)和废旧电池是增长最快的废物流,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委员会将
支持特别是通过《巴塞尔公约》来更好地监测这些废物流的国际贸易和改善其管理的倡议。特
别是汽车、太阳能的使用增多,电力和信息通信技术极大地扩大了铅酸电池在发展中国家的使
用。它们通常是非正式的回收使人们暴露在有害的铅污染中对儿童及其发展的影响。委员会将
与国际伙伴探讨一项全球倡议,以结束废旧铅酸电池的非正式回收。[6]
(2)企业应理解并把握欧盟新电池法的修订动态及实施进展。
新电池法在原电池指令基础上做了较大的变更,在修订过程中也面临较多政策配套的变
化,国内企业需及时获取法规变化动态,准确解读相关要求,及时把控出口车型的开发及出口
计划,做好出口产品的合规应对风险识别。
(3)出口企业做好欧盟市场电池合规的“摸家底”工作。
企业做好欧盟新电池法的法规获取及解读之外,还需要做好内部欧盟电池法的应对能力盘
点,并识别出口风险项,及时补充短板或不合规风险项,并把握法规应对窗口期做好出口欧盟
的应对计划。
参考文献:
[1]European Commission - Press release:Green Deal: Sustainable batteries for a circular and
climate neutral economy.
[2]EUROPE ON THE MOVE Sustainable Mobility for Europe: safe, connected and clean.
[3]TA-9-2022-0077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 ***I.
[4]Proposal for a Regul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concerning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 repealing Directive 2006/66/EC and amending Regulation (EU) No
2019/1020- General approach.
[5]A new 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 For a cleaner and more competitive Europe.
[6]Pathway to a Healthy Planet for All EU Action Plan: 'Towards Zero Pollution for Air,
Water and Soil'.
2024年3月26日发(作者:愈悦远)
欧盟新电池法修订进展及对国内企业应对的
启示
作者:刘力哲 李东 王攀
来源:《时代汽车》2022年第20期
摘 要:随着全球绿色低碳环保发展的关注度越发高涨,电池产品作为消费品中不可或缺
的高附加值产品,其全生命周期管理成为重点,欧盟针对电池全价值链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一
系列重要举措,欧盟新电池法的起草是其中关键内容。本文从欧盟新电池法的推出背景及历
程、新法规的最新修订要点出发进行简析,并给予国内企业应对欧盟新电池法的一些意见和建
议。
关键词:绿色低碳 价值链 新电池法 企业应对
1 前言
自2006年以来,欧盟按照电池指令2006/66/EC《电池和废电池》在欧盟层面进行监管。
由于社会经济条件、技术发展、市场和电池使用的变化,有必要对电池指令进行修订。另外,
由于电池需求正在迅速增长,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14倍,这主要是得益于电力运输驱使,使
电池市场在全球层面上越来越具有战略意义。全球电池需求的指数级增长将导致原材料需求的
同等增长,因此需要将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1]
2 欧盟新电池法推进进程
2017年10月,欧盟委员会与主要工业利益相关者、有意成员国和欧洲投资银行启动了“欧
洲电池联盟”合作平台。旨在欧洲建立并促进电池制造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2018年5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专门的电池战略行动计划,作为“EUROPE ON
THE MOVE”计划的一部分,该战略行动计划是在“欧洲电池联盟”框架下,与包括电池行业和
成员国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密切协商后制定的。其中含一系列措施,包括原材料提取、采购和加
工、电池材料、电池生产、电池系统、再利用和回收。这将促进高性能电池的生产和使用,并
为欧盟电池价值链(如图1)制定可持续发展基准。
2020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提议欧盟电池指令的更新,对电池进行立法,并且这也是
当时最新更新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中提出的第一个倡议。并且指出,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可持续
的电池是欧洲绿色协议目标的关键,有助于实现该协议设定的零污染目标,促进有竞争力的可
持续性,是绿色交通、清洁能源和2050碳中和的必要条件。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池应该在其整
个生命周期内变得可持续、高性能和安全。这意味着在充分尊重人权以及社会和生态标准的情
况下使用材料,生产对环境影响尽可能低的电池。电池必须是持久和安全的,在使用寿命结束
时,它们应该被重新利用、再制造或回收,为经济提供有价值的材料。
欧盟新电池法草案被提出,预逐步废除指令2006/66/EC及(EU) No 2019/1020,将电池
从“指令”向“法规”进行转变,以确保欧盟电池全价值链的可持续性和各成员国管理的一致性。
该提议与《欧洲绿色协议》、《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和《零污染行动计划》《可持续化学品战
略》等政策紧密相连。法规提出关于可持续性的强制性要求,包括:汞及镉等限制物质要求、
碳足迹等级要求、再生料要求、电池性能要求、电池标签及安全要求、废旧电池管理以及供应
链尽职调查义务的政策要求等。
2022年2月10日,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通过了新电池法一读评审,欧盟委
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发布评审报告A9-0031/2022针对碳足迹和尽职调查、便携式电池的可
拆卸性和可更换性、标签、废电池管理、电池押金返还系统等方面提出了修订意见。
2022年3月10日,新电池法立法草案在欧洲议会以584票赞成、67票反对和40票弃权
获得通过,并发布P9_TA(2022)0077,相关要求与2月10日通过的意见基本一致,在2020
年草案基础上,针对电池管理范围、数据与标签管理、电池性能要求、供应链尽职调查、碳足
迹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
2022年3月17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关于废除指令2006/66/EC和修订法规(EU) No
2019/1020的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提案的“总体思路”。[4]这意味着欧盟委员会针对《新电池法》
形成了统一的谈判立场,接下来将与欧洲议会进行谈判。此前,欧洲议会已经在3月10日发
布P9_TA(2022)0077修订意见,共涉及489处修订,其中回收及碳足迹方面达百余处。根
据欧盟的立法程序,目前修订意见仍处于一读阶段,如未收到反对意见,欧盟《新电池法》修
订稿则在一读阶段完成并正式发布。
2022年3月22日,《循环经济计划》第3.2节“电池与汽车”中专门强调了“可持续电池和
汽车支撑着未来的流动性。为了迅速提高电动汽车新兴电池价值链的可持续性,并提高所有电
池的循环潜力,今年欧盟委员会将提出一个新的电池监管框架。”[5]由此可见,欧盟新电池法
在2022年立法有望实现。
3 欧盟新电池法立法关键成员及立法程序
欧盟新电池法立法过程中的关键成员(key player)主要有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欧洲区
域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其中,通常由欧盟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
洲议会提交立法草案以便获得修正和批准。
4 法规修订重点内容解读
1.适用范围
电池的分类方式调整为:便携式电池、SLI(start,light,or ignition)电池、LMT(light
means of transport)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共5类。
2.定义
1)增加电池包(battery pack)和电池模组(battery module)的定义
2)便攜式电池:维持不大于5kg的判定。
3)SLI(start,light,ignition)电池:将汽车(automotive)电池修改成SLI电池,包括为
起动、照明或点火提供电力以及用于车辆、其他运输工具或机械的辅助或备用的电池。
4)LMT(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电池:将750W以下修改成≤25kg的判定,并为电动摩
托车和电单车提供动力,包括L型车用动力电池。
5)“电动汽车电池”或“电动汽车电池”指法规(EU) 2018/858中专门设计为M、N和O类
经型式认证的公路运输混合动力和或电动汽车提供牵引的任何电池,或法规(EU) No
168/2013中用于L类经类型批准的车辆提供牵引的>25kg的任何电池。
3.第五条款删除了职能部门“Competent authority”的要求
4.可持续性和安全要求
1)限制物质要求
一方面删除了“有害”(hazardous)描述,另一方面指出,在不违背欧盟ELV指令和
REACH法规的基础上满足附件I的要求,新电池法对电池中的物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附件I
修订要点如下表1所示:
2)电动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的碳足迹
为电池进入欧盟市场设立了“绿色门槛”——未来将强制电动汽车电池和2kWh以上的工业
电池申报产品碳足迹,并设定碳足迹准入门槛。针对碳足迹声明、性能等级标签、全生命周期
碳足迹阈值等由原来的具体目标日期更改為法规生效后的一段时间。例如:碳足迹性能等级标
签由原来的“2026年1月1日起”更改为“法规生效后36个月内,或授权法案/实施法案生效后
18个月内,以最近日期为准”。
3)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SLI电池的再生料要求、耐久性能、安全性、可拆卸性等
对实施时间做了同碳足迹类似规则表述。
4)电池回收率要求加严
5.新增第六章A“经济经营者对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的义务”
新要求内容有:1)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2)经济经营者管理制度;3)风险管理计划;4)供
应链尽职调查政策的第三方核查;5)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信息披露;6)供应链尽职调查方案的
确认。将供应链尽职调查作为欧盟新电池法全价值链管控的重要内容进行管理,强调了欧洲尊
重人权和环境的风险识别和预防。
此外,还涉及电池电子信息交互、电池护照、废旧电池管理、绿色公共采购、修订物质限
制程序、相关方(制造商、进口商、授权代表、分销商等)内容。总体来看,修订的内容围绕
“加速”和“严格”两个核心,法规的推进在加速,法规的实施时间在提前,要求也更加严格。
5 新电池法对我国企业产生的影响
欧盟新电池法从2020年发布草案后,一直引发国内车企及电池企业的重点关注,电池合
规或将成为进入欧盟市场的隐形贸易壁垒,计划出口到欧盟国家的主机厂企业及电池企业如何
做好提前规划,让产品合规出口就显得尤为重要。
(1)国内加快加强电池产业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022年“两会”期间,碳中和提案也聚焦在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其中多项提案受到行业广
泛关注,传达了动力电池低碳转型与能源并重的信号,也凸显出电池产业链企业的焦虑、担忧
以及现存问题。加快完善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提前做好碳足迹评估,
共同推进产业低碳转型成为当前形势下的重中之重。此外,欧盟的“零污染计划”中提到,废旧
电器和电子设备(WEEE)和废旧电池是增长最快的废物流,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委员会将
支持特别是通过《巴塞尔公约》来更好地监测这些废物流的国际贸易和改善其管理的倡议。特
别是汽车、太阳能的使用增多,电力和信息通信技术极大地扩大了铅酸电池在发展中国家的使
用。它们通常是非正式的回收使人们暴露在有害的铅污染中对儿童及其发展的影响。委员会将
与国际伙伴探讨一项全球倡议,以结束废旧铅酸电池的非正式回收。[6]
(2)企业应理解并把握欧盟新电池法的修订动态及实施进展。
新电池法在原电池指令基础上做了较大的变更,在修订过程中也面临较多政策配套的变
化,国内企业需及时获取法规变化动态,准确解读相关要求,及时把控出口车型的开发及出口
计划,做好出口产品的合规应对风险识别。
(3)出口企业做好欧盟市场电池合规的“摸家底”工作。
企业做好欧盟新电池法的法规获取及解读之外,还需要做好内部欧盟电池法的应对能力盘
点,并识别出口风险项,及时补充短板或不合规风险项,并把握法规应对窗口期做好出口欧盟
的应对计划。
参考文献:
[1]European Commission - Press release:Green Deal: Sustainable batteries for a circular and
climate neutral economy.
[2]EUROPE ON THE MOVE Sustainable Mobility for Europe: safe, connected and clean.
[3]TA-9-2022-0077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 ***I.
[4]Proposal for a Regul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concerning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 repealing Directive 2006/66/EC and amending Regulation (EU) No
2019/1020- General approach.
[5]A new 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 For a cleaner and more competitive Europe.
[6]Pathway to a Healthy Planet for All EU Action Plan: 'Towards Zero Pollution for Air,
Water and So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