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寒静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
政区划批复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6.06.23
• 【字 号】内政发〔2016〕71号
• 【施行日期】2016.06.2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
内政发〔2016〕7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
﹝2016﹞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鄂尔多斯市要按照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尽快对康巴什区与东胜区、伊金霍洛旗
之间的行政区划界线进行勘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勘界成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 鄂尔多斯市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加强对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领导,认
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连续性。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
合,及时协助解决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平
稳有序进行。
2016年6月23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16〕10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的请示》(内政发〔2016〕29号)收悉。现批
复如下:
同意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
滨河街道划归康巴什区管辖,以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滨河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康巴
什区的行政区域,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驻滨河街道鄂尔多斯东街10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
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要牢固树立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
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
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
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
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
康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
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6年6月8日
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寒静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
政区划批复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6.06.23
• 【字 号】内政发〔2016〕71号
• 【施行日期】2016.06.2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
内政发〔2016〕7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
﹝2016﹞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鄂尔多斯市要按照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尽快对康巴什区与东胜区、伊金霍洛旗
之间的行政区划界线进行勘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勘界成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 鄂尔多斯市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加强对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领导,认
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连续性。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
合,及时协助解决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平
稳有序进行。
2016年6月23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16〕10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的请示》(内政发〔2016〕29号)收悉。现批
复如下:
同意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
滨河街道划归康巴什区管辖,以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滨河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康巴
什区的行政区域,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驻滨河街道鄂尔多斯东街10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
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要牢固树立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
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
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
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
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
康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
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