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7日发(作者:海天成)
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电缆、化粪池、智能化
与建筑物及各管道安全距离规范要求
1、 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规定:建筑物与污水管最小水平净距=2。5米。
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第3.8。1条:
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净
距不宜小于5m.
3、 GB50013—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的符表A。0.1 里,
有给水管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
距,阀门井应该是随管线走的.其中:
给水管D≤200mm时,与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1米;
给水管D〉200mm时,与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3米。
4、 对给水管与建筑物之间最小水平距离的规定在《室外给
水设计规范》中有明文规定,即DN≤200mm时为1.0
米,DN>200mm时为3。0米。只要管井不影响建筑基础
就可以。
5、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净距为:
(1)低压燃管道(P<0。01MPa)为0。7m;
(2)中压燃气管道B级(P<0。2MPa)为1。0m;
(3)中压燃气管道A级(P<0。4MPa)为1。5m。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出地面处)的净距为:
(1)次高压燃气管道B级(P<0.8MPa)为5.0m;
(2)次高压燃气管道A级(P<1。6MPa)为13.5m。
6、根据国标GB50293和GB50168,地下埋设电缆离建筑物外
缘平行距离不小于0.5米为安全距离,电缆埋地深度应不小
于0.7米。
7、
强弱电距离规范要求是不能共管共槽,距离要在50CM左
右.
2024年4月7日发(作者:海天成)
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电缆、化粪池、智能化
与建筑物及各管道安全距离规范要求
1、 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规定:建筑物与污水管最小水平净距=2。5米。
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第3.8。1条:
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净
距不宜小于5m.
3、 GB50013—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的符表A。0.1 里,
有给水管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
距,阀门井应该是随管线走的.其中:
给水管D≤200mm时,与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1米;
给水管D〉200mm时,与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3米。
4、 对给水管与建筑物之间最小水平距离的规定在《室外给
水设计规范》中有明文规定,即DN≤200mm时为1.0
米,DN>200mm时为3。0米。只要管井不影响建筑基础
就可以。
5、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净距为:
(1)低压燃管道(P<0。01MPa)为0。7m;
(2)中压燃气管道B级(P<0。2MPa)为1。0m;
(3)中压燃气管道A级(P<0。4MPa)为1。5m。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出地面处)的净距为:
(1)次高压燃气管道B级(P<0.8MPa)为5.0m;
(2)次高压燃气管道A级(P<1。6MPa)为13.5m。
6、根据国标GB50293和GB50168,地下埋设电缆离建筑物外
缘平行距离不小于0.5米为安全距离,电缆埋地深度应不小
于0.7米。
7、
强弱电距离规范要求是不能共管共槽,距离要在50CM左
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