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6日发(作者:郯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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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卷 第4期
2006年7月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XINXIANG TEACHERS COLLEGE
Vo1.20,No.4
肌Y。2006
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要素分析
刘用军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事法学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建设和谐社会,除了生产力的快
速发展、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协调、财富分配均衡、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等常见要素外,还应该注重基本要素的
培育与完善,这些基本要素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和谐社会实现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和谐;要素;基础;条件
中图分类号:13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13(2006)04-0082-03
和谐思想,早已有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一
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在中国古代,儒家、道家学
派都曾把和谐作为社会道德和价值追求。19世纪初欧洲空
想社会主义思潮,更是把和谐社会理想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
和奋斗旗帜,而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产生
之后,构建和谐社会才由美好的社会理想变成进步的社会实
践。随着“和谐社会”这一理想目标的确立,在当今的条件下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创造哪些基本的要
素,也逐渐摆在时代的前沿,本文依次对这一问题加以展开
和分析,以求对和谐社会的建设有所裨益。
建设和谐社会,除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生产关系和生
产力的协调、财富分配均衡、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等常见要素
外,还应具备如下要素。
人民的主体性与党的执政方式
人民是创造人类历史的动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
量。因此,在建设和谐社会这场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中,人
民必然是最主要的主体。但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人民的这
一
在市场经济承认个体利益,尊重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多
元化的今天,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将会适当的分离,这种分
离是一种必然,也给执政党和政府带来了新的时代课题。如
何应对这些挑战,成为党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也就是说,党的
执政方式、执政的复杂性必须重新考虑。传统的党事无巨
细,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不适应当代社会的民意,也就是
说,面对不同利益主体和参与主体,党从传统意义上的掌权
者变成了服务者,对各个社会阶层、群体起协调、整合的作
用。或者用公共治理理论中的说法,叫做从“划浆者”向“掌
舵者”转变。党履行这种整合功能,毫无疑问是符合时代要
求和人民愿望的,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要件。
二、经济体制
当前,我国总体上是和谐的、稳定的,但是社会和谐的程
度和水平还不够,尤其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比较突出和严
、
种主体作用未能被挖掘出来,或者说发挥得不好,党和政府
对人民主体的概念缺乏实在的理解和实践。导致这种情况
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既可以从历史
文化中去找,也可以到现实体制中去找。但是,其中一条最
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采用了计划经济模式。以苏联为典型
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建立在整体利益大于个体利益的前提
下,在这个大前提下,忽视漠视乃至否定个体利益的存在,把
人对利益的正当追求看作是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在这种
背景下,个人既不能谈论自己的利益,更谈不上维护自己的
利益。没有了个人利益,整体的“人民利益”就被抽象化了,
变成了没有内容的空壳,同时也造成了“主体”的空壳化。苏
联体制的失败,与其说是因为党脱离了群众,不如说是因为
在这个体制设计中,人民主体性的缺位。建设和谐社会,首
先要抓住这个问题,发现并重视人民的主体性,这是非常根
本的问题。
重。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不
同社会成员的利益差别上。不管是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还
是工农差别,归根到底体现在贫富悬殊上。正如邓小平同志
在南方讲话中所讲的那样,“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
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眄M ’。那样,改革就失败了。问题
是,我们实行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什么还会利益失衡、贫
富悬殊甚至两极分化?笔者看来,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
面,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多种
分配方式并存是必然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鉴于此方面
文献资料的充足,笔者不再赘述。另一方面,现在人们对“公
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这两项基本制度在认识和
实践方面有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了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
由此可见,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并且还
在向前发展,所以,并不是必然能避免两极分化,并不是一定
能实现利益均衡。尤其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并不是自
然而然就能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和谐,只有不断完善社
会主义制度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并把两者融合为一个整
体,才能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起来。
收稿日期:2006-05-02
基金项目:本文是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研究”(课题编号:20(0BI.S003)的阶段性成果之
。一
0
作者简介:刘用军(1972-),男,河南卫辉人,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事法学系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刑事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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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三、效率与公平
刘用军: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要素分析
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社会调控和管理才能摆脱随意性和
特权,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
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党的十五大
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党章。九
届人大二次会议又把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写入我国宪
法。这标志着我们国家开始全面走上法治的轨道,标志着党
的领导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也标志
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综上所述,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民主的社会、法治的
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
效率与公平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
谐社会重点权衡的一对关系。效率与公平有不同的解读,从
根本上说,公平问题是社会制度问题,效率问题是经济体制
问题。实现公平要靠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促进效率要靠完善
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要靠社会主义
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
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公平,最基本的一个取向
就是探索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有效结合的方式,使得绝大多数
劳动者占有绝大多数生产资料,由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脱节、
劳动者没有财产的状况,转变为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并成为
有产者。而他们的生产资料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孤立存在是
私有制),而是联合占有共同支配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各个劳动者也不是孤立地劳动(孤立劳动是自然经济),而是
既分工又合作,进行联合劳动。这就是马克思讲的“联合劳
动制度”的要旨,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实质,是一种新型的
现代公有制。在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实现社会公平,最
基本的途径应当是完善社会主义联合劳动制度。必须重新
认识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重新认识和完善基本的分配制
度。简而言之,社会主义联合劳动制度下的公有制,应当是
以“劳动联合和财产联合相统一L2“嘶),’为基本特征;从形式
上看,最基本的形式就是“劳动者个人股份所有制”。社会主
义联合劳动制度下的初次分配,应当是作必要的扣除之后,
劳动者分享工资外的一部分剩余,即利润。从形式上看,社
会主义分配制度应当具有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劳动者得到工
资,又分享利润。从解决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角度人手
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既可以实现社会公平,又能够提高经济
效率,因为这样做劳动者能够从中受益,因而可以调动他们
的积极性,为经济发展注入持久活力。
在权衡效率与公平问题上,现在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需
要进行调整。十四大以来,我们一直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
平”,当时主要是为了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正确
的。但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这个提法需要作一定
的调整,应当强调效率与公平并重、统一。因为只强调效率,
只强调发展而忽视了统筹、忽视了公平,这样的发展是难以
为继的。总之,现在要强调效率与公平并重,使二者统一起
来,共同推进,才是我们的正确选择。
四、民主与法治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基本特点,影响和决定了民主法治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首先应当是民主法治的社会。完全可以说民主和法治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柱。
民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由于实现民主的程
度不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和谐
状况。建立在少数人统治大多数人基础上的社会,不可能有
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现代民主政治既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基
本要求,又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发展动力。广大人民群众直接
或间接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管理,对国家重大事务享
有知情权,就各项重大决策和立法建议进行充分表达和交
流,就能更好地反映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只有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
广泛的力量支持,使社会主义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这个
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制度之源。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相对人治而言,法治是现
代文明的产物,是国家形态由传统走向现代的标志。一个不
实行法治的国家不可能是现代化国家。国家主要以法律手
段来治理国政和进行社会管理,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社会
关系纳入法制的轨道,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处
正,营造诚信友爱的良好氛围,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就
能使整个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发展活力。
五、社会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
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
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社会活力的构成大体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社会主体的
活力,表现为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二是
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直接构成要素和资源的活力,如自然资
源的合理利用,环境条件的控制和改善,新的知识、思想、文
化的形成与创造等等。三是社会生产运行方式和机制所具
有的活力,能够实现社会系统的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
新并发挥其功能。这三个层面不可分割、互为前提,统一构
成社会得以生存和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
社会主义社会的活力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人本身
等各个方面。首先在经济上要有发展活力,这是最主要的。
这就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
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激发广大人民的创业愿望和动
力,形成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和保障,从而促进社会物质财富
极大增加。在政治上要有活力,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
扬,引导和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公民依
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在文化上要有活力,培育公民的
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充分发
挥文化对人的引导、教育功能,营造健康、和谐、文明进步的
社会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
支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活力,集中表现在社会成员主
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和切实保证上。人民,只有
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坚持最
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前提,意义十分深远。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在全社
会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本、尊重创造”的方
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
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
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
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
人民。
总之,从政策上支持、从制度上保证社会充满创造活力,
使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为社会成员充分
施展才能提供机会和舞台,就会造成一种积极的、有利于社
会发展的和谐。做到这一点,复杂的社会利益矛盾就能较好
地协调和处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有了牢固的基础。
六、文化主权
文化主权体现国家的文化个性与品格,代表国家的文化
核心利益,它与政治主权、经济主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国家
主权整体。文化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状态之中,文化主
权在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也在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要求
人们不断根据发展变化着的国内、国际形势及国家关系、文
化现实,确定不同时期的文化主权建设重点及主要任务,使
之更好地为维护国家的独立与主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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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浪潮席卷全球,
包含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实力在内的综合国
力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我国的国家文化主权建设应当承担
起回归主权、捍卫主权、发展主权等三大重要任务。
(一)回归主权。自1840年鸦片战争起,我国一步步沦
第2o卷
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国家文化主权随同政治主权与经济
主权的丧失饱受摧残,其直接后果是大量文物流失海外,不
少文化话语权被西方国家所垄断,使国家文化主权中的创造
权与所有权、保护权、享受权、阐述权发生了分离。在中华人
代的民本思想,还是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思潮,在本质
上都是一种脱离社会关系、脱离社会现实的抽象的人性论,
“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种宣言,仅仅
停留在少数知识精英的书斋之中。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赋予
以人为本以真正科学的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涵,也才有可能
真正地将以人为本融入和谐社会理想与实践之中。马克思
主义对以人为本思想的伟大贡献在于,它科学揭示了社会发
展的规律和人的本质,为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奠定了理论基础
和实践基础。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历史进步是社会发展和人
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这种局面才得到根本扭转,我国的国家
文化主权才得以确立。目前,我国国力日益强大,国际地位
不断提高,我们亟待借用各种手段,实现这些流失海外的文
物、话语权等的回归。另外,港、澳、台三地的文化也存在不
同层次的回归问题。其中,港、澳在实现政治主权回归之后,
必须推进文化心理的回归,强化港、澳居民,尤其是港、澳青
少年的国家文化认同,尽快摆脱殖民文化的阴影。至于台
湾,它与祖国大陆实现和平统一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主权
整体统一的过程,它虽相对滞后于港、澳,但其文化主权的回
归是我们进行国家主权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强化它在
统一祖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捍卫主权。正如我国的政治主权、经济主权无时无
刻不受到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挑衅一样,我国的文化主权也一
直受到西方文化霸权主义、“文化台独”、极端民族宗教分裂
主义等挑战,需要我们坚决捍卫固有的意识形态,坚持自己
的价值观与审美观,继承与固守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遗产,
发展符合国家利益的主流文化,抗拒敌对势力的文化渗透,
粉碎它们的“和平演变”战略。
(三)发展主权。国家文化主权是一个可变的概念。在
这种主权确立之后,除了其基本性质与基本因素稳定不变
外,其外延、内涵、范畴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和平与发展
是当代的历史主题,在此背景下的国家文化主权自然和以战
争与革命为历史主题之际的国家文化主权有一定的内容差
异。只有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而丰富其内容,文化主权才能
很好地发挥其功能,实现其价值,达成其目的,为国家的繁荣
富强及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贡献。
总之,国家文化主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不
可一蹴而就,但也不能茫然、放任,必须有重点、有规划、有措
施地取得主动,在历史的和现在的、外部的和本土的、进步的
和落后的、积极的和颓废的各种思想文化中展开相互激荡,
在有吸纳又有排斥、有融合又有斗争、有渗透又有抵御的历
史条件下,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文化思想领域的指导地位,发
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产业,捍卫国家的
文化主权。
七、以人为本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着力点是加强民主法治、
维护公平正义、倡行诚信友爱、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安定秩
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基本方面,贯穿一条主
线,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社
会理想,又是一种社会实践。而无论是从理想目标来说还是
从实践过程来说,构建和谐社会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
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其本质上说,就
是一种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
发挥,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
必须把坚持以人为本贯穿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个
层面中去。
漫长的人类社会在经历了“以神为本”(神本主义)和“以
物为本”(物本主义)之后,正步入以人为本的新阶段。以人
为本作为一种思想观念,一种价值追求,具有悠久的历史。
以人为本概念虽然早巳有之,但是作为一种科学的社会发展
观,则是社会主义社会才具有的自觉的品格。无论是中国古
的发展相统一的过程。基于这样一种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
创始人明确指出,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
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M ’。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指
明了以人为本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本质地位。
坚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和价值,演化为一
种和谐发展过程,就是要通过社会机体自身的改革与完善,
不断促进社会成员成为自由的人、自主的人、自觉的人,并将
这种人的主体性的不断提升融化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
与人的和谐发展之中。
八、社会诚信
诚信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基本
要求,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第一,诚信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当进
一
步发扬光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
益是一致的,人与人之间应当是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互
爱、融洽相处的新型关系。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
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因此,以诚信为重
点,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竞争与协作的关系,培育社会主
义新型人际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第二,
诚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道德规范。用诚信道德引导和
规范经济行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一
个重要课题。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信经济,这是市
场经济的内在属性。同时,市场经济具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
属性,如果对经济活动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一些人就可
能以失信行为来谋不义之财。诚信和失信的道德冲突,是发
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道德建设的一对矛盾,这一矛盾
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的状况。加强诚信道德建
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第三,诚信是提
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政府的诚信,关系民主法治、公
平正义,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决定着和谐社会的建设。总
之。加强诚信建设,需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从经济、政治、
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综合努力。
总之,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没有固定的看
得见的标准。这种和谐的状态既包括物质的丰富,也离不开
精神的自由,它是由许许多多个体的因素和目标组成的。离
开了社会中的子目标,丢掉了它的基本元素,和谐社会最终
就会架空。因此,重视上述八种基本元素的建设,将为和谐
社会的实现打下坚固的基础,为和谐社会的到来创立必要的
条件。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6.
【责任编辑李延明】
2024年6月6日发(作者:郯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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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要素分析
刘用军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事法学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建设和谐社会,除了生产力的快
速发展、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协调、财富分配均衡、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等常见要素外,还应该注重基本要素的
培育与完善,这些基本要素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和谐社会实现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和谐;要素;基础;条件
中图分类号:13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13(2006)04-0082-03
和谐思想,早已有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一
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在中国古代,儒家、道家学
派都曾把和谐作为社会道德和价值追求。19世纪初欧洲空
想社会主义思潮,更是把和谐社会理想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
和奋斗旗帜,而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产生
之后,构建和谐社会才由美好的社会理想变成进步的社会实
践。随着“和谐社会”这一理想目标的确立,在当今的条件下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创造哪些基本的要
素,也逐渐摆在时代的前沿,本文依次对这一问题加以展开
和分析,以求对和谐社会的建设有所裨益。
建设和谐社会,除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生产关系和生
产力的协调、财富分配均衡、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等常见要素
外,还应具备如下要素。
人民的主体性与党的执政方式
人民是创造人类历史的动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
量。因此,在建设和谐社会这场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中,人
民必然是最主要的主体。但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人民的这
一
在市场经济承认个体利益,尊重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多
元化的今天,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将会适当的分离,这种分
离是一种必然,也给执政党和政府带来了新的时代课题。如
何应对这些挑战,成为党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也就是说,党的
执政方式、执政的复杂性必须重新考虑。传统的党事无巨
细,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不适应当代社会的民意,也就是
说,面对不同利益主体和参与主体,党从传统意义上的掌权
者变成了服务者,对各个社会阶层、群体起协调、整合的作
用。或者用公共治理理论中的说法,叫做从“划浆者”向“掌
舵者”转变。党履行这种整合功能,毫无疑问是符合时代要
求和人民愿望的,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要件。
二、经济体制
当前,我国总体上是和谐的、稳定的,但是社会和谐的程
度和水平还不够,尤其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比较突出和严
、
种主体作用未能被挖掘出来,或者说发挥得不好,党和政府
对人民主体的概念缺乏实在的理解和实践。导致这种情况
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既可以从历史
文化中去找,也可以到现实体制中去找。但是,其中一条最
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采用了计划经济模式。以苏联为典型
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建立在整体利益大于个体利益的前提
下,在这个大前提下,忽视漠视乃至否定个体利益的存在,把
人对利益的正当追求看作是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在这种
背景下,个人既不能谈论自己的利益,更谈不上维护自己的
利益。没有了个人利益,整体的“人民利益”就被抽象化了,
变成了没有内容的空壳,同时也造成了“主体”的空壳化。苏
联体制的失败,与其说是因为党脱离了群众,不如说是因为
在这个体制设计中,人民主体性的缺位。建设和谐社会,首
先要抓住这个问题,发现并重视人民的主体性,这是非常根
本的问题。
重。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不
同社会成员的利益差别上。不管是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还
是工农差别,归根到底体现在贫富悬殊上。正如邓小平同志
在南方讲话中所讲的那样,“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
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眄M ’。那样,改革就失败了。问题
是,我们实行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什么还会利益失衡、贫
富悬殊甚至两极分化?笔者看来,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
面,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多种
分配方式并存是必然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鉴于此方面
文献资料的充足,笔者不再赘述。另一方面,现在人们对“公
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这两项基本制度在认识和
实践方面有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了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
由此可见,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并且还
在向前发展,所以,并不是必然能避免两极分化,并不是一定
能实现利益均衡。尤其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并不是自
然而然就能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和谐,只有不断完善社
会主义制度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并把两者融合为一个整
体,才能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起来。
收稿日期:2006-05-02
基金项目:本文是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研究”(课题编号:20(0BI.S003)的阶段性成果之
。一
0
作者简介:刘用军(1972-),男,河南卫辉人,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事法学系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刑事法学研究。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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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效率与公平
刘用军: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要素分析
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社会调控和管理才能摆脱随意性和
特权,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
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党的十五大
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党章。九
届人大二次会议又把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写入我国宪
法。这标志着我们国家开始全面走上法治的轨道,标志着党
的领导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也标志
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综上所述,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民主的社会、法治的
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
效率与公平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
谐社会重点权衡的一对关系。效率与公平有不同的解读,从
根本上说,公平问题是社会制度问题,效率问题是经济体制
问题。实现公平要靠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促进效率要靠完善
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要靠社会主义
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
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公平,最基本的一个取向
就是探索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有效结合的方式,使得绝大多数
劳动者占有绝大多数生产资料,由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脱节、
劳动者没有财产的状况,转变为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并成为
有产者。而他们的生产资料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孤立存在是
私有制),而是联合占有共同支配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各个劳动者也不是孤立地劳动(孤立劳动是自然经济),而是
既分工又合作,进行联合劳动。这就是马克思讲的“联合劳
动制度”的要旨,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实质,是一种新型的
现代公有制。在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实现社会公平,最
基本的途径应当是完善社会主义联合劳动制度。必须重新
认识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重新认识和完善基本的分配制
度。简而言之,社会主义联合劳动制度下的公有制,应当是
以“劳动联合和财产联合相统一L2“嘶),’为基本特征;从形式
上看,最基本的形式就是“劳动者个人股份所有制”。社会主
义联合劳动制度下的初次分配,应当是作必要的扣除之后,
劳动者分享工资外的一部分剩余,即利润。从形式上看,社
会主义分配制度应当具有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劳动者得到工
资,又分享利润。从解决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角度人手
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既可以实现社会公平,又能够提高经济
效率,因为这样做劳动者能够从中受益,因而可以调动他们
的积极性,为经济发展注入持久活力。
在权衡效率与公平问题上,现在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需
要进行调整。十四大以来,我们一直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
平”,当时主要是为了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正确
的。但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这个提法需要作一定
的调整,应当强调效率与公平并重、统一。因为只强调效率,
只强调发展而忽视了统筹、忽视了公平,这样的发展是难以
为继的。总之,现在要强调效率与公平并重,使二者统一起
来,共同推进,才是我们的正确选择。
四、民主与法治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基本特点,影响和决定了民主法治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首先应当是民主法治的社会。完全可以说民主和法治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柱。
民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由于实现民主的程
度不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和谐
状况。建立在少数人统治大多数人基础上的社会,不可能有
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现代民主政治既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基
本要求,又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发展动力。广大人民群众直接
或间接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管理,对国家重大事务享
有知情权,就各项重大决策和立法建议进行充分表达和交
流,就能更好地反映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只有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
广泛的力量支持,使社会主义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这个
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制度之源。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相对人治而言,法治是现
代文明的产物,是国家形态由传统走向现代的标志。一个不
实行法治的国家不可能是现代化国家。国家主要以法律手
段来治理国政和进行社会管理,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社会
关系纳入法制的轨道,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处
正,营造诚信友爱的良好氛围,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就
能使整个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发展活力。
五、社会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
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
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社会活力的构成大体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社会主体的
活力,表现为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二是
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直接构成要素和资源的活力,如自然资
源的合理利用,环境条件的控制和改善,新的知识、思想、文
化的形成与创造等等。三是社会生产运行方式和机制所具
有的活力,能够实现社会系统的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
新并发挥其功能。这三个层面不可分割、互为前提,统一构
成社会得以生存和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
社会主义社会的活力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人本身
等各个方面。首先在经济上要有发展活力,这是最主要的。
这就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
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激发广大人民的创业愿望和动
力,形成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和保障,从而促进社会物质财富
极大增加。在政治上要有活力,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
扬,引导和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公民依
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在文化上要有活力,培育公民的
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充分发
挥文化对人的引导、教育功能,营造健康、和谐、文明进步的
社会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
支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活力,集中表现在社会成员主
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和切实保证上。人民,只有
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坚持最
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前提,意义十分深远。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在全社
会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本、尊重创造”的方
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
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
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
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
人民。
总之,从政策上支持、从制度上保证社会充满创造活力,
使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为社会成员充分
施展才能提供机会和舞台,就会造成一种积极的、有利于社
会发展的和谐。做到这一点,复杂的社会利益矛盾就能较好
地协调和处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有了牢固的基础。
六、文化主权
文化主权体现国家的文化个性与品格,代表国家的文化
核心利益,它与政治主权、经济主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国家
主权整体。文化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状态之中,文化主
权在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也在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要求
人们不断根据发展变化着的国内、国际形势及国家关系、文
化现实,确定不同时期的文化主权建设重点及主要任务,使
之更好地为维护国家的独立与主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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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浪潮席卷全球,
包含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实力在内的综合国
力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我国的国家文化主权建设应当承担
起回归主权、捍卫主权、发展主权等三大重要任务。
(一)回归主权。自1840年鸦片战争起,我国一步步沦
第2o卷
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国家文化主权随同政治主权与经济
主权的丧失饱受摧残,其直接后果是大量文物流失海外,不
少文化话语权被西方国家所垄断,使国家文化主权中的创造
权与所有权、保护权、享受权、阐述权发生了分离。在中华人
代的民本思想,还是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思潮,在本质
上都是一种脱离社会关系、脱离社会现实的抽象的人性论,
“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种宣言,仅仅
停留在少数知识精英的书斋之中。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赋予
以人为本以真正科学的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涵,也才有可能
真正地将以人为本融入和谐社会理想与实践之中。马克思
主义对以人为本思想的伟大贡献在于,它科学揭示了社会发
展的规律和人的本质,为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奠定了理论基础
和实践基础。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历史进步是社会发展和人
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这种局面才得到根本扭转,我国的国家
文化主权才得以确立。目前,我国国力日益强大,国际地位
不断提高,我们亟待借用各种手段,实现这些流失海外的文
物、话语权等的回归。另外,港、澳、台三地的文化也存在不
同层次的回归问题。其中,港、澳在实现政治主权回归之后,
必须推进文化心理的回归,强化港、澳居民,尤其是港、澳青
少年的国家文化认同,尽快摆脱殖民文化的阴影。至于台
湾,它与祖国大陆实现和平统一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主权
整体统一的过程,它虽相对滞后于港、澳,但其文化主权的回
归是我们进行国家主权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强化它在
统一祖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捍卫主权。正如我国的政治主权、经济主权无时无
刻不受到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挑衅一样,我国的文化主权也一
直受到西方文化霸权主义、“文化台独”、极端民族宗教分裂
主义等挑战,需要我们坚决捍卫固有的意识形态,坚持自己
的价值观与审美观,继承与固守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遗产,
发展符合国家利益的主流文化,抗拒敌对势力的文化渗透,
粉碎它们的“和平演变”战略。
(三)发展主权。国家文化主权是一个可变的概念。在
这种主权确立之后,除了其基本性质与基本因素稳定不变
外,其外延、内涵、范畴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和平与发展
是当代的历史主题,在此背景下的国家文化主权自然和以战
争与革命为历史主题之际的国家文化主权有一定的内容差
异。只有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而丰富其内容,文化主权才能
很好地发挥其功能,实现其价值,达成其目的,为国家的繁荣
富强及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贡献。
总之,国家文化主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不
可一蹴而就,但也不能茫然、放任,必须有重点、有规划、有措
施地取得主动,在历史的和现在的、外部的和本土的、进步的
和落后的、积极的和颓废的各种思想文化中展开相互激荡,
在有吸纳又有排斥、有融合又有斗争、有渗透又有抵御的历
史条件下,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文化思想领域的指导地位,发
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产业,捍卫国家的
文化主权。
七、以人为本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着力点是加强民主法治、
维护公平正义、倡行诚信友爱、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安定秩
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基本方面,贯穿一条主
线,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社
会理想,又是一种社会实践。而无论是从理想目标来说还是
从实践过程来说,构建和谐社会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
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其本质上说,就
是一种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
发挥,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
必须把坚持以人为本贯穿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个
层面中去。
漫长的人类社会在经历了“以神为本”(神本主义)和“以
物为本”(物本主义)之后,正步入以人为本的新阶段。以人
为本作为一种思想观念,一种价值追求,具有悠久的历史。
以人为本概念虽然早巳有之,但是作为一种科学的社会发展
观,则是社会主义社会才具有的自觉的品格。无论是中国古
的发展相统一的过程。基于这样一种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
创始人明确指出,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
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M ’。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指
明了以人为本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本质地位。
坚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和价值,演化为一
种和谐发展过程,就是要通过社会机体自身的改革与完善,
不断促进社会成员成为自由的人、自主的人、自觉的人,并将
这种人的主体性的不断提升融化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
与人的和谐发展之中。
八、社会诚信
诚信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基本
要求,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第一,诚信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当进
一
步发扬光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
益是一致的,人与人之间应当是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互
爱、融洽相处的新型关系。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
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因此,以诚信为重
点,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竞争与协作的关系,培育社会主
义新型人际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第二,
诚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道德规范。用诚信道德引导和
规范经济行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一
个重要课题。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信经济,这是市
场经济的内在属性。同时,市场经济具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
属性,如果对经济活动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一些人就可
能以失信行为来谋不义之财。诚信和失信的道德冲突,是发
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道德建设的一对矛盾,这一矛盾
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的状况。加强诚信道德建
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第三,诚信是提
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政府的诚信,关系民主法治、公
平正义,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决定着和谐社会的建设。总
之。加强诚信建设,需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从经济、政治、
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综合努力。
总之,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没有固定的看
得见的标准。这种和谐的状态既包括物质的丰富,也离不开
精神的自由,它是由许许多多个体的因素和目标组成的。离
开了社会中的子目标,丢掉了它的基本元素,和谐社会最终
就会架空。因此,重视上述八种基本元素的建设,将为和谐
社会的实现打下坚固的基础,为和谐社会的到来创立必要的
条件。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6.
【责任编辑李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