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发(作者:合容)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R11
R1
R12
类 别 名 称
范 围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
(Residential Land) 零星的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
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
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
地、园地和林地
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
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小公园等用地
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
的绿化用地
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提供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圃地
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
- 1 -
R13
R14
R21
R2 R22
道路用地
绿 地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3
R
R24
R31
R3 R32
道路用地
绿 地
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33
R34
R41
R42
道路用地
绿 地
四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4
R43
R44
G1
G11
G12
G2 G21
G22
道路用地
绿 地
绿 地
(Green land)
公共绿地
公 园
街头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
G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C1
类 别 名 称 范 围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
(Public Facilities) 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市属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
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1
C12
C2
C21
C22
C23
C24
C25
C26
C3
C31
C33
C34
C35
C
C4
C36
C41
C42
C5
C51
C52
C53
C6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商业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
贸易咨询用地
服务业用地
旅馆业用地
市场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广播电视用地
影剧院用地
游乐用地
体育用地
体育场用地
体育训练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医院用地
卫生防疫用地
休疗养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
五金交店、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
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
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管、展览管和纪念管等用地
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
地
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
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
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城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
体校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
肿瘤医院等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修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
住用地(R)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
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
业高中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等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C61 高等学校用地
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C63
C64
C65
C7
C9
- 2 -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
地 心等用地
特殊学校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
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
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2024年6月11日发(作者:合容)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R11
R1
R12
类 别 名 称
范 围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
(Residential Land) 零星的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
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
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
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
地、园地和林地
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
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小公园等用地
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
的绿化用地
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提供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圃地
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
- 1 -
R13
R14
R21
R2 R22
道路用地
绿 地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3
R
R24
R31
R3 R32
道路用地
绿 地
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33
R34
R41
R42
道路用地
绿 地
四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4
R43
R44
G1
G11
G12
G2 G21
G22
道路用地
绿 地
绿 地
(Green land)
公共绿地
公 园
街头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
G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C1
类 别 名 称 范 围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
(Public Facilities) 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市属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
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1
C12
C2
C21
C22
C23
C24
C25
C26
C3
C31
C33
C34
C35
C
C4
C36
C41
C42
C5
C51
C52
C53
C6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商业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
贸易咨询用地
服务业用地
旅馆业用地
市场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广播电视用地
影剧院用地
游乐用地
体育用地
体育场用地
体育训练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医院用地
卫生防疫用地
休疗养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
五金交店、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
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
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管、展览管和纪念管等用地
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
地
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
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
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城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
体校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
肿瘤医院等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修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
住用地(R)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
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
业高中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等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C61 高等学校用地
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C63
C64
C65
C7
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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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与业余学校用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
地 心等用地
特殊学校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
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
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