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发(作者:冀德佑)
性教育缺失案例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9名青少年强奸、强迫妇女卖淫、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李桂滨犯强奸罪、强迫妇女卖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路延辉、于伟等八人也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相应的罚金。这起大案的破获源自于受害人的父亲网上寻亲。
被告人李桂滨、路延辉、于伟等九人均系山东省乐陵市郊人,作案时年龄最大的刚满20周岁,其中4人尚不满16周岁,1人为在校学生。2004年1月至10月期间,该团伙九名成员在乐陵市、陵县等地,单独或结伙把在网吧一起上网或放学回家路上的李某、马某等13名少女(其中一名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约会、请吃饭、过节假日等为名,骗至旅社、宾馆、招待所或家中,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强奸、轮奸作案11起,受害人达32人次。
2004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李桂滨、路延辉、孙朝杰三人将张某、董某、任某、王某四名女孩子强奸后,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制她们先后到山东省庆云县、河北省盐山县等地卖淫。庆幸的是,女孩张某的父亲寻找女儿心切,偶然一次上网时,发现女儿也在网上,后经询问得知张某在盐山县被迫卖淫,便和另一失踪女孩董某的父亲一起赶到盐山县,将三名被强迫卖淫的女孩子救出,将李桂滨、路延辉、孙朝杰三人抓获,并扭送警方,进而全案告破。
经审理查明,该团伙还曾盗窃作案三起,盗窃摩托车3辆,价值1.5万元。作者:郑春笋
(贵州)凯里警方经过10多天的连续奋战,在各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破获一起强奸、强迫少女卖淫案,成功解救少女14人,其中最小12岁,抓获涉案团伙2009年12月9日,13岁的少女梅子向凯里警方报案,称12月4日,她与婷婷、诗雨、萍子(均为化名)等多名少女在凯里被多名男子挟持上的
士车,后分别被运送到台江、雷山等地非法拘禁,期间威胁、强迫她们卖淫赚钱。12月6日,梅子从位于凯里市二龙路的某宾馆二楼房间跳窗逃脱。
凯里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分别赶赴雷山县、台江县展开了调查。在两地警方的大力帮助下,专案组民警相继救出了冰雪(12岁)等4名少女,并将涉案人员欧某某等7名嫌疑人抓获。
通过审讯,警方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以王某某、陈某某两男子为首,他们长住广东。在凯里,由黎某某和陈某在凯里市及周边县纠集另外6人,携带西瓜刀、砍刀等刀具,多次在凯里市城区各学校附近物色未成年在校女学生,确定目标后,便借机非法挟持到雷山县刘某和陈某经营的发廊内,强迫少女卖淫,筹集到路费后又到广东省去卖淫。筹集不到路费,刘某、陈某强迫少女与运输车辆的司机发生性行为冲抵路费。
受害人被挟持到广东省中山市后,交给王某某、陈某某二人。之后,二人便分派受害少女到各个桑拿、浴室内进行卖淫活动。受害少女卖淫所得全部被王、陈二人收入囊中。
专案组民警随即奔赴广东省中山市侦查。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成功解救了诗雨、萍子等10人,部分被害少女还遭到这伙人强奸。抓获团伙主要成员王某某、陈某某等10名嫌疑人(部分系未成年人)。目前,尚有一名团伙主要成员在逃。
目前,凯里警方已依法对涉案的17名团伙成员予以刑事拘留,对在逃的一名涉案人员进行网上通缉,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郑旭军 罗茜)
校园赌球风的盛行也说明一些高校平时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不到位,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高校平时对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不够深入,对学生课余时间的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据参赌的学生反映课余生活单调、枯燥,基本上无人管。为此,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还结合案件向黄某所在的高校发了建议,建议学校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经常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从源头上消除校园的赌风。加强对学生课余时间的管理,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活泼、健康向上的课余活动。学校在收到检察院建议后,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校园赌球已基本上得到遏制。
网络犯罪: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案例之一:海口市某中学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中二年级女学生与犯罪嫌疑人梁某、张某(均为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前不久的一个夜晚,梁某和张某开着摩托车在约定地点和该女生见面,后和李某等另外三人会合后来到大海边,在李某等人拳脚相加威胁下,该女生被李某等三人实施了轮奸。
案例之二:2005年6月9日,海口市一18岁的年轻女子向警方报案,称她和一名网名叫“坚持到底”的男子陈某6月8日在酒店开房见面,见面后不久,年轻女子喝了陈某准备的可乐饮料后晕睡,第二天上午9时才醒来并看到陈某留下的一张纸条,说已给她拍了裸照,如不拿两万元来赎,将把裸照寄给李某的单位和亲戚朋友等。陈某还偷走年轻女子现金670元和CECT手机一部。回家后,年轻女子便不断地接到陈某的威胁恐吓电话,并要她把两万元存入指定银行账号。6月10日,陈某被警方抓获。
检察官:网络聊天工具为青少年交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为网络犯罪提供了伪装的外衣。因此,加强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势在必行。家长也应当了解掌握一定的网络知识,尽量不让或者少让孩子在营业性网吧上网;学校不仅应在德育课上增加网上道德教育,还应该把这种教育与计算机课程结合起来,系统地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电信管理机构、公安部门、文化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网吧等上网场所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严厉处罚;有关部门应组织人力加大青少年网站的建设力度,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给予更大的投入,多建设一些专门为青少年服务的网站。
网络里也会有极少数有不良意识的网友或违法分子,网友应谨慎防范。网友在填写个人资料时,注意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骚扰。未满18岁的青少年上网,监护人要多加关心、指导和监督。青少年网友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和网友直接会面或参与各种联谊活动,以免为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危及自身安全。在与网友进行线下见面活动时,应向亲朋好友通报自己的行踪,同时,自身也要加强戒备心理。
团伙作案:要遇事不慌寻求帮助
案例之一:以王琼丰为首的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近年来在美兰区三江镇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对看不顺眼的群众斧砍刀杀,被当地百姓称为“斧头帮”。“斧头帮”团伙成员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7岁,多为三江镇人,仗着人多势众,多次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制造了故意伤害案7宗,致使13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另外还对当地五名个体户进行敲诈勒索,涉及金额8800元。
案件之二:海口市府城地区一平均年龄为18岁,成员固定的摩托车飚车队经常于深夜在海口市繁华路段进行非法飚车。2004年8月22日凌晨2时许,海口市府城飚车队队员李某、张某等十余名青少年驾驶十几辆摩托车在海口市龙昆南路飚车时,发现受害人钟某和朋友朝某、吴某三人驾驶一辆摩托车从其身边超过,误认为钟等人系与其车队有积怨的海口摩托车队成员,即勒令钟某停车未果,李某等人即狂追受害人至南大桥处,十余辆摩托车将受害人的摩托车团团包围,然后将钟某殴打致死。
检察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特点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为犯罪主体低龄化,青少年由于思想不成熟,缺乏作案经验,且担心被害人反抗,觉得单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故经常纠集几个人共同作案甚至形成固定的犯罪集团。青少年犯罪涉案罪行近一两年呈上升趋势,以“两抢一盗”居多,但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也占有一定比例;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很强的模仿性,作案有分工,相互有配合,有人动手、有人望风、有人销赃,作案手段日趋成熟、老练;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学生犯罪多是通过互联网或无线通讯工具纠集作案,作案后迅速离开现场,具备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司法实践表明,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校多为成绩不好的差生,多是因被老师和同学歧视而产生仇视和报复社会的犯罪意图的。现行教育机制的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一味地强调应试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重智轻德的教育理念致使法制教育流于形式甚至是一片空白。
检察官还特别提醒:未成年人在遭遇不法侵害时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如果未成年人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023年12月18日发(作者:冀德佑)
性教育缺失案例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9名青少年强奸、强迫妇女卖淫、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李桂滨犯强奸罪、强迫妇女卖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路延辉、于伟等八人也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相应的罚金。这起大案的破获源自于受害人的父亲网上寻亲。
被告人李桂滨、路延辉、于伟等九人均系山东省乐陵市郊人,作案时年龄最大的刚满20周岁,其中4人尚不满16周岁,1人为在校学生。2004年1月至10月期间,该团伙九名成员在乐陵市、陵县等地,单独或结伙把在网吧一起上网或放学回家路上的李某、马某等13名少女(其中一名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约会、请吃饭、过节假日等为名,骗至旅社、宾馆、招待所或家中,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强奸、轮奸作案11起,受害人达32人次。
2004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李桂滨、路延辉、孙朝杰三人将张某、董某、任某、王某四名女孩子强奸后,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制她们先后到山东省庆云县、河北省盐山县等地卖淫。庆幸的是,女孩张某的父亲寻找女儿心切,偶然一次上网时,发现女儿也在网上,后经询问得知张某在盐山县被迫卖淫,便和另一失踪女孩董某的父亲一起赶到盐山县,将三名被强迫卖淫的女孩子救出,将李桂滨、路延辉、孙朝杰三人抓获,并扭送警方,进而全案告破。
经审理查明,该团伙还曾盗窃作案三起,盗窃摩托车3辆,价值1.5万元。作者:郑春笋
(贵州)凯里警方经过10多天的连续奋战,在各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破获一起强奸、强迫少女卖淫案,成功解救少女14人,其中最小12岁,抓获涉案团伙2009年12月9日,13岁的少女梅子向凯里警方报案,称12月4日,她与婷婷、诗雨、萍子(均为化名)等多名少女在凯里被多名男子挟持上的
士车,后分别被运送到台江、雷山等地非法拘禁,期间威胁、强迫她们卖淫赚钱。12月6日,梅子从位于凯里市二龙路的某宾馆二楼房间跳窗逃脱。
凯里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分别赶赴雷山县、台江县展开了调查。在两地警方的大力帮助下,专案组民警相继救出了冰雪(12岁)等4名少女,并将涉案人员欧某某等7名嫌疑人抓获。
通过审讯,警方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以王某某、陈某某两男子为首,他们长住广东。在凯里,由黎某某和陈某在凯里市及周边县纠集另外6人,携带西瓜刀、砍刀等刀具,多次在凯里市城区各学校附近物色未成年在校女学生,确定目标后,便借机非法挟持到雷山县刘某和陈某经营的发廊内,强迫少女卖淫,筹集到路费后又到广东省去卖淫。筹集不到路费,刘某、陈某强迫少女与运输车辆的司机发生性行为冲抵路费。
受害人被挟持到广东省中山市后,交给王某某、陈某某二人。之后,二人便分派受害少女到各个桑拿、浴室内进行卖淫活动。受害少女卖淫所得全部被王、陈二人收入囊中。
专案组民警随即奔赴广东省中山市侦查。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成功解救了诗雨、萍子等10人,部分被害少女还遭到这伙人强奸。抓获团伙主要成员王某某、陈某某等10名嫌疑人(部分系未成年人)。目前,尚有一名团伙主要成员在逃。
目前,凯里警方已依法对涉案的17名团伙成员予以刑事拘留,对在逃的一名涉案人员进行网上通缉,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郑旭军 罗茜)
校园赌球风的盛行也说明一些高校平时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不到位,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高校平时对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不够深入,对学生课余时间的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据参赌的学生反映课余生活单调、枯燥,基本上无人管。为此,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还结合案件向黄某所在的高校发了建议,建议学校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经常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从源头上消除校园的赌风。加强对学生课余时间的管理,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活泼、健康向上的课余活动。学校在收到检察院建议后,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校园赌球已基本上得到遏制。
网络犯罪: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案例之一:海口市某中学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中二年级女学生与犯罪嫌疑人梁某、张某(均为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前不久的一个夜晚,梁某和张某开着摩托车在约定地点和该女生见面,后和李某等另外三人会合后来到大海边,在李某等人拳脚相加威胁下,该女生被李某等三人实施了轮奸。
案例之二:2005年6月9日,海口市一18岁的年轻女子向警方报案,称她和一名网名叫“坚持到底”的男子陈某6月8日在酒店开房见面,见面后不久,年轻女子喝了陈某准备的可乐饮料后晕睡,第二天上午9时才醒来并看到陈某留下的一张纸条,说已给她拍了裸照,如不拿两万元来赎,将把裸照寄给李某的单位和亲戚朋友等。陈某还偷走年轻女子现金670元和CECT手机一部。回家后,年轻女子便不断地接到陈某的威胁恐吓电话,并要她把两万元存入指定银行账号。6月10日,陈某被警方抓获。
检察官:网络聊天工具为青少年交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为网络犯罪提供了伪装的外衣。因此,加强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势在必行。家长也应当了解掌握一定的网络知识,尽量不让或者少让孩子在营业性网吧上网;学校不仅应在德育课上增加网上道德教育,还应该把这种教育与计算机课程结合起来,系统地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电信管理机构、公安部门、文化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网吧等上网场所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严厉处罚;有关部门应组织人力加大青少年网站的建设力度,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给予更大的投入,多建设一些专门为青少年服务的网站。
网络里也会有极少数有不良意识的网友或违法分子,网友应谨慎防范。网友在填写个人资料时,注意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骚扰。未满18岁的青少年上网,监护人要多加关心、指导和监督。青少年网友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和网友直接会面或参与各种联谊活动,以免为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危及自身安全。在与网友进行线下见面活动时,应向亲朋好友通报自己的行踪,同时,自身也要加强戒备心理。
团伙作案:要遇事不慌寻求帮助
案例之一:以王琼丰为首的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近年来在美兰区三江镇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对看不顺眼的群众斧砍刀杀,被当地百姓称为“斧头帮”。“斧头帮”团伙成员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7岁,多为三江镇人,仗着人多势众,多次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制造了故意伤害案7宗,致使13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另外还对当地五名个体户进行敲诈勒索,涉及金额8800元。
案件之二:海口市府城地区一平均年龄为18岁,成员固定的摩托车飚车队经常于深夜在海口市繁华路段进行非法飚车。2004年8月22日凌晨2时许,海口市府城飚车队队员李某、张某等十余名青少年驾驶十几辆摩托车在海口市龙昆南路飚车时,发现受害人钟某和朋友朝某、吴某三人驾驶一辆摩托车从其身边超过,误认为钟等人系与其车队有积怨的海口摩托车队成员,即勒令钟某停车未果,李某等人即狂追受害人至南大桥处,十余辆摩托车将受害人的摩托车团团包围,然后将钟某殴打致死。
检察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特点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为犯罪主体低龄化,青少年由于思想不成熟,缺乏作案经验,且担心被害人反抗,觉得单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故经常纠集几个人共同作案甚至形成固定的犯罪集团。青少年犯罪涉案罪行近一两年呈上升趋势,以“两抢一盗”居多,但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也占有一定比例;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很强的模仿性,作案有分工,相互有配合,有人动手、有人望风、有人销赃,作案手段日趋成熟、老练;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学生犯罪多是通过互联网或无线通讯工具纠集作案,作案后迅速离开现场,具备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司法实践表明,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校多为成绩不好的差生,多是因被老师和同学歧视而产生仇视和报复社会的犯罪意图的。现行教育机制的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一味地强调应试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重智轻德的教育理念致使法制教育流于形式甚至是一片空白。
检察官还特别提醒:未成年人在遭遇不法侵害时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如果未成年人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