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发(作者:敏翠柏)
夏新电子利润造假案
一:引言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57,以下简称夏新电子)从名噪一时的手机巨头,沦落到破产重整,从最赚钱的上市公司到连续四年巨额亏损被勒令退市,其间的利润造假也经历2007年8月份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调查;2007年夏新的电子财务报表对2005年、2006年财务报表的15处重大差错追溯调整更正;2008年2月、7月厦门监管局分别发出整改通知书和2009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出处罚决议。我们通过分析夏新电子利润造假案
过程,让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与会计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
二:公司背景资料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1997)057号文、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夏体改(1996)080号文批准,在对原夏新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部分改组的基础上,由夏新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国际贸易公司、厦门电子器材公司、厦门电子仪器厂、成都广播电视设备(集团)公司等六个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于1997年4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1997)176号文批准,以向社会公众募股方式设立。
夏新电子早期业务为生产黑白电视机。1993年,夏新电子进入当时热门的录像机市场,3年后,夏新电子进一步进入新兴的的VCD市场,并一举进入行业前三名,1998年上市公司业绩排名中,夏新电子排名榜首。1999年,由于VCD市场竞争加剧,影碟机出现全行业衰退,夏新电子2000年和2001年业绩大幅下滑,带上了“ST”帽子。2000年5月,夏新电子转战手机市场。2001年,夏新电子推出了当时热销的A8手机,将夏新电子拉出了亏损的泥塘,2002年夏新电子实现了净利润6.1亿元,每股收益高达1.69元,在所有的上市公司中名列榜首,一举成为中国A股市场上最赚钱的公司。此后,夏新电子开始实施多元化战略,不仅大力投入3G手机的研发,还涉足液晶电视、笔记本电脑等领域。但2004年后,夏新手机开始走上下坡路。2006年年底,夏新电子被迫退出笔记本电脑的品牌市场,转向代工。目前,夏新电子已开始逐渐从液晶电视市场撤退,只有部分卖场还能看到夏新品牌的液晶电视。
随着多元化发展的失利,夏新电子2005年亏损6.58亿元,2006年夏新电子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盈利2517.6万元,在厦门证监局的介入调查后,夏新电子在2007年的财务报表中对2005、 2006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在对过往的重大差错更改高达15项之多,经过这15项差错追溯调整以后,夏新电子2006年净利润数字由盈利2517.6万元变为亏损1.05亿元,2007年、2008年夏新电子财务报表净利润亏损分别为8.029亿元、7亿元,2009年5月19日,夏新电子被责令暂停上市,9月21日,夏新电子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在经过两年的努力后无奈放弃,宣告夏新电子破产重组。
三、被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及其处罚
夏新电子于2009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认定夏新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商业承兑汇票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夏新电子在2006年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2006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明细项目中:699833498.04元、商业承兑汇票10682440.00元,合计710515938.04元。除上述已披露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外,夏新电子2006年12月3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中实际有280878100元为商业承兑汇票。
2.未如实披露销售退回
夏新电子未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要求,将2006年度销售、2007年1—3月份退回的产品,冲减200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31424138.89元和主营业务成本18212444.77元,导致虚增利润13211694.12元。
3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
夏新电子除2006年年报已预提的返利价保金额外,还存在已与客户确认、应归属于2006年度的部分返利价保27561924.77元,未予以计提,导致虚增利润276124.77元。
证监会认定,夏新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夏新电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苏振明等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天健华证 在审计夏新电子2006年年度报告过程中,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和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导致出具了具有虚假内容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没收天健所业务收入75万元,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姚立中、周俊超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四、相关方对夏新电子违法问题的争辩
(一)关于商业承兑汇票披露问题
1.夏新电子
在2006年年报中夏新电子披露应收票据的详细信息见表3—1:
表3-1 2006年年报中夏新电子应收票据明细项目 单位:元
种类 年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699 833 498.04
10 682 440.00
710 515 938.0
658 168 227.09
——
658 168 227.09
注:(1)年末已用作公司借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84016600.00元。
(2)应收票据年末余额中母公司夏新电子前款余额为23018330.00元。
在2007年年报中夏新电子主动披露了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差错更正: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应收商业承兑汇票280878100.00元披露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本年度本公司对本项重大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夏新电子申辩称,商业承兑汇票在会计报表附注归类不当,处理不准确,是公司和会计师审核疏漏。
2.天健所
天健所申辩称,夏新电子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应收票据的分类没有做出恰当的披露,是夏新电子的会计责任问题;对应收票据审核时已执行了监盘、函证等审计程序;应收票据未适当分类不足以影响或改变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相关决策,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确定,并不属于重大错报。
3.证监会
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风险等级、可回收性都存在很大差异。夏新电子2006年年报将2.8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占全部应收票据余额的40%,且在到期日均为变现,全部转化为公司应收账款。天健所在对应收票据实施监盘的过程中,已抽查到3张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但未给予合理关注,错误得出“盘点未见异常”和“期末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无商业承兑汇票”的盘点结论,因此,可以认定天健所为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导致未发现夏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3.人们对夏新电子混淆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推断
(1)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出票并承兑的,因此质押风险较大,也不宜作质押担保。而银行承兑汇票风险较小,信用度高,可以作质押担保。如果将商业承兑汇票作为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披露,对夏新电子日后融资资产将产生有利影响,对于一个需要资金进行大规模研发的公司来说,这种做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司取得资金支持。夏新电子2006年年初应收账款4.45亿元,年末7.38亿元,增幅65.52%。夏新电子在年报中披露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是:“主要系本年度销售业务的增长,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调整了销售收款政策所致。”夏新电子自己解释说为了扩大销售,那么销售收入由2005年的48亿元增长到55亿元,增幅15%,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夏新电子为了扩大销售承担了较高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因此人们怀疑夏新电子把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可能想在应收票据的分类上做点文章,让人们感到可收回性大大增加,降低信息使用者对公司经营风险的估计。
(2)把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也可能是夏新电子销售收入造假的关联手段。如果是虚增销售收入,不可能收到货款,公司能较为方便的伪造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关联造假,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未收到款项,夏新电子可直接转化为应收账款。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收到款项的可能性很高,造假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公司可能配合销售收入的造假,制造虚假的商业承兑汇票,并故意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
(二)未如实披露销售退回问题
1.夏新电子
在2007年年报中夏新电子主动披露了销售退回的差错更正:“本公司2007年1—3月份销售退回24452579.09(不含税金额),未按相关规定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2006年年度报表,本年度本公司对本项重大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2.天健所
2006年和2007年夏新电子的审计都是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2006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7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之一:“2007年1—3月夏新电子公司收到退货35623台手机,并应当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463.57万元和1678万元,由于夏新电子公司未能就该部分退货的性质、销售确认时间等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该部分退货对各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夏新电子对此作出的解释是:“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所有的退货产品都必须经过检测、维修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并重新写码。因公司的退货流程中对退货手机没有明确要求扫描原串码并留底,所以公司无法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07年1—3月35623台退货手机的串码信息。公司将立即改善管理,今后将对全部退货手机产品串码进行扫面留底。”天健所申辩称天健所对夏新电子期后销售退回事项已按照《期后事项准则》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函证、检查2007年1—2月的存货科目等,已针对期后销售退回事项执行了相关程序,审计程序是充分、适当的。
3.证监会
天健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不足以发现销售退回事项。首先,天健所审计的“存货——退回”科目并非通常意义上所认为的销售退回,该科目主要核算的是分公司、子公司退货及小部分暂无退货证明的退货,远未涵盖全部退货。因此检查该科目对应于发现期后销售退回事项的作用不大。天健所仅对该科目实施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审计,并以此作为其在期后退回事项上勤勉尽责的证据是不充分的。其次,天健所实施的函证程序,也并不能发现期后事项。应收账款函证的金额为2006年12月31日的金额,在询证函未作特别设计的情况下,客户一般仅核对年末余额,并非天健所所述的“报表日前发生的销售如在日后发生退货,回函客户都会在回函中予以说明”。再其次,天津所对杭州分公司存在销售退回后,也未扩大审计
范围,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此外,天健所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也都是针对2006年度会计记录,不足以发现期后售后退回事项。
4.人们对夏新电子收入确认截止性错误的判断
分析夏新电子2005年、2006年收入的变化,如表3—2所示,我们可以看到2005年和2006年夏新电子第四季度都出现了异常的销售量,2005年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环比增加40.74%,2006年第四季度更是高达55.28%。尽管夏新电子对此的解释看起来很合理:“由于手机产品季节性销售特性比较明显,元旦至春节前夕为销售旺季,销售量较平时往往有较大增长。公司近几年的销售报表均体现了12月销售收入增长的现象。”但人们按照一般规律推断,元旦至春节前夕的销售旺季的销售额应该体现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也就是说年报中的第一季度才应该是收入增长的最大时间段,但从表3—2中人们看到夏新电子每年每一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前一年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相比均有明显的下降,特别是2007年第一季度的下降幅度达到了近50%。由此人们有理由怀疑夏新可能存在试图通过年末虚假销售、来年构造销售退回的假象来造假,掩盖其亏损的真相。
表3—2 夏新电子2005—2007收入的变化
季度 主营业务收入(元) 季度收入(元)
2005年第一季度
2005年第二季度
2005年第三季度
2005年第四季度
2006年第一季度
2006年第二季度
2006年第三季度
2006年第四季度
2007年第一季度
121 302 729.53
2 319 084 491.04
3 353 474 826.86
4 809 283 414.06
1 446 545 160.42
2 630 735 618.23
3 759 815 626.42
5 513 012 997.33
892 474 413.57
1 211 302 729.53
1 107 781 761.51
1 034 390 335.82
1 455 808 587.20
14 465 455 160.42
1 184 190 457.81
1 129 080 008.19
1 753 197 370.91
892 474 413.57
增长率(%)
—8.55
—6.63
40.74%
—0.64
—18.14
—4.65
55.28
---- 49.09
(三) 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
1.夏新电子
夏新电子在2007年年报中主动披露了调价补差的差错更正:“因与经销商结算滞后导致本公司递延确认2006年12月31日调价补差26 824 479.67元,本年度本公司对本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项会计差错对合并报表的影响金额为:调减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6 828
475.02元,均为调减未分配利润;调减200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26 824 479.67元;调减2006年度营业收入19 996 004.65元;调减2006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 996
004.65元。本项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金额为:调减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6 828
475.02元,均为调减为分配利润;调减200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26 824 479.67元;调减2006年度营业收入19 996 004.65元。”
另外,夏新电子一直为其“全程保价这种特殊的销售方式”辩解,电子消费产品特点决定此种消费政策为国内电子企业普遍采用。而公司在对外销售时对客户承诺在产品调价时按约定方式进行补差,是否进行调价及调价时如何进行补差的权利“完全由公司决定”。公司在各个会计期间的会计处理中叶均对已发生的调价补差金额进行及时、全额计提,如实反映在当期的会计报表中。
2.天健所
天健所申辩称,天健所已针对返利价保计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了函证获取外部证据
和从原始单据到记账凭证的检查两个程序,审计程序充分,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需执行其他替代性程序,进一步关注期后事项。
此外,天健所申辩,由于夏新电子2006年返利价保存在有意推迟及人为删除返利价保系统数据的情况,导致其未能发现返利价保事项存在重大错报,根据夏新电子核算系统自动生成的“计算机单号”显示,应归属于2006年度的2043万元返利价保已于2007年1至3月维护进核算系统,为此,天健所提出夏新电子财务报表的会计责任不能连带推定注册会计师一定要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应根据全部工作底稿判断审计工作质量,不应当根据某个项目的工作底稿或某个程序执行与否,来评价审计结论的适当性及整体的审计工作质量;认定审计责任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管理层舞弊及对审计的重要影响。
3.证监会
(1)天健所函证的是2006年12月31日已录入夏新电子SAP系统已计提的返利保价。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维护进入SAP系统,应归属于2006年度的返利价保,天健所依赖函证程序是难以发现的。
(2)天健所实施的将账面数与系统维护数进行核对、选取2006年12月主要调价型号追查返利价保计提依据等程序都是针对返利价保“存在和发生”认定的检查,并非针对返利价保计提“完整性”的检查;天健所实施的将2006年12月的调价补差通知单与系统维护数进行核对的程序,虽然是针对“完整性”认定的审查,但从审计底稿和天健所提交的审计证据材料中,未见其索引号标注所对应的内容。因此,证监会认为天健所“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便在完成审计工作时,能够以可接受的低审计风险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规定,对夏新电子2006年度预提的返价利保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在对2006年度返价利保预提事项审计时,未进一步采取其他替代性程序,去关注期后进行维护核算系统的相关记录”。“天健所针对夏新电子2006年年报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勤勉尽责,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4.人们对夏新电子未足额计提返价利保的质疑
全程价保是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过去有不少消费类行业企业采用过,但滋生了很多问题,不少财务造假就是通过对计提的“调价补差准备金额”一项作手脚,因此,目前人们普遍认为用全程价保销售方式,就不能确认收入。而夏新电子将不能确认收入确认了,还没有在附注中披露,隐瞒财务信息。此外,调价补差准备金额,这个会计科目在会计准则8大减值准备里没有,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思考题:
1.讨论夏新电子把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可能动因,该错误分类是否构成重大错报。
2.讨论人们从哪些迹象怀疑夏新电子试图通过年末虚假销售来年构造销售退回的假象来造假,掩盖其亏损的真相。
3.结合本案例证监会对夏新电子未如实披露销售退回的问题的查处结果,讨论注册会计师如何审计上市公司期后销售退回才能规避风险。
4.结合夏新电子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的问题,讨论上市公司应当如何核算和披露一些特殊的会计估计事项,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公允。(必答)
5.从相关方对夏新电子违法问题的争辩中,讨论分析会计信息披露中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分,当公众对上市公司的一些问题已有怀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已经对上市公司立案调
查时,上市公司应当如何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6.讨论上市公司利润造假的动因及其方式(拓展思考,不局限于夏新电子)(必答)
每个人应选择四道题回答,其中必答题是每个人必选,其他的为选做题.
第一题
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他的特点
满足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快速变现的需求;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手续方便,可以有效降低手续费支出,融资成本低,有利于企业培植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对银行来说,相当于作了一笔贷款,且事先扣除了利息;如果汇票有货物背景,则还有货物抵押。在银行资金紧张时,还可再贴现融资。如下:
1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 2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天 3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 、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我行申请贴现 5 、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承兑付款
(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目前我国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亿元(电子的最大限额为10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纸质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汇票的最长期限可达1年)。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
票据优点
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
夏新电子把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容易造成虚增利润,因为商业汇票的风险大于银行承兑汇票,减少了坏账的发生,不利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不利于其他部门,对夏新电子的账务了解。
第四题
从上市公司运用会计估计的现状来看会计估计已成为他们进行利润操纵的主要手段,不管是由于融资动机还是由于规避退市、平滑利润动机,会计估计成了一些公司随心所欲改变企业报表的调剂器。不仅极大地扰乱了资本市场,还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夏新电子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那样虚增了该年度的利润,误导了市场。
完善上市公司退市规则方面,我国上市公司退市规则是根据公司利益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退市规则的制定是以公司提供真实相关的会计信息为假设前提的,也是资本市场运作的客观要求,不能因为上市公司对一项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操纵就改变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则,就像我们不能因为高考中有做弊现象就取消高考制度一样。退市规则不是为会计准则服务的,而是在会计准则的前提下为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服务的,我们只能去改变歪曲的一面,而不是去规避。
至于加强会计估计审计只是一个被动的策略。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本就应在合理的审计风险下持职业谨慎的态度,由于审计风险的存在,再谨慎的审计也不可能有效发现管理层蓄意进行操纵的行为。况且,近几年会计师和公司管理层进行勾结粉饰报表的案例不断暴光,审计师的独立性还是一个问题。因此,利用加强会计估计审计来防范上市公司滥用会计估计的现象只能起到很小的效果。
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应遵循的原则
影响会计估计结果的因素很多。会计估计结果的弹性较大。如何才能保证会计估计结果的相对合理性,是会计人员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认为,为保证估计结果的合理性。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是:
1、诚信原则
会计估计往往涉及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进行估计时,应遵循诚信原则,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估计。避免利用会计估计及其变更,设置秘密准备、任意调节各期利润以及粉饰财务报表等,以免掩盖真象,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2、适度稳健原则
进行会计估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对资产、负债、收益、费用损失的有关金额进行估计时。应尽可能不虚增资产和收益,客观合理地估算可能的费用和损失。
3、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对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有关金额进行估计时。首先必须根据财务会计的目标和会计原则,选择适用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来进行估算。其次,科学性原则还要求会计估计的程序皮科学合理。
4、合适人员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应选择那些对本企业有充分的了解。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专门人员来进行。
5、最佳信息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应当注意搜集当时合理可用的最佳信息,并且应当考虑资料的相关性、可靠性和详简的适当性。同时还应注意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再加工。分清关键因素和一般因素,以作为会计估计的基础。
6、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估计的结果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应注意同质性,即估计的结果应与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保持一致。如固定资产折旧期限的大小应尽量与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效能不产生明显矛盾。
7、一致性原则
在对某些交易或事项进行估计时,对同一类型的业务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能随意更改。
8、充分披露原则
对于重要的会计估计项目,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其会计估计的过程、方法、有关的未来事项情况(可能性大小、变化)等,以使报表使用者获得充分有效的信息。
第五题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
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会计检查或查账,只是检查账目的意思,主要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 一手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该做到:
公司信息披露,不仅包括会计信息,还应包括非会计信息,从披露的方式上看无外乎表内、表外两种方式。为满足使用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差异性信息需求,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笔者认为,以下几方面亟需建立或完善披露制度:
1、R&D信息及其披露。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企业在研究和开发(R&D)方面的大量投入是推动当今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2、重大投资项目的披露。企业的成败主要在投资决策上,错误的投资决策可能导致企业的倾家荡产。我国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长期投资”等项目中与其他长期资产合并披露,相关信息使用者从表内并不能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支出额及其进展情况,从而无法对其风险及预期收益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
3、人力资源价值及其披露。人力资源作为现代企业最稀缺的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其在企业运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越来越显著。然而,理论界对于人力资源的确认和计量一直争论不休,尚未达成一致的观点,实务界也鲜有良好的经验。笔者认为,影响人力资源价值的因素(如管理方式、人际关系、自身技能、健康状况等)是多变的,由此导致人力资源价值的不确定性(或者称可变性)。对人力资源价值的会计披露,应避免机械地、简单地定量反映,在人力资源价值货币计量的操作成熟之前,采用非货币性计量方法予以恰当披露是一项明智的选择。
4、环境会计信息及其披露。所谓环境会计信息,是指企业会计要向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环境信息和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从而充分满足其知情和决策需要。
第六题
上市公司利润造假原因
一、利润操纵的外在动因
1.外界环境存在问题。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明显地带有计划经济的成分,导致了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了争取新股额度,在总资产的盈利能力上竭尽其能。政府在理论上只是市场经济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其自身并不参与市场运行,但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往往直接参与上市公司的经济运行活动,有的甚至默许和鼓励本地上市公司实施利润操纵,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税收而大开方便之门。
2.会计制度体系不健全。这主要体现为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落后于会计实务,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缺陷会使企业在准则外,会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等方面由于“无法可依”而带有很大的弹性,加之我国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会计核算,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根据职业判断力做出选择。这样会计人员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和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操纵会计利润成为可能。
3.监管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管机构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等,这些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力为公司实施利润操纵提供了可能。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不成熟,监管人员不足,上市公司造假往往难以被及时发现查处。与造假成本相比,会计造假所带来的收益通过证券市场能够实现几何放大。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造假成本,我国证券市场才会不断出现会计造假现象。
二、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行为受到各种各样的利益驱动,形成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1.为取得上市资格而粉饰业绩。《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并且规定,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这样,在新股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大型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是不现实的,只能将部分资产剥离出来折合为发起人股。在发行新股前,将这部分资产虚拟为一个会计实体,并假设其已经存在了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会计期间,然后从原有会计实体中剥离出一部分收入和费用,并据以确定虚拟会计实体在各期间的利润。这种做法不仅有违会计主体和会计期间的基本假设,而且给公司上市前的财务包装提供了许多机会。
2.为规避所得税而隐瞒利润。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适当的税率而得出的。一些公司为了偷税、漏税、推迟纳税时间,便会隐瞒利润。但也存在着一些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为了能够维护其在社会上的形象,为了能够筹措到足够的资金,不惜虚报利润,多交所得税,而这部分所得税往往又通过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形式返给上市公司。
3.为达到配股而提高利润。公司上市后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大量资金
上市公司利润造假方式
1. 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
2. 在不同控股程度子公司间的安排销售
3. 上市公司溢价采购控股子公司产品及劳务形成固定资产
4. 变更销售收入确认方式
5. 不同成本费用项目之间的分类变化
6. 变通广告费用与商标使用费
7. 所得税返还款的确认期间作弊
8. :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规避增值税
9. 资产溢价转让,提高当期收益
10. 以不良实物资产对外投资
11. 调节股权投资比率
12. 折旧和摊销年限自我“调节”
13. 控制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
2024年1月9日发(作者:敏翠柏)
夏新电子利润造假案
一:引言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57,以下简称夏新电子)从名噪一时的手机巨头,沦落到破产重整,从最赚钱的上市公司到连续四年巨额亏损被勒令退市,其间的利润造假也经历2007年8月份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调查;2007年夏新的电子财务报表对2005年、2006年财务报表的15处重大差错追溯调整更正;2008年2月、7月厦门监管局分别发出整改通知书和2009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出处罚决议。我们通过分析夏新电子利润造假案
过程,让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与会计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
二:公司背景资料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1997)057号文、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夏体改(1996)080号文批准,在对原夏新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部分改组的基础上,由夏新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国际贸易公司、厦门电子器材公司、厦门电子仪器厂、成都广播电视设备(集团)公司等六个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于1997年4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1997)176号文批准,以向社会公众募股方式设立。
夏新电子早期业务为生产黑白电视机。1993年,夏新电子进入当时热门的录像机市场,3年后,夏新电子进一步进入新兴的的VCD市场,并一举进入行业前三名,1998年上市公司业绩排名中,夏新电子排名榜首。1999年,由于VCD市场竞争加剧,影碟机出现全行业衰退,夏新电子2000年和2001年业绩大幅下滑,带上了“ST”帽子。2000年5月,夏新电子转战手机市场。2001年,夏新电子推出了当时热销的A8手机,将夏新电子拉出了亏损的泥塘,2002年夏新电子实现了净利润6.1亿元,每股收益高达1.69元,在所有的上市公司中名列榜首,一举成为中国A股市场上最赚钱的公司。此后,夏新电子开始实施多元化战略,不仅大力投入3G手机的研发,还涉足液晶电视、笔记本电脑等领域。但2004年后,夏新手机开始走上下坡路。2006年年底,夏新电子被迫退出笔记本电脑的品牌市场,转向代工。目前,夏新电子已开始逐渐从液晶电视市场撤退,只有部分卖场还能看到夏新品牌的液晶电视。
随着多元化发展的失利,夏新电子2005年亏损6.58亿元,2006年夏新电子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盈利2517.6万元,在厦门证监局的介入调查后,夏新电子在2007年的财务报表中对2005、 2006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在对过往的重大差错更改高达15项之多,经过这15项差错追溯调整以后,夏新电子2006年净利润数字由盈利2517.6万元变为亏损1.05亿元,2007年、2008年夏新电子财务报表净利润亏损分别为8.029亿元、7亿元,2009年5月19日,夏新电子被责令暂停上市,9月21日,夏新电子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在经过两年的努力后无奈放弃,宣告夏新电子破产重组。
三、被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及其处罚
夏新电子于2009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认定夏新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商业承兑汇票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夏新电子在2006年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2006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明细项目中:699833498.04元、商业承兑汇票10682440.00元,合计710515938.04元。除上述已披露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外,夏新电子2006年12月3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中实际有280878100元为商业承兑汇票。
2.未如实披露销售退回
夏新电子未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要求,将2006年度销售、2007年1—3月份退回的产品,冲减200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31424138.89元和主营业务成本18212444.77元,导致虚增利润13211694.12元。
3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
夏新电子除2006年年报已预提的返利价保金额外,还存在已与客户确认、应归属于2006年度的部分返利价保27561924.77元,未予以计提,导致虚增利润276124.77元。
证监会认定,夏新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夏新电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苏振明等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天健华证 在审计夏新电子2006年年度报告过程中,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和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导致出具了具有虚假内容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没收天健所业务收入75万元,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姚立中、周俊超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四、相关方对夏新电子违法问题的争辩
(一)关于商业承兑汇票披露问题
1.夏新电子
在2006年年报中夏新电子披露应收票据的详细信息见表3—1:
表3-1 2006年年报中夏新电子应收票据明细项目 单位:元
种类 年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699 833 498.04
10 682 440.00
710 515 938.0
658 168 227.09
——
658 168 227.09
注:(1)年末已用作公司借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84016600.00元。
(2)应收票据年末余额中母公司夏新电子前款余额为23018330.00元。
在2007年年报中夏新电子主动披露了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差错更正: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应收商业承兑汇票280878100.00元披露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本年度本公司对本项重大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夏新电子申辩称,商业承兑汇票在会计报表附注归类不当,处理不准确,是公司和会计师审核疏漏。
2.天健所
天健所申辩称,夏新电子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应收票据的分类没有做出恰当的披露,是夏新电子的会计责任问题;对应收票据审核时已执行了监盘、函证等审计程序;应收票据未适当分类不足以影响或改变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相关决策,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确定,并不属于重大错报。
3.证监会
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风险等级、可回收性都存在很大差异。夏新电子2006年年报将2.8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占全部应收票据余额的40%,且在到期日均为变现,全部转化为公司应收账款。天健所在对应收票据实施监盘的过程中,已抽查到3张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但未给予合理关注,错误得出“盘点未见异常”和“期末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无商业承兑汇票”的盘点结论,因此,可以认定天健所为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导致未发现夏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3.人们对夏新电子混淆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推断
(1)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出票并承兑的,因此质押风险较大,也不宜作质押担保。而银行承兑汇票风险较小,信用度高,可以作质押担保。如果将商业承兑汇票作为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披露,对夏新电子日后融资资产将产生有利影响,对于一个需要资金进行大规模研发的公司来说,这种做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司取得资金支持。夏新电子2006年年初应收账款4.45亿元,年末7.38亿元,增幅65.52%。夏新电子在年报中披露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是:“主要系本年度销售业务的增长,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调整了销售收款政策所致。”夏新电子自己解释说为了扩大销售,那么销售收入由2005年的48亿元增长到55亿元,增幅15%,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夏新电子为了扩大销售承担了较高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因此人们怀疑夏新电子把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可能想在应收票据的分类上做点文章,让人们感到可收回性大大增加,降低信息使用者对公司经营风险的估计。
(2)把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也可能是夏新电子销售收入造假的关联手段。如果是虚增销售收入,不可能收到货款,公司能较为方便的伪造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关联造假,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未收到款项,夏新电子可直接转化为应收账款。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收到款项的可能性很高,造假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公司可能配合销售收入的造假,制造虚假的商业承兑汇票,并故意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
(二)未如实披露销售退回问题
1.夏新电子
在2007年年报中夏新电子主动披露了销售退回的差错更正:“本公司2007年1—3月份销售退回24452579.09(不含税金额),未按相关规定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2006年年度报表,本年度本公司对本项重大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2.天健所
2006年和2007年夏新电子的审计都是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2006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7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之一:“2007年1—3月夏新电子公司收到退货35623台手机,并应当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463.57万元和1678万元,由于夏新电子公司未能就该部分退货的性质、销售确认时间等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该部分退货对各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夏新电子对此作出的解释是:“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所有的退货产品都必须经过检测、维修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并重新写码。因公司的退货流程中对退货手机没有明确要求扫描原串码并留底,所以公司无法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07年1—3月35623台退货手机的串码信息。公司将立即改善管理,今后将对全部退货手机产品串码进行扫面留底。”天健所申辩称天健所对夏新电子期后销售退回事项已按照《期后事项准则》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函证、检查2007年1—2月的存货科目等,已针对期后销售退回事项执行了相关程序,审计程序是充分、适当的。
3.证监会
天健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不足以发现销售退回事项。首先,天健所审计的“存货——退回”科目并非通常意义上所认为的销售退回,该科目主要核算的是分公司、子公司退货及小部分暂无退货证明的退货,远未涵盖全部退货。因此检查该科目对应于发现期后销售退回事项的作用不大。天健所仅对该科目实施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审计,并以此作为其在期后退回事项上勤勉尽责的证据是不充分的。其次,天健所实施的函证程序,也并不能发现期后事项。应收账款函证的金额为2006年12月31日的金额,在询证函未作特别设计的情况下,客户一般仅核对年末余额,并非天健所所述的“报表日前发生的销售如在日后发生退货,回函客户都会在回函中予以说明”。再其次,天津所对杭州分公司存在销售退回后,也未扩大审计
范围,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此外,天健所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也都是针对2006年度会计记录,不足以发现期后售后退回事项。
4.人们对夏新电子收入确认截止性错误的判断
分析夏新电子2005年、2006年收入的变化,如表3—2所示,我们可以看到2005年和2006年夏新电子第四季度都出现了异常的销售量,2005年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环比增加40.74%,2006年第四季度更是高达55.28%。尽管夏新电子对此的解释看起来很合理:“由于手机产品季节性销售特性比较明显,元旦至春节前夕为销售旺季,销售量较平时往往有较大增长。公司近几年的销售报表均体现了12月销售收入增长的现象。”但人们按照一般规律推断,元旦至春节前夕的销售旺季的销售额应该体现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也就是说年报中的第一季度才应该是收入增长的最大时间段,但从表3—2中人们看到夏新电子每年每一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前一年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相比均有明显的下降,特别是2007年第一季度的下降幅度达到了近50%。由此人们有理由怀疑夏新可能存在试图通过年末虚假销售、来年构造销售退回的假象来造假,掩盖其亏损的真相。
表3—2 夏新电子2005—2007收入的变化
季度 主营业务收入(元) 季度收入(元)
2005年第一季度
2005年第二季度
2005年第三季度
2005年第四季度
2006年第一季度
2006年第二季度
2006年第三季度
2006年第四季度
2007年第一季度
121 302 729.53
2 319 084 491.04
3 353 474 826.86
4 809 283 414.06
1 446 545 160.42
2 630 735 618.23
3 759 815 626.42
5 513 012 997.33
892 474 413.57
1 211 302 729.53
1 107 781 761.51
1 034 390 335.82
1 455 808 587.20
14 465 455 160.42
1 184 190 457.81
1 129 080 008.19
1 753 197 370.91
892 474 413.57
增长率(%)
—8.55
—6.63
40.74%
—0.64
—18.14
—4.65
55.28
---- 49.09
(三) 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
1.夏新电子
夏新电子在2007年年报中主动披露了调价补差的差错更正:“因与经销商结算滞后导致本公司递延确认2006年12月31日调价补差26 824 479.67元,本年度本公司对本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项会计差错对合并报表的影响金额为:调减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6 828
475.02元,均为调减未分配利润;调减200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26 824 479.67元;调减2006年度营业收入19 996 004.65元;调减2006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 996
004.65元。本项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金额为:调减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6 828
475.02元,均为调减为分配利润;调减200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26 824 479.67元;调减2006年度营业收入19 996 004.65元。”
另外,夏新电子一直为其“全程保价这种特殊的销售方式”辩解,电子消费产品特点决定此种消费政策为国内电子企业普遍采用。而公司在对外销售时对客户承诺在产品调价时按约定方式进行补差,是否进行调价及调价时如何进行补差的权利“完全由公司决定”。公司在各个会计期间的会计处理中叶均对已发生的调价补差金额进行及时、全额计提,如实反映在当期的会计报表中。
2.天健所
天健所申辩称,天健所已针对返利价保计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了函证获取外部证据
和从原始单据到记账凭证的检查两个程序,审计程序充分,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需执行其他替代性程序,进一步关注期后事项。
此外,天健所申辩,由于夏新电子2006年返利价保存在有意推迟及人为删除返利价保系统数据的情况,导致其未能发现返利价保事项存在重大错报,根据夏新电子核算系统自动生成的“计算机单号”显示,应归属于2006年度的2043万元返利价保已于2007年1至3月维护进核算系统,为此,天健所提出夏新电子财务报表的会计责任不能连带推定注册会计师一定要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应根据全部工作底稿判断审计工作质量,不应当根据某个项目的工作底稿或某个程序执行与否,来评价审计结论的适当性及整体的审计工作质量;认定审计责任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管理层舞弊及对审计的重要影响。
3.证监会
(1)天健所函证的是2006年12月31日已录入夏新电子SAP系统已计提的返利保价。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维护进入SAP系统,应归属于2006年度的返利价保,天健所依赖函证程序是难以发现的。
(2)天健所实施的将账面数与系统维护数进行核对、选取2006年12月主要调价型号追查返利价保计提依据等程序都是针对返利价保“存在和发生”认定的检查,并非针对返利价保计提“完整性”的检查;天健所实施的将2006年12月的调价补差通知单与系统维护数进行核对的程序,虽然是针对“完整性”认定的审查,但从审计底稿和天健所提交的审计证据材料中,未见其索引号标注所对应的内容。因此,证监会认为天健所“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便在完成审计工作时,能够以可接受的低审计风险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规定,对夏新电子2006年度预提的返价利保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在对2006年度返价利保预提事项审计时,未进一步采取其他替代性程序,去关注期后进行维护核算系统的相关记录”。“天健所针对夏新电子2006年年报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勤勉尽责,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4.人们对夏新电子未足额计提返价利保的质疑
全程价保是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过去有不少消费类行业企业采用过,但滋生了很多问题,不少财务造假就是通过对计提的“调价补差准备金额”一项作手脚,因此,目前人们普遍认为用全程价保销售方式,就不能确认收入。而夏新电子将不能确认收入确认了,还没有在附注中披露,隐瞒财务信息。此外,调价补差准备金额,这个会计科目在会计准则8大减值准备里没有,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思考题:
1.讨论夏新电子把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可能动因,该错误分类是否构成重大错报。
2.讨论人们从哪些迹象怀疑夏新电子试图通过年末虚假销售来年构造销售退回的假象来造假,掩盖其亏损的真相。
3.结合本案例证监会对夏新电子未如实披露销售退回的问题的查处结果,讨论注册会计师如何审计上市公司期后销售退回才能规避风险。
4.结合夏新电子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的问题,讨论上市公司应当如何核算和披露一些特殊的会计估计事项,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公允。(必答)
5.从相关方对夏新电子违法问题的争辩中,讨论分析会计信息披露中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分,当公众对上市公司的一些问题已有怀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已经对上市公司立案调
查时,上市公司应当如何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6.讨论上市公司利润造假的动因及其方式(拓展思考,不局限于夏新电子)(必答)
每个人应选择四道题回答,其中必答题是每个人必选,其他的为选做题.
第一题
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他的特点
满足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快速变现的需求;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手续方便,可以有效降低手续费支出,融资成本低,有利于企业培植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对银行来说,相当于作了一笔贷款,且事先扣除了利息;如果汇票有货物背景,则还有货物抵押。在银行资金紧张时,还可再贴现融资。如下:
1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 2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天 3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 、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我行申请贴现 5 、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承兑付款
(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目前我国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亿元(电子的最大限额为10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纸质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汇票的最长期限可达1年)。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
票据优点
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
夏新电子把商业承兑汇票披露为银行承兑汇票,容易造成虚增利润,因为商业汇票的风险大于银行承兑汇票,减少了坏账的发生,不利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不利于其他部门,对夏新电子的账务了解。
第四题
从上市公司运用会计估计的现状来看会计估计已成为他们进行利润操纵的主要手段,不管是由于融资动机还是由于规避退市、平滑利润动机,会计估计成了一些公司随心所欲改变企业报表的调剂器。不仅极大地扰乱了资本市场,还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夏新电子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那样虚增了该年度的利润,误导了市场。
完善上市公司退市规则方面,我国上市公司退市规则是根据公司利益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退市规则的制定是以公司提供真实相关的会计信息为假设前提的,也是资本市场运作的客观要求,不能因为上市公司对一项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操纵就改变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则,就像我们不能因为高考中有做弊现象就取消高考制度一样。退市规则不是为会计准则服务的,而是在会计准则的前提下为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服务的,我们只能去改变歪曲的一面,而不是去规避。
至于加强会计估计审计只是一个被动的策略。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本就应在合理的审计风险下持职业谨慎的态度,由于审计风险的存在,再谨慎的审计也不可能有效发现管理层蓄意进行操纵的行为。况且,近几年会计师和公司管理层进行勾结粉饰报表的案例不断暴光,审计师的独立性还是一个问题。因此,利用加强会计估计审计来防范上市公司滥用会计估计的现象只能起到很小的效果。
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应遵循的原则
影响会计估计结果的因素很多。会计估计结果的弹性较大。如何才能保证会计估计结果的相对合理性,是会计人员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认为,为保证估计结果的合理性。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是:
1、诚信原则
会计估计往往涉及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进行估计时,应遵循诚信原则,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估计。避免利用会计估计及其变更,设置秘密准备、任意调节各期利润以及粉饰财务报表等,以免掩盖真象,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2、适度稳健原则
进行会计估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对资产、负债、收益、费用损失的有关金额进行估计时。应尽可能不虚增资产和收益,客观合理地估算可能的费用和损失。
3、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对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有关金额进行估计时。首先必须根据财务会计的目标和会计原则,选择适用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来进行估算。其次,科学性原则还要求会计估计的程序皮科学合理。
4、合适人员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应选择那些对本企业有充分的了解。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专门人员来进行。
5、最佳信息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应当注意搜集当时合理可用的最佳信息,并且应当考虑资料的相关性、可靠性和详简的适当性。同时还应注意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再加工。分清关键因素和一般因素,以作为会计估计的基础。
6、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估计的结果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应注意同质性,即估计的结果应与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保持一致。如固定资产折旧期限的大小应尽量与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效能不产生明显矛盾。
7、一致性原则
在对某些交易或事项进行估计时,对同一类型的业务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能随意更改。
8、充分披露原则
对于重要的会计估计项目,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其会计估计的过程、方法、有关的未来事项情况(可能性大小、变化)等,以使报表使用者获得充分有效的信息。
第五题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
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会计检查或查账,只是检查账目的意思,主要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 一手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该做到:
公司信息披露,不仅包括会计信息,还应包括非会计信息,从披露的方式上看无外乎表内、表外两种方式。为满足使用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差异性信息需求,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笔者认为,以下几方面亟需建立或完善披露制度:
1、R&D信息及其披露。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企业在研究和开发(R&D)方面的大量投入是推动当今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2、重大投资项目的披露。企业的成败主要在投资决策上,错误的投资决策可能导致企业的倾家荡产。我国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长期投资”等项目中与其他长期资产合并披露,相关信息使用者从表内并不能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支出额及其进展情况,从而无法对其风险及预期收益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
3、人力资源价值及其披露。人力资源作为现代企业最稀缺的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其在企业运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越来越显著。然而,理论界对于人力资源的确认和计量一直争论不休,尚未达成一致的观点,实务界也鲜有良好的经验。笔者认为,影响人力资源价值的因素(如管理方式、人际关系、自身技能、健康状况等)是多变的,由此导致人力资源价值的不确定性(或者称可变性)。对人力资源价值的会计披露,应避免机械地、简单地定量反映,在人力资源价值货币计量的操作成熟之前,采用非货币性计量方法予以恰当披露是一项明智的选择。
4、环境会计信息及其披露。所谓环境会计信息,是指企业会计要向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环境信息和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从而充分满足其知情和决策需要。
第六题
上市公司利润造假原因
一、利润操纵的外在动因
1.外界环境存在问题。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明显地带有计划经济的成分,导致了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了争取新股额度,在总资产的盈利能力上竭尽其能。政府在理论上只是市场经济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其自身并不参与市场运行,但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往往直接参与上市公司的经济运行活动,有的甚至默许和鼓励本地上市公司实施利润操纵,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税收而大开方便之门。
2.会计制度体系不健全。这主要体现为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落后于会计实务,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缺陷会使企业在准则外,会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等方面由于“无法可依”而带有很大的弹性,加之我国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会计核算,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根据职业判断力做出选择。这样会计人员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和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操纵会计利润成为可能。
3.监管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管机构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等,这些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力为公司实施利润操纵提供了可能。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不成熟,监管人员不足,上市公司造假往往难以被及时发现查处。与造假成本相比,会计造假所带来的收益通过证券市场能够实现几何放大。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造假成本,我国证券市场才会不断出现会计造假现象。
二、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行为受到各种各样的利益驱动,形成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1.为取得上市资格而粉饰业绩。《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并且规定,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这样,在新股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大型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是不现实的,只能将部分资产剥离出来折合为发起人股。在发行新股前,将这部分资产虚拟为一个会计实体,并假设其已经存在了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会计期间,然后从原有会计实体中剥离出一部分收入和费用,并据以确定虚拟会计实体在各期间的利润。这种做法不仅有违会计主体和会计期间的基本假设,而且给公司上市前的财务包装提供了许多机会。
2.为规避所得税而隐瞒利润。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适当的税率而得出的。一些公司为了偷税、漏税、推迟纳税时间,便会隐瞒利润。但也存在着一些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为了能够维护其在社会上的形象,为了能够筹措到足够的资金,不惜虚报利润,多交所得税,而这部分所得税往往又通过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形式返给上市公司。
3.为达到配股而提高利润。公司上市后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大量资金
上市公司利润造假方式
1. 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
2. 在不同控股程度子公司间的安排销售
3. 上市公司溢价采购控股子公司产品及劳务形成固定资产
4. 变更销售收入确认方式
5. 不同成本费用项目之间的分类变化
6. 变通广告费用与商标使用费
7. 所得税返还款的确认期间作弊
8. :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规避增值税
9. 资产溢价转让,提高当期收益
10. 以不良实物资产对外投资
11. 调节股权投资比率
12. 折旧和摊销年限自我“调节”
13. 控制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