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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
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路青枫)
北京市药事管理专业
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 年版)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BJPHA-01)
定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占同期医疗机构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
标。
说明:(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取得
药学专业任职资格的由医疗机构聘任的在职人员。卫生专
业技术人员是指由医疗机构聘任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不含后勤等辅助部门的人员。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
﹝2011﹞11号)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
二、每百张床位药师人数(BJPHA-02)
定义:每 100 张实际开放床位药师人数。
计算公式:
每百张床位药师数
=
*
同期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药师(包括药剂师和临床药师)人数
×
同期实际开放床位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配置情况。
说明:医院药师(包括药剂师和临床药师)总人数是
指与医院有劳动人事关系的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
药师、药师和药士人数之和。同期实际开放床位数即实有
床位数,指固定实有床位,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
床、超过半年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的床位、因扩建或大
修而停用的床位。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
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陪侍床。
三、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BJPHA-03)
定义:每 100 张实际开放床位临床药师人数。
计算公式: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
=
临床药师人数
同期实际开放床位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配置情况。
说明:(1)临床药师是指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
础,并具有一定医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直接参
与临床用药,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药
学专业技术人员。
(2)参考值: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不少于
1。
四、处方审核率(BJPHA-04)
(一)门诊处方审核率(BJPHA-04A)
定义: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门诊处方人次数占同期门
诊处方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处方审核率=
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门诊处方人次数
同期门诊处方总人次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对门诊处方的审核情况。
(二)急诊处方审核率
(BJPHA-04B)
定义: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急诊处方人次数占同期急诊
处方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急诊处方审核率=
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急诊处方人次数
同期急诊处方总人次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对急诊处方的审核情况。
说明:(1)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
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
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
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
的药学技术服务。
(2)急诊处方审核率仅统计急诊患者,急诊留
观和抢救患者除外。
五、住院用药医嘱审核率(BJPHA-05)
定义:药品调配前药师审核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条目数
占同期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总条目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用药医嘱审核率 =
药品调配前药师审核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条目数
同期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总条目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对住院用药医嘱的审核情况。
说明:为便于统计,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总)条目数
均以出院患者用药医嘱(总)条目数计算。
六、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干预率(BJPHA-06)
定义:药师审核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时发现不适宜
医嘱,经过沟通,医师同意对不适宜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
嘱进行修改的医嘱条目数占同期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总
条目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
=
医嘱干预率
医师同意修改的不适宜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条目数
同期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总条目数
×
意义:反映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质量与药学服务处
方审核能力。
说明: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
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和《静脉
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与法规性文件,药师
审核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发现不适宜时,应当及时与处
方医师沟通,请其修改并签名。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
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确认签名。对用药错误医嘱而医师
又拒绝修改的,药师应当拒绝调配。
七、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含医嘱)的比例
(BJPHA-
*
07)
定义:分别考核年度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和点
评出院患者住院医嘱占医嘱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1)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
(2)点评出院患者医嘱比例=
点评处方数
处方总数
×
点评医嘱数
×
医嘱总数
意义:反映点评处方和医嘱的覆盖率
说明:(1)点评处方数包括考核年度内点评的门急诊
处方数、住院患者未在医嘱中的处方数和出院带药处方
数,不包括出院患者住院医嘱。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
点评。处方总数按药房处方数统计,包括门急诊处方、住
院患者未在医嘱中的处方和住院患者出院带药处方。
(2)出院患者住院医嘱点评数按点评的人数(即病历
份数)统计,同一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多个医嘱的处方
点评,按1人统计。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点评。同期
出院人数,不包括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未使用药物者。
参考值: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
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的
抽样率不应少于出院病历数的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
对数不应少于30份。
八、门诊处方合格率(BJPHA-08)
定义:合格的门诊处方人次数占同期点评门诊处方总
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处方合格率=
合格的门诊处方人次数
×
同期点评门诊处方总人次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处方质量的重要指标。
说明:不合格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
及
超常处方。
九、住院患者药学监护率(BJPHA-09)
定义: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占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的比例。
计算公式:
×
住院患者药学监护率=
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
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临床药师为住院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情
况。
说明:(1)药学监护主要内容包括药学查房、制订监
护
计划、患者用药教育、药学会诊等在病历中记录的工作。
(2)为便于统计,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
和同期住院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的人数计算。
十、用药错误报告率(BJPHA-10)
定义:医疗机构某一时间范围内报告给医疗机构管理
部门的用药错误人次数占同期用药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
用药错误报告率=
报告给医疗机构管理部门的用药错误人次数
同期用药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用药错误主动报告情况。
说明:(1)用药错误是指药品在临床使用及管理全过
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疏失,这些疏失可以导
致患者发生潜在的或直接的损害。根据发生用药错误后果
的严重 程度将用药错误分为 9 级:
A 级:客观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错误(错误隐患)。
B 级:发生错误但未发给患者,或已发给患者但患者
未使用。
C 级:患者已使用,但未造成伤害。
D 级:患者已使用,需要监测错误对患者的后果,并
根据后果判断是否需要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伤害。
E级:错误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需要采取处置措施。
F 级:错误对患者的伤害可导致患者住院或延长患者
住院时间。
G 级:错误导致患者永久性伤害。
H 级:错误导致患者生命垂危,须采取维持生命的措
施(如心肺复苏、除颤、插管等)。
I 级:错误导致患者死亡。
(2)同期用药患者总数指单位时间内门诊、急诊和住
院患者用药人数总和。
十一、严重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BJPHA-11)
定义:医疗机构单位时间内上报的严重或新的药品不
良反应人数占同期用药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严重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
严重或新的药品
同期用药患者总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重视用药安全的指标。
说明:(1)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
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
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
述所列情况的。
(2)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
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
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
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3)同期用药患者总数指单位时间内门诊、急诊和住
院
患者用药人数总和。
十二、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BJPHA-12)
(一)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BJPHA-12A)
定义: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人数占同期医疗机构住
院
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人数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
同期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说明:为便于统计,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人数和住院
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的人数计算。
指标值:
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
60%,口腔医院不超过70%,肿瘤医院不超过40%,儿童
医院不超过60%,精神病医院不超过5%,妇产医院(含
妇幼保健院)不超过60%。
(二)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BJPHA-12B)
定义:住院患者平均每日每百张床位所消耗抗菌药物的
DDD数。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累计 DDD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累计DDD数)
=
×
使用强度
同期住院患者床日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说明:(1)DDD 又称“限定日剂量”,是指一个药
品以主要适应证用于成年人的维持日剂量。DDD 值来源于
WHO 药物统计方法合作中心提供的 ATC Index。对于未
给出明确 DDD值的抗菌药物,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抗菌
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提供的数据。
(2)住院患者床日数=平均住院天数×同期出院
患者总数。
指标值:
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
40DDDs,口腔医院不超过 40DDDs,肿瘤医院不超过
30DDDs,儿童医院不超过20DDDs(按照成人规定日剂量
标准计算),精神病医院不超过 5DDDs,妇产医院(妇幼
保健院)不超过 40DDDs。
(三)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量占比
(BJPHA-12C)
定义: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量占同期住
院
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
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
=
同期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累计 DDD 数)
同期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
抗菌药物使用量占比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
况。
(四)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BJPHA-
12D)
定义: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数占同
期Ⅰ类切口手术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Ⅰ类切口手术抗菌
药物预防使用率
=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数
×
同期Ⅰ类切口手术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情况。
指标值:不超过30%。
十三、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BJPHA-13)
定义:使用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数占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使用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数
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
×100%
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患者静脉输液的使用情况。
说明:(1)静脉输液包括静脉滴注和静脉推注。疫
苗、溶媒、局麻、封闭、结膜下、肌肉、皮下、球后注射
药、皮试液等不列入静脉输液的统计范围。
(2)同一患者使用多种静脉输注药物(含中药
注射剂),记为 1 例。
(3)为便于统计,使用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数
和住院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的人数计算。
指标十四、住院患者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使用率
(BJPHA-14)
定义:使用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数占同期住
院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中药注射
=
使用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住院患者数
×100%
剂静脉输液使用率
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使用
情况。
说明:(1)中药注射剂指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
开头的注射剂。
(2)为便于统计,使用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住
院患者数和住院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数计算。
十五、急诊患者糖皮质激素静脉输液使用率(BJPHA-
15)
定义:急诊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数占同期急诊
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急诊患者糖皮质激
=
素静脉输液使用率
急诊患者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人数
×100%
同期急诊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急诊患者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情
况。
说明:对不能区分门急诊的基层医疗机构按门诊患者计
算。
十六、住院患者质子泵抑制药注射剂静脉使用率
(BJPHA-16)
定义:静脉使用质子泵抑制药注射剂的住院患者数占同
期住院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质子泵抑制
=
药注射剂静脉使用率
静脉使用质子泵抑制药注射剂
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质子泵抑制药注射剂的使用情
况。
说明:(1)质子泵抑制药包括奥美拉唑、艾司奥美拉
唑、泮托拉唑、兰索拉唑、雷贝拉唑、艾普拉唑、埃索美
拉唑。
(2)为便于统计,静脉使用质子泵抑制药注射
剂的住院患者数和住院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的人数计
算。
十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
*
(BJPHA-17)
(一)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BJPHA-17A)
定义:年度门诊患者处方中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占同期
门诊诊疗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
门诊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
同期门诊诊疗总人次数
*
×100%
意义:反应医疗机构门诊处方中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情况。
说明:(1)门诊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按人数统计,同一
门诊患者一次挂号就诊开具的处方中只要含有一种及以上基
本药物,
按1人统计。所使用的基本药物不包括仅作为药物
溶媒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等溶液。不包括急诊患者、健康
体检者。(2)同期门诊诊疗总人次数即同期门诊患者人次
数,仅以门诊同期挂号数统计,不包括急诊患者、健康体检
者及未开具药物处方患者。
(二)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占比(BJPHA-17B)
定义:年度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医嘱中使用基本药物的
总人次数占同期出院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占比
=
出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总人次数
同期出院总人次数
*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医嘱中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情况。
说明:(1)出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总人次数按人数统
计,同一出院患者在一次住院期间的医嘱中只要含有一种
及以上基本药物,按1人统计。住院期间医嘱(含出院带
药)所使用的基本药物不包括仅作为药物溶媒使用的葡萄
糖、氯化钠等溶液。
(2)同期出院总人次数即出院人数,不包括出院患者
在住院期间未使用药物者。
(三)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量、金额占比(BJPHA-
17C)
定义:在本考核中是指考核年度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
种数量占采购总药品数量的比例和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总
*
采购金额的比例。
计算公式:
(1)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
医院采购基本药物金额
医院同期采购药物总金额
×100%
×100%
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种数
(2)
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
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说明:(1)医院采购基本药物金额。按照已在药品阳
光采购平台标注的,统计年度内最新的基本药物目录计
算。医院同期采购药物总金额为医院同期所有为患者诊治
服务的药品金额之和。
(2)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为医院同期配备使用
的所有为患者诊治服务的药品品种总数,按照药品通用名
进行统计。
(3)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应达到一定比例:三级综合
(含中医)25% 以上,二级综合(含中医)30% 以上,基层机
构 50% 以上。
十八、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
*
(BJPHA-18)
定义:年度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百分比。
计算公式:
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
年度重点监控药品收入
×100%
年度药品总收入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说明:(1)年度重点监控药品收入指第一批国家重点
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公布的20种药品
的收入。
(2)年度药品总收入包括门急诊、住院药品收
入。
十九、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BJPHA-19)
(一)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BJPHA-19A)
定义: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与上一年度门诊次
均药品费用之差与上一年度门诊次均药品费用的比值。
计算公式:
门诊次均药费增幅=
(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
×100%
意义:反映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增长情况。
说明: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指考核年度门急诊患者
平均每次就诊药费,简称门诊次均药费。门诊患者次均药
品费用=门诊药品收入/门诊人次数
(二)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BJPHA-19B)
定义: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与上一年度出院患者
次均药品费用之差与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的比
值。
计算公式:
住院次均药费增幅=
(本年度住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上一年度住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上一年度住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
×100%
意义:反映住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增长情况。
说明: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指考核年度出院患者平
均每次住院的药品费用,简称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出院患
者次均药品费用=出院患者药品费用/出院人次数
二十、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配备使用
*
(BJPHA-20)
(一)采购品种数占比(BJPHA-20A)
定义:年度医院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品种数
(含临时备案采购)占医院药品采购总数量的比例。
意义: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品种数量占比,与基
本药物采购品种数量占比共同反映医院的用药结构。同时,
该指标反映医疗机构保障患者享受国家医保政策权益的力
度和药品供应的丰富性、及时性。
计算公式:
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
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品种数
品采购品种数占比
=
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
×100%
说明: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为医院同期配备使
用的所有为患者诊治服务的药品品种总数,按照药品通用
名进行统计。
(二)采购总金额占比
(BJPHA-20B)
定义:年度医院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总金额
(含临时备案采购),占总药品采购金额的比例。
意义: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金额占比,与基本药
物采购金额占比共同反映医院的用药结构。同时反映医疗机
构保障患者享受国家医保政策权益的力度和药品供应的丰
富性、及时性。
计算公式:
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
=
品采购金额占比
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金额
医院同期采购药物总金额
×100%
说明:医院同期采购药物总金额为医院同期所使用的
所有为患者诊治服务的药品金额之和。
附注:带
*
指标为北京市新增考核指标;涉及基本药
物、重点监控药品及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计算的分子分
母均不含饮片。
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路青枫)
北京市药事管理专业
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 年版)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BJPHA-01)
定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占同期医疗机构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
标。
说明:(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取得
药学专业任职资格的由医疗机构聘任的在职人员。卫生专
业技术人员是指由医疗机构聘任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不含后勤等辅助部门的人员。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
﹝2011﹞11号)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
二、每百张床位药师人数(BJPHA-02)
定义:每 100 张实际开放床位药师人数。
计算公式:
每百张床位药师数
=
*
同期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药师(包括药剂师和临床药师)人数
×
同期实际开放床位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配置情况。
说明:医院药师(包括药剂师和临床药师)总人数是
指与医院有劳动人事关系的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
药师、药师和药士人数之和。同期实际开放床位数即实有
床位数,指固定实有床位,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
床、超过半年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的床位、因扩建或大
修而停用的床位。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
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陪侍床。
三、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BJPHA-03)
定义:每 100 张实际开放床位临床药师人数。
计算公式: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
=
临床药师人数
同期实际开放床位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配置情况。
说明:(1)临床药师是指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
础,并具有一定医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直接参
与临床用药,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药
学专业技术人员。
(2)参考值: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不少于
1。
四、处方审核率(BJPHA-04)
(一)门诊处方审核率(BJPHA-04A)
定义: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门诊处方人次数占同期门
诊处方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处方审核率=
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门诊处方人次数
同期门诊处方总人次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对门诊处方的审核情况。
(二)急诊处方审核率
(BJPHA-04B)
定义: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急诊处方人次数占同期急诊
处方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急诊处方审核率=
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急诊处方人次数
同期急诊处方总人次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对急诊处方的审核情况。
说明:(1)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
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
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
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
的药学技术服务。
(2)急诊处方审核率仅统计急诊患者,急诊留
观和抢救患者除外。
五、住院用药医嘱审核率(BJPHA-05)
定义:药品调配前药师审核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条目数
占同期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总条目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用药医嘱审核率 =
药品调配前药师审核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条目数
同期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总条目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对住院用药医嘱的审核情况。
说明:为便于统计,住院患者用药医嘱(总)条目数
均以出院患者用药医嘱(总)条目数计算。
六、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干预率(BJPHA-06)
定义:药师审核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时发现不适宜
医嘱,经过沟通,医师同意对不适宜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
嘱进行修改的医嘱条目数占同期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总
条目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
=
医嘱干预率
医师同意修改的不适宜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条目数
同期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总条目数
×
意义:反映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质量与药学服务处
方审核能力。
说明: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
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和《静脉
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与法规性文件,药师
审核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发现不适宜时,应当及时与处
方医师沟通,请其修改并签名。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
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确认签名。对用药错误医嘱而医师
又拒绝修改的,药师应当拒绝调配。
七、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含医嘱)的比例
(BJPHA-
*
07)
定义:分别考核年度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和点
评出院患者住院医嘱占医嘱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1)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
(2)点评出院患者医嘱比例=
点评处方数
处方总数
×
点评医嘱数
×
医嘱总数
意义:反映点评处方和医嘱的覆盖率
说明:(1)点评处方数包括考核年度内点评的门急诊
处方数、住院患者未在医嘱中的处方数和出院带药处方
数,不包括出院患者住院医嘱。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
点评。处方总数按药房处方数统计,包括门急诊处方、住
院患者未在医嘱中的处方和住院患者出院带药处方。
(2)出院患者住院医嘱点评数按点评的人数(即病历
份数)统计,同一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多个医嘱的处方
点评,按1人统计。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点评。同期
出院人数,不包括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未使用药物者。
参考值: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
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的
抽样率不应少于出院病历数的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
对数不应少于30份。
八、门诊处方合格率(BJPHA-08)
定义:合格的门诊处方人次数占同期点评门诊处方总
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处方合格率=
合格的门诊处方人次数
×
同期点评门诊处方总人次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处方质量的重要指标。
说明:不合格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
及
超常处方。
九、住院患者药学监护率(BJPHA-09)
定义: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占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的比例。
计算公式:
×
住院患者药学监护率=
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
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临床药师为住院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情
况。
说明:(1)药学监护主要内容包括药学查房、制订监
护
计划、患者用药教育、药学会诊等在病历中记录的工作。
(2)为便于统计,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
和同期住院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的人数计算。
十、用药错误报告率(BJPHA-10)
定义:医疗机构某一时间范围内报告给医疗机构管理
部门的用药错误人次数占同期用药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
用药错误报告率=
报告给医疗机构管理部门的用药错误人次数
同期用药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用药错误主动报告情况。
说明:(1)用药错误是指药品在临床使用及管理全过
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疏失,这些疏失可以导
致患者发生潜在的或直接的损害。根据发生用药错误后果
的严重 程度将用药错误分为 9 级:
A 级:客观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错误(错误隐患)。
B 级:发生错误但未发给患者,或已发给患者但患者
未使用。
C 级:患者已使用,但未造成伤害。
D 级:患者已使用,需要监测错误对患者的后果,并
根据后果判断是否需要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伤害。
E级:错误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需要采取处置措施。
F 级:错误对患者的伤害可导致患者住院或延长患者
住院时间。
G 级:错误导致患者永久性伤害。
H 级:错误导致患者生命垂危,须采取维持生命的措
施(如心肺复苏、除颤、插管等)。
I 级:错误导致患者死亡。
(2)同期用药患者总数指单位时间内门诊、急诊和住
院患者用药人数总和。
十一、严重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BJPHA-11)
定义:医疗机构单位时间内上报的严重或新的药品不
良反应人数占同期用药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严重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
严重或新的药品
同期用药患者总数
×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重视用药安全的指标。
说明:(1)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
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
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
述所列情况的。
(2)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
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
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
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3)同期用药患者总数指单位时间内门诊、急诊和住
院
患者用药人数总和。
十二、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BJPHA-12)
(一)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BJPHA-12A)
定义: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人数占同期医疗机构住
院
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人数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
同期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说明:为便于统计,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人数和住院
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的人数计算。
指标值:
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
60%,口腔医院不超过70%,肿瘤医院不超过40%,儿童
医院不超过60%,精神病医院不超过5%,妇产医院(含
妇幼保健院)不超过60%。
(二)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BJPHA-12B)
定义:住院患者平均每日每百张床位所消耗抗菌药物的
DDD数。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累计 DDD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累计DDD数)
=
×
使用强度
同期住院患者床日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说明:(1)DDD 又称“限定日剂量”,是指一个药
品以主要适应证用于成年人的维持日剂量。DDD 值来源于
WHO 药物统计方法合作中心提供的 ATC Index。对于未
给出明确 DDD值的抗菌药物,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抗菌
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提供的数据。
(2)住院患者床日数=平均住院天数×同期出院
患者总数。
指标值:
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
40DDDs,口腔医院不超过 40DDDs,肿瘤医院不超过
30DDDs,儿童医院不超过20DDDs(按照成人规定日剂量
标准计算),精神病医院不超过 5DDDs,妇产医院(妇幼
保健院)不超过 40DDDs。
(三)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量占比
(BJPHA-12C)
定义: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量占同期住
院
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
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
=
同期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累计 DDD 数)
同期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量
抗菌药物使用量占比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
况。
(四)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BJPHA-
12D)
定义: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数占同
期Ⅰ类切口手术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Ⅰ类切口手术抗菌
药物预防使用率
=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数
×
同期Ⅰ类切口手术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情况。
指标值:不超过30%。
十三、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BJPHA-13)
定义:使用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数占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使用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数
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
×100%
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患者静脉输液的使用情况。
说明:(1)静脉输液包括静脉滴注和静脉推注。疫
苗、溶媒、局麻、封闭、结膜下、肌肉、皮下、球后注射
药、皮试液等不列入静脉输液的统计范围。
(2)同一患者使用多种静脉输注药物(含中药
注射剂),记为 1 例。
(3)为便于统计,使用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数
和住院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的人数计算。
指标十四、住院患者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使用率
(BJPHA-14)
定义:使用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数占同期住
院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中药注射
=
使用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住院患者数
×100%
剂静脉输液使用率
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使用
情况。
说明:(1)中药注射剂指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
开头的注射剂。
(2)为便于统计,使用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住
院患者数和住院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数计算。
十五、急诊患者糖皮质激素静脉输液使用率(BJPHA-
15)
定义:急诊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数占同期急诊
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急诊患者糖皮质激
=
素静脉输液使用率
急诊患者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人数
×100%
同期急诊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急诊患者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情
况。
说明:对不能区分门急诊的基层医疗机构按门诊患者计
算。
十六、住院患者质子泵抑制药注射剂静脉使用率
(BJPHA-16)
定义:静脉使用质子泵抑制药注射剂的住院患者数占同
期住院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质子泵抑制
=
药注射剂静脉使用率
静脉使用质子泵抑制药注射剂
同期住院患者总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质子泵抑制药注射剂的使用情
况。
说明:(1)质子泵抑制药包括奥美拉唑、艾司奥美拉
唑、泮托拉唑、兰索拉唑、雷贝拉唑、艾普拉唑、埃索美
拉唑。
(2)为便于统计,静脉使用质子泵抑制药注射
剂的住院患者数和住院患者总数均以出院患者的人数计
算。
十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
*
(BJPHA-17)
(一)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BJPHA-17A)
定义:年度门诊患者处方中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占同期
门诊诊疗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
门诊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
同期门诊诊疗总人次数
*
×100%
意义:反应医疗机构门诊处方中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情况。
说明:(1)门诊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按人数统计,同一
门诊患者一次挂号就诊开具的处方中只要含有一种及以上基
本药物,
按1人统计。所使用的基本药物不包括仅作为药物
溶媒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等溶液。不包括急诊患者、健康
体检者。(2)同期门诊诊疗总人次数即同期门诊患者人次
数,仅以门诊同期挂号数统计,不包括急诊患者、健康体检
者及未开具药物处方患者。
(二)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占比(BJPHA-17B)
定义:年度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医嘱中使用基本药物的
总人次数占同期出院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占比
=
出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总人次数
同期出院总人次数
*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住院医嘱中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情况。
说明:(1)出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总人次数按人数统
计,同一出院患者在一次住院期间的医嘱中只要含有一种
及以上基本药物,按1人统计。住院期间医嘱(含出院带
药)所使用的基本药物不包括仅作为药物溶媒使用的葡萄
糖、氯化钠等溶液。
(2)同期出院总人次数即出院人数,不包括出院患者
在住院期间未使用药物者。
(三)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量、金额占比(BJPHA-
17C)
定义:在本考核中是指考核年度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
种数量占采购总药品数量的比例和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总
*
采购金额的比例。
计算公式:
(1)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
医院采购基本药物金额
医院同期采购药物总金额
×100%
×100%
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种数
(2)
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
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说明:(1)医院采购基本药物金额。按照已在药品阳
光采购平台标注的,统计年度内最新的基本药物目录计
算。医院同期采购药物总金额为医院同期所有为患者诊治
服务的药品金额之和。
(2)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为医院同期配备使用
的所有为患者诊治服务的药品品种总数,按照药品通用名
进行统计。
(3)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应达到一定比例:三级综合
(含中医)25% 以上,二级综合(含中医)30% 以上,基层机
构 50% 以上。
十八、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
*
(BJPHA-18)
定义:年度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百分比。
计算公式:
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
年度重点监控药品收入
×100%
年度药品总收入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说明:(1)年度重点监控药品收入指第一批国家重点
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公布的20种药品
的收入。
(2)年度药品总收入包括门急诊、住院药品收
入。
十九、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BJPHA-19)
(一)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BJPHA-19A)
定义: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与上一年度门诊次
均药品费用之差与上一年度门诊次均药品费用的比值。
计算公式:
门诊次均药费增幅=
(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
×100%
意义:反映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增长情况。
说明: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指考核年度门急诊患者
平均每次就诊药费,简称门诊次均药费。门诊患者次均药
品费用=门诊药品收入/门诊人次数
(二)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BJPHA-19B)
定义: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与上一年度出院患者
次均药品费用之差与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的比
值。
计算公式:
住院次均药费增幅=
(本年度住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上一年度住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上一年度住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
*
×100%
意义:反映住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增长情况。
说明: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指考核年度出院患者平
均每次住院的药品费用,简称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出院患
者次均药品费用=出院患者药品费用/出院人次数
二十、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配备使用
*
(BJPHA-20)
(一)采购品种数占比(BJPHA-20A)
定义:年度医院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品种数
(含临时备案采购)占医院药品采购总数量的比例。
意义: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品种数量占比,与基
本药物采购品种数量占比共同反映医院的用药结构。同时,
该指标反映医疗机构保障患者享受国家医保政策权益的力
度和药品供应的丰富性、及时性。
计算公式:
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
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品种数
品采购品种数占比
=
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
×100%
说明: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为医院同期配备使
用的所有为患者诊治服务的药品品种总数,按照药品通用
名进行统计。
(二)采购总金额占比
(BJPHA-20B)
定义:年度医院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总金额
(含临时备案采购),占总药品采购金额的比例。
意义: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金额占比,与基本药
物采购金额占比共同反映医院的用药结构。同时反映医疗机
构保障患者享受国家医保政策权益的力度和药品供应的丰
富性、及时性。
计算公式:
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
=
品采购金额占比
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采购金额
医院同期采购药物总金额
×100%
说明:医院同期采购药物总金额为医院同期所使用的
所有为患者诊治服务的药品金额之和。
附注:带
*
指标为北京市新增考核指标;涉及基本药
物、重点监控药品及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计算的分子分
母均不含饮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