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4日发(作者:函兴为)
一、超赔分保费
以保费为基础:
例:固定分保费率3.75%,最低预付保费3万,实际净保费100万,分保费应为3.75万,调整保费0.75万
以损失率为基础:
规定最高与最低费率。
例:最低费率2%,最高费率7%
附加费20/80,净保费100万,最低预付保费1.6万,
1、如赔款1万,则费率为:
1/100×100/80=1.25%,低于最低费率,按最低费率计2%×100万=2万,调整保费0.4万
2、赔款8万,
8/100×100/80=10%。高于最高费率,
按最高费率计算,7%×100万=7万,调整保费5.4万
3、 赔款4万
4/100×100/80=5%,5%×100万=5万,调整保费3.4万
二、超赔分保费率:
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合计
原保险人的净保费收入
20万
23万
28万
30万
39万
140万
再保险人承担的赔款
1万
0.5万
1.9万
1.1万
2.5万
7万
附加费用:20/80 赔款成本:7/140 = 5% 附加费用5%(20/80)= 5%×25% = 1.25%
分保费率:5% +1.25% = 6.25%或者:7/140×100/80 = 6.25%
三、超赔分保费率
前三年(或五年)平均法书116页
三年风险分散法书117页
三年共同法书118页
四、成数分保和超赔分保的混合应用1、只安排成数分保:自留50%,分出50%,分保手续费30%,纯益手续
费20%,年终结算结果如下:货币单位:元
保费
赔款
结果
总额
100万
-90万
-20万
自留部分
50万
-15万(费用)
-45万
-10万
分保部分
50万
-15万(手续费)
-45万
-10万
费用30%(或分保手续费) -30万
合同赔款总额90万,其中40万赔款一次,其余均为10万以下,合同亏损20万,亏损率20%。现如为成数
分保合同安排一超过10万后50万的超赔分保合同,费率为总保费的5%,一次40万赔款中的30万由超赔分
保的分入人摊回,则成数分保合同项下的结算结果为:货币单位:万元
保费
超赔保费
费用(或分保手续费)
赔款(90-30)
结果
纯益手续费(20%)
结果
总额
100
-5
-30
-60
5
5
自留部分
50
-2.5
-15
-30
2.5
+0.5
3
分保部分
50
-2.5
-15
-30
2.5
-0.5
2
五、分保佣金
例:赔付率 分保佣金率
y﹤50% 37.5%(最高佣金率)
50%≤y﹤55% 35%
55%≤y﹤60% 32.5%
60%≤y﹤65% 30%
65%≤y﹤70% 27.5%
70%﹤y 25%(最低佣金率)
赔付率= 赔款/保费
如:全年保费14万,临时佣金率30%,分保佣金:14万*30%= 4.2万
年终结算时赔付率55%,佣金率应为32.5%,分保佣金:14万*32.5%=4.55万
差额0.35万由分入人支付。
亏损滚转法
业务年度 本年度盈亏数 累计盈亏数
1
2
3
滚转消失法
业务年度 本年度盈亏数
1
2
3
4
5
-10000
+3000
+3000
+3000
+3000
累计盈亏数
——
-10000+3000=-7000
-10000+3000+3000=-4000
-10000+3000+3000+3000=-1000
-10000+3000+3000+3000+3000=2000
固定百分率
20%
20%
20%
20%
20%
盈余佣金
0
0
0
0
400
-5000
+3000
+3000
——
-5000+3000= -2000
-5000+3000+3000=1000
固定百分率
20%
20%
20%
盈余佣金
0
0
200
六、按利润调整盈余佣金计算法
如:某业务年度的利润是30万,该业务年度的分保费是100万,盈余佣金计算如下:
1) 分保费100万×10%=10万(利润),利润10万×20%=2万
2) 利润30万-10万=20万,20万×50%=10万,盈余佣金总计为:12万
七、时间条款
例:分出人安排了两个巨灾超赔合同,
1、超过100万后的100万
2、超过200万后的500万
现发生飓风,损失460万,每个期间累计的损失为:
时间
0-24小时
25-48小时
49-72小时
73-96小时
期间损失
80万
130万
120万
130万
累计损失
80万
210万
330万
460万
1、 以第一期间为48小时,则双方的责任安排为:
2、若以每一期间为72小时,分出人仍选择第一次损失是从事故开始算起,则:
时间
0-72
73-96
共计
积累损失
330
130
460
分出人
100
100
200
分入人(第一合同) 分入人(第二合同)
100
30
130
130
0
130
2、 以每一期间为72小时,但分出人选择第一次损失是在24小时之后开始,则:
时间
0-24
共计
积累损失
80
460
分出人 分入人(第一合同) 分入人(第二合同)
80
100
180
0
100
100
0
180
180
25-96 380
八、通货膨胀条款
如合同为超过2万以后的8万,规定在赔款支付时的通货膨胀率与赔款发生时相比较,如在15%以内,
不作调整,如超过该幅度双方的责任额要进行调整。
如有一笔赔款23000,在赔款支付时的通货膨胀率为15%,未超过规定幅度无需调整,由分入人承担3000
元赔款;
若另有一笔赔款在支付时通货膨胀率为50%,超过了规定的幅度,则要进行调整,双方责任调整为:自负责
任:2万×150%=3万,分出责任:8万×150%=12万,则赔款在3万以内均由分出人负责。
九、汇率变动条款书100页例(一),(二)
十、连接条款
例:(1)2001年有一次灾害事故发生,涉及分出公司2000年和2001年两个业务年度所承保的业务,各个
业务年度损失如下:2000年业务年度的损失80万
2001年业务年度的损失120万 共计:200万
各个业务年度的损失对全部损失的比例是:2000年为80/200=40%,2001年为120/200=60%
(2)分出人在这两个业务年度均安排了超赔合同,由于连结赔付双方的责任额需调整:
2000年超赔合同原责任为:
超过50万以后的100万;
按40%的比例调整为:
超过20万以后的40万
2001年超赔合同原责任为:
超过100万以后的200万
按60%的比例调整为:
超过60万以后的120万
(3)分入人调整后的责任为:
2000年业务年度损失80万分摊如下:
损失金额 80万
分入人承担 40万
自负额 40万
2001年业务年度的损失120万
损失金额 120万
分入人承担 60万
自负额 60万
(4)全部损失200万的分摊情况
分出人:
2000年合同40万,2001年合同60万
共计100万
分入人承担:
2000年合同40万,2001年合同60万
共计100万
十一、溢额分保与超赔分保的混合运用书92页
十二、责任恢复保费
如某超赔合同为:赔款超过100万后的200万,固定保费4.8万
(1)按100%原保费基础和实际未到期的期间计算
1)2月28日发生赔款120万,未到期的时间为10个月,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120万/200万×4.8万×10/12=2.4万
2)11月30日发生赔款80万,未到期的时间为1个月,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80万/200万×4.8万×1/12=0.16万
(2)按50%原保费基础,不考虑未到期的期间,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1)120万/200万×4.8万×50%=1.44万
2)80万/200万×4.8万×50%=0.96万
另外责任恢复的次数还要考虑年保费和加费情况
例:赔款超过200万以后300万的超赔分保合同,固定分保费2万
1) 、年分保费2万,责任恢复1次,100%加费
2)、年分保费3万,责任恢复2次,加费共50%
则:1)支付4万保费,得到600万保障
2)、支付保费4.5万, 得到900万的保障
2024年4月4日发(作者:函兴为)
一、超赔分保费
以保费为基础:
例:固定分保费率3.75%,最低预付保费3万,实际净保费100万,分保费应为3.75万,调整保费0.75万
以损失率为基础:
规定最高与最低费率。
例:最低费率2%,最高费率7%
附加费20/80,净保费100万,最低预付保费1.6万,
1、如赔款1万,则费率为:
1/100×100/80=1.25%,低于最低费率,按最低费率计2%×100万=2万,调整保费0.4万
2、赔款8万,
8/100×100/80=10%。高于最高费率,
按最高费率计算,7%×100万=7万,调整保费5.4万
3、 赔款4万
4/100×100/80=5%,5%×100万=5万,调整保费3.4万
二、超赔分保费率:
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合计
原保险人的净保费收入
20万
23万
28万
30万
39万
140万
再保险人承担的赔款
1万
0.5万
1.9万
1.1万
2.5万
7万
附加费用:20/80 赔款成本:7/140 = 5% 附加费用5%(20/80)= 5%×25% = 1.25%
分保费率:5% +1.25% = 6.25%或者:7/140×100/80 = 6.25%
三、超赔分保费率
前三年(或五年)平均法书116页
三年风险分散法书117页
三年共同法书118页
四、成数分保和超赔分保的混合应用1、只安排成数分保:自留50%,分出50%,分保手续费30%,纯益手续
费20%,年终结算结果如下:货币单位:元
保费
赔款
结果
总额
100万
-90万
-20万
自留部分
50万
-15万(费用)
-45万
-10万
分保部分
50万
-15万(手续费)
-45万
-10万
费用30%(或分保手续费) -30万
合同赔款总额90万,其中40万赔款一次,其余均为10万以下,合同亏损20万,亏损率20%。现如为成数
分保合同安排一超过10万后50万的超赔分保合同,费率为总保费的5%,一次40万赔款中的30万由超赔分
保的分入人摊回,则成数分保合同项下的结算结果为:货币单位:万元
保费
超赔保费
费用(或分保手续费)
赔款(90-30)
结果
纯益手续费(20%)
结果
总额
100
-5
-30
-60
5
5
自留部分
50
-2.5
-15
-30
2.5
+0.5
3
分保部分
50
-2.5
-15
-30
2.5
-0.5
2
五、分保佣金
例:赔付率 分保佣金率
y﹤50% 37.5%(最高佣金率)
50%≤y﹤55% 35%
55%≤y﹤60% 32.5%
60%≤y﹤65% 30%
65%≤y﹤70% 27.5%
70%﹤y 25%(最低佣金率)
赔付率= 赔款/保费
如:全年保费14万,临时佣金率30%,分保佣金:14万*30%= 4.2万
年终结算时赔付率55%,佣金率应为32.5%,分保佣金:14万*32.5%=4.55万
差额0.35万由分入人支付。
亏损滚转法
业务年度 本年度盈亏数 累计盈亏数
1
2
3
滚转消失法
业务年度 本年度盈亏数
1
2
3
4
5
-10000
+3000
+3000
+3000
+3000
累计盈亏数
——
-10000+3000=-7000
-10000+3000+3000=-4000
-10000+3000+3000+3000=-1000
-10000+3000+3000+3000+3000=2000
固定百分率
20%
20%
20%
20%
20%
盈余佣金
0
0
0
0
400
-5000
+3000
+3000
——
-5000+3000= -2000
-5000+3000+3000=1000
固定百分率
20%
20%
20%
盈余佣金
0
0
200
六、按利润调整盈余佣金计算法
如:某业务年度的利润是30万,该业务年度的分保费是100万,盈余佣金计算如下:
1) 分保费100万×10%=10万(利润),利润10万×20%=2万
2) 利润30万-10万=20万,20万×50%=10万,盈余佣金总计为:12万
七、时间条款
例:分出人安排了两个巨灾超赔合同,
1、超过100万后的100万
2、超过200万后的500万
现发生飓风,损失460万,每个期间累计的损失为:
时间
0-24小时
25-48小时
49-72小时
73-96小时
期间损失
80万
130万
120万
130万
累计损失
80万
210万
330万
460万
1、 以第一期间为48小时,则双方的责任安排为:
2、若以每一期间为72小时,分出人仍选择第一次损失是从事故开始算起,则:
时间
0-72
73-96
共计
积累损失
330
130
460
分出人
100
100
200
分入人(第一合同) 分入人(第二合同)
100
30
130
130
0
130
2、 以每一期间为72小时,但分出人选择第一次损失是在24小时之后开始,则:
时间
0-24
共计
积累损失
80
460
分出人 分入人(第一合同) 分入人(第二合同)
80
100
180
0
100
100
0
180
180
25-96 380
八、通货膨胀条款
如合同为超过2万以后的8万,规定在赔款支付时的通货膨胀率与赔款发生时相比较,如在15%以内,
不作调整,如超过该幅度双方的责任额要进行调整。
如有一笔赔款23000,在赔款支付时的通货膨胀率为15%,未超过规定幅度无需调整,由分入人承担3000
元赔款;
若另有一笔赔款在支付时通货膨胀率为50%,超过了规定的幅度,则要进行调整,双方责任调整为:自负责
任:2万×150%=3万,分出责任:8万×150%=12万,则赔款在3万以内均由分出人负责。
九、汇率变动条款书100页例(一),(二)
十、连接条款
例:(1)2001年有一次灾害事故发生,涉及分出公司2000年和2001年两个业务年度所承保的业务,各个
业务年度损失如下:2000年业务年度的损失80万
2001年业务年度的损失120万 共计:200万
各个业务年度的损失对全部损失的比例是:2000年为80/200=40%,2001年为120/200=60%
(2)分出人在这两个业务年度均安排了超赔合同,由于连结赔付双方的责任额需调整:
2000年超赔合同原责任为:
超过50万以后的100万;
按40%的比例调整为:
超过20万以后的40万
2001年超赔合同原责任为:
超过100万以后的200万
按60%的比例调整为:
超过60万以后的120万
(3)分入人调整后的责任为:
2000年业务年度损失80万分摊如下:
损失金额 80万
分入人承担 40万
自负额 40万
2001年业务年度的损失120万
损失金额 120万
分入人承担 60万
自负额 60万
(4)全部损失200万的分摊情况
分出人:
2000年合同40万,2001年合同60万
共计100万
分入人承担:
2000年合同40万,2001年合同60万
共计100万
十一、溢额分保与超赔分保的混合运用书92页
十二、责任恢复保费
如某超赔合同为:赔款超过100万后的200万,固定保费4.8万
(1)按100%原保费基础和实际未到期的期间计算
1)2月28日发生赔款120万,未到期的时间为10个月,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120万/200万×4.8万×10/12=2.4万
2)11月30日发生赔款80万,未到期的时间为1个月,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80万/200万×4.8万×1/12=0.16万
(2)按50%原保费基础,不考虑未到期的期间,则恢复责任保费为:
1)120万/200万×4.8万×50%=1.44万
2)80万/200万×4.8万×50%=0.96万
另外责任恢复的次数还要考虑年保费和加费情况
例:赔款超过200万以后300万的超赔分保合同,固定分保费2万
1) 、年分保费2万,责任恢复1次,100%加费
2)、年分保费3万,责任恢复2次,加费共50%
则:1)支付4万保费,得到600万保障
2)、支付保费4.5万, 得到900万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