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6日发(作者:隋淑华)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建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为确保年底前两个月受监
工程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我站于2006年11月8日~16日,由站
领导带队组织四个检查组,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这一主题,开展了一次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火灾、防触电、
防机械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共抽查杭州市区建
设工程90个(对其中25个工地的钢管扣件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签
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9份,签发局部停产整改通知书3份,项目经理
扣分14人,项目总监扣分9人,施工企业扣分2个。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
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内容开展,以“二检”(钢管扣件检测、塔
机探伤检测)、“四查”(查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使用情况、查
三类人员安全资格情况、查监理人员安全监管情况、查劳务分包管理
人员到位情况)、“五防”(建设工地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火灾、
防机械伤害、防触电)为重点,对建设施工现场开展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被抽查的大部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过施工
企业的专项整治有所改观。但检查中也发现,不少施工现场对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缺乏严格的长效管理,特别是现场“三类人员”配置数
量不足、现场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到位率低下、安全专项方案与现场实
际施工不符、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管水平较低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四查”(查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使用情况、查三类人
员安全资格情况、查监理人员安全监管情况、查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到
位情况)方面:
1、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已经
到位,但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到位率情况不理
想,多数现场由总包单位代管,总包单位对其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2、部分现场“三类人员”的数量未按规定要求配置,部分“三
类人员”的安全考核证书不全。
3、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水平较低,日常安全检查深度不够,
记录流于形式,落实整改过程未封闭。
二、“五防”(建设工地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火灾、防机械伤
害、防触电)方面:
1、部分施工现场的专项方案编制还不能完全做到规范化系统化,
施工组织设计缺少分部分项的划分,图示内容不完善。现场专项方案
与现场实际施工不符的情况仍然存在。
2、部分现场存在“四口”及临边防护不到位;悬挑架底层隔离
不严密,外脚手架内侧及端部临边的封闭隔离措施不到位;物料提升
机及人货两用升降机的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未及时安装,已安装的未
按要求随时关闭等现象。
3、部分现场承重支模架搭设不规范,现场搭设与方案不符,方
案中无支模架的详细结构图示;部分市政工程沟槽开挖未按专项方案
2024年4月6日发(作者:隋淑华)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建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为确保年底前两个月受监
工程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我站于2006年11月8日~16日,由站
领导带队组织四个检查组,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这一主题,开展了一次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火灾、防触电、
防机械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共抽查杭州市区建
设工程90个(对其中25个工地的钢管扣件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签
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9份,签发局部停产整改通知书3份,项目经理
扣分14人,项目总监扣分9人,施工企业扣分2个。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
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内容开展,以“二检”(钢管扣件检测、塔
机探伤检测)、“四查”(查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使用情况、查
三类人员安全资格情况、查监理人员安全监管情况、查劳务分包管理
人员到位情况)、“五防”(建设工地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火灾、
防机械伤害、防触电)为重点,对建设施工现场开展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被抽查的大部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过施工
企业的专项整治有所改观。但检查中也发现,不少施工现场对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缺乏严格的长效管理,特别是现场“三类人员”配置数
量不足、现场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到位率低下、安全专项方案与现场实
际施工不符、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管水平较低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四查”(查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使用情况、查三类人
员安全资格情况、查监理人员安全监管情况、查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到
位情况)方面:
1、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已经
到位,但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到位率情况不理
想,多数现场由总包单位代管,总包单位对其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2、部分现场“三类人员”的数量未按规定要求配置,部分“三
类人员”的安全考核证书不全。
3、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水平较低,日常安全检查深度不够,
记录流于形式,落实整改过程未封闭。
二、“五防”(建设工地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火灾、防机械伤
害、防触电)方面:
1、部分施工现场的专项方案编制还不能完全做到规范化系统化,
施工组织设计缺少分部分项的划分,图示内容不完善。现场专项方案
与现场实际施工不符的情况仍然存在。
2、部分现场存在“四口”及临边防护不到位;悬挑架底层隔离
不严密,外脚手架内侧及端部临边的封闭隔离措施不到位;物料提升
机及人货两用升降机的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未及时安装,已安装的未
按要求随时关闭等现象。
3、部分现场承重支模架搭设不规范,现场搭设与方案不符,方
案中无支模架的详细结构图示;部分市政工程沟槽开挖未按专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