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1日发(作者:全雨晴)
事故分类分级
一、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集团公司):
(一) 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
发生的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二)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本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
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 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
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 燃可
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 爆炸引起
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 的事故,或者
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 发生的燃烧事故,
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
(二)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
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三)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
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
故。
(四)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以下三级:
1.
一般事故
A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3
人以上
10
人 以下
重伤,或者
10
人以上轻伤,或者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
失的事故。
2.
一般事故
B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重伤,或者
3
人以上
10
人以 下
轻伤,或者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一般事故
C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轻伤,或者
1000
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 其它性质较为严重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包括:
1.
涉险
10
人以上,或者造成
3
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或者紧 急疏
散人员
500
人以上和住院观察治疗
20
人以上的事故。
2.
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或者大面积停电,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 设施
安全的事故。
3.
涉外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其他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交通事故分类标准(公安部
1991
年
12
月)
1.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 不足
1 0 0 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 0 0
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 财产
损失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1
至
2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 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1 1
人以上,或 者死
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 或者财产
2024年4月21日发(作者:全雨晴)
事故分类分级
一、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集团公司):
(一) 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
发生的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二)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本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
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 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
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 燃可
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 爆炸引起
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 的事故,或者
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 发生的燃烧事故,
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
(二)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
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三)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
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
故。
(四)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以下三级:
1.
一般事故
A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3
人以上
10
人 以下
重伤,或者
10
人以上轻伤,或者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
失的事故。
2.
一般事故
B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重伤,或者
3
人以上
10
人以 下
轻伤,或者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一般事故
C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轻伤,或者
1000
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 其它性质较为严重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包括:
1.
涉险
10
人以上,或者造成
3
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或者紧 急疏
散人员
500
人以上和住院观察治疗
20
人以上的事故。
2.
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或者大面积停电,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 设施
安全的事故。
3.
涉外事故,或者影响较大的其他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交通事故分类标准(公安部
1991
年
12
月)
1.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 不足
1 0 0 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 0 0
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 财产
损失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1
至
2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 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1 1
人以上,或 者死
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 或者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