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发(作者:弓小谷)
物业采购合同高于市场价
法律上并未规定合同单价高于市场价多少无效,具体情况在签订
合同时协商认定,达成一致意见就是有效的。如果市场价格与合同价
格不一样,属于经营过程中的市场风险,属于正常现象。当然,如果
二者确实相差巨大,可以考虑以显示公平为由,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合同价一般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
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合同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发包
双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所计算和确
定的拟建工程造价总额。合同价属于市场价格的范畴,不同于工程的
实际造价。按照投资规模的不同,可分为建设项目总价承包合同价、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价和技术及咨询服务合
同价;按计价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固定合同价、可调合同价和工程成
本加酬金合同价。
《民法典》(2021的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
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
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
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
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
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
第四百九十四条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
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
时发出合理的要约。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
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
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
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对于合同单位的认定,是基于实际的交易情况而定的,法律上并
未规定合同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格,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
是有效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在签订合
同时进行界定。
2024年5月16日发(作者:弓小谷)
物业采购合同高于市场价
法律上并未规定合同单价高于市场价多少无效,具体情况在签订
合同时协商认定,达成一致意见就是有效的。如果市场价格与合同价
格不一样,属于经营过程中的市场风险,属于正常现象。当然,如果
二者确实相差巨大,可以考虑以显示公平为由,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合同价一般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
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合同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发包
双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所计算和确
定的拟建工程造价总额。合同价属于市场价格的范畴,不同于工程的
实际造价。按照投资规模的不同,可分为建设项目总价承包合同价、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价和技术及咨询服务合
同价;按计价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固定合同价、可调合同价和工程成
本加酬金合同价。
《民法典》(2021的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
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
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
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
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
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
第四百九十四条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
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
时发出合理的要约。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
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
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
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对于合同单位的认定,是基于实际的交易情况而定的,法律上并
未规定合同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格,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
是有效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在签订合
同时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