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发(作者:帅晓骞)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座的各位领导、企业界及其他各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自我介绍
今天有这个机会同在座的领导、企业界的朋友进行一个沟通和交流,也非常感谢工商
联的领导能给我这个机会。因为今天的时间有限,我想抛两个话题和各位简单分享一下自
己的心得体会,一个是法律武器,一个是企业法律风险。当然,我也希望今后有更多的机
会和在座的各位领导和朋友有更深入的交流和沟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当下非常热门的话题案例,而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企
业之间到底是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对于企业来
讲,又是多么的重要。
这是网上的一篇报道,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下:
一向善于挥舞知识产权大棒的苹果公司最近在深圳输了官司。这场苹果公司与深圳唯
冠公司之间关于“IPAD”商标权的争夺战甚至有可能影响到iPad未来在中国市场的销售,
因为已经有消息说,为了避免惹上官司,一些地方已将iPad下架。
就这场争夺战,业界评说不一,有的专家认为,在商标权的征战中,过去多是中国企
业侵权败诉,而这次则是中国企业赢了官司,这是中国企业成熟的表现。但也有专家说,
这场官司还存在很多变数,谁将成为最后的赢家还不好说,也不能借此就认为中国企业在
商标的使用上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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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IPAD”
很多“果粉”可能并不清楚,“IPAD”的注册商标最早并不属于苹果公司,而是属于
深圳唯冠和台北唯冠。据了解,深圳唯冠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内
地的子公司,2001年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两个商标的注册。注
册商标后,唯冠公司曾一度推出了名为“IPAD”的产品,但销量不佳,最后以停产告终。
(武器:商标注册,法律规定,商标经过合法注册,享有了相应的权利。比如说:享有使
用的权利,转让的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的权利。)
而事实上,唯冠国际公司的另一家子公司台北唯冠也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
“IPAD”。也就是说,深圳唯冠拥有“IPAD”在大陆的注册商标,而台北唯冠拥有另外一
些国家和地区的“IPAD”注册商标。
2010年1月27日,苹果公司的iPad上市。之前,为了收购“IPAD”商标,2009
年8月11日,苹果公司律师与英国一家公司合作,向唯冠台北公司发出了收购IPad全球
商标的请求。很快,在2009年,英国IP公司以3.5万英镑购得台北唯冠的IPad全球商
标,随即转让给苹果公司。至此,苹果公司认为其已成功将这一商标购入囊中。(武器:苹
果公司深知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力度,运用收购商标的手段,使商标合法拥有并合法使用。
法律规定,商标权可以转让,只有拥有了合法的使用权,才能避免今后纠纷的出现,苹果
公司的法律意识是非常强的。)
整个过程中,苹果公司并未意识到,“IPAD”在大陆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北唯冠,
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 在苹果看来,既然已经购买了唯冠的全球商标,自然包括中国大
陆;然而,深圳唯冠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谁也无权处置别人的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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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发(作者:帅晓骞)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座的各位领导、企业界及其他各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自我介绍
今天有这个机会同在座的领导、企业界的朋友进行一个沟通和交流,也非常感谢工商
联的领导能给我这个机会。因为今天的时间有限,我想抛两个话题和各位简单分享一下自
己的心得体会,一个是法律武器,一个是企业法律风险。当然,我也希望今后有更多的机
会和在座的各位领导和朋友有更深入的交流和沟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当下非常热门的话题案例,而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企
业之间到底是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对于企业来
讲,又是多么的重要。
这是网上的一篇报道,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下:
一向善于挥舞知识产权大棒的苹果公司最近在深圳输了官司。这场苹果公司与深圳唯
冠公司之间关于“IPAD”商标权的争夺战甚至有可能影响到iPad未来在中国市场的销售,
因为已经有消息说,为了避免惹上官司,一些地方已将iPad下架。
就这场争夺战,业界评说不一,有的专家认为,在商标权的征战中,过去多是中国企
业侵权败诉,而这次则是中国企业赢了官司,这是中国企业成熟的表现。但也有专家说,
这场官司还存在很多变数,谁将成为最后的赢家还不好说,也不能借此就认为中国企业在
商标的使用上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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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IPAD”
很多“果粉”可能并不清楚,“IPAD”的注册商标最早并不属于苹果公司,而是属于
深圳唯冠和台北唯冠。据了解,深圳唯冠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内
地的子公司,2001年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两个商标的注册。注
册商标后,唯冠公司曾一度推出了名为“IPAD”的产品,但销量不佳,最后以停产告终。
(武器:商标注册,法律规定,商标经过合法注册,享有了相应的权利。比如说:享有使
用的权利,转让的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的权利。)
而事实上,唯冠国际公司的另一家子公司台北唯冠也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
“IPAD”。也就是说,深圳唯冠拥有“IPAD”在大陆的注册商标,而台北唯冠拥有另外一
些国家和地区的“IPAD”注册商标。
2010年1月27日,苹果公司的iPad上市。之前,为了收购“IPAD”商标,2009
年8月11日,苹果公司律师与英国一家公司合作,向唯冠台北公司发出了收购IPad全球
商标的请求。很快,在2009年,英国IP公司以3.5万英镑购得台北唯冠的IPad全球商
标,随即转让给苹果公司。至此,苹果公司认为其已成功将这一商标购入囊中。(武器:苹
果公司深知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力度,运用收购商标的手段,使商标合法拥有并合法使用。
法律规定,商标权可以转让,只有拥有了合法的使用权,才能避免今后纠纷的出现,苹果
公司的法律意识是非常强的。)
整个过程中,苹果公司并未意识到,“IPAD”在大陆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北唯冠,
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 在苹果看来,既然已经购买了唯冠的全球商标,自然包括中国大
陆;然而,深圳唯冠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谁也无权处置别人的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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