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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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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发(作者:楚夏岚)

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总则.......................................................................................................................................

( 3)

4 平面控制测量......................................................................................................................

( 4)

5 高程控制测量........................................................................................................................

( 6)

6 基础数字地形图的基本要求................................................................................................

( 9) 7 图根控制测量........................................................................................................................

(11)

8 数字测图..............................................................................................................................

(14)

9 基础数字地形图要素的表示................................................................................................

(15)

10 基础字地形图基础要素的分类与代码..............................................................................

(19)

11 基础数字地形图元数据......................................................................................................

(21)

12 图幅拼接、整饰、检查和资料整理.....................................................................................

(22)

13 基数字地形图测绘成果的提交..........................................................................................

(23)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半测回高差互差及测回间高差互差限差△H允速查表..................

(24)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房屋建筑结构分类表....................................................................

(25)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基础要素数据分类(大类、中类).................................................

(26)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基础数字地形图基础要素分类与代码..........................................

(27)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辅助要素类型编码........................................................................

(41)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基础数字地形图元数据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42)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1:5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4)

附录 H (资料性附录) 1:1 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5)

附录 I (资料性附录) 1:2 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6)

考文献.......................................................................................................................................

(47) DB33/T 552-2005 II

前 言

本标准是在我国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有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近期科技的发展和

生产的需求,并根据我省现阶段和今后一定时期国内外所采用的 1:500 1:1000 1:2000 比

例尺数字地形图测绘技术而制定的。内容涉及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大比例尺基础数字地

形图测绘;大比例尺基础要素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附录F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G、附录H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测绘局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第一测绘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一挺、赵水

泉、宋陶丹、胡有顺、景军郎、沈正中。

DB33/T 552-2005

1:500 1:1000 1:2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1:500、1:1000、1:2000 比例尺基础数字地形图的控制测量、地形图

测绘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

划的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

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

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19-2002 公路等级代码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CJJ 8-99 城市测量规范 CJJ 73-97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3

总则 3.1

测量基准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54 年北京坐标系或1980 西安坐标系。若采用地方

坐标系,应提供与国家坐标系换算的参数。 高程系统采用正常高系统,高程起算基准为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2 精度衡量指标

本标准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测绘精度的指标,2 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3.3 标准内容的系统性

按本标准进行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并满足地籍图、房产图基础公共要素的基本要求,

同时为数据建库作好准备,使之成为后续高新测绘产品的良好数据源。

3.4 测量方法的可行性

本标准鼓励各项测量工作积极采用高效、可行的高新技术和先进方法,但同时应满足

本标准的基本精度要求。

3.5 依据标准的一致性

1:500 1:1000 1:2000 比例尺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应符合本标准。对于本标准未涉及

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最新版本的相关规定。

DB33/T 552-2005 4

4 平面控制测量

4.1 一般规定

4.1.1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

级,分级布网的原则。允许越级布设平面控制网。

4.1.2 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划分 在平面控制网中,GPS 控制网、常规边角组合网和导

线网的等级划分均依次按二、三、四等与一、二级进行分级。

4.1.3 坐标系统的选择 控制测量平面坐标系统的选择,应以坐标系统的归算、投影长

度总变形值不大于±2.5cm/km 为原则,并根据测区的地理位置和平均高程确定该平面坐

标系统的基本参数。

4.1.4 平面控制网的精度要求

4.1.4.1 四等平面控制网中最弱相邻点相对平面点位中误差Mij 应满足Mij≤±5 cm。

4.1.4.2 四等平面控制网以下各级网的最弱点平面点位中误差Mw相对于起算点应满

足Mw≤±5cm。

4.1.5 平面控制点标石的埋设

4.1.5.1 平面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其中二、三等平面控制点普通混凝土标石应按

CJJ 8-99 埋设上、下两层柱石和盘石,两层标石中心的偏离值应小于3 mm;四等平面

控制点普通标石可不埋设下层盘石。

4.1.5.2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其他各类标石的埋设均按CJJ 8-99 执行。

4.1.5.3 平面控制点各类标志的制作宜同时考虑平面和高程测量的需要,将控制点标志

设计成半球形,球形顶部为标志中心,标志中心可用钻小圆孔或刻十字丝等形式清晰设定。

4.2 平面控制测量技术指标

4.2.1 GPS 测量

4.2.1.1 各等级GPS 网相邻点之间基线长度精度用式(1)表示。

σ= ±开方【a

2

+ (bd)

2

式中: σ —— 基线长度标准差,单位为毫米(mm);

a —— 固定误差,单位为毫米(mm);

b —— 比例误差系数,(×10 -6 );

d —— 相邻点间距,单位为千米(km)。

4.2.1.2 GPS 网的各等级的平均距离、精度指标等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相邻点基线最小距离不宜小于平均距离的1/3;最大距离不宜大于平均距离的3 倍。

4.2.1.3 其他有关的测量技术要求按CJJ 73-97 中相应等级的GPS 网执行。

DB33/T 552-2005 5 表1 GPS 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平均距离 km a mm b (×10

-6 )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二等 9 ≤10 ≤ 2 ≤1/120 000 三等 5 ≤10 ≤ 5 ≤1/80

000 四等 2 ≤10 ≤10 ≤1/45 000 一级 0.5 ≤10 ≤15 ≤1/20 000 二级 0.2 ≤15

≤20 ≤1/10 000 当边长小于0.2 km 时,其边长中误差应小于±20 mm。当为1:1000、

1:2000 比例尺地形图测绘而进行GPS 测量时,其平均距离可适当放长。

4.2.2 边角组合网测量 边角组合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边

角组合网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测距测回数 方向观测测回数 等级 平均边长 km 测距 中误

差 mm 测距 相对中误差 所用测距仪等级 往 返 测角 中误差 (〃) DJ1 DJ2 DJ6 三角

形最大闭合差 (〃) Ⅰ 3 3 二等 9 ≤±30 ≤1/300 000 Ⅱ 4 4 ≤±1.0 12 ≤±3.5 Ⅰ 2

2 三等 5 ≤±30 ≤1/160 000 Ⅱ 3 3 ≤±1.8 6 9 ≤±7 Ⅰ 1 1 四等 2 ≤±16 ≤1/

120 000 Ⅱ 2 2 ≤±2.5 4 6 ≤±9 一级 1 ≤±16 ≤1/60 000 Ⅱ 2 - ≤±5.0 2 6 ≤±

15 二级 0.5 ≤±16 ≤1/30 000 Ⅱ 1 - ≤±10 1 2 ≤±30

4.2.3 光电测距导线测量 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光

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 水平角观测 测回数 等级 闭合环或附合导线总长度 km 平

均 边长 km 测 距 中误差 mm 测 角 中误差 (〃) 导线全长 相对闭合差 DJ1 DJ2

DJ6 方位角闭合差 (〃) 三等 15 3 ≤±18 ≤±1.5 ≤1/60 000 8 12 ≤±3 n 四等 10

1.6 ≤±18 ≤±2.5 ≤1/40 000 4 6 ≤±5 n 一级 3.6 0.3 ≤±15 ≤±5.0 ≤1/14 000 2

4 ≤±10 n 二级 2.4 0.2 ≤±15 ≤±8.0 ≤1/10 000 1 3 ≤±16 n DB33/T 552-2005 6

a) 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之间或结点与结点之间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表3中附合导线规

定长度的 0.7 倍; b) 当附合导线的总长度短于表 3 所规定导线长度的 1/3 时, 导线

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 ±13 cm; c) 在平坦、开阔地区光电测距导线的总长度和平

均边长可根据表3 的规定放长至1.5 倍,但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26 cm; d) 当附合

导线的边数超过12 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5 高程控制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高程控制测量分为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 高程测量等。水准

测量的等级依次分为二、三、四、五等。 a) 首级高程

控制网的等级一般不应低于四等水准,城市首级高程控制网不应低于三等水准。 b) 光

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代替四等水准测量或五等水准测量,若需要代替二、三等水准测量,

则需作专门的技术设计。 c) GPS 高程测量主要用于山地以及建筑物上平面控制点高程的

测定。

5.1.2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的高程,在平坦地区一般应用四等水准精度要求施测,平坦

地区一、二级导线点的高程亦可用五等水准精度要求施测。

5.1.3 首级水准网等级的选择应根据城市面积的大小,城市的远景规划,水准路线的

长短而定。四等以上水准网中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相对于起算点)应≤±20 mm。

5.2 水准测量设计规格 各等水准测量设计规格应符合表4 的规定。 表4 各等水准测

量距离设计规格 单位为千米 设计项目 地区/等级 距 离 建筑区 1~2 水准点间距离

(测段长度) 其它地区 2~4 二等 400 三等 45 四等 15 水准环线或附合于高级点间

水准路线的最大长度 五等 12 a) 水准网中结点与结点之间或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水准路

线长度不应超过表4 规定的0.7 倍; b) 对高程精度有特殊要求时,可在有关专业技术设

计书中专门制定的技术方案。 DB33/T 552-2005 7 5.3 水准测量基本技术要求

5.3.1 各等水准测量高差的基本精度指标一般以每千米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M△与每

千米高差中数全中误差M W 进行衡量。凡是进行往返测的每条水准路线均应按测段往返

高差(或左右路线)不符值计算 M△;当测区内水准网形成的水准环数超过20 个时,还

应按环闭合差计算M W 。M△和M W 具体计算方法见式(2)和式(3)。 4 1 �6�3

�6�3 �6�4 �6�2 �6�0 �6�0 �6�1 �6�9 ΔΔ ′ ± = Δ S L n M ………

……………… (2) 式(2)中: n′—— 测段数; L S —— 测段长度,单位为千米

(km); Δ —— 测段往返(或左右路线)高差不符值,单位为毫米(mm); 1 �6�3

�6�4 �6�2 �6�0 �6�1 �6�9 ± = L WW N M W ……………………………… (3) 式

(3)中: N —— 水准环数; L —— 水准环线周长,单位为千米(km); W —— 经

过各项改正后的水准环

线闭合差,单位为毫米(mm)。

5.3.2 各等水准测量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 的规定。 表5 各等水准测量的基本

技术要求 单位为毫米 每千米高差中数 中误差 附合路线或环线 闭合差 等级 偶然中误

差 M △ 全中误差 Mw 测段、区段、路线往返测高差不符值测段、路线的左右路线高差

不符值平地、丘陵 山地 检测已测段 高差之差 二等 ±1.0 ±2.0 ±4 Ls - ±4 L ±6 Li

三等 ±3.0 ±6.0 ±12 Ls ±8 Ls ±12 L ±15 L ±20 Li 四等 ±5.0 ±10.0 ±20 Ls ±14

Ls ±20 L ±25 L ±30 Li 五等 ±7.5 ±15.0 - - ±30 L - ±40 Li 注1: L S 为测段、

区段或路线长度,L 为水准符合路线或环线周长,Li 为检测测段长度,单位均为km; 注

2: 山地指路线中最大高差超过400 m 的地区; 注 3: 当水准环线由不同等级水准路

线构成时,闭合差的限差按各等级路线长度分别计算,然后取其平方和的平方根为限差; 注

4: 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的限差,对单程及往返检测均适用;检测测段长度小于1 km 时,

按1 km 计算。 DB33/T 552-2005 8 5.4 水准观测技术要求 各等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

要求应符合表6 的规定。 表6 各等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视线长度 等级 标尺 类型

仪器 类型 视距 m 前后 视距 差 m 前后 视距 累积差 m 视线 高度 m 基辅分划或

黑红面读数的差 mm 基辅分划、黑红面或 两次高差 的差 mm 单程双 转点左 右路线

转点差 mm 检测 间歇点 高差 之差 mm DS1 ≤50 二等 因瓦 DS05 ≤60 ≤1.0 ≤3.0

下丝读数 ≥0.3 0.4 0.6 - 1.0 双面 DS3 ≤65 2.0 3.0 - 三等 因瓦 DS1 DS05 ≤80

≤3.0 ≤6.0 三丝能读数 1.0 1.5 1.5 3.0 四等 双面 DS3 ≤80 ≤5.0 ≤10.0 三丝能读数

3.0 5.0 4.0 5.0 五等 双面 DS3 ≤100 ≤10.0 ≤20.0 - 4.0 6.0 - - 注:当成像清晰、

稳定时,三、四等水准观测视线长度可以放长20%。

5.5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5.5.1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以三角高程导线的形式进行布设和测量。光电测距三角

高程导线可以代替水准测量。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 的规定。 表7 光电测距高程导

线代替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测回数 (中丝法) 垂直角测回差及指标差较差附合路线

或 环线闭合差 等级 边长 m 高程导线 长 度 km DJ2 DJ2(〃) 对向观测 高差较差

mm 平地、丘陵 山地 四等 ≤1000 15 3 7 ±40 D ±20 L ±25 L 五等 ≤300 12 2 10 ±

60 D ±30 L ±35 L 注1: D 为边长,以km 计,不足0.2 km 按0.2 km 计算;L 为

路线总长,以km 计,不足1 km 按1 km 计算; 注2: 光电测距高程导线与直接水准

交替使用时,路线闭合差仍按上表规定; 注3: 测边要求与同级导线测量相同; 注4:

垂直角对向观测,仪器高、觇标高应在观测前后各量测一次,精确读至1mm,当较差不

大于3mm 时,取用平均值。

5.5.2 五等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可采用全站仪直接测定并读取其观测高差值,以取代

常规垂直角观测,但测回数仍应按表7 规定执行(正、倒镜依次各观测一次为一测回),

其半测回高差互差以及测回间高差互差之限差值△h 允应按式(4)计算(△h 允的具体取

值参见附录A)。 DB33/T 552-2005 9 S i h �6�6 ′ ′ ′ ′ = ρ Δ

允 ………………………………… (4) 式中: ρ〃=206265; S —— 平距,其单位同△h 允 ;

i〃 —— 指标差秒值, 在计算同半测回高差互差之限差时,取i〃=30〃; 在计算测回

间高差互差之限差时,取i〃=10〃。

6 基础数字地形图的基本要求

6.1 图根点精度要求 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8 的规定;

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表8 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

误差 单位为厘米 测图比例尺 等级与精度项目 1:500 1:1000 1:2000 一级图根点位中误

差 ±5 ±5 ±5 二级图根点位中误差 ±5 ±10 ±20

6.2 测站点精度要求

6.2.1 测站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平面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9 规定;

6.2.2 测站点高程中误差: a) 平地不应大于1/10 基本等高距; b) 丘陵地不应大

于1/8 基本等高距; c) 山地、高山地不应大于1/6 基本等高距。 表9 测站点相对于

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 单位为厘米 测图比例尺 精度项目 1:500 1:1000 1:2000 点位

中误差 ±5 ±10 ±20

6.3 地物点分类 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地物点总体上按三大类进行划分: a) 一类地

物点。又称主要地物点,指道路、街道、巷道两侧明显建筑物拐点。

b) 二类地物点。又称次要地物点,主要指设站施测困难的明显建筑物拐点及农村居民

地明显建筑物拐点。 DB33/T 552-2005 10 c) 三类地物点。除上述两类地物点的其它地

物点。

6.4 地物点平面测定精度

6.4.1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10 的规定。 表10 地物点

相对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 单位为厘米 点位中误差与间距中误差 1:500 1:1000

1:2000 地物点类型 点位 间距 点位 间距 点位 间距 一类地物点 5.0 5.0 8.0 8.0 15.0

15.0 二类地物点 7.5 7.5 12.0 12.0 25.0 25.0 三类地物点 25.0 20.0 50.0 40.0 100.0

80.0

注: 间距中误差为同类邻近地物点间距的中误差。

6.4.2 不同类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应超过式(5)的计算结果。 2 m m m 2 Dj

2 Di +=间 ± …………………………… (5) 式中:

m 间 —— 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

m D i —— 一、二、三类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

m D j —— 一、二、三类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一定与m D i 同类)。

6.4.3 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可按表10 规定值放宽50%或按式(5)的计算结果

放宽50%。

6.5 地形图高程精度

6.5.1 城市建筑区和基本等高距为0.5 m 的平坦地区,其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

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15 m。

6.5.2 其它地区地形图高程精度应以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来衡量。

6.5.3 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11 的规定。 表11 等

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 地形类别 项 目 平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高程中误差(等高

距) ≤1/3 ≤1/2 ≤2/3 ≤1

6.5.4 对于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可根据表11 中的规定值放宽50%。

6.6 地形图基本等高距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符合表12 的规定。 a) 同一城市或测

区的同一种比例尺地形图,宜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此时不同地形类别的等高线 DB33/T

552-2005 11 插求点高程精度要求,可按相应的地形类别应采用的基本等高距分别推算;

b) 同一幅图不应采用两种基本等高距。 表12 地形图基本等高距 单位为米 测图比例尺

地形类别 1:500 1:1000 1:2000 平 地 0.5 0.5 0.5、1 丘陵地 0.5 0.5、1 1 山 地 0.5、

1 1 2 高山地 1 1、2 2

7 图根控制测量

7.1 图根平面控制测量 7.1.1 图根控制点布设基本要求

7.1.1.1 在完成平面控制测量的基础上加密图根控制网。图根控制可采用附合导线和结

点导线网布设方法、GPS 测量方法(包括GPS-RTK 测量方法)施测,也可用图根三角

网(锁)形式进行测设(应作具体的技术设计)。

7.1.1.2 根据当前的实际测量条件,图根控制布设的主要形式为附合导线和结点导线

网,个别导线无法贯通的地区,采用支导线形式补充,局部地区可采用全站仪解析极坐标

法测定(必须有校核条件),也可采用其它能达到本标准基本精度要求的测绘方法。

7.1.2 图根导线基本技术要求 为确保地物点的测定精度,施测一类地物点应布设一级

图根导线,施测二、三类地物点可布设二级图根导线,同级图根导线允许符合两次,技术

要求应符合表13 的规定。 表13 图根光电测距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测角测回数 图根 级

别 适用 比例尺 附合导线 长度 m 平均 边长 m 导线相对闭合差 方位角 闭合差 (〃)

测 距中误差 mm DJ2 DJ6 测距 测回数 (单程) 测距 一测回 读次数 1:500 1:1000 一

1:2000 1500 120 ≤1/6000 ≤±24 n ±15 1 2 1 2 1:500 1000 100 1:1000 2000 150

二 1:2000 3000 250 ≤1/4000 ≤±40 n ±15 1 1 2 注:表中n 为测站数。 a) 导线网

中结点与高级点或结点与结点间的长度不应大于附合导线长度的0.7 倍。 b) 一级图根导

线,当导线较短,由全长相对闭合差折算的绝对闭合差限差小于±13cm 时,其限 DB33/T

552-2005 12 差按±13 cm 计。 c) 一级图根导线的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长至1.5 倍,

但其绝对闭合差应≤±26 cm。 d) 二级图根导线长度较短,由全长相对闭合差折算的绝对

闭合差限差小于图上0.3 mm 时,按图上0.3 mm 计。 e) 1:500、1:1000 测图的二级图

根导线,其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宽至1.5 倍,但此时的绝对闭合差最大不超过图上0.5

mm。 f ) 当附合导线的边数超过12 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7.1.3 图根点标志的设置

7.1.3.1 图根点标志尽量采用固定标志。位于水泥地、沥青地的普通图根点,应刻十字

或用水泥钉、铆钉作其中心标志,周边用红漆绘出方框及点号。

7.1.3.2 当一幅标准图幅内没有有效埋石控制点时,至少应埋设一个图根埋石点,并与

另一埋石控制点相通视。图根埋石点一般要选埋在第一次附合的图根点上。

7.1.4 图根点布设密度

7.1.4.1 图根点的布设密度应根据测图比例尺和地形条件而定。数字地形测图图根点的

密度不宜小于表14 的规定。 表14 数字测图平坦开阔地区图根点密度 测图比例尺 项 目

1:500 1:1000 1:2000 图根点密度(点数每平方千米) 64 16 4

7.1.4.2 城市建筑区及地形复杂、隐蔽地区,应以满足测图需要为原则,适当加大密度。

7.1.5 图根导线观测

7.1.5.1 水平角观测使用不低于J6 级的经纬仪或全站仪,按方向观测法观测。

7.1.5.2 边长测量用不低于Ⅱ级的光电测距仪或全站仪。实测边长一测回。

7.1.5.3 一级图根导线测定边长时,须测定仪器常数、棱镜常数等边长改正参数。上述

参数可在电子手簿中记录,也可直接在全站仪中进行设置并改正。

7.1.6 图根支导线的测设

7.1.6.1 因地形条件的限制,布设附合图根导线确有困难时,可布设图根支导线;

7.1.6.2 支导线总边数不应多于4 条边,总长度不应超过表13 中二级图根导线规定

长度1/2,最大边长不应超过平均边长2 倍; 7.1.6.3 支导线边长采用光电测距仪测距,

可单程观测一测回;

7.1.6.4 支导线水平角观测首站时,应联测两个已知方向,采用J6 级经纬仪观测一测

回; 7.1.6.5 支导线除首站以外其他测站的水平角应分别测左、右角各一测回,其固定角

不符值与测站圆周角闭合差均不应超过±40〃;采用全站仪时,其他测站水平角可观测一

测回。 DB33/T 552-2005 13

7.1.7 GPS 图根控制测量 GPS 图根控制测量应满足下述要求: a) 图根控制测量可

采用GPS 快速静态测量作业模式进行测量。 b) 图根 GPS 点的精度等级可参照 GPS 二

级控制测量,对最小距离、平均距离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c) 布网应有非同步观测基线构

成多边形闭合环(或符合路线),每一闭合环(或符合路线)边数不超过10 条。少数困难

地区可采用散点法测定GPS 图根点。 d) GPS 图根点测量的观测时间以能确保准确测定

出点位坐标为准。一般双频测量型GPS 接收机不少于5 min;单频测量型GPS 接收机不

少于10 min。 e) 其余有关的测量技术要求按CJJ 73-97 的GPS 二级网执行。

7.1.8 GPS-RTK 图根控制测量 GPS-RTK 方法进行图根控制测量应满足下述要求:

a) GPS-RTK 基准站至少应连测3 个高级控制点; b) 高级点所组成的平面图形应对相

关的 RTK 流动站点有足够控制面积,并对 GPS 基准站坐标系统进行有效检核; c) 进行

GPS-RTK 测量时,对每个图根控制点均应独立测定2 次,在2 次测定时应重新对中、

置平三角架或对中杆。 d) 2 次测定图根点坐标的点位互差不应大于±5 cm,符合限差要

求后取中数作为

图根点坐标测量成果。

7.2 图根高程控制测量

7.2.1 平地图根点高程用图根水准测定;山地或建筑物上的图根点高程可用图根三角

高程测量方法测定。

7.2.2 图根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可代替图根水准高程测量,并可与图根水准测量交替使

用。

7.2.3 图根水准路线及图根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应起闭在不低于五等水准的控制点上。

图根三角高程路线可起闭于图根水准点。

7.2.4 图根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5 的规定。 表15 图根水准测量的主

要技术要求 路线长度 视线长度 附合路线或环线闭合差 附合路线 km 结点间 km 支线

km 仪器类型 视距 m 前 后 视距差 m 平地或丘陵 mm 山地 mm 8 6 4 DS3 ≤100

≤30 ≤±40 L ≤±12 n 注1: 山地是指每千米图根水准测量超过16 站的路线或环线所

在区域; 注2: L 为路线长度,以km 计,n 为测站数; 注3: 图根水准测量按中丝读

数法单程观测(黑面一次读数),估读至毫米。支线按往返测。 DB33/T 552-2005 14

7.2.5 图根光电测距高程导线代替图根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6 的规定。 表

16 图根光电测距高程导线代替图根水准测量技术要求 测回数 垂直角 指标差之差 垂直

角 测回差 附合路线 总长 km 平均边长 m J2 J6 J2 J6 J6 对向观测 高差较差 m 路线

闭合差 mm ≤5 ≤300 1 2 15〃 25〃 25〃 ≤0.02 S ≤ L 40 ± 注1: S 为边长,以

hm(百米)计,不足1 hm 按1 hm 计算; 注2: L 为路线总长,以km(千米)计,

不足1 km 按1

km 计算; 注3: 与图根水准交替使用时,路线闭合差允许值也为 L 40 ± (mm);

注4: 当L 大于1 km 且每km 超过16 站时,路线闭合差允许值为 n 12 ± (mm),

n 为测站数; 注5: 觇标高、仪器高量至毫米; 注6: 高程计算至毫米,取至厘米。

7.3 外业数据记录 图根控制外业数据采集记录使用电子手簿方式或其他记录方式。无

论采用何种记录方式,均应提交图根控制记录资料。

7.4 平差计算 图根控制网的平差计算使用计算机,采用正确、可靠的平差软件进行。

平差所用的原始数据,宜由电子记录手簿与微机通讯接口传输而得,相关数据及成果

由计算机统一输出并装订成册。

8 数字测图

8.1 图幅分幅、图幅编号及图名

8.1.1 图幅分幅 地形图图幅宜采用正方形分幅50 cm×50 cm 或矩形分幅40 cm×

50 cm。 8.1.2 图幅编号 图幅编号一般以图幅西南角坐标(以千米为单位)为基础,纵坐

标(X)在前,横坐标(Y)在后,中间以“-”隔开。

8.1.3 图幅命名 图幅命名可采用地名、山名、单位名等有关名称。空旷地带、无名地

区可不取图名。

8.2 数据采集

8.2.1 数据采集基本要求 外业地形要素的数据采集包括地物、地貌等要素的全野外数

字采集。地形要素点一般应实测坐标。少量隐蔽建筑物无法实测拐点时,可采用交会法或

勘丈法补充,但应注意勘丈数据的几何相关强度,并有多余观测,以加强校核。

8.2.2 仪器使用要求 野外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全站仪,也可使用能够满足本规定技术要

求的其它仪器。对实测采集的外业 DB33/T 552-2005 15 数据应实施自动传输,并在有

关测图软件中进行内业成图的编辑处理。

8.3 测注高程注记点

8.3.1 地形图上的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但须在地貌特征点和地物基础概括点上测

注高程注记点。丘陵地区的高程注记点基本间距宜符合表17 的规定。 表17 丘陵地区高

程注记点基本间距 单位为米 测图比例尺 项 目 1:500 1:1000 1:2000 高程注记点基本

间距 15 30 50 a) 平坦地区及地形简单地区的高程注记点可放宽至1.5 倍;地貌变化较大

的丘陵地、山地与高山地应适当加密; b) 进行1:500 测图时,一般一块水稻田应测注1 个

高程注记点。

8.3.2 当基本等高距为0.5 m 时,高程注记点应测注至厘米;当基本等高距大于0.5 m

时,高程注记点可测注至分米。

8.3.3 城市建筑区和不便于勾绘等高线的区域,可不绘等高线,但应测注高程注记点。

9 基础数字地形图要素的表示

9.1 测量控制点 所有控制点应统一采用坐标(没有坐标的水准点测图时按地物点测定

坐标)输入形成基础控制点文本文件。

9.2 居民地和栏栅

9.2.1 房屋测绘以勒脚以上墙外角连线为准。

测绘基本要求如下:

a) 1:500 与1:1000 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并注记建筑结构和层数。

b) 1:2000 测图,房屋可适当综合取舍,在其轮廓线内,可根据需要采用只填绘晕线

或只注房屋层数进行表示。

c) 房屋建筑结构分类及简注见附录B。

d) 房屋层数及注记:

1)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 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

坪以上的

2024年5月24日发(作者:楚夏岚)

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总则.......................................................................................................................................

( 3)

4 平面控制测量......................................................................................................................

( 4)

5 高程控制测量........................................................................................................................

( 6)

6 基础数字地形图的基本要求................................................................................................

( 9) 7 图根控制测量........................................................................................................................

(11)

8 数字测图..............................................................................................................................

(14)

9 基础数字地形图要素的表示................................................................................................

(15)

10 基础字地形图基础要素的分类与代码..............................................................................

(19)

11 基础数字地形图元数据......................................................................................................

(21)

12 图幅拼接、整饰、检查和资料整理.....................................................................................

(22)

13 基数字地形图测绘成果的提交..........................................................................................

(23)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半测回高差互差及测回间高差互差限差△H允速查表..................

(24)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房屋建筑结构分类表....................................................................

(25)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基础要素数据分类(大类、中类).................................................

(26)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基础数字地形图基础要素分类与代码..........................................

(27)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辅助要素类型编码........................................................................

(41)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基础数字地形图元数据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42)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1:5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4)

附录 H (资料性附录) 1:1 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5)

附录 I (资料性附录) 1:2 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6)

考文献.......................................................................................................................................

(47) DB33/T 552-2005 II

前 言

本标准是在我国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有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近期科技的发展和

生产的需求,并根据我省现阶段和今后一定时期国内外所采用的 1:500 1:1000 1:2000 比

例尺数字地形图测绘技术而制定的。内容涉及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大比例尺基础数字地

形图测绘;大比例尺基础要素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附录F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G、附录H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测绘局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第一测绘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一挺、赵水

泉、宋陶丹、胡有顺、景军郎、沈正中。

DB33/T 552-2005

1:500 1:1000 1:2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1:500、1:1000、1:2000 比例尺基础数字地形图的控制测量、地形图

测绘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

划的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

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

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19-2002 公路等级代码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CJJ 8-99 城市测量规范 CJJ 73-97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3

总则 3.1

测量基准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54 年北京坐标系或1980 西安坐标系。若采用地方

坐标系,应提供与国家坐标系换算的参数。 高程系统采用正常高系统,高程起算基准为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2 精度衡量指标

本标准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测绘精度的指标,2 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3.3 标准内容的系统性

按本标准进行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并满足地籍图、房产图基础公共要素的基本要求,

同时为数据建库作好准备,使之成为后续高新测绘产品的良好数据源。

3.4 测量方法的可行性

本标准鼓励各项测量工作积极采用高效、可行的高新技术和先进方法,但同时应满足

本标准的基本精度要求。

3.5 依据标准的一致性

1:500 1:1000 1:2000 比例尺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应符合本标准。对于本标准未涉及

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最新版本的相关规定。

DB33/T 552-2005 4

4 平面控制测量

4.1 一般规定

4.1.1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

级,分级布网的原则。允许越级布设平面控制网。

4.1.2 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划分 在平面控制网中,GPS 控制网、常规边角组合网和导

线网的等级划分均依次按二、三、四等与一、二级进行分级。

4.1.3 坐标系统的选择 控制测量平面坐标系统的选择,应以坐标系统的归算、投影长

度总变形值不大于±2.5cm/km 为原则,并根据测区的地理位置和平均高程确定该平面坐

标系统的基本参数。

4.1.4 平面控制网的精度要求

4.1.4.1 四等平面控制网中最弱相邻点相对平面点位中误差Mij 应满足Mij≤±5 cm。

4.1.4.2 四等平面控制网以下各级网的最弱点平面点位中误差Mw相对于起算点应满

足Mw≤±5cm。

4.1.5 平面控制点标石的埋设

4.1.5.1 平面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其中二、三等平面控制点普通混凝土标石应按

CJJ 8-99 埋设上、下两层柱石和盘石,两层标石中心的偏离值应小于3 mm;四等平面

控制点普通标石可不埋设下层盘石。

4.1.5.2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其他各类标石的埋设均按CJJ 8-99 执行。

4.1.5.3 平面控制点各类标志的制作宜同时考虑平面和高程测量的需要,将控制点标志

设计成半球形,球形顶部为标志中心,标志中心可用钻小圆孔或刻十字丝等形式清晰设定。

4.2 平面控制测量技术指标

4.2.1 GPS 测量

4.2.1.1 各等级GPS 网相邻点之间基线长度精度用式(1)表示。

σ= ±开方【a

2

+ (bd)

2

式中: σ —— 基线长度标准差,单位为毫米(mm);

a —— 固定误差,单位为毫米(mm);

b —— 比例误差系数,(×10 -6 );

d —— 相邻点间距,单位为千米(km)。

4.2.1.2 GPS 网的各等级的平均距离、精度指标等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相邻点基线最小距离不宜小于平均距离的1/3;最大距离不宜大于平均距离的3 倍。

4.2.1.3 其他有关的测量技术要求按CJJ 73-97 中相应等级的GPS 网执行。

DB33/T 552-2005 5 表1 GPS 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平均距离 km a mm b (×10

-6 )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二等 9 ≤10 ≤ 2 ≤1/120 000 三等 5 ≤10 ≤ 5 ≤1/80

000 四等 2 ≤10 ≤10 ≤1/45 000 一级 0.5 ≤10 ≤15 ≤1/20 000 二级 0.2 ≤15

≤20 ≤1/10 000 当边长小于0.2 km 时,其边长中误差应小于±20 mm。当为1:1000、

1:2000 比例尺地形图测绘而进行GPS 测量时,其平均距离可适当放长。

4.2.2 边角组合网测量 边角组合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边

角组合网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测距测回数 方向观测测回数 等级 平均边长 km 测距 中误

差 mm 测距 相对中误差 所用测距仪等级 往 返 测角 中误差 (〃) DJ1 DJ2 DJ6 三角

形最大闭合差 (〃) Ⅰ 3 3 二等 9 ≤±30 ≤1/300 000 Ⅱ 4 4 ≤±1.0 12 ≤±3.5 Ⅰ 2

2 三等 5 ≤±30 ≤1/160 000 Ⅱ 3 3 ≤±1.8 6 9 ≤±7 Ⅰ 1 1 四等 2 ≤±16 ≤1/

120 000 Ⅱ 2 2 ≤±2.5 4 6 ≤±9 一级 1 ≤±16 ≤1/60 000 Ⅱ 2 - ≤±5.0 2 6 ≤±

15 二级 0.5 ≤±16 ≤1/30 000 Ⅱ 1 - ≤±10 1 2 ≤±30

4.2.3 光电测距导线测量 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光

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 水平角观测 测回数 等级 闭合环或附合导线总长度 km 平

均 边长 km 测 距 中误差 mm 测 角 中误差 (〃) 导线全长 相对闭合差 DJ1 DJ2

DJ6 方位角闭合差 (〃) 三等 15 3 ≤±18 ≤±1.5 ≤1/60 000 8 12 ≤±3 n 四等 10

1.6 ≤±18 ≤±2.5 ≤1/40 000 4 6 ≤±5 n 一级 3.6 0.3 ≤±15 ≤±5.0 ≤1/14 000 2

4 ≤±10 n 二级 2.4 0.2 ≤±15 ≤±8.0 ≤1/10 000 1 3 ≤±16 n DB33/T 552-2005 6

a) 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之间或结点与结点之间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表3中附合导线规

定长度的 0.7 倍; b) 当附合导线的总长度短于表 3 所规定导线长度的 1/3 时, 导线

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 ±13 cm; c) 在平坦、开阔地区光电测距导线的总长度和平

均边长可根据表3 的规定放长至1.5 倍,但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26 cm; d) 当附合

导线的边数超过12 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5 高程控制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高程控制测量分为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 高程测量等。水准

测量的等级依次分为二、三、四、五等。 a) 首级高程

控制网的等级一般不应低于四等水准,城市首级高程控制网不应低于三等水准。 b) 光

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代替四等水准测量或五等水准测量,若需要代替二、三等水准测量,

则需作专门的技术设计。 c) GPS 高程测量主要用于山地以及建筑物上平面控制点高程的

测定。

5.1.2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的高程,在平坦地区一般应用四等水准精度要求施测,平坦

地区一、二级导线点的高程亦可用五等水准精度要求施测。

5.1.3 首级水准网等级的选择应根据城市面积的大小,城市的远景规划,水准路线的

长短而定。四等以上水准网中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相对于起算点)应≤±20 mm。

5.2 水准测量设计规格 各等水准测量设计规格应符合表4 的规定。 表4 各等水准测

量距离设计规格 单位为千米 设计项目 地区/等级 距 离 建筑区 1~2 水准点间距离

(测段长度) 其它地区 2~4 二等 400 三等 45 四等 15 水准环线或附合于高级点间

水准路线的最大长度 五等 12 a) 水准网中结点与结点之间或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水准路

线长度不应超过表4 规定的0.7 倍; b) 对高程精度有特殊要求时,可在有关专业技术设

计书中专门制定的技术方案。 DB33/T 552-2005 7 5.3 水准测量基本技术要求

5.3.1 各等水准测量高差的基本精度指标一般以每千米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M△与每

千米高差中数全中误差M W 进行衡量。凡是进行往返测的每条水准路线均应按测段往返

高差(或左右路线)不符值计算 M△;当测区内水准网形成的水准环数超过20 个时,还

应按环闭合差计算M W 。M△和M W 具体计算方法见式(2)和式(3)。 4 1 �6�3

�6�3 �6�4 �6�2 �6�0 �6�0 �6�1 �6�9 ΔΔ ′ ± = Δ S L n M ………

……………… (2) 式(2)中: n′—— 测段数; L S —— 测段长度,单位为千米

(km); Δ —— 测段往返(或左右路线)高差不符值,单位为毫米(mm); 1 �6�3

�6�4 �6�2 �6�0 �6�1 �6�9 ± = L WW N M W ……………………………… (3) 式

(3)中: N —— 水准环数; L —— 水准环线周长,单位为千米(km); W —— 经

过各项改正后的水准环

线闭合差,单位为毫米(mm)。

5.3.2 各等水准测量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 的规定。 表5 各等水准测量的基本

技术要求 单位为毫米 每千米高差中数 中误差 附合路线或环线 闭合差 等级 偶然中误

差 M △ 全中误差 Mw 测段、区段、路线往返测高差不符值测段、路线的左右路线高差

不符值平地、丘陵 山地 检测已测段 高差之差 二等 ±1.0 ±2.0 ±4 Ls - ±4 L ±6 Li

三等 ±3.0 ±6.0 ±12 Ls ±8 Ls ±12 L ±15 L ±20 Li 四等 ±5.0 ±10.0 ±20 Ls ±14

Ls ±20 L ±25 L ±30 Li 五等 ±7.5 ±15.0 - - ±30 L - ±40 Li 注1: L S 为测段、

区段或路线长度,L 为水准符合路线或环线周长,Li 为检测测段长度,单位均为km; 注

2: 山地指路线中最大高差超过400 m 的地区; 注 3: 当水准环线由不同等级水准路

线构成时,闭合差的限差按各等级路线长度分别计算,然后取其平方和的平方根为限差; 注

4: 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的限差,对单程及往返检测均适用;检测测段长度小于1 km 时,

按1 km 计算。 DB33/T 552-2005 8 5.4 水准观测技术要求 各等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

要求应符合表6 的规定。 表6 各等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视线长度 等级 标尺 类型

仪器 类型 视距 m 前后 视距 差 m 前后 视距 累积差 m 视线 高度 m 基辅分划或

黑红面读数的差 mm 基辅分划、黑红面或 两次高差 的差 mm 单程双 转点左 右路线

转点差 mm 检测 间歇点 高差 之差 mm DS1 ≤50 二等 因瓦 DS05 ≤60 ≤1.0 ≤3.0

下丝读数 ≥0.3 0.4 0.6 - 1.0 双面 DS3 ≤65 2.0 3.0 - 三等 因瓦 DS1 DS05 ≤80

≤3.0 ≤6.0 三丝能读数 1.0 1.5 1.5 3.0 四等 双面 DS3 ≤80 ≤5.0 ≤10.0 三丝能读数

3.0 5.0 4.0 5.0 五等 双面 DS3 ≤100 ≤10.0 ≤20.0 - 4.0 6.0 - - 注:当成像清晰、

稳定时,三、四等水准观测视线长度可以放长20%。

5.5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5.5.1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以三角高程导线的形式进行布设和测量。光电测距三角

高程导线可以代替水准测量。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 的规定。 表7 光电测距高程导

线代替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测回数 (中丝法) 垂直角测回差及指标差较差附合路线

或 环线闭合差 等级 边长 m 高程导线 长 度 km DJ2 DJ2(〃) 对向观测 高差较差

mm 平地、丘陵 山地 四等 ≤1000 15 3 7 ±40 D ±20 L ±25 L 五等 ≤300 12 2 10 ±

60 D ±30 L ±35 L 注1: D 为边长,以km 计,不足0.2 km 按0.2 km 计算;L 为

路线总长,以km 计,不足1 km 按1 km 计算; 注2: 光电测距高程导线与直接水准

交替使用时,路线闭合差仍按上表规定; 注3: 测边要求与同级导线测量相同; 注4:

垂直角对向观测,仪器高、觇标高应在观测前后各量测一次,精确读至1mm,当较差不

大于3mm 时,取用平均值。

5.5.2 五等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可采用全站仪直接测定并读取其观测高差值,以取代

常规垂直角观测,但测回数仍应按表7 规定执行(正、倒镜依次各观测一次为一测回),

其半测回高差互差以及测回间高差互差之限差值△h 允应按式(4)计算(△h 允的具体取

值参见附录A)。 DB33/T 552-2005 9 S i h �6�6 ′ ′ ′ ′ = ρ Δ

允 ………………………………… (4) 式中: ρ〃=206265; S —— 平距,其单位同△h 允 ;

i〃 —— 指标差秒值, 在计算同半测回高差互差之限差时,取i〃=30〃; 在计算测回

间高差互差之限差时,取i〃=10〃。

6 基础数字地形图的基本要求

6.1 图根点精度要求 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8 的规定;

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表8 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

误差 单位为厘米 测图比例尺 等级与精度项目 1:500 1:1000 1:2000 一级图根点位中误

差 ±5 ±5 ±5 二级图根点位中误差 ±5 ±10 ±20

6.2 测站点精度要求

6.2.1 测站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平面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9 规定;

6.2.2 测站点高程中误差: a) 平地不应大于1/10 基本等高距; b) 丘陵地不应大

于1/8 基本等高距; c) 山地、高山地不应大于1/6 基本等高距。 表9 测站点相对于

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 单位为厘米 测图比例尺 精度项目 1:500 1:1000 1:2000 点位

中误差 ±5 ±10 ±20

6.3 地物点分类 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地物点总体上按三大类进行划分: a) 一类地

物点。又称主要地物点,指道路、街道、巷道两侧明显建筑物拐点。

b) 二类地物点。又称次要地物点,主要指设站施测困难的明显建筑物拐点及农村居民

地明显建筑物拐点。 DB33/T 552-2005 10 c) 三类地物点。除上述两类地物点的其它地

物点。

6.4 地物点平面测定精度

6.4.1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10 的规定。 表10 地物点

相对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 单位为厘米 点位中误差与间距中误差 1:500 1:1000

1:2000 地物点类型 点位 间距 点位 间距 点位 间距 一类地物点 5.0 5.0 8.0 8.0 15.0

15.0 二类地物点 7.5 7.5 12.0 12.0 25.0 25.0 三类地物点 25.0 20.0 50.0 40.0 100.0

80.0

注: 间距中误差为同类邻近地物点间距的中误差。

6.4.2 不同类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应超过式(5)的计算结果。 2 m m m 2 Dj

2 Di +=间 ± …………………………… (5) 式中:

m 间 —— 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

m D i —— 一、二、三类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

m D j —— 一、二、三类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一定与m D i 同类)。

6.4.3 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可按表10 规定值放宽50%或按式(5)的计算结果

放宽50%。

6.5 地形图高程精度

6.5.1 城市建筑区和基本等高距为0.5 m 的平坦地区,其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

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15 m。

6.5.2 其它地区地形图高程精度应以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来衡量。

6.5.3 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11 的规定。 表11 等

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 地形类别 项 目 平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高程中误差(等高

距) ≤1/3 ≤1/2 ≤2/3 ≤1

6.5.4 对于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可根据表11 中的规定值放宽50%。

6.6 地形图基本等高距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符合表12 的规定。 a) 同一城市或测

区的同一种比例尺地形图,宜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此时不同地形类别的等高线 DB33/T

552-2005 11 插求点高程精度要求,可按相应的地形类别应采用的基本等高距分别推算;

b) 同一幅图不应采用两种基本等高距。 表12 地形图基本等高距 单位为米 测图比例尺

地形类别 1:500 1:1000 1:2000 平 地 0.5 0.5 0.5、1 丘陵地 0.5 0.5、1 1 山 地 0.5、

1 1 2 高山地 1 1、2 2

7 图根控制测量

7.1 图根平面控制测量 7.1.1 图根控制点布设基本要求

7.1.1.1 在完成平面控制测量的基础上加密图根控制网。图根控制可采用附合导线和结

点导线网布设方法、GPS 测量方法(包括GPS-RTK 测量方法)施测,也可用图根三角

网(锁)形式进行测设(应作具体的技术设计)。

7.1.1.2 根据当前的实际测量条件,图根控制布设的主要形式为附合导线和结点导线

网,个别导线无法贯通的地区,采用支导线形式补充,局部地区可采用全站仪解析极坐标

法测定(必须有校核条件),也可采用其它能达到本标准基本精度要求的测绘方法。

7.1.2 图根导线基本技术要求 为确保地物点的测定精度,施测一类地物点应布设一级

图根导线,施测二、三类地物点可布设二级图根导线,同级图根导线允许符合两次,技术

要求应符合表13 的规定。 表13 图根光电测距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测角测回数 图根 级

别 适用 比例尺 附合导线 长度 m 平均 边长 m 导线相对闭合差 方位角 闭合差 (〃)

测 距中误差 mm DJ2 DJ6 测距 测回数 (单程) 测距 一测回 读次数 1:500 1:1000 一

1:2000 1500 120 ≤1/6000 ≤±24 n ±15 1 2 1 2 1:500 1000 100 1:1000 2000 150

二 1:2000 3000 250 ≤1/4000 ≤±40 n ±15 1 1 2 注:表中n 为测站数。 a) 导线网

中结点与高级点或结点与结点间的长度不应大于附合导线长度的0.7 倍。 b) 一级图根导

线,当导线较短,由全长相对闭合差折算的绝对闭合差限差小于±13cm 时,其限 DB33/T

552-2005 12 差按±13 cm 计。 c) 一级图根导线的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长至1.5 倍,

但其绝对闭合差应≤±26 cm。 d) 二级图根导线长度较短,由全长相对闭合差折算的绝对

闭合差限差小于图上0.3 mm 时,按图上0.3 mm 计。 e) 1:500、1:1000 测图的二级图

根导线,其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宽至1.5 倍,但此时的绝对闭合差最大不超过图上0.5

mm。 f ) 当附合导线的边数超过12 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7.1.3 图根点标志的设置

7.1.3.1 图根点标志尽量采用固定标志。位于水泥地、沥青地的普通图根点,应刻十字

或用水泥钉、铆钉作其中心标志,周边用红漆绘出方框及点号。

7.1.3.2 当一幅标准图幅内没有有效埋石控制点时,至少应埋设一个图根埋石点,并与

另一埋石控制点相通视。图根埋石点一般要选埋在第一次附合的图根点上。

7.1.4 图根点布设密度

7.1.4.1 图根点的布设密度应根据测图比例尺和地形条件而定。数字地形测图图根点的

密度不宜小于表14 的规定。 表14 数字测图平坦开阔地区图根点密度 测图比例尺 项 目

1:500 1:1000 1:2000 图根点密度(点数每平方千米) 64 16 4

7.1.4.2 城市建筑区及地形复杂、隐蔽地区,应以满足测图需要为原则,适当加大密度。

7.1.5 图根导线观测

7.1.5.1 水平角观测使用不低于J6 级的经纬仪或全站仪,按方向观测法观测。

7.1.5.2 边长测量用不低于Ⅱ级的光电测距仪或全站仪。实测边长一测回。

7.1.5.3 一级图根导线测定边长时,须测定仪器常数、棱镜常数等边长改正参数。上述

参数可在电子手簿中记录,也可直接在全站仪中进行设置并改正。

7.1.6 图根支导线的测设

7.1.6.1 因地形条件的限制,布设附合图根导线确有困难时,可布设图根支导线;

7.1.6.2 支导线总边数不应多于4 条边,总长度不应超过表13 中二级图根导线规定

长度1/2,最大边长不应超过平均边长2 倍; 7.1.6.3 支导线边长采用光电测距仪测距,

可单程观测一测回;

7.1.6.4 支导线水平角观测首站时,应联测两个已知方向,采用J6 级经纬仪观测一测

回; 7.1.6.5 支导线除首站以外其他测站的水平角应分别测左、右角各一测回,其固定角

不符值与测站圆周角闭合差均不应超过±40〃;采用全站仪时,其他测站水平角可观测一

测回。 DB33/T 552-2005 13

7.1.7 GPS 图根控制测量 GPS 图根控制测量应满足下述要求: a) 图根控制测量可

采用GPS 快速静态测量作业模式进行测量。 b) 图根 GPS 点的精度等级可参照 GPS 二

级控制测量,对最小距离、平均距离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c) 布网应有非同步观测基线构

成多边形闭合环(或符合路线),每一闭合环(或符合路线)边数不超过10 条。少数困难

地区可采用散点法测定GPS 图根点。 d) GPS 图根点测量的观测时间以能确保准确测定

出点位坐标为准。一般双频测量型GPS 接收机不少于5 min;单频测量型GPS 接收机不

少于10 min。 e) 其余有关的测量技术要求按CJJ 73-97 的GPS 二级网执行。

7.1.8 GPS-RTK 图根控制测量 GPS-RTK 方法进行图根控制测量应满足下述要求:

a) GPS-RTK 基准站至少应连测3 个高级控制点; b) 高级点所组成的平面图形应对相

关的 RTK 流动站点有足够控制面积,并对 GPS 基准站坐标系统进行有效检核; c) 进行

GPS-RTK 测量时,对每个图根控制点均应独立测定2 次,在2 次测定时应重新对中、

置平三角架或对中杆。 d) 2 次测定图根点坐标的点位互差不应大于±5 cm,符合限差要

求后取中数作为

图根点坐标测量成果。

7.2 图根高程控制测量

7.2.1 平地图根点高程用图根水准测定;山地或建筑物上的图根点高程可用图根三角

高程测量方法测定。

7.2.2 图根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可代替图根水准高程测量,并可与图根水准测量交替使

用。

7.2.3 图根水准路线及图根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应起闭在不低于五等水准的控制点上。

图根三角高程路线可起闭于图根水准点。

7.2.4 图根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5 的规定。 表15 图根水准测量的主

要技术要求 路线长度 视线长度 附合路线或环线闭合差 附合路线 km 结点间 km 支线

km 仪器类型 视距 m 前 后 视距差 m 平地或丘陵 mm 山地 mm 8 6 4 DS3 ≤100

≤30 ≤±40 L ≤±12 n 注1: 山地是指每千米图根水准测量超过16 站的路线或环线所

在区域; 注2: L 为路线长度,以km 计,n 为测站数; 注3: 图根水准测量按中丝读

数法单程观测(黑面一次读数),估读至毫米。支线按往返测。 DB33/T 552-2005 14

7.2.5 图根光电测距高程导线代替图根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6 的规定。 表

16 图根光电测距高程导线代替图根水准测量技术要求 测回数 垂直角 指标差之差 垂直

角 测回差 附合路线 总长 km 平均边长 m J2 J6 J2 J6 J6 对向观测 高差较差 m 路线

闭合差 mm ≤5 ≤300 1 2 15〃 25〃 25〃 ≤0.02 S ≤ L 40 ± 注1: S 为边长,以

hm(百米)计,不足1 hm 按1 hm 计算; 注2: L 为路线总长,以km(千米)计,

不足1 km 按1

km 计算; 注3: 与图根水准交替使用时,路线闭合差允许值也为 L 40 ± (mm);

注4: 当L 大于1 km 且每km 超过16 站时,路线闭合差允许值为 n 12 ± (mm),

n 为测站数; 注5: 觇标高、仪器高量至毫米; 注6: 高程计算至毫米,取至厘米。

7.3 外业数据记录 图根控制外业数据采集记录使用电子手簿方式或其他记录方式。无

论采用何种记录方式,均应提交图根控制记录资料。

7.4 平差计算 图根控制网的平差计算使用计算机,采用正确、可靠的平差软件进行。

平差所用的原始数据,宜由电子记录手簿与微机通讯接口传输而得,相关数据及成果

由计算机统一输出并装订成册。

8 数字测图

8.1 图幅分幅、图幅编号及图名

8.1.1 图幅分幅 地形图图幅宜采用正方形分幅50 cm×50 cm 或矩形分幅40 cm×

50 cm。 8.1.2 图幅编号 图幅编号一般以图幅西南角坐标(以千米为单位)为基础,纵坐

标(X)在前,横坐标(Y)在后,中间以“-”隔开。

8.1.3 图幅命名 图幅命名可采用地名、山名、单位名等有关名称。空旷地带、无名地

区可不取图名。

8.2 数据采集

8.2.1 数据采集基本要求 外业地形要素的数据采集包括地物、地貌等要素的全野外数

字采集。地形要素点一般应实测坐标。少量隐蔽建筑物无法实测拐点时,可采用交会法或

勘丈法补充,但应注意勘丈数据的几何相关强度,并有多余观测,以加强校核。

8.2.2 仪器使用要求 野外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全站仪,也可使用能够满足本规定技术要

求的其它仪器。对实测采集的外业 DB33/T 552-2005 15 数据应实施自动传输,并在有

关测图软件中进行内业成图的编辑处理。

8.3 测注高程注记点

8.3.1 地形图上的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但须在地貌特征点和地物基础概括点上测

注高程注记点。丘陵地区的高程注记点基本间距宜符合表17 的规定。 表17 丘陵地区高

程注记点基本间距 单位为米 测图比例尺 项 目 1:500 1:1000 1:2000 高程注记点基本

间距 15 30 50 a) 平坦地区及地形简单地区的高程注记点可放宽至1.5 倍;地貌变化较大

的丘陵地、山地与高山地应适当加密; b) 进行1:500 测图时,一般一块水稻田应测注1 个

高程注记点。

8.3.2 当基本等高距为0.5 m 时,高程注记点应测注至厘米;当基本等高距大于0.5 m

时,高程注记点可测注至分米。

8.3.3 城市建筑区和不便于勾绘等高线的区域,可不绘等高线,但应测注高程注记点。

9 基础数字地形图要素的表示

9.1 测量控制点 所有控制点应统一采用坐标(没有坐标的水准点测图时按地物点测定

坐标)输入形成基础控制点文本文件。

9.2 居民地和栏栅

9.2.1 房屋测绘以勒脚以上墙外角连线为准。

测绘基本要求如下:

a) 1:500 与1:1000 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并注记建筑结构和层数。

b) 1:2000 测图,房屋可适当综合取舍,在其轮廓线内,可根据需要采用只填绘晕线

或只注房屋层数进行表示。

c) 房屋建筑结构分类及简注见附录B。

d) 房屋层数及注记:

1)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 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

坪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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