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发(作者:力奇文)
UL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
页 数:4
版 本:A/0
编写单位:品质部
批准
审核
编写
文件会签栏
市场部
研发一部
仓储部
研发二部
PMC部
生产部
采购部
核价部
制造工程部
人力资源部
品质部
总经办
[如果受控章不是红色,那是无
受控章
效的副本,请参阅有效的版本]
制订部门 品质部
制订日期 2020-12-5
修订日期 2020-12-5
UL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文件修订履历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 次
*****
A/0
2/4
版本/版次
A/0
市场部
发放部门
PMC部
采购部
仓储部
变更记录
首次发放
修订页次
全部
修订日期
份
份
1份
1份
品质部
制造工程部
研发一部
研发二部
2份
1份
1份
1份
生产部
人力资源部
总经办
3份
份
份
制订部门 品质部
制订日期 2020-12-5
修订日期 2020-12-5
UL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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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
3/4
1.0 目的:规范本公司UL产品及其使用的关键元件的特殊标识要求,使其符合UL的追溯性要
求。
2.0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UL产品及其使用的关键元件的可追溯性管理。
3.0 定义:
关键元件:对产品的主要/关键质量特性有重要影响的元器件、零部件和材料。
4.0 职责
4.1 研发部:负责UL产品的研发及其使用的关键元件的选型;
4.2 采购部:负责采购符合UL要求的元器件、零部件及原辅材料,并要求供应商按要求标识
出货;
4.3 生产部/制造工程部:负责确保各生产加工工序符合UL追溯要求;
4.4 仓储部:负责UL元器件、零部件、原辅材料、UL产品的收发存管理;
4.5 品质部:负责UL元器件、零部件及原辅材料的进料检验、制程监控和成品出货检验,主
导UL检查员进行工厂检查时相关事宜的处理。
5.0流程图:无
6.0 内容
6.1 UL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6.1.1 我司生产的UL产品,在产品规格书的BOM中必须列出所有关键元件(清单中应包括
关键元件名称、对应的供应商名称、供应商UL档案号);
6.1.2 我司生产的UL产品在出货时,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识以下内容:
1) UL LOGO,
2) UL指定代码“Z305”字样
3) 公司名称
4) 公司UL档案号:E498364
5) 产品料号或规格型号
6) 生产日期
6.1.3 我司UL产品在每批出货时,还必须附上对应的产品出货检验报告、回流焊炉温曲线
和关键元件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关键元件名称、对应的供应商名称、供应商UL档案
号),关键元件清单也可以标签形式贴附在产品外包装上。
制订部门 品质部
制订日期 20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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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6.2 UL产品上使用的关键元件的可追溯性要求
6.2.1 所有UL产品上使用的关键元件都必须通过UL认证,并且元件本体或外包装上面要
有UL标识(例如:PCB本体上丝印UL档案号、FUSE本体上印刷UL LOGO等);
6.2.2 所有UL产品上使用的线束必须通过UL认证,线束供应商在每批出货给我司时,外
包装上必须贴UL标签,同时供应商还必须提供对应的关键元件清单给我司,关键元
件清单也可以标签形式贴附在产品外包装上。在使用该批线束的PCM成品未完成生
产前,应完整保留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件清单,以备UL检查员进行工厂检查时确认
查验。
6.3 UL产品及其使用的关键元件的可追溯性要求,除应满足6.1及6.2要求外,还应遵循《标
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要求。
6.4 UL跟踪检验程序
6.4.1 UL检查员会以事先不告知的方式到工厂进行检查,我司生产的UL产品类别属于TYPE
R,检查频率一般情况下是每季度一次。
6.4.2 工厂代表必须在被UL检查员告知后,引导带其进入工厂进行检查,工厂不得拒绝UL
检查员进入生产区域、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与生产有关的地方。
6.4.3 UL检查员会检查确认相关UL产品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并随机抽取生产线上的
半成品或未入库的成品,查看产品部件、标签是否符合要求;UL检查员会抽查产品
中使用的原材料,查看原材料的包装和追溯材料是否符合要求;UL检查员可从成品
仓抽取样品,检查产品的型号和标识是否符合UL要求。
7.0 相关文件
7.1《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8.0 使用表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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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2.0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UL产品及其使用的关键元件的可追溯性管理。
3.0 定义:
关键元件:对产品的主要/关键质量特性有重要影响的元器件、零部件和材料。
4.0 职责
4.1 研发部:负责UL产品的研发及其使用的关键元件的选型;
4.2 采购部:负责采购符合UL要求的元器件、零部件及原辅材料,并要求供应商按要求标识
出货;
4.3 生产部/制造工程部:负责确保各生产加工工序符合UL追溯要求;
4.4 仓储部:负责UL元器件、零部件、原辅材料、UL产品的收发存管理;
4.5 品质部:负责UL元器件、零部件及原辅材料的进料检验、制程监控和成品出货检验,主
导UL检查员进行工厂检查时相关事宜的处理。
5.0流程图:无
6.0 内容
6.1 UL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6.1.1 我司生产的UL产品,在产品规格书的BOM中必须列出所有关键元件(清单中应包括
关键元件名称、对应的供应商名称、供应商UL档案号);
6.1.2 我司生产的UL产品在出货时,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识以下内容:
1) UL LOGO,
2) UL指定代码“Z305”字样
3) 公司名称
4) 公司UL档案号:E498364
5) 产品料号或规格型号
6) 生产日期
6.1.3 我司UL产品在每批出货时,还必须附上对应的产品出货检验报告、回流焊炉温曲线
和关键元件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关键元件名称、对应的供应商名称、供应商UL档案
号),关键元件清单也可以标签形式贴附在产品外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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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UL产品上使用的关键元件的可追溯性要求
6.2.1 所有UL产品上使用的关键元件都必须通过UL认证,并且元件本体或外包装上面要
有UL标识(例如:PCB本体上丝印UL档案号、FUSE本体上印刷UL LOGO等);
6.2.2 所有UL产品上使用的线束必须通过UL认证,线束供应商在每批出货给我司时,外
包装上必须贴UL标签,同时供应商还必须提供对应的关键元件清单给我司,关键元
件清单也可以标签形式贴附在产品外包装上。在使用该批线束的PCM成品未完成生
产前,应完整保留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件清单,以备UL检查员进行工厂检查时确认
查验。
6.3 UL产品及其使用的关键元件的可追溯性要求,除应满足6.1及6.2要求外,还应遵循《标
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要求。
6.4 UL跟踪检验程序
6.4.1 UL检查员会以事先不告知的方式到工厂进行检查,我司生产的UL产品类别属于TYPE
R,检查频率一般情况下是每季度一次。
6.4.2 工厂代表必须在被UL检查员告知后,引导带其进入工厂进行检查,工厂不得拒绝UL
检查员进入生产区域、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与生产有关的地方。
6.4.3 UL检查员会检查确认相关UL产品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并随机抽取生产线上的
半成品或未入库的成品,查看产品部件、标签是否符合要求;UL检查员会抽查产品
中使用的原材料,查看原材料的包装和追溯材料是否符合要求;UL检查员可从成品
仓抽取样品,检查产品的型号和标识是否符合UL要求。
7.0 相关文件
7.1《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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