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3日发(作者:芒昌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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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mate20和华为mate20 pro有什么区别
两者配置参数介绍
华为mate20和华为mate20 pro有什么区别 两者配置参数介
绍
华为mate20和华为mate20 pro区别
设计方面,无论是 Mate 20 还是 Mate 20 Pro,机身正面
都不会有什么特别惊喜之处,因为设计上都与今年的其他旗舰产
品没有太大的区别,Maote 20 是美人尖或水滴屏,Mate 20 Pro
是大刘海。
Mate 20 系列只有背部有自己的背部,全玻璃机身外加金
属中框,然后 P20 Pro 的渐变色也融入到了 Mate 20 系列上,
最后在中间靠上位置设有很像 浴霸 的三摄像头加闪光灯设计,
相比 P20 Pro 没有那么美观,可能争议会不少。
相对来说华为mate20 pro更强大一些,当然价格也比较贵。
对不玩游戏的网友来说,性能可能有点过剩。
华为mate20和华为mate20 pro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华为
mate20 pro采用屏内识别功能,mate20为后置指纹识别。
华为mate20
华为mate20采用水滴全面屏,6.53寸2244 1080分辨率、
后置指纹、1600万像素超广角+1200万像素广角+800万像素长
焦后置三摄、4000mAh电池和22.5W超级快充、IP53防水防尘。
Mate 20海外售价4GB+128GB 799欧元、6GB+128GB 849欧元,
国内则是统一6GB内存,64/128GB存储。
华为mate20 pro
华为mate20 pro屏幕为6.39英寸OLED双曲面屏,分辨率
3120 1440,长宽比19.5:9,支持DCI-P3色域、HDR,当然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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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下指纹识别技术。搭载麒麟980旗舰处理器,电池容量达
4200mAh,支持40W超级快充,支持目前功率最高的15W无线
充电,内存6/8GB,存储128/256GB,前置搭载3D深度感知相
机,24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支持3D人脸解锁,搭载基于安卓
9.0的全新EMUI 9.0。华为mate20 pro售价6+128GB 1049欧元。
关于如何完善和优化
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调研
---以香洲区法院为例
作者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课题主持人∶罗魏斌
课题组成员∶庞博、邓玉、吴杰、代敏、彭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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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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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书记员是法院系统具有独立地位的司法辅助人员,书记
员工作是审判的辅助环节和基础环节,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
影响着法官工作和案件审理的质效。对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
书记员工作、书记员管理等进行调研,发现书记员管理中存在
的问题,进而提出科学可行的解决建议,对于建立一支相对稳
定和专业化的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有一定意义。尤其在近
些年基层法院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的情况下,对提高人民法院审
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重要意义。
本课题调研以香洲区法院为例,采取问卷调查、访谈调查、
案例研究、文献研究、统计分析等方法对书记员队伍基本情况、
工作量、管理模式等进行调查,发现并分析目前基层法院书记
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书记员改革的理想模式
和完善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措施,为基层法院书记员队
伍建设出谋划策,为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
记员队伍、促进案件审理质效提升提供成果支持。
关键词∶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审判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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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书记员队伍情况调查
通过对近五年香洲区法院书记员队伍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从而了解书记
员队伍的进入、历史情况,学历、男女比例、部门分配及与法官配比的情况,每
年人数的统计时间为当年的9月。
(一)近5年书记员人数及变动情况
近五年,香洲区法院书记员总人数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08年,书记员共
有56人,2012年增长至110人,增长幅度达66.67%。其中,2010年、2011年
书记员人数增长幅度较大,分别增加了20人和27人。
2008-2012年书记员人数统计图表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66
62
82
109
110
书记员队伍进入情况∶近五年,共招录及调入公务员编制书记员34人,招
聘合同制书记员66人(包含2008年招聘20人),主要集中在2010年和2011
年,分别招考及招聘书记员25名和34名,故2011年、2012年书记员人数大幅
增加。
书记员队伍流失情况∶近五年我院书记员队伍共流失36人(包含转任法
官),占现有书记员人数比例32.7%。其中,在编书记员流失18人,合同制书记
员流失18人。在编公务员书记员队伍流失主要集中在2009、2010和2012年,
2009年及2011年间共任命符合法官任命资格的在编书记员14人,2012年调入
区府其他部门3人,转任其他岗位1人。合同制书记员流失主要集中在2010年
至2012年间,该3年共有17名合同制书记员辞职,1名转为其他岗位。辞职去
向主要是考入其他单位公务员、进入企业及从事律师执业。
(二) 书记员队伍构成特征
2008年-2012年我院书记员人员构成呈以下特点和趋势∶
1、在编及合同制书记员均大幅增加。
2008年在编书记员27名, 2012年增长至42名,增长了55.6%;合同制书
记员2008年39人,2012年增长至68人,增长了74.3%。在编书记员与合同制
书记员人数比例基本维持在0.6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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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012年在编与合同制书记员人数变动情况表
80
60
40
20
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2723333742
在编书记员
3939497268
合同制书记员
在编/合同制
0.69 0.59 0.67 0.51 0.62
0
0.80
0.70
0.60
0.50
0.40
0.30
0.20
0.10
0.00
在编书记员
合同制书记员
在编/合同制
2、书记员学历逐渐提高。
2008年-2012年我院书记员的学历层次逐渐提高,本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由
2008年69.7%上升至2012年77.3%。2008年研究生学历仅有3人,2012年增至
21人,占书记员人数比例也由5.4%上升至19.1%。大专学历人员在书记员比例
中占比例由30.3%下降至22.7%。
2008年-2011年书记员学历构成情况统计表
大专
人数
20
20
20
25
25
本科 研究生
比例 人数
30.3% 43
32.3% 38
24.4% 50
22.9% 71
22.7% 64
比例 人数 比例
65.2% 3 4.5%
61.3% 4 6.5%
61.0% 12 14.6%
65.1% 13 11.9%
58.2% 21 19.1%
人数总计
2008年 66
2009年 62
2010年 82
2011年 109
2012年 110
3、女性书记员人数多与男性。
在性别比例构成方面,书记员队伍中女性人数多于男性人数,近五年,整体
比例分别约占65%和35%。
2008年-2012年书记员男女比例情况表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男性(人数)
女性(人数)
男性百分比
女性百分比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08年
23
43
34.8%
65.2%
2009年
21
41
33.9%
66.1%
2010年
29
53
35.4%
64.6%
2011年
39
70
35.8%
64.2%
2012年
35
75
31.8%
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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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书记员中男女比例较稳定,2008年至2011年在编书记员的男女人数基
本相当,每年女性比男性多1人,2012年相差较为悬殊,男女比例为3∶4。产
生此差异原因在于2012年我院招录及调入公务员编制书记员5名,男性4名,
有3名在编男性书记员选调到区府其他单位,有1名男性书记员在转任行政岗位,
导致2012年男性在编书记员人数进出相抵,而女性人数增加5人。
2008年-2012年在编书记员与合同制书记员男女比例情况表
男
13
11
16
18
18
女
14
12
17
19
24
在编书记员
男性比例 女性比例
48.1% 51.9%
47.8% 52.2%
48.5% 51.5%
48.6% 51.4%
42.9% 57.1%
男
10
10
13
21
17
女
29
29
36
51
51
合同制书记员
男性比例 女性比例
25.6% 74.4%
25.6% 74.4%
26.5% 73.5%
29.2% 70.8%
25.0% 75.0%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4)队伍呈现年轻化趋势。
我院书记员队伍呈现年轻化趋势,2008年至2012年,30岁以下书记员占全
部书记员比例维持在70%左右,25岁以下书记员比例由2008年15.2%增至2012
年24.5%,2011年最高达35.8%;30岁至35岁书记员比例呈现下降趋势,从2008
年22.7%减少至2012年10.9%;35岁以上比例增大,从2008年3%增至2012年
10.9%。此种现象产生原因是我院近五年招收书记员年龄均在30岁以下,25岁
以下的逐渐增多,从事书记员工作3年以下的占60.5%。
2008年-2012年书记员年龄构成比例趋势图
100.0%
50.0%
0.0%
25岁以下
25-30岁
30-35岁
35岁以上
25岁以下
25-30岁
30-35岁
35岁以上
2008年
15.2%
59.1%
22.7%
3.0%
2009年
17.7%
46.8%
30.6%
4.8%
2010年
29.3%
41.5%
24.4%
4.9%
2011年
35.8%
42.2%
14.7%
7.3%
2012年
24.5%
53.6%
10.9%
10.9%
(三) 书记员分布情况及与法官配比
1、书记员部门分布情况
书记员在各部门的分布比例呈现以下特点∶审判部门所占比例最大,均超过
50%,其次是执行和立案部门,综合部门所在比例最小;审判部门书记员所占比
例逐年下降,从2008年63%下降至2012年52.7%,下降12.3个百分点;综合部
门书记员所占比例逐年增加,从2008年5.6%上升至2012年10.9%;立案和执行
部门书记员所占比例小幅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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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012年各部门书记员分布比例图表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2008年
63.0%
16.7%
14.8%
5.6%
2009年
66.1%
16.1%
12.9%
4.8%
2010年
63.4%
19.5%
8.5%
8.5%
2011年
55.0%
20.2%
17.4%
7.3%
2012年
52.7%
19.1%
17.3%
10.9%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在编书记员部门分布情况最明显的变化是,在综合部门的人数比例大幅增
加,由08年的1人增加到12年的8人,比例则由4%增加到19%;在编书记员在
审判部门的人员比例基本保持稳定;执行部门的在编书记员比例有所下降,由
08年的占22%下降到14%。
2008年在编书记员的部门分布
2012年在编书记员的部门分布
11%
4%
19%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22%
63%
7%
60%
14%
合同制书记员在综合、立案部门的分布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在执行部门的
比例显著增长,由08年的11%增加到2012年的22%;在审判部门的比例也有较
大幅度的下降,由08年的63%降到12年的48%。
2008年合同制书记员部门分布
7%
19%
11%63%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24%
48%
22%
2012年合同制书记员部门分布
6%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2、书记员与法官人数配比
2008年至2012年我院法官人数基本保持稳定,书记员人数逐年增多,法官
人数与书记员人数比值逐年下降,2011年起,书记员人数与法官整体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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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于1∶1。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对比是全院全部具有法官资格人员及全部任命
为书记员的人员,法官人数包含具有审判员资格的人员,如院领导及在综合部门
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书记员包含在综合部门及诉前联调工作室的工作人员。
2008年全院法官人数与书记员人数比较图表
150
100
50
0
法官人数
书记员人数
2008年
108
66
2009年
115
62
2010年
111
82
2011年
111
109
2012年
107
110
审判、执行、立案部门法官与书记员人数配比逐年降低,以审判部门为例,
2008年审判部门法官55人,书记员34人,法官与书记员比值为1.6∶1,即1
名书记员需跟1.6个法官,从2008年到2012年这一比值逐渐减小,2012年法
官与书记员配比值为0.8∶1。需要说明,此处的法官数统计仅为我院在编的法
官数量,不包含借调及中院到我院挂职锻炼的办案法官,如加上这些法官的人数,
审判部门法官与书记员的配比接近于1∶1。
我院2008年-2012年各部门法官与书记员人数变动情况及审判、执行、立案
部门法官与书记员比值变动情况见下两表∶
2008年-2012年各部门法官与书记员人数变动情况表
审判部门 执行部门 立案部门 综合部门
法官 书记员 法官 书记员 法官 书记员 法官 书记员
2008年 55 46 14 9 11 8 28 3
2009年 58 41 17 10 8 8 32 3
2010年 59 52 19 16 5 7 28 7
2011年 53 60 19 22 13 19 26 8
2012年 49 58 17 21 10 19 31 12
2008年-2012年各部门法官与书记员比值表
2.0
1.5
1.0
0.5
0.0
审判部门
执行部门
立案部门
2008年
1.2
1.6
1.4
2009年
1.4
1.7
1.0
2010年
1.1
1.2
0.7
2011年
0.9
0.9
0.7
2012年
0.8
0.8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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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记员工作类型、工作量、工作评价调查
(一)各部门书记员的工作类型分析。
书记员从事的工作类型由各个部门内部进行分工和安排,主要工作类型有以
下几种∶
1、审判部门书记员工作类型。审判部门书记员工作主要分为跟案书记员及
内勤。跟案书记员负责送达、排期开庭、庭审记录、校队文书、文书印制盖章、
档案装订归档等案件程序辅助性工作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内勤负责庭内事务
性工作,如,制作报表、领取资料、物品、上传下达、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及庭长
交代的其他事物性工作。审判执行部门内勤一般只负责事务性工作,也有个别部
门因书记员缺少,内勤也负责部门跟案。
2、执行部门书记员工作类型。执行部门书记员主要工作是参与案件执行,
如查找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制作法律文书等。制作报表、上传下达、领取资料、
统计数据、评估、拍卖抽签、司法救助等事务性工作,由2名内勤负责。
3、立案部门书记员工作类型。立案部门书记员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
是审核立案、录入案件信息、收取诉讼费;诉导员(诉讼引导);诉前联调办公
室中协助调解员调解。分布如下∶审核立案4人;录入案件信息3人;收转诉讼
资料2人;导诉员2人;收取诉讼费及负责司法专邮1人;内勤及移送上诉案等
1人;诉前联调办公室5人。采用以岗定人、专司一职的分工方式。
4、综合部门书记员工作类型。综合部门书记员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分布
在我院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工作。由于本
调研主要针对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故对综合部门书记员工作职责在此不做过多
分析研究。
(二)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工作量调查分析。
关于书记员工作量的调查,由于没有特定的模块和先例对照,及书记员工作
琐碎繁杂,无法逐一记录调查每项工作时间,具体工作的时间很难以精确计算,
大部分时间书记员根据主观感受估算,故此次调查分析的数据有待进一步的调研
和考证,分析结果仅为参考。
此次对我院书记员工作量调查采取调查问卷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立案、审
判、执行部门书记员,共收回调查问卷76份,其中立案部门10份、民商事、行
政审判部门40份、刑事审判部门9份、执行部门17份。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的调查及统计方法∶首先,将书记员跟案工作细化分类为
笔录/调解/合议、文书/制作/印发、开庭、宣判、案卷/整理/装订、当事人接访、
送达/鉴定/调查、信息录入及法官安排其他事物9个方面,统计并计算书记员每
一项工作进行时间。其次,结合书记员工作实际,将上述9个方面分为2类进行
调查∶一类是可以直接估算出一宗案件中从事该项工作所需的时间,如开庭、信
息录入、文书制作印发、宣判、装订档案时间,此部分以一宗普通复杂程度案件
为例,由参与调查书记员依照选项估算从事该项工作时间;另一类是书记员无法
记录每一宗案件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但是可以估算一段时间内(如一天、一周)
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如外出送达、接访当事人、笔录/调解/合议、做法官安排
其他事情的时间,此部分根据调查结果计算出从事该项工作的总体时间,再除以
当年结案数量,计算出一宗案件中该项工作的平均时间。
经过调查、统计、计算各类案件各项工作所需平均时间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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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文书
调解/制作/开庭宣判
合议印发
刑事案件
民商案件
执行案件
38
59
59
33
65
16
50
98
40
42
卷宗送达/法官安
当事人信息总计投入时
整理/鉴定/排其他
接访录入间(分钟)
装订调查事务
60
116
52
82
145
148
91
160
221
14
14
46
9
10
20
417
709
562
1、书记员工作量总体评价
根据上表,平均处理一宗一般复杂程度的刑事案件需417分钟;民商事案件
需要709分钟;执行案件需要562分钟。
人均可承受案件数量=(250天×6.5小时)/每宗案件总投入时间。
依据上述公式,经计算得出,刑事案件书记员可以承受的合理案件压力为
234件,民商事案件书记员可以承受的案件合理压力为138件,执行案件书记员
可以承受的案件合理压力为174件。
以2012年为例,我院审结刑事案件2221件、民商事案件7976件(扣除立
案庭结案)、执行案件3858件,依据上述各类案件平均所需时间,我院审理上述
案件共需时间2221×417+7976×709+3858×562=8744374分钟。2012年我院民
商事、刑事、执行部门书记员共有79人,79人一年工作时间为7702500分钟,
超负荷工作量13.5%。
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刑事案件书记员工作量接近饱和状态,执行案件书记员
工作量略微偏多,民商事案件的书记员工作超量35%以上,属于严重超负荷工作。
部门
刑事部门
民商事部门
执行部门
结案数
2221
7976
3858
书记员
人数
10
42
21
人均跟案数
222.1
189.9
183.7
可承受
案件数
234
138
174
超负荷比
例
-5.1%
37.6%
5.6%
由此可见,我院书记员工作整体处于超负荷状态,民商事部门书记员严重超
负荷。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计算时以2012年底书记员人数计算,并且按照该人数
全年工作时间,书记员休假时间及2012年新招录公务员8月以前的工作时间也
均计算在内,如扣除这些工作时间,书记员超负荷的比例将更大,也就意味着,
实际书记员的工作超负荷程度远远高于上述表格计算的结果。
2、各部门书记员具体工作时间量化分析
通过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各类工作时间进行比较分析,在工作所需时间方面呈
现以下特点:一是送达/鉴定/调查所需时间在所有类型案件中均占用最多的时间
比例,尤其是执行案件接近40%。经过调查,刑事部门平均每周需1天时间外出
送达、鉴定、调查,民商事部门需要1.5天,而执行部门需要2天。二是送达/
鉴定/调查、接访当事人、卷宗整理/装订三项工作占用一宗案件处理全部时间的
50%以上。在接待当事人工作中,民商事部门平均每宗案件需接待当事人来电来
访时间为145分钟,执行部门为142分钟,刑事部门仅为82分钟。三是民商事
感谢你的观看
部门书记员用于开庭时间及文书制作印发时间明显多于刑事部门、执行部门。一
宗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开庭时间为98分钟,接近刑事案件平均50分钟的2倍,同
样文书制作印发时间为65分钟,也接近刑事案件平均33分的2倍。四是执行部
门书记员需做法官交代的其他事情的时间多于民商事、刑事部门。五是笔录/调
解/合议时间在处理一宗案件所占比例三个部门相当,时间方面执行局和民商事
部门均平均为59分钟,为刑事部门的2倍。
笔录/
调解/
文书
制作/开庭 宣判
卷宗整当事人
送达/
鉴定/
信息
录入
法官安
排其他
合议 印发 调查 事务
刑事 9.1% 7.9% 12.0% 9.6% 14.4% 19.7% 21.8% 3.4% 2.2%
民商 8.3% 9.2% 13.8% 5.9% 16.4% 20.5% 22.6% 2.0% 1.4%
执行 10.5% 2.8% 0.0% 0.0% 9.3% 26.3% 39.3% 8.2% 3.6%
3、立案部门工作量调查分析
立案庭采取的人员分配方式是定人定岗。有人负责导诉、有人负责诉讼费开
票、有人负责信息录入。
审查起诉材料时间10分钟,送达资料及通知当事人10分钟,录入信息5
分钟,案件收费3分钟,办理司法专邮2分钟。
每天接受当事人咨询时间26分钟,指导当事人填写诉讼文书26分钟。
每周移送上诉案时间158分钟,用于做庭内其他非案件类工作47分钟。
按导诉-审查材料-办理立案手续-录入信息的流程估计,一宗案件完成立案
的时间为56分钟。
4、书记员工作压力调查
超过七成参与调查书记员认为工作压力大、工作强度大。在各部门之间,民
商事审判部门有84.2%的书记员认为工作压力大,其次是刑庭75%,执行局66.7%,
立案庭书记员中认为压力大的仅有50%。仅有立案庭1名书记员认为工作无压力。
部门 没压力 压力大 一般
立案庭 10.0% 50.0% 40.0%
民商事 0.0% 84.2% 15.8%
刑庭 0.0% 75.0% 25.0%
执行局 0.0% 66.7% 33.3%
总计 1.41% 74.6% 23.9%
理/装订 接访
对业务部门书记员加班情况进行的调查可以看出,我院业务部门书记员加
班呈现常态化,经常加班的占43.7%,偶尔加班占35.2%,临时工作加班占19.7%,
只有1.4%书记员从来不加班。不同部门之间,民商事书记员超过60%经常加班,
偶尔加班为31.6%,只有7.9%的书记员有临时工作时才加班。刑事书记员和执行
书记员经常加班的比例较民商事低,分别为37.5%和26.7%。
所在部门 从不加班 经常加班
偶尔加
班
有临时工
作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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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
民商事
刑庭
执行局
总计
10.0%
0.0%
0.0%
0.0%
1.4%
10.0%
60.5%
37.5%
26.7%
43.7%
20.0%
31.6%
37.5%
53.3%
35.2%
60.0%
7.9%
25.0%
20.0%
19.7%
加班工作内容主要是装订档案、整理案卷材料、送达、案件信息录入、校对、
打印文书。除去立案部门书记员,参加调查的书记员中有52人在加班时装订档
案,占参与调查书记员82.5%;43人整理案卷材料,占参与调查书记员的68.3%;
近3成的书记员加班时会送达诉讼资料和录入案件信息。除上述工作外,有部分
书记员在加班时制作笔录、法律文书及法官交代的其他事项。
装订档案
送达诉讼资料
整理案卷材料
录入案件信息
民商事、行政
34
23
28
21
刑事
8
2
7
5
执行局 总计
10
3
8
52
28
43
26
5、书记员培训及学习调查
我院书记员的业务培训,自入院来接受过五次以上培训的书记员不到1%,
且培训的时间分散、不系统。每月的业务
22.4%
2小时以内17
学习时间中,有近四成的书记员能有1天
18.4%
半天14
以上业务学习和技能学习,22.4%书记员
1天及以上
39.5%
30
每月学习时间2小时以内,18.4%每月学
几乎不学习
7.9%
6
习时间半天;只有7.9%的书记员从来不学
习。
在希望接受培训的调查中,近6
庭审记录方面 18 23.7%
成的书记员期望能接受案件程序相关
案件程序相关规
规定及工作方法方面的培训,23.7%书
45 59.2%
定
记员期望接受庭审记录方面的培训。有
专业方
工作方法方面 44 57.9%
4名书记员期望接受经验技巧、
其他 4 5.3%
面和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对书记员工作评价调查分析
1、法官对书记员评价调查分析。
本部分调查主要从法官对书记员工作满意度、对书记员素质评价、工作需改
进及应加强培训项目进行调查。设置了7个小项的题目。调查对象为本院民商事、
行政、刑事、执行部门一线办案法官,立案部门由于书记员工作内容一般独立于
法官,所以没有列入调查对象。共收回调查问卷65份,其中民商事、行政部门
44份,刑事部门12份,执行部门9份。
(1)工作满意度
我院一线办案法官对书记员工作的整体满意度较好,非常满意的占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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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的占53.8%;有18.5%的法官认为自己的书记员工作一般,有1.5%的法官对
自己的书记员不满意。说明法官认为我院书记员能够适应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对
他们的整体工作表现是认同的,特别是刑事和执行法官对本部门的书记员工作表
现高度肯定。
不同部门之间,民商事、行政部门法官对书记员的满意度略低于刑事及执行
部门,刑事、执行部门法官对书记员满意度分别为91.7%、88.9%,而民商事、
行政审判部门法官对书记员满意度为75%。此种差异由于民商事、行政案件与刑
事、执行案件的工作内容差异引起,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理期限较长、案件程序
较刑事案件及执行案件更为复杂、工作更为琐碎,对书记员的素质、工作能力、
工作方法要求较高。
所在业务部门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民商事、行政 22.7% 52.3% 22.7% 2.3%
刑事 41.7% 50.0% 8.3% 0.0%
执行 22.2% 66.7% 11.1% 0.0%
全部 26.2% 53.8% 18.5% 1.5%
(2)书记员素质要求
书记员哪些素质会影响到法官的工作,在学历、年龄、工作时间、工作责任
心四个选项中,选择工作责任心的法官最多,其次是从事书记员工作时间、学历
和年龄,说明法官更多地关注与他配合的书记的工作责任心。这与现实中法官更
喜欢一个责任心强、即使法律素养一般的书记员是相符的。
从事书记员工作
所在业务部门 学历 年龄 工作责任心
时间
民商事、行政 8 2 14 43
刑事 2 2 2 12
执行 1 2 8
总计 10 5 18 63
(3)工作需改进建议
此处从庭审记录、工作效率、法律专业知识、
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36.9%
工作责任心四个方面设置选项。从调查结果看,有
工作责任心
32.3%
21名法官认为庭审记录需要改进,占参加此次民
庭审记录
29.2%
商事、行政、刑事部门调查问卷的一线法官的
法律知识
27.7%
37.5%;18名法官认为书记员工作效率需要提高,
工作效率
占全部调查问卷的27.7%;有19名法官认为书记员需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占参
加调查问卷的一线法官29.2%;在工作责任心方面有24名法官认为自己的书记
员应该提高责任心,占参加调查的一线法官36.9%。
(4)需加强培训建议
对书记员培训应加强的内容,主要设置庭审记录、法律知识、工作方法和工
作责任心四个选项。从调查结果看,72.3%一线法官建议加强对书记员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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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培训,而对庭审记录和法律知识加强培训的建议分别占44.6%、46.2%。从近
几年我院书记员队伍情况看,面对大量的案件,许多新手一进法院就需要上岗实
操,普遍缺少系统的培训,工作方法、专业技能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难免在工
作中出差错。
庭审记录方面,民商事、行政审判部门与刑事审判部门法官对书记员的培训
建议比例基本相当;法律知识方面,刑事审判部门法官对书记员的培训建议比例
远远高于民商事、行政审判部门及执行部门。由此可见,刑事审判部门法官对书
记员的专业知识要求高于民商事、行政审判部门;工作方法方面,各业务部门法
官建议培训比例均高于50%。
另外,有4名法官提出建议加强工作责任心及职业道德教育,1名法官建议
加强其他规章制度的培训建议。
所在业务部门 庭审记录 法律知识 工作方法
民商事、行政 52.3% 38.6% 68.2%
刑事 50.0% 75.0% 83.3%
执行 8.3% 25.0% 58.3%
合计 46.2% 44.6% 72.3%
(5)法官对书记员管理的建议
在对我院书记员工作的建议中,许多法官提出,面对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
的困难,应当提高书记员待遇,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稳定,减少人才流失。同时,
需要加强书记员责任意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书记员的综合素质。从审判
执行需要出发科学化管理书记员队伍,把好进人关、淘汰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书
记员。
2、律师对书记员满意度调查分析。
此部分调查内容为律师对书记员工作表现评价,主要从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业务素质三个方面进行调查,设置了9个小项的满意度调查。
调查对象为代理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的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国
家赔偿等全部的案件类型。向经常在法院代理诉讼的律师发出调查问卷,收回调
查表86份。受调查律师从业时间5年以下的占51%,5年以上的占49%,具有相
当的代表性。
(1)工作满意度总体评价
律师对我院书
从业时间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满意率
记员工作总体评价
10年以上22%44%28%6%67%
较好,67%的律师表
5-10年8%54%38%63%
示满意,31%的律师
1-5年16%52%30%2%68%
认为一般,表示不
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各有1%。根据从业时间分析,从业5-10年的律师满意度相对
较低,可能是这一阶段的律师已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对书记员工作有较高的要求。
从业10年以上的律师因为包容心较强,从业5年以下的律师因经验不足等原因,
总体上比较能够容忍受书记员的工作瑕疵,不太计较书记的各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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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意识方面
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处理问题
调查项目
满意率
的态度及能力三项指标均达到60%以
仪表仪容85%
上的满意率,说明书记队伍精神面貌
服务意识
服务态度63%
较好,注重司法礼仪,律师对书记员
处理问题的态度及能力60%
的工作态度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比较认
可。民事案件代理律师的满意率64%,
送达效率56%
刑事案件代理律师的满意率52%,行
庭审记录76%
业务素质
政案件代理律师的满意率76%。
文书制作及文校对质量72%
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80%
(3)业务素质方面
信息反馈效率48%
责任意识
律师对庭审记录、文书制作、程
沟通协调的效率及能力53%
序性工作的满意率超过70%,说明我
院书记员能够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书记员基本功过硬。但律师
对送达效率的满意率只有56%,说明在送达工作存在的问题比较多,是今后改善
工作的重点。
(4)责任意识方面
律师满意率较低,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与律师沟通不畅和书记员协调能力
不足造成,在今后工作中需要注意加强与律师和当事人的沟通,避免当事人和律
师人认为书记员责任心不强。
受调查律师认为我院书记员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在送达慢、诉讼资料收转
差错、交流沟通不畅、工作效率不高几个方面。提出应增加书记员人数,以减轻
工作压力过大带来的各种问题,加强责任心、改善态度、提高效率,提高待遇。
3、针对书记员的投诉调查分析。
2011、2012年共接受到当事人关于书记员投诉15件,占我院全部投诉的
10.8%。投诉涉及的部门为民商事审判部门12件,执行部门3件,刑事部门0
件。分析原因,民商事、执行部门工作繁琐,容易出现差错,而且当事人的对抗
情绪较大。
投诉原因主要涉及到书记员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方面。其中,
未及时移送上诉案6件,判决书送达缓慢1件,对当事人态度恶劣、言语嘲笑、
语言攻击2件,庭审记录存在偏袒1件,开庭时间更改不通知1件,没有直接送
达和邮寄送达诉讼资料,直接公告送达1件。
执行局的3件中,2件未送达执行相关通知书,1件对待当事人态度恶劣。
从投诉的内容来分析,投诉产生原因是部分书记员工作责任心不足,对待当
事人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较粗心,不够细致。
三、书记员管理模式调查及利弊分析
(一)我院书记员管理模式
我院的书记员由三种编制组成,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和聘用合同制。在从
事的工作上,三种编制的书记员从事相同的工作,管理模式也相同。
在管理模式上,2008年前采用分散管理模式,由各个业务庭对庭内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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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管理,工作内容由各个庭室自行安排。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我院采取
过集中管理模式对书记员进行管理,设立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所有书记员由书记
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将书记员分为跟案书记员和开庭书记员,定岗定
责,提高案件审理各个阶段的单一效率,如速录书记员提高了记录效率、装订书
记员提高了装订效率等等,但是由于各阶段的衔接不够顺畅,反而影响了案件的
审理进程,2009年又将书记员分散到各个业务庭,由各个业务庭进行管理。
在晋升模式上,公务员编制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可晋升为法官,具备法官任
职条件的,任命为法官;事业编制和聘用合同制书记员定岗定级,根据级别晋升。
在培训考核上,由政工科每年对全体书记员集中培训一次,考核则由各个庭室进
行考核。
(二) 我国书记员管理模式沿革与现状
从建国之初至21世纪初期,我国法院将书记员全都分配到业务庭、室,由
各庭、室负责管理和使用,由法官对书记员实行师傅带徒弟式的传、帮、带式培
训,实行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式的晋升模式,书记员一直是作为法官的
后备人才培养。
进人21世纪以后,我国司法改革开始涉及书记员制度,各地法院开始探索
书记员制度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2003 年出台的《书记员管理办法》中规定建
立书记员单独职务系列。《书记员管理办法》出台后,一些地区法院随即开始招
收单独序列书记员。在管理模式上,为适应单独序列管理,一些地区法院尝试对
书记员进行集中管理,建立了如书记员管理处等管理部门。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
专用编制难以落实、人才流失、级别晋升受限等问题相继凸现,这种自上而下的
改革模式与我国的司法实际存在脱节,与改革目标有很大偏差,许多地区法院又
撤销了书记员管理处这一部门。但仍未摆脱传统的书记员—法官晋升模式,书记
员仍是作为法官后备人才培养。
总体上讲,中国现行的书记员制度为保证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了贡
献,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推进,传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
的制度性缺陷也就明显暴露出来。我国现行书记员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书记员角色的附庸性明显。书记员在业务工作中要接受
法官的管教和指导,书记员的职业角色依然缺乏独立性,具有浓郁的从属性和附
庸性色彩。尤其近些年案件数量的激增,审判人员也面临的短缺,而由于书记员
的附庸性角度明显,在许多法院存在着将部分法官工作交给书记员来做,导致“审
书合一、职责不分”现象严重,制约了书记员制度独立自主的良性发展,影响了
书记员职业的专业化发展。其二,书记员队伍稳定性差。传统的书记员体制使得
书记员过渡性明显,多数书记员通常做个三五年,便顺理成章地提升为助理审判
员、审判员,导致了书记员队伍流动性强,书记员总数不断减少,审判员与书记
员比例失调。其三,书记员的工作过于繁杂琐碎,人数与法官不成比例。书记员
承担着立卷、传唤当事人、证据交换、安排法庭、接送当事人、询问记录、外出
调查、庭审记录、整卷、评议汇报笔录、草拟法律文书、文书印制盖章、宣判笔
录、送达、复印材料、退卷、案件信息录入、归档等等事务,一些书记员甚至承
担一些行政性事务,导致了书记员可能是法院最忙的工作人员。而由于书记员队
伍流动性大,人才流失严重,导致了书记员数量偏少,与法官比例不协调,往往
是一个书记员要同时“伺候”审判庭的好几位法官,因而书记员一旦不堪重负,
就可能影响到法官的办案进度,进而制约审判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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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一些地区法院从审判管理模式上进行一些改革尝试来缓解书记员体
制中存在的问题,如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等推出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将传统书记员从事的工
作中一些程序性事项分离,由法官助理来处理。如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实行
“3-1-2-2”构架
,
,即是3名合议庭法官、1名速裁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
记员。将法官助理分为程序助理和文字助理。程序助理以庭室为中心配置,工作
岗位统一设在立案庭庭前准备组,分为民一、二、三组,分别服务于三个民商事
审判庭室,各组法官助理与审判业务庭法官固定搭配,目前已达到1∶1配备法
官助理。文字助理以法官为中心配置到各业务庭室。程序助理的职责为∶送达、
排期;审查管辖权异议;接受当事人申请依职权调查取证,组织证据交换;采取
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接待当事人来访
和阅卷等事宜;代表法官主持庭外调解,并将调解结果向法官汇报;庭后送达法
律文书,完成上诉事宜;办理法官交办的与审判有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文字助
理的职责为∶完成法官交办的辅助性工作如必要的程序性事务,协助法官查找资
料,草拟法律文书,进行调研等。文字助理相当于见习法官,必须经过6个月以
上的程序助理工作经历。文字助理产生于程序助理当中,而且在工作要求上要高
于程序助理。业务庭室的文字助理同时承担了庭室事务,如内勤工作、信息调研
工作。而书记员专门负责庭审记录。
此种改革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然而从事案件程序性事务的法官助理职位仍面
临着书记员体制中一些问题,对解决书记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只能起到治标不治
本的缓解作用。
(三)国外书记员管理模式
在国外,书记员是一种与法官有着不同专业分工的不可替代的独立角色,书
记员的设立主要是通过提供辅助性的服务工作,保证法官专心于审判事务,同时
保证法院诉讼活动的顺畅性。英美法系国家将书记员作为一种法律专业性职业,
大陆法系国家将书记员(官)作为一种专业技能性职业,书记员通常是按单独序
列进行管理,不是晋升法官的职位途径,一些国家书记员是终身制的,如日本和
澳大利亚。例如美国法院,书记员是法官雇佣的个人助手,要有法学博士学位,
负责研究卷宗材料的法律要点、法律与判例、草拟法律意见、编辑校对法官的判
决和裁定、查证判决所引的注解等,而法庭记录员专门负责法庭记录,只要求高
中学历,有文职工作经验和速录专业技能。例如在日本,书记官实行终身制,属
于国家公务员,主要从裁判所的事务官中通过考试遴选,并研修相应课程后才能
出任。书记官与裁判官在职务上有明确的分工,其主要任务包括: 案件记录;制
作、保管诉讼文书;提供各种法令和判例;依法官之命令行使法官的职权;民事
调解与争点整理等。但书记官在实际履行职务时是以自己名义进行,而非作为裁
判官的下手或辅助人员。
两大法系在书记员管理模式上有许多共同点:一是书记员一般按照单独序列
专业化管理,通常在内部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有专门的管理制度,有各自不同的
晋升渠道;二是书记员(官)与法官及速录员、文员等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工作上
有明确的分工,具有明显的独立性、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三是书记员与其他司
法辅助人员一样都是从事法官裁判之外的辅助工作,与法官只有分工不同,没有
地位上的差别,不是附属于法官的职位,具有明显独立性。
两大法系国家与地区的书记员制度区别主要在于:英美法系国家书记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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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细致,有很强的专业性。书记员作为一种职业,相当于法官助理的地位,主
要工作是从法律上或事务上协助法官完成审判,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而大
陆法系国家的书记员更多从事的是一种专业性职业,不需要较高法律知识,只要
具备一定专业技能,以记录为主,同时“以处理审判权的附带事务为其权限”。
(四) 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利弊
在现行的书记员体制下,书记员管理模式分为分散管理与集中管理模式。分
散管理模式是指将书记员“固定”在业务庭室中,具体分配给一位或数位法官,负
责这些法官案件的排期、送达、记录、卷宗装订等全部工作,并同时兼职庭室内
勤及其他工作。集中管理模式是指将书记员集中到一个专门的部门(书记官处或
书记员管理室)中进行集中管理,按照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的不同功能来给书记
员定岗定责,分别负责案件排期、送达、记录、卷宗装订等工作。
实行分散管理模式,在目前“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的晋升
模式下,可以使书记员从熟悉案件流程的程序开始,在工作中逐渐地去学习法律
业务知识,为其将来成为法官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弊端∶一是
书记员的工作压力及劳动强度较大,书记员要兼顾诉讼资料送达等开庭前准备、
庭审记录、裁判文书的送达等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二是工作内容杂乱、职责范围
不明,容易分散精力,不能把每个步骤都做好,出现“样样都会,样样都不精”
的情况,因此,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可能影响到案件的结案周期;三是容
易出现书记员与法官工作界限出现混淆,加重书记员的工作量;四是法官与书记
员长期固定搭配,案件审理过程缺乏监督,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实行集中管理模式,有利于对书记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
统一培训”。 集中管理模式较之分散管理模式,具有相对的专业性,通过把书记
员按照审判阶段不同的功能需要来定岗定责,如有专门的书记员负责案件排期、
专门的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专门的书记员负责卷宗装订。使得每一项工作都有
专职的书记员负责,每个书记员都成为自己岗位上的能手。通过这种相对的专业
性规范,提升工作效率,使案件在每一个流程上的周期缩短,相应地也提高了案
件的审理周期。同时,此种管理模式下的书记员和业务庭室中的法官二者具有相
对的独立性,书记员与法官的搭配随时在改变,对法官在案件进展过程中的每一
个环节均有一定的程序制约,这对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性具有很好的促进作
用。弊端是案件每个阶段的衔接如果不能做好,将会出现责任互相推诿的现象,
使案件效率大打折扣,如出现需要多次开庭、当事人要补充提交材料、案件在流
转过程中的时效等等,由于书记员不固定,责任也无法进行追究。
四、现行书记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书记员工作繁重
根据调查问卷及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我院业务部门书记员案多人少问题突
出,书记员整体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存在案多人少矛盾、工作量大、工作压
力大。主要原因有:一是业务部门书记员人数不足。以2012年为例,根据调查
结果计算,我院审结全部民商事、刑事、执行案件的总时间需要8744374分钟,
需要书记员人数为90人(8744374/(250×6.5×60)),而我院目前民商事、刑事、
执行部门书记员人数为76人(包含部门内勤),2013年第一季度,我院案件数
量同比增长2%,全年案件预期将增长8%,业务部门书记员将面临更大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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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送达、装订档案是书记员工作繁重、压力大主要原因。根据调查,刑事部门
书记员平均每周需要1天时间外出送达/调查/鉴定,民商事需要1.5天,执行需
要2天。外出送达占用了书记员的大部分工作时间,导致书记员无法在工作时间
处理案件其他程序性事项,尤其民商事案件,直接送达的成功率较低,一宗案件
往往需要送达多次才能成功送达。关于档案装订,民商事案件档案装订工作占用
一宗案件时间的16.4%,刑事案件、执行案件则时间相对较少。三是接待当事人
工作是书记员工作繁重、压力大的重要原因。接待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和来访是书
记员的一项主要工作,占用书记员工作时间超过20%,尤其是在民商事、执行案
件中更为突出,执行部门书记员每年四分之一的时间用于接待当事人。而接访当
事人不仅占用书记员大量的时间,同时给书记员带来的一定的心理压力。四是书
记员与法官工作界限不清。关于书记员与法官的工作分工问题,无论在制度规定
及实践中均无明确的界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书记员的管理规定》中只是原则
的规定了书记员的工作内容。而在实践中,由于书记员—法官的晋升模式,导致
书记员承担了很多不属于案件程序性的工作,加大了书记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
力。
(二)书记员间存在忙闲不均现象
一是不同部门书记员之间忙闲不同。根据第二部分每个部门之间工作量及工
作时间分析,民商事部门书记员的工作超负荷程度大于执行部门和刑事部门。二
是同一部门不同书记员之间。不同分工,内勤和跟案书记员;跟案书记员之间,
由于合作法官或庭内安排的不同,导致跟案数量及工作量不同。以2012年为例,
我院民二庭书记员人均跟案数约230件以上,而民四庭跟案数约160件,民商事
审判庭最多跟案数达333件。三是工作方法、工作效率不同导致书记员之间忙闲
不均。以书记员工作量问卷调查中的民商事案件书记员一宗案件准备诉讼材料、
通知当事人送达时间为例,40名参与调查的民商事书记员中,有1人未填写,
有2人选择其他,时间填写为2个小时以上,1人选择5分钟以内,10人选择
10分钟左右,10人选择20分钟左右,12人选择30分钟以上。从该问题的调查
结果可以看出,不同的书记员做同一项工作所需时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书记员间的忙闲不均不仅会影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会影响书记员的
工作积极性。
(三)工作责任心及积极性有待提高
工作责任心是书记员的一项重要的素质,在对书记员、法官的调查问卷中,
有88.2%的书记员、97%的法官认为责任心在书记员素质中最重要。同样调查中
发现,近4成的法官建议书记员提高工作责任心,律师对书记员的责任意识满意
度较低,均说明我院书记员在工作中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需要加强。
造成书记员工作懈怠、积极性不高原因有:一是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常
年的超负荷工作导致书记员疲劳,自然会产生懈怠。二是部分书记员对工作重要
性认识不够。通过对法官和书记员调查中的认为书记员对审判工作的影响的调查
结果进行比较,我们发现二者在认识程度上存在差异。在对法官的调查中发现,
有95.3%的法官认为书记员对审判工作影响很大;而对书记员的调查中仅有
68.1%的书记员认为对书记员对审判工作影响很大。三是书记员考核晋升模式影
响工作积极性。我院公务员编制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一般经过3-4年均可任命为
法官,书记员仅是向法官迈进的跳板,在任命时对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的考核也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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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走程序,这就导致了有些公务员编制书记员对书记员工作中不认真负责。而事
业编制和合同制人员无论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均无法晋升为法官和领导职
位,其努力认真工作也很难得到认可,导致了影响工作积极性。再加上考核和激
励机制的不健全,导致书记员之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影响工作
积极性。
(四)人员流失现象严重,队伍稳定性有待提高
我院现有的书记员中从事五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的有41人,约占全部书记员
的37.2%。近五年我院书记员队伍共流失36人,占现有书记员人数比例32.7%。
而目前我院在编书记员中,目前有14名已参加初任法官培训,将于今年之内取
得任命法官资格,占目前在编书记员总数的33.3%, 另有17名通过国家司法考
试,也将于近3年参加初任法官培训转任法官,占目前在编书记员总数的40.5%。
在现有从书记员到法官的晋升模式不变的情况下,这部分人员也将从书记员队伍
中减少。而从2010年起,合同制人员辞职现象严重,已达18人,我院书记员队
伍的人员流失现象应引起重视,队伍稳定性有待提高。
人员流失主要原因有: 1、书记员升任法官。近五年,作为法官储备人才招
录进法院的公务员编制书记员34人,学历都在本科以上,其中研究生25人,这
些人员均已通过司法考试,陆续将在3年之内任命法官。而近五年,从书记员队
伍中任命法官14人,占书记员队伍流失比例38.8%。
2、合同制书记员待遇与工作强度不相当。合同制书记员与在编公务员工作
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相当,但收入却只有在编书记员的三分之一,导致许
多合同制书记员另谋它途。
3、合同制书记员没有晋升途径。待遇低、不能转为编制人员、没有晋升机
会,使得一些优秀书记员离开法院,通过各种招考进入有编制的单位。
4、其他部门选调也是我院书记员队伍流失的原因,仅2012年我院共有3
名书记员调动至其他政府机关,占当年书记员队伍流失的21.4%。
(五)培训及考核中存在问题
1、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1)入职前的岗前培训不够系统。我院一般在每年的公务员招录后或招录
了较多的合同制书记员后会开展一次统一的培训,培训包含职业道德、规章制度、
法律基础知识、书记员工作程序、档案装订等内容,培训多采用集中授课方式进
行,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培训的效果,培训结束后,书记
员基本能够适应岗位的需要。
(2)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我院基本保持每半年对书记员培训一次,但书
记员日常工作异常忙碌,在时间上和条件上缺乏定期培训的条件,所以定期培训
不能完全保证。培训的内容基本是统一的,针对性不够。近年,政工部门探索采
用网络方式,充分利用院内OA系统开展书记员培训专栏等办法,希望取得较好
的效果。
(3)培训时间和效果无法保障。培训的时间不能够保障,法院案多人少矛
盾突出,新招录的书记员报到后基本第一时间已经到岗位报到,迅速接手很多工
作,在培训中往往无法保证全勤;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虽然组织培训要求严
格,但当书记员到岗位后,往往对于培训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部分积极参加,
有些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如刑事与民事、执行等区别)不同的培训内容,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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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性不高。
(4)培训的师资不足。培训的师资力量不够专业,知识不够系统。培训多
是由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或书记员进行授课,虽然能够较好的将工作中形成的经
验进行传授,但也存在不够专业、内容不够权威、观点不够深刻等问题;内容不
够全面,虽然政工部门已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发动多方优势和力量,但在时间短,
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培训的内容仍显单薄,不能够全面覆盖书记员工作的内容和
法院管理的全面要求。如记录作为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技能之一,没有时间和条件
进行专门的速录能力培训,只在2002年和2006年进行过两次系统的速录培训,
导致部分书记员在此能力上与岗位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方式较为单一,多采用
授课方式进行,方式较为单一,采用其他方式存在客观条件上的限制。
2、书记员绩效考核问题。我院自2011年以来形成了量化考核制度,将对
书记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采用由各部门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将考核
结果上报政工科的做法。我院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中要求每月对合同制职员进
行考核,但存在人数多,考核任务大、及具体考核标准不明确等操作性不强的实
际问题。综合各项考核,对书记员考核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是没有能
够建立统一的考核标准和完善的考核制度。由于各部门书记员存在工作内容不
同,身份性质不同等多种原因,以统一的标准对书记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是一直存
在的难题,政工部门将具体的考核要求和标准交由各部门自行制定,考核交由各
部门自行组织落实,更为合理,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各部门之间存在考
核尺度不一,不能真实体现考核效果的问题存在。
(六)书记员招考、晋升中存在的问题
1、书记员招考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书记员的公务员和合同制职员的身份性
质之分,书记员的招录分为两个途径,一个是遵循公务员的招录途径,一个是合
同制职员的招录途径,招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编制的限制。法院的
公务员编制是经过各级组织部门和编制管理审批的,合同制职员的编制数也是经
过区委组织部核准的,法院并没有编制的创设和扩充的权利。日益增加的案件数
量和长期未增的编制数量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目前的状况是编制基本已经用
完,只能是有人员调出或辞职空出的编制才能用来招录新的人员。(2)学历条件
的限制。香洲区法院作为珠海主城区的唯一的基层法院,承担着全市大部分的案
件审判工作,工作之重要毋庸置疑。近年来,在招录公务员的条件基本已经定性
在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并且要求本科为全日制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保
证了招录人员的素质和质量,此条件的设定主要方向是为了作为法官队伍的后备
力量来培养。实际上,录来的研究生从事书记员工作基本在两年的时间左右,一
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从事书记员工作期间的心态和状态,该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与
法官和书记员的职业化改革方面考虑,此处不再赘述。合同制职员的招录条件设
定在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以上,而合同制职员的待遇条件一般,在繁重
的工作压力下,造成此部分书记员的流动性较大,如香洲区法院2010年至2012
年期间共有18名合同制书记员辞职,主要方向为考取公务员、从事律师等法律
职业、到待遇更高和工作环境更为宽松的地方任职。应该考虑的是能否结合基层
法院的工作实际,在保持现有待遇的条件下,将条件适当放宽至法律专业大专学
历,择优录用,以便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稳定性。(3)性别条件的限制。招录过程
为了实现公平,是不能在岗位设置上要求性别的区分。近年我院招录的公务员中
男女比例可以维持在6∶4左右,但合同制书记员招录的男女比例为4∶1,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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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多于男性。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从法院的整体队伍建设上看,适当控制队伍
的性别比例在较为平衡的情况下,更为适合法院的科学发展,另一方面是特殊岗
位确实存在对性别的要求,如执行岗位上外出执行、强制执行等工作任务男性更
为适合,所以应该允许法院在招录过程中对岗位的性别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设
定,并在招录过程中落实。(4)招录程序的限制。公务员招录采用的是笔试和结
构化面试结合的方法,虽然已经证实是现有条件下较为公平公正的方式,但也存
在需要继续改革的地方。结合我院的实际,基层法院任务中,书记员工作长期重
复相同的内容,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更为踏实的工作态度,在结构化面试中需要加
大对此方面岗位特殊性要求的考察,选择更为适合岗位需要的人员。合同制书记
员招录程序主要由法院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设定,分为笔试、打字能力测试和面
试等几方面,基本可以做到在报考对象中择优录用。
2、书记员晋升存在的问题∶我院现有的发展模式是:公务员性质的书记员,
在通过司法考试,具备法官任职条件的,任命为法官;合同制书记员进行定岗定
级后,定期晋级。实践中存在问题:(1)公务员性质书记员没有单独的序列和晋
升的空间,只能是通过转任法官的途径来取得个人的晋升。任职法官需具备的基
本条件之一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通过司法考试,近年招录的公务员都要求
这一条件,已不成问题,而2003年以前招录或转任的公务员性质的书记员则没
有要求,需要大量的工作时间准备司法考试来争取任命法官,否则没有明确的晋
升途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2)合同制书记员的晋升问题。2011
年香洲区进行合同制职员的改革,所有合同制人员实行职员制,书记员被定性为
专业技能岗位,根据学历条件、工作年限等条件,合同制书记员多被定位于五档
二级。晋升的条件主要是考虑工作时间、工作表现和学历等因素,如原则上工作
两年,表现称职以上可晋升一级,差异主要是工资待遇上来体现,每一级约为
130元,通过近两年的实施情况,仍然存在待遇相对较低,晋升后待遇变化不大
等问题,对于提升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效果并不明显。未来的管理上是否可以考
虑探索在公务员职务上设立一定比例的领导岗位,工资待遇等高于普通书记员职
位,再来由书记员竞争上岗,来调动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如何完善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管理
(一)书记员队伍的理想模式
书记员管理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支稳定、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改
革后的理想模式是法官与书记员地位平等、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但
各成独立序列,各有独立价值,共同高质量、高效率地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共同推进司法公正实现。
关于书记员模式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2003 年出台的《书记员管理办法》
规定了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但经过几年的实践,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与我
国的司法实际存在脱节,与改革目标有很大偏差。改革的良好初衷在实施起来可
谓是一路坎坷,忧多于喜。专用编制难以落实、人才流失、级别晋升受限等问题
相继凸现。我们认为,书记员单独序列仍是建立一支稳定、专业化、职业化的书
记员队伍的有效途径,之前书记员单独序列的尝试未取得预期的目标,主要的原
因在于传统的法官晋升模式的限制及书记员单独序列改革的配套措施未到位,导
致书记员单独序列改革成为无本之源,难以长久维持和达到预期目标。
书记员单独序列改革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书记员队伍的改革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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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官改革为中心,不可盲目进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需以法官的专业化为
核心,其他人员的改革围绕审判为中心,所以书记员单独序列的改革需以审判模
式改革为前提,与法官、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分类改革同步进行,不可先于法官改
革。二是改变传统书记员—法官晋升模式及法官与书记员关系观念。书记员职业
一直视为法院的“入门”工作,无论学历高低、水平优劣,要想做法官就得从书
记员干起,法官和书记员之间也多是一种师徒式的“传、帮、带”关系,书记员
依然是作为法官后备人才培养的。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则需要改变这种传统的
观念,认识到书记员与法官只是职业分工不同,书记员是一种与法官有着不同专
业分工的不可替代的独立角色,改变现有的书记员作为法官晋升的唯一途径的模
式。三是书记员依工作性质进行分类管理,书记员单独序列适用于审判执行业务
部门。将目前书记员中从事事务性工作及审判执行部门的书记员进行分类管理,
将书记员定位于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综合审判业务
部门,法院其他辅助部门人员适用其他的行政管理模式。四是改革需提供相应的
职业保障。需建立书记员单独晋升级别,保障书记员政治待遇,避免人才流失;
需提高书记员薪酬,保障书记员经济待遇与法官不能相差过多,以致缺少吸引力;
需以职业化为目标完善书记员招录、培训、考核机制,保障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
但需注意不能一刀切的切断书记员向法官的晋升途径,应给予书记员向法官晋升
的途径,但需严格限制数量,即给予书记员两条选择∶一条是职业化的书记员道
路,一条是转向法官,依照法官序列做起。
我们这里只提出一个理想化的书记员队伍模式,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提
供参考建议,目前普遍提及的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只是在这种理想模式下管
理模式的不同选择,各地可以依照具体的实际情况选择。书记员队伍的改革需要
一个长期的过程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具体的一些细节,如招录、管理、培训、
考核等也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完善,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改革过程。我们相信,随着
人员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将逐步建立一支稳定、专业化的职业
书记员队伍。
(二)完善我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改革不能一蹴而就,理想化的职业化书记员模式不能在一夕之间就实现。
在逐步改革的步伐中,如何在现有的书记员模式下,解决文中第四部分书记员队
伍建设中面临的现实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作量大、案多人少、忙闲不均、
队伍流失、培训考核等问题,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院书记员队伍建设需不断探索
和改进的主要工作。根据本次调查问卷的结果及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完
善。
1、扩大业务部门书记员队伍。
目前我院业务部门书记员人数不足,工作任务繁重,而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是扩大业务部门书记员队伍,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积极与党委、上级法院、组织人事部门沟通,畅通进人渠道,争取政法专项
编制及合同制书记员人数,缓解业务部门书记员队伍人数缺少的现状;二是优先
保障业务部门书记员人数。
2、以案定人,最大限度发挥书记员能力。
根据书记员工作量调查,合理分配各庭室书记员。根据案件情况及工作量
大小来确定书记员人数。从而有效解决忙闲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
个样,提升书记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一是根据各个业务庭室的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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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工作量合理配置书记员人数,做到书记员工作量在各个业务庭之间均
衡;二是庭室内部合理分配工作及跟案数量,做到庭室内部书记员工作量均衡;
三是书记员分配时考虑书记员能力特点,尽最大能力的发挥书记员的优势。如沟
通能力强的书记员可以有效减少接待当事人的时间,可考虑将其安排在民商事、
执行部门。
3、明确职责、分流工作,合理减轻书记员工作量。
我院书记员缺口较大,很难时间在短期内解决,减轻书记员工作量是缓解
书记员工作压力,提升工作效率、提升案件质效的有效方法:一是明确书记员工
作内容。建议参照相关规定及我院各类案件的实际情况,明确各类案件书记员工
作的具体工作内容;二是分流部分书记员工作。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将档案
装订的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进行分流,从而将有限的审判资源集中于司
法办案工作。但需重视各类服务主体的培育和考核,建立健全购买程序、质量控
制、绩效考核等机制,切实服务于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效。如档案装订可用政
府采购方式外包给其他部门,但是上岗前应对档案装订人员进行培训,注重对案
卷材料的完整性。关于开庭记录问题,有法院将开庭记录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外
包给其他公司,书记员专心做程序性工作,课题组认为此举目前并不适用于我院
的实际,原因如下∶一是笔录是庭审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整个案件审理中具有不
可忽视的作用,记录需要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才能有效的记录,外包虽然打字速
度快于我院现有书记员,但是笔录的实际情况并不一定会好于我院的书记员。二
是书记员在法律上是回避的对象,对其纪律性也有一定的要求,外包后法庭记录
人员的回避及廉政教育等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通过对我院法官的调查,我院
89%的业务部门法官认为开庭书记员与程序书记员合一模式更适合我院,更有利
于案件的审理。所以就我院目前情况而言,不宜进行分开。三是恢复邮寄送达,
送达方式以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为主,统一对我院书记员进行邮寄送达的培训,
避免无效的邮寄送达。
4、保持书记员队伍稳定。
建立一支稳定的书记员队伍是书记员职业化,提升书记员工作效率的必要
条件。对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提高合同制书记员比例。我院在现有
模式下,我院将有22名公务员编制书记员将于近2年内转为法官岗位,书记员
也将面临更大的缺口,而合同制书记员较公务员编制书记员较稳定;二是提高合
同制书记员福利待遇。积极与区委及上级法院协调,提高合同制书记员的福利待
遇。
5、完善书记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1)加强培训,提升书记员队伍素质。一是培训内容有针对性。有针对性
的分别进行培训,除了统一对书记员进行思想政治培训,加强对案件程序相关规
定的培训,注重对工作方法的培训,可在培训时选取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效率高、
工作方法好的书记员介绍经验。二是集中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除去每年统一
的培训外,对各部门的书记员结合工作内容、案件类型开展有针对的培训。三是
将培训考核纳入部门量化考核内容之一,保障书记员培训的时间和质量。
(2)探索书记员公平、公正考核机制。针对考核中的问题建议建立统一的
考核制度,由政工科作为考核责任部门制定全面的考核标准,对包含德、廉、勤、
纪、业务等全面的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具体业务工作内容细化到各类工作岗位,
具体的评定可采用由纪检监察部门,政工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的方式进行,由相
关内容的主管部门对书记员的表现进行评定。
感谢你的观看
附件1∶
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调查问卷
您好,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填写本次调查问卷!
本次调研课题是由我院申报,被市中院列为2012年重点调研课题。通过本
次调研对我市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的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书记员工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完善我市基层法院书记员管理提供参考。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填写结果仅作为调研之用,请您依据
实际情况填写。
再次对您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1、您所在的部门?( )
A、立案庭;B、民商事、行政;C、刑庭;D、执行局
2、您的年龄?( )
A、25岁以下;B、25-30岁;C、30岁以上
3、您的性别?( )
A 、男 B、女
4、 您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年限?( )
A、不足一年 B、1年至3年 C、3年至5年 D、5年以上
5、您目前是否跟案?( )
A、是 B、否
6、(跟案的书记员填写)您在工作时间是否会被安排做庭内其他事物性工作?
( )
A、经常; B、偶尔;C、从不
第二部分 书记员工作量
本部分是对书记员目前的工作量及时间进行量化统计,估算时以您所跟案
的案件中一般多数复杂程度案件(依据您平时跟案案件中多数案件确定,为非复
杂案件或是简单案件)为参考估算出该案中作题目中的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由填
写人依据所在庭室填写,可直接划取选项,也可根据自己情况写出具体时间。
如果选项中没有符合您的项目或是您可以自己估算出某个具体的时间值,
可在E选项中直接填写数值。
感谢你的观看
(一)立案部分
1、您负责下面一项或几项工作?
A.咨询、导诉;B、接收起诉材料;C、案件信息录入;
D、收费、开票;E、上诉案件接收移送;F、诉讼资料收转;
G、司法专邮
2、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审查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的起诉材料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______
3、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准备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送达资料及通知当事人的
时间接近以下哪个选项?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______
4、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录入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信息的时间?
A、3分钟以内;B、约5分钟;C、约10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______
5、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接受当事人咨询(电话及当面)时间?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50分钟及以上;E、______
6、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指导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时间接近以下选项?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5分钟;D、1个小时及以上;
E、______
7、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一宗案件收费及开票的时间?
A、1分钟以内;B、约3分钟;C、约5分钟;D、8分钟及以上;
E、
8、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每一件司法专邮信息录入的时间?
A、1分钟以内;B、约3分钟;C、约5分钟;D、8分钟及以上;
E、
9、请你估算一下,您平均每周移送上诉案件的时间?
A、2个小时以内;B、约2.5个小时;C、约3个小时;D、半天及以上;E、
10、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用于做庭长及法官交代的其他非案件类事务
的时间?
A、从未做过; B、30分钟以内;C、约1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11、您对从事立案的书记员工作有什么其他意见(工作量、时间方面)?
(二)民商事、行政部分
感谢你的观看
1、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准备诉讼材料、通知当事人
送达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 E、______
2、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开庭时间?
A、30分钟以内;B、约1个小时;C、约1.5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______
3、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制作笔录头的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20分钟;C、约30分钟;D、40分钟及以上;E、
4、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发判决的时间(包含校对、
印制、盖章及通知当事人)?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50分钟以上;E、______
5、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电脑系
统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
6、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装订档案的时间?
A、20分钟以内;B、约40分钟;C、约1个小时;D、1.5个小时及以上;E、
7、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需用于接听当事人电话或是接待来访当事人的
时间?
A、1个小时以内;B、约1.5个小时;C、约2个小时;D、2.5小时及以上;E、
8、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您需要用于填写、制作案件中程序性法律文书的时
间?
A、30分钟以内;B、约40分钟;C、约50分钟; D、1个小时及以上;E、
9、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用于您整理、收发当事人材料及将材料放进案卷
中的时间(不包含首次送达及宣判)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50分钟及以上;E、
10、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要外出送达、调查取证的时间??
A、半天;B、1天;C、1天半;D、2天及以上;E、
11、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用于做庭长及法官交代的其他非案件类事务
的时间?
A、从未做过; B、30分钟以内;C、约1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12、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做笔录、调解的时间接近以下哪个选项?
A、1个小时以内;B、约3个小时;C、约5个小时;D、一天及以上;E、
13、您对从事民商事、行政审判的书记员工作有什么看法 (工作量、时间方面)?
感谢你的观看
(三)刑事部分
1、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需准备送达材料、向当事人
通知领取材料的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
2、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需开庭时间?
A、30分钟以内;B、约40分钟;C、约50分钟;D、1个小时及以上;
E、
3、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制作笔录头的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
E、
4、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记录合议庭笔录的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
5、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一宗案件发判决的时间(包
含校对、印制、盖章及填写送达回证)?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50分钟及以上;E、
6、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将案件信息录入电脑需要的
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以上;
E、
7、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装订档案需要的时间?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1个小时以上;E、
8、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填写程序性文书(提押票、
执行文书等)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
E、
9、请您估算一下,在一宗一般复杂程度缓刑案件中,您平均办理缴纳罚金等工
作时间?
A、15分钟以内;B、约20分钟;C、约25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
10、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用于接听当事人电话或是接待来访当事人的时
间?
A、30分钟以内;B、约1个小时; C、约1.5个小时 ; D、2个小时及以上;E、
11、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宗附民案件中您用于整理、收发当事人材料及将材料
感谢你的观看
放进案卷中的时间(不包含首次送达及宣判)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25分钟及以上;
E、
12、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外出送达、鉴定等需要的时间?
A、半天以内;B、约一天;C、约一天半;D、约二天;E、
13、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用于做庭内其他非案件类工作的时间?
A、从未做过; B、30分钟以内;C、约1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14、您对从事刑事审判的书记员工作有什么看法(工作量、时间方面)?
(四)执行部分
1、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你平均填写执行通知书及送达当事
人的时间(准备诉讼材料、通知当事人)?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
2、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登记或准备四查资料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
3、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分类整理四查材料并放入案
卷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
4、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准备委托评估、拍卖等材料的平
均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
5、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办理结案手续需要的时间(包含
通知当事人填写收据、向当事人送达结案通知书、裁定书等文书)时间?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1个小时及以上;
E、
6、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需接听当事人电话及接待当事人来访时间?
A、1个小时以内;B、约1.5个小时;C、约2个小时;D、2.5小时及以上;E、
7、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外出调查、扣划、冻结财产的时间?
A、1天以内;B、约1.5天;C、约2天;D、2.5天以上;E、
8、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制作笔录、合议庭笔录的时间?
A、1个小时以内;B、约2个小时;C、约半天;D、1天及以上
E、
9、请你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用于做庭内其他非案件类工作的时间?
感谢你的观看
A、从未做过; B、30分钟以内;C、约1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10、您对从事执行工作的书记员工作有什么看法?(工作量、时间方面)?
第三部分 工作评价
1、您觉得目前的工作的压力大小?( )
A、压力大;B、一般;C、没压力
2、您觉得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强度的程度?( )
A、非常大;B、稍微大;C、一般;D、很轻松
3、您对目前的收入满意么?( )
A、不满意;B、还可以;C、满意
4、您平时是否加班?( )
A、经常加班; B、偶尔加班;
C、有临时工作时加班; D、从不加班
5、您认为导致您加班的主要原因是(可多选)?( )
A、开庭占用大部分时间,导致没有时间做其他程序上事情;
B、接听当事人电话及接待当事人占用时间;
C、上班时做许多法官交代的其他事情;
D、上班时间办公环境嘈杂,无法静心工作;
E、自己工作效率较慢,无法在上班时间完成工作;
F、其他∶
6、您加班主要做哪些工作(可多选)?( )
A、装订档案;B、送达诉讼资料; C、整理案卷材料; D、录入案件信息;E、
其他
7、您认为书记员工作对审判的影响?( )
A、影响很大; B、有些影响;C、影响不大
8、您认为书记员的哪些素质对工作产生影响(可多选)?( )
A、工作经验; B、年龄; C、学历; D、工作责任心
9、您目前最期望接受哪些方面的培训(可多选)?( )
A、庭审记录方面 B、案件程序相关规定 C、工作方法方面 D、其他
10、请你估算一下,您平均每月用于业务学习、技能学习的时间?
A、几乎不学习;B、2个小时以内;C、半天;D、一天及以上;
E、
11、您每月书记员工作报表数据来源?
感谢你的观看
A、自己估算后报内勤;
B、根据案件管理系统数据;
C、根据自己记录的工作量;
D、看别人数据决定自己报的数据。
12、您工作以来接受过多少次单位组织的培训或外派学习?大约多少天?
13、您认为书记员管理存在哪些问题或是对书记员管理有何建议?
我们的调查结束了,再次向您表示感谢。您对我们的调研有什么意见、
建议和要求,欢迎写在下面。
谢谢您对本次调研的支持!
感谢你的观看
附件2∶
法官对书记员工作评价调查问卷
您好,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填写本次调查问卷!
本次调研课题是由我院申报,被市中院列为2012年重点调研课题。通过本
次调研对我市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的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书记员工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完善我市基层法院书记员管理提供参考。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填写结果仅作为调研之用,请您依据
实际情况填写。
再次对您表示衷心感谢!
1、您所在的业务部分?
A、民商事、行政 B、刑事 C、执行
2、您对您的书记员的工作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3、您觉得您的书记员在工作的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A、庭审记录;B、工作效率;C、法律知识;D、工作责任心
E、其他
4、您认为书记员工作对审判的影响?
A 影响很大 B 有些影响 C 影响不大
5、您认为书记员的哪些素质对工作产生影响?
A、学历 B、年龄 C、从事书记员工作时间 D、工作责任心
6、您认为对书记员应加强哪几个方面的培训?
A、庭审记录 B、法律知识 C、工作方法 D、其他
7、您认为下列哪种模式更适合基层法院实际?
A、跟案书记员与庭审记录书记员分开;
B、跟案书记员与庭审记录书记员同一;
8、您认为目前基层法院书记员管理存在哪些问题或有何建议?
我们的调查结束了,再次向您表示感谢。您对我们的调研有什么意见、
建议和要求,欢迎写在下面。
谢谢您对本次调研的支持!
感谢你的观看
附件3∶
律师对书记员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填写本次调查问卷!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填写结果仅作为调研之用,请您依据
实际情况填写。
再次对您表示衷心感谢!
1、您代理案件的类型∶
民商事□ 行政□ 刑事□ 其他□
2、您的从业时间∶
1-5年□ 5-10年□ 10年以上□
3、您对书记员的仪表仪容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4、您对书记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5、您对书记员在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态度及能力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6、您对送达的效率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7、您对书记员针对咨询(包括电话和来访)进行反馈的效率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8、您对书记员沟通协调的效率及能力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9、您对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10、 您对书记员进行文书制作及文校对的质量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11、 您认为书记员跟案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很严格□ 严格□ 一般□ 不严格□ 很不严格□
12、 您对书记员工作的总体感觉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13、 您认为书记员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14、 您对书记员工作有何建议?
感谢你的观看
华为Mate20系列发布 Mate20Pro/华为
Mate20X配置参数价格介绍
华为Mate20系列发布 Mate20Pro/华为Mate20X配置参数价
格介绍
Mate20Pro/华为Mate20X价格
Mate20:
4GB+128GB 799欧元(¥6390)、6GB+128GB 849欧元
(¥6790),即日起上市。
Mate20 Pro:
6GB+128GB 1049欧元(¥8390),即日起上市。
Mate20X:
6GB+128GB 899欧元(¥7190),10月26日上市。
Mate20 RS保时捷设计:
8GB+256GB 1695欧元(¥13560)、8GB+512GB 2095欧元
(¥16760),11月16日上市。
Mate20Pro/华为Mate20X配置参数
首先是华为Mate20,搭载基于7nm制程工艺的麒麟980
芯片,配备6.35英寸水滴全面屏,采用 浴霸 三摄,镜头参数
分别为4000万,2000万,以及800万像素,拥有4+64GB,
4/6/8+128GB,6/8+265GB,6/8+512GB的存储组合。
感谢你的观看
华为Mate20 Pro将作为系列中的 C位 产品亮相,同样是
麒麟980处理器,正面采用刘海屏将3D结构光等元器件集成在
刘海中,6.39英寸的2K级OLED屏幕材质,边框采用曲面设计,
支持屏幕指纹解锁。摄像头同样是浴霸三摄结构,其中F/1.8大
光圈4000万像素主摄+2000万像素广角+5倍光学变焦以及
2.5cm微距镜头。支持4/8+128GB,6/8+265GB,6/8+512GB存
储组合,同时支持最高256GB的华为自主存储扩展卡。电池容
量则达到了4200毫安,拥有最高40W的快充并支持无线充电。
另外一款华为Mate20 X则是一款巨屏旗舰,目前该机型的
相关参数较少,已知的是手机尺寸达到了7.21英寸,水滴屏幕
设计,Mate20同款摄像头组合,保留3.5mm的耳机孔,预计电
池容量在5000毫安左右。
华为Mate 20 Pro保时捷则是华为与保时捷合作的定制机
型,不过不同的是三摄排列改为居中的竖排,6GB运存起步,其
余参数基本与华为Mate 20 Pro无异。
感谢你的观看
2024年10月13日发(作者:芒昌翰)
感谢你的观看
华为mate20和华为mate20 pro有什么区别
两者配置参数介绍
华为mate20和华为mate20 pro有什么区别 两者配置参数介
绍
华为mate20和华为mate20 pro区别
设计方面,无论是 Mate 20 还是 Mate 20 Pro,机身正面
都不会有什么特别惊喜之处,因为设计上都与今年的其他旗舰产
品没有太大的区别,Maote 20 是美人尖或水滴屏,Mate 20 Pro
是大刘海。
Mate 20 系列只有背部有自己的背部,全玻璃机身外加金
属中框,然后 P20 Pro 的渐变色也融入到了 Mate 20 系列上,
最后在中间靠上位置设有很像 浴霸 的三摄像头加闪光灯设计,
相比 P20 Pro 没有那么美观,可能争议会不少。
相对来说华为mate20 pro更强大一些,当然价格也比较贵。
对不玩游戏的网友来说,性能可能有点过剩。
华为mate20和华为mate20 pro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华为
mate20 pro采用屏内识别功能,mate20为后置指纹识别。
华为mate20
华为mate20采用水滴全面屏,6.53寸2244 1080分辨率、
后置指纹、1600万像素超广角+1200万像素广角+800万像素长
焦后置三摄、4000mAh电池和22.5W超级快充、IP53防水防尘。
Mate 20海外售价4GB+128GB 799欧元、6GB+128GB 849欧元,
国内则是统一6GB内存,64/128GB存储。
华为mate20 pro
华为mate20 pro屏幕为6.39英寸OLED双曲面屏,分辨率
3120 1440,长宽比19.5:9,支持DCI-P3色域、HDR,当然也有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
屏下指纹识别技术。搭载麒麟980旗舰处理器,电池容量达
4200mAh,支持40W超级快充,支持目前功率最高的15W无线
充电,内存6/8GB,存储128/256GB,前置搭载3D深度感知相
机,24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支持3D人脸解锁,搭载基于安卓
9.0的全新EMUI 9.0。华为mate20 pro售价6+128GB 1049欧元。
关于如何完善和优化
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调研
---以香洲区法院为例
作者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课题主持人∶罗魏斌
课题组成员∶庞博、邓玉、吴杰、代敏、彭祎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
二0一三年三月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
摘 要
书记员是法院系统具有独立地位的司法辅助人员,书记
员工作是审判的辅助环节和基础环节,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
影响着法官工作和案件审理的质效。对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
书记员工作、书记员管理等进行调研,发现书记员管理中存在
的问题,进而提出科学可行的解决建议,对于建立一支相对稳
定和专业化的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有一定意义。尤其在近
些年基层法院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的情况下,对提高人民法院审
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重要意义。
本课题调研以香洲区法院为例,采取问卷调查、访谈调查、
案例研究、文献研究、统计分析等方法对书记员队伍基本情况、
工作量、管理模式等进行调查,发现并分析目前基层法院书记
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书记员改革的理想模式
和完善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措施,为基层法院书记员队
伍建设出谋划策,为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
记员队伍、促进案件审理质效提升提供成果支持。
关键词∶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审判辅助
感谢你的观看
一、 书记员队伍情况调查
通过对近五年香洲区法院书记员队伍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从而了解书记
员队伍的进入、历史情况,学历、男女比例、部门分配及与法官配比的情况,每
年人数的统计时间为当年的9月。
(一)近5年书记员人数及变动情况
近五年,香洲区法院书记员总人数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08年,书记员共
有56人,2012年增长至110人,增长幅度达66.67%。其中,2010年、2011年
书记员人数增长幅度较大,分别增加了20人和27人。
2008-2012年书记员人数统计图表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66
62
82
109
110
书记员队伍进入情况∶近五年,共招录及调入公务员编制书记员34人,招
聘合同制书记员66人(包含2008年招聘20人),主要集中在2010年和2011
年,分别招考及招聘书记员25名和34名,故2011年、2012年书记员人数大幅
增加。
书记员队伍流失情况∶近五年我院书记员队伍共流失36人(包含转任法
官),占现有书记员人数比例32.7%。其中,在编书记员流失18人,合同制书记
员流失18人。在编公务员书记员队伍流失主要集中在2009、2010和2012年,
2009年及2011年间共任命符合法官任命资格的在编书记员14人,2012年调入
区府其他部门3人,转任其他岗位1人。合同制书记员流失主要集中在2010年
至2012年间,该3年共有17名合同制书记员辞职,1名转为其他岗位。辞职去
向主要是考入其他单位公务员、进入企业及从事律师执业。
(二) 书记员队伍构成特征
2008年-2012年我院书记员人员构成呈以下特点和趋势∶
1、在编及合同制书记员均大幅增加。
2008年在编书记员27名, 2012年增长至42名,增长了55.6%;合同制书
记员2008年39人,2012年增长至68人,增长了74.3%。在编书记员与合同制
书记员人数比例基本维持在0.6比例。
感谢你的观看
2008年-2012年在编与合同制书记员人数变动情况表
80
60
40
20
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2723333742
在编书记员
3939497268
合同制书记员
在编/合同制
0.69 0.59 0.67 0.51 0.62
0
0.80
0.70
0.60
0.50
0.40
0.30
0.20
0.10
0.00
在编书记员
合同制书记员
在编/合同制
2、书记员学历逐渐提高。
2008年-2012年我院书记员的学历层次逐渐提高,本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由
2008年69.7%上升至2012年77.3%。2008年研究生学历仅有3人,2012年增至
21人,占书记员人数比例也由5.4%上升至19.1%。大专学历人员在书记员比例
中占比例由30.3%下降至22.7%。
2008年-2011年书记员学历构成情况统计表
大专
人数
20
20
20
25
25
本科 研究生
比例 人数
30.3% 43
32.3% 38
24.4% 50
22.9% 71
22.7% 64
比例 人数 比例
65.2% 3 4.5%
61.3% 4 6.5%
61.0% 12 14.6%
65.1% 13 11.9%
58.2% 21 19.1%
人数总计
2008年 66
2009年 62
2010年 82
2011年 109
2012年 110
3、女性书记员人数多与男性。
在性别比例构成方面,书记员队伍中女性人数多于男性人数,近五年,整体
比例分别约占65%和35%。
2008年-2012年书记员男女比例情况表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男性(人数)
女性(人数)
男性百分比
女性百分比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08年
23
43
34.8%
65.2%
2009年
21
41
33.9%
66.1%
2010年
29
53
35.4%
64.6%
2011年
39
70
35.8%
64.2%
2012年
35
75
31.8%
68.2%
感谢你的观看
在编书记员中男女比例较稳定,2008年至2011年在编书记员的男女人数基
本相当,每年女性比男性多1人,2012年相差较为悬殊,男女比例为3∶4。产
生此差异原因在于2012年我院招录及调入公务员编制书记员5名,男性4名,
有3名在编男性书记员选调到区府其他单位,有1名男性书记员在转任行政岗位,
导致2012年男性在编书记员人数进出相抵,而女性人数增加5人。
2008年-2012年在编书记员与合同制书记员男女比例情况表
男
13
11
16
18
18
女
14
12
17
19
24
在编书记员
男性比例 女性比例
48.1% 51.9%
47.8% 52.2%
48.5% 51.5%
48.6% 51.4%
42.9% 57.1%
男
10
10
13
21
17
女
29
29
36
51
51
合同制书记员
男性比例 女性比例
25.6% 74.4%
25.6% 74.4%
26.5% 73.5%
29.2% 70.8%
25.0% 75.0%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4)队伍呈现年轻化趋势。
我院书记员队伍呈现年轻化趋势,2008年至2012年,30岁以下书记员占全
部书记员比例维持在70%左右,25岁以下书记员比例由2008年15.2%增至2012
年24.5%,2011年最高达35.8%;30岁至35岁书记员比例呈现下降趋势,从2008
年22.7%减少至2012年10.9%;35岁以上比例增大,从2008年3%增至2012年
10.9%。此种现象产生原因是我院近五年招收书记员年龄均在30岁以下,25岁
以下的逐渐增多,从事书记员工作3年以下的占60.5%。
2008年-2012年书记员年龄构成比例趋势图
100.0%
50.0%
0.0%
25岁以下
25-30岁
30-35岁
35岁以上
25岁以下
25-30岁
30-35岁
35岁以上
2008年
15.2%
59.1%
22.7%
3.0%
2009年
17.7%
46.8%
30.6%
4.8%
2010年
29.3%
41.5%
24.4%
4.9%
2011年
35.8%
42.2%
14.7%
7.3%
2012年
24.5%
53.6%
10.9%
10.9%
(三) 书记员分布情况及与法官配比
1、书记员部门分布情况
书记员在各部门的分布比例呈现以下特点∶审判部门所占比例最大,均超过
50%,其次是执行和立案部门,综合部门所在比例最小;审判部门书记员所占比
例逐年下降,从2008年63%下降至2012年52.7%,下降12.3个百分点;综合部
门书记员所占比例逐年增加,从2008年5.6%上升至2012年10.9%;立案和执行
部门书记员所占比例小幅度增加。
感谢你的观看
2008年-2012年各部门书记员分布比例图表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2008年
63.0%
16.7%
14.8%
5.6%
2009年
66.1%
16.1%
12.9%
4.8%
2010年
63.4%
19.5%
8.5%
8.5%
2011年
55.0%
20.2%
17.4%
7.3%
2012年
52.7%
19.1%
17.3%
10.9%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在编书记员部门分布情况最明显的变化是,在综合部门的人数比例大幅增
加,由08年的1人增加到12年的8人,比例则由4%增加到19%;在编书记员在
审判部门的人员比例基本保持稳定;执行部门的在编书记员比例有所下降,由
08年的占22%下降到14%。
2008年在编书记员的部门分布
2012年在编书记员的部门分布
11%
4%
19%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22%
63%
7%
60%
14%
合同制书记员在综合、立案部门的分布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在执行部门的
比例显著增长,由08年的11%增加到2012年的22%;在审判部门的比例也有较
大幅度的下降,由08年的63%降到12年的48%。
2008年合同制书记员部门分布
7%
19%
11%63%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24%
48%
22%
2012年合同制书记员部门分布
6%
审判
执行
立案
综合
2、书记员与法官人数配比
2008年至2012年我院法官人数基本保持稳定,书记员人数逐年增多,法官
人数与书记员人数比值逐年下降,2011年起,书记员人数与法官整体人数比例
感谢你的观看
趋于1∶1。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对比是全院全部具有法官资格人员及全部任命
为书记员的人员,法官人数包含具有审判员资格的人员,如院领导及在综合部门
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书记员包含在综合部门及诉前联调工作室的工作人员。
2008年全院法官人数与书记员人数比较图表
150
100
50
0
法官人数
书记员人数
2008年
108
66
2009年
115
62
2010年
111
82
2011年
111
109
2012年
107
110
审判、执行、立案部门法官与书记员人数配比逐年降低,以审判部门为例,
2008年审判部门法官55人,书记员34人,法官与书记员比值为1.6∶1,即1
名书记员需跟1.6个法官,从2008年到2012年这一比值逐渐减小,2012年法
官与书记员配比值为0.8∶1。需要说明,此处的法官数统计仅为我院在编的法
官数量,不包含借调及中院到我院挂职锻炼的办案法官,如加上这些法官的人数,
审判部门法官与书记员的配比接近于1∶1。
我院2008年-2012年各部门法官与书记员人数变动情况及审判、执行、立案
部门法官与书记员比值变动情况见下两表∶
2008年-2012年各部门法官与书记员人数变动情况表
审判部门 执行部门 立案部门 综合部门
法官 书记员 法官 书记员 法官 书记员 法官 书记员
2008年 55 46 14 9 11 8 28 3
2009年 58 41 17 10 8 8 32 3
2010年 59 52 19 16 5 7 28 7
2011年 53 60 19 22 13 19 26 8
2012年 49 58 17 21 10 19 31 12
2008年-2012年各部门法官与书记员比值表
2.0
1.5
1.0
0.5
0.0
审判部门
执行部门
立案部门
2008年
1.2
1.6
1.4
2009年
1.4
1.7
1.0
2010年
1.1
1.2
0.7
2011年
0.9
0.9
0.7
2012年
0.8
0.8
0.5
感谢你的观看
二、书记员工作类型、工作量、工作评价调查
(一)各部门书记员的工作类型分析。
书记员从事的工作类型由各个部门内部进行分工和安排,主要工作类型有以
下几种∶
1、审判部门书记员工作类型。审判部门书记员工作主要分为跟案书记员及
内勤。跟案书记员负责送达、排期开庭、庭审记录、校队文书、文书印制盖章、
档案装订归档等案件程序辅助性工作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内勤负责庭内事务
性工作,如,制作报表、领取资料、物品、上传下达、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及庭长
交代的其他事物性工作。审判执行部门内勤一般只负责事务性工作,也有个别部
门因书记员缺少,内勤也负责部门跟案。
2、执行部门书记员工作类型。执行部门书记员主要工作是参与案件执行,
如查找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制作法律文书等。制作报表、上传下达、领取资料、
统计数据、评估、拍卖抽签、司法救助等事务性工作,由2名内勤负责。
3、立案部门书记员工作类型。立案部门书记员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
是审核立案、录入案件信息、收取诉讼费;诉导员(诉讼引导);诉前联调办公
室中协助调解员调解。分布如下∶审核立案4人;录入案件信息3人;收转诉讼
资料2人;导诉员2人;收取诉讼费及负责司法专邮1人;内勤及移送上诉案等
1人;诉前联调办公室5人。采用以岗定人、专司一职的分工方式。
4、综合部门书记员工作类型。综合部门书记员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分布
在我院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工作。由于本
调研主要针对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故对综合部门书记员工作职责在此不做过多
分析研究。
(二)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工作量调查分析。
关于书记员工作量的调查,由于没有特定的模块和先例对照,及书记员工作
琐碎繁杂,无法逐一记录调查每项工作时间,具体工作的时间很难以精确计算,
大部分时间书记员根据主观感受估算,故此次调查分析的数据有待进一步的调研
和考证,分析结果仅为参考。
此次对我院书记员工作量调查采取调查问卷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立案、审
判、执行部门书记员,共收回调查问卷76份,其中立案部门10份、民商事、行
政审判部门40份、刑事审判部门9份、执行部门17份。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的调查及统计方法∶首先,将书记员跟案工作细化分类为
笔录/调解/合议、文书/制作/印发、开庭、宣判、案卷/整理/装订、当事人接访、
送达/鉴定/调查、信息录入及法官安排其他事物9个方面,统计并计算书记员每
一项工作进行时间。其次,结合书记员工作实际,将上述9个方面分为2类进行
调查∶一类是可以直接估算出一宗案件中从事该项工作所需的时间,如开庭、信
息录入、文书制作印发、宣判、装订档案时间,此部分以一宗普通复杂程度案件
为例,由参与调查书记员依照选项估算从事该项工作时间;另一类是书记员无法
记录每一宗案件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但是可以估算一段时间内(如一天、一周)
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如外出送达、接访当事人、笔录/调解/合议、做法官安排
其他事情的时间,此部分根据调查结果计算出从事该项工作的总体时间,再除以
当年结案数量,计算出一宗案件中该项工作的平均时间。
经过调查、统计、计算各类案件各项工作所需平均时间如下表:
感谢你的观看
笔录/文书
调解/制作/开庭宣判
合议印发
刑事案件
民商案件
执行案件
38
59
59
33
65
16
50
98
40
42
卷宗送达/法官安
当事人信息总计投入时
整理/鉴定/排其他
接访录入间(分钟)
装订调查事务
60
116
52
82
145
148
91
160
221
14
14
46
9
10
20
417
709
562
1、书记员工作量总体评价
根据上表,平均处理一宗一般复杂程度的刑事案件需417分钟;民商事案件
需要709分钟;执行案件需要562分钟。
人均可承受案件数量=(250天×6.5小时)/每宗案件总投入时间。
依据上述公式,经计算得出,刑事案件书记员可以承受的合理案件压力为
234件,民商事案件书记员可以承受的案件合理压力为138件,执行案件书记员
可以承受的案件合理压力为174件。
以2012年为例,我院审结刑事案件2221件、民商事案件7976件(扣除立
案庭结案)、执行案件3858件,依据上述各类案件平均所需时间,我院审理上述
案件共需时间2221×417+7976×709+3858×562=8744374分钟。2012年我院民
商事、刑事、执行部门书记员共有79人,79人一年工作时间为7702500分钟,
超负荷工作量13.5%。
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刑事案件书记员工作量接近饱和状态,执行案件书记员
工作量略微偏多,民商事案件的书记员工作超量35%以上,属于严重超负荷工作。
部门
刑事部门
民商事部门
执行部门
结案数
2221
7976
3858
书记员
人数
10
42
21
人均跟案数
222.1
189.9
183.7
可承受
案件数
234
138
174
超负荷比
例
-5.1%
37.6%
5.6%
由此可见,我院书记员工作整体处于超负荷状态,民商事部门书记员严重超
负荷。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计算时以2012年底书记员人数计算,并且按照该人数
全年工作时间,书记员休假时间及2012年新招录公务员8月以前的工作时间也
均计算在内,如扣除这些工作时间,书记员超负荷的比例将更大,也就意味着,
实际书记员的工作超负荷程度远远高于上述表格计算的结果。
2、各部门书记员具体工作时间量化分析
通过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各类工作时间进行比较分析,在工作所需时间方面呈
现以下特点:一是送达/鉴定/调查所需时间在所有类型案件中均占用最多的时间
比例,尤其是执行案件接近40%。经过调查,刑事部门平均每周需1天时间外出
送达、鉴定、调查,民商事部门需要1.5天,而执行部门需要2天。二是送达/
鉴定/调查、接访当事人、卷宗整理/装订三项工作占用一宗案件处理全部时间的
50%以上。在接待当事人工作中,民商事部门平均每宗案件需接待当事人来电来
访时间为145分钟,执行部门为142分钟,刑事部门仅为82分钟。三是民商事
感谢你的观看
部门书记员用于开庭时间及文书制作印发时间明显多于刑事部门、执行部门。一
宗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开庭时间为98分钟,接近刑事案件平均50分钟的2倍,同
样文书制作印发时间为65分钟,也接近刑事案件平均33分的2倍。四是执行部
门书记员需做法官交代的其他事情的时间多于民商事、刑事部门。五是笔录/调
解/合议时间在处理一宗案件所占比例三个部门相当,时间方面执行局和民商事
部门均平均为59分钟,为刑事部门的2倍。
笔录/
调解/
文书
制作/开庭 宣判
卷宗整当事人
送达/
鉴定/
信息
录入
法官安
排其他
合议 印发 调查 事务
刑事 9.1% 7.9% 12.0% 9.6% 14.4% 19.7% 21.8% 3.4% 2.2%
民商 8.3% 9.2% 13.8% 5.9% 16.4% 20.5% 22.6% 2.0% 1.4%
执行 10.5% 2.8% 0.0% 0.0% 9.3% 26.3% 39.3% 8.2% 3.6%
3、立案部门工作量调查分析
立案庭采取的人员分配方式是定人定岗。有人负责导诉、有人负责诉讼费开
票、有人负责信息录入。
审查起诉材料时间10分钟,送达资料及通知当事人10分钟,录入信息5
分钟,案件收费3分钟,办理司法专邮2分钟。
每天接受当事人咨询时间26分钟,指导当事人填写诉讼文书26分钟。
每周移送上诉案时间158分钟,用于做庭内其他非案件类工作47分钟。
按导诉-审查材料-办理立案手续-录入信息的流程估计,一宗案件完成立案
的时间为56分钟。
4、书记员工作压力调查
超过七成参与调查书记员认为工作压力大、工作强度大。在各部门之间,民
商事审判部门有84.2%的书记员认为工作压力大,其次是刑庭75%,执行局66.7%,
立案庭书记员中认为压力大的仅有50%。仅有立案庭1名书记员认为工作无压力。
部门 没压力 压力大 一般
立案庭 10.0% 50.0% 40.0%
民商事 0.0% 84.2% 15.8%
刑庭 0.0% 75.0% 25.0%
执行局 0.0% 66.7% 33.3%
总计 1.41% 74.6% 23.9%
理/装订 接访
对业务部门书记员加班情况进行的调查可以看出,我院业务部门书记员加
班呈现常态化,经常加班的占43.7%,偶尔加班占35.2%,临时工作加班占19.7%,
只有1.4%书记员从来不加班。不同部门之间,民商事书记员超过60%经常加班,
偶尔加班为31.6%,只有7.9%的书记员有临时工作时才加班。刑事书记员和执行
书记员经常加班的比例较民商事低,分别为37.5%和26.7%。
所在部门 从不加班 经常加班
偶尔加
班
有临时工
作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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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
民商事
刑庭
执行局
总计
10.0%
0.0%
0.0%
0.0%
1.4%
10.0%
60.5%
37.5%
26.7%
43.7%
20.0%
31.6%
37.5%
53.3%
35.2%
60.0%
7.9%
25.0%
20.0%
19.7%
加班工作内容主要是装订档案、整理案卷材料、送达、案件信息录入、校对、
打印文书。除去立案部门书记员,参加调查的书记员中有52人在加班时装订档
案,占参与调查书记员82.5%;43人整理案卷材料,占参与调查书记员的68.3%;
近3成的书记员加班时会送达诉讼资料和录入案件信息。除上述工作外,有部分
书记员在加班时制作笔录、法律文书及法官交代的其他事项。
装订档案
送达诉讼资料
整理案卷材料
录入案件信息
民商事、行政
34
23
28
21
刑事
8
2
7
5
执行局 总计
10
3
8
52
28
43
26
5、书记员培训及学习调查
我院书记员的业务培训,自入院来接受过五次以上培训的书记员不到1%,
且培训的时间分散、不系统。每月的业务
22.4%
2小时以内17
学习时间中,有近四成的书记员能有1天
18.4%
半天14
以上业务学习和技能学习,22.4%书记员
1天及以上
39.5%
30
每月学习时间2小时以内,18.4%每月学
几乎不学习
7.9%
6
习时间半天;只有7.9%的书记员从来不学
习。
在希望接受培训的调查中,近6
庭审记录方面 18 23.7%
成的书记员期望能接受案件程序相关
案件程序相关规
规定及工作方法方面的培训,23.7%书
45 59.2%
定
记员期望接受庭审记录方面的培训。有
专业方
工作方法方面 44 57.9%
4名书记员期望接受经验技巧、
其他 4 5.3%
面和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对书记员工作评价调查分析
1、法官对书记员评价调查分析。
本部分调查主要从法官对书记员工作满意度、对书记员素质评价、工作需改
进及应加强培训项目进行调查。设置了7个小项的题目。调查对象为本院民商事、
行政、刑事、执行部门一线办案法官,立案部门由于书记员工作内容一般独立于
法官,所以没有列入调查对象。共收回调查问卷65份,其中民商事、行政部门
44份,刑事部门12份,执行部门9份。
(1)工作满意度
我院一线办案法官对书记员工作的整体满意度较好,非常满意的占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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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的占53.8%;有18.5%的法官认为自己的书记员工作一般,有1.5%的法官对
自己的书记员不满意。说明法官认为我院书记员能够适应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对
他们的整体工作表现是认同的,特别是刑事和执行法官对本部门的书记员工作表
现高度肯定。
不同部门之间,民商事、行政部门法官对书记员的满意度略低于刑事及执行
部门,刑事、执行部门法官对书记员满意度分别为91.7%、88.9%,而民商事、
行政审判部门法官对书记员满意度为75%。此种差异由于民商事、行政案件与刑
事、执行案件的工作内容差异引起,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理期限较长、案件程序
较刑事案件及执行案件更为复杂、工作更为琐碎,对书记员的素质、工作能力、
工作方法要求较高。
所在业务部门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民商事、行政 22.7% 52.3% 22.7% 2.3%
刑事 41.7% 50.0% 8.3% 0.0%
执行 22.2% 66.7% 11.1% 0.0%
全部 26.2% 53.8% 18.5% 1.5%
(2)书记员素质要求
书记员哪些素质会影响到法官的工作,在学历、年龄、工作时间、工作责任
心四个选项中,选择工作责任心的法官最多,其次是从事书记员工作时间、学历
和年龄,说明法官更多地关注与他配合的书记的工作责任心。这与现实中法官更
喜欢一个责任心强、即使法律素养一般的书记员是相符的。
从事书记员工作
所在业务部门 学历 年龄 工作责任心
时间
民商事、行政 8 2 14 43
刑事 2 2 2 12
执行 1 2 8
总计 10 5 18 63
(3)工作需改进建议
此处从庭审记录、工作效率、法律专业知识、
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36.9%
工作责任心四个方面设置选项。从调查结果看,有
工作责任心
32.3%
21名法官认为庭审记录需要改进,占参加此次民
庭审记录
29.2%
商事、行政、刑事部门调查问卷的一线法官的
法律知识
27.7%
37.5%;18名法官认为书记员工作效率需要提高,
工作效率
占全部调查问卷的27.7%;有19名法官认为书记员需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占参
加调查问卷的一线法官29.2%;在工作责任心方面有24名法官认为自己的书记
员应该提高责任心,占参加调查的一线法官36.9%。
(4)需加强培训建议
对书记员培训应加强的内容,主要设置庭审记录、法律知识、工作方法和工
作责任心四个选项。从调查结果看,72.3%一线法官建议加强对书记员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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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培训,而对庭审记录和法律知识加强培训的建议分别占44.6%、46.2%。从近
几年我院书记员队伍情况看,面对大量的案件,许多新手一进法院就需要上岗实
操,普遍缺少系统的培训,工作方法、专业技能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难免在工
作中出差错。
庭审记录方面,民商事、行政审判部门与刑事审判部门法官对书记员的培训
建议比例基本相当;法律知识方面,刑事审判部门法官对书记员的培训建议比例
远远高于民商事、行政审判部门及执行部门。由此可见,刑事审判部门法官对书
记员的专业知识要求高于民商事、行政审判部门;工作方法方面,各业务部门法
官建议培训比例均高于50%。
另外,有4名法官提出建议加强工作责任心及职业道德教育,1名法官建议
加强其他规章制度的培训建议。
所在业务部门 庭审记录 法律知识 工作方法
民商事、行政 52.3% 38.6% 68.2%
刑事 50.0% 75.0% 83.3%
执行 8.3% 25.0% 58.3%
合计 46.2% 44.6% 72.3%
(5)法官对书记员管理的建议
在对我院书记员工作的建议中,许多法官提出,面对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
的困难,应当提高书记员待遇,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稳定,减少人才流失。同时,
需要加强书记员责任意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书记员的综合素质。从审判
执行需要出发科学化管理书记员队伍,把好进人关、淘汰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书
记员。
2、律师对书记员满意度调查分析。
此部分调查内容为律师对书记员工作表现评价,主要从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业务素质三个方面进行调查,设置了9个小项的满意度调查。
调查对象为代理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的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国
家赔偿等全部的案件类型。向经常在法院代理诉讼的律师发出调查问卷,收回调
查表86份。受调查律师从业时间5年以下的占51%,5年以上的占49%,具有相
当的代表性。
(1)工作满意度总体评价
律师对我院书
从业时间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满意率
记员工作总体评价
10年以上22%44%28%6%67%
较好,67%的律师表
5-10年8%54%38%63%
示满意,31%的律师
1-5年16%52%30%2%68%
认为一般,表示不
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各有1%。根据从业时间分析,从业5-10年的律师满意度相对
较低,可能是这一阶段的律师已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对书记员工作有较高的要求。
从业10年以上的律师因为包容心较强,从业5年以下的律师因经验不足等原因,
总体上比较能够容忍受书记员的工作瑕疵,不太计较书记的各方面问题。
感谢你的观看
(2)服务意识方面
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处理问题
调查项目
满意率
的态度及能力三项指标均达到60%以
仪表仪容85%
上的满意率,说明书记队伍精神面貌
服务意识
服务态度63%
较好,注重司法礼仪,律师对书记员
处理问题的态度及能力60%
的工作态度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比较认
可。民事案件代理律师的满意率64%,
送达效率56%
刑事案件代理律师的满意率52%,行
庭审记录76%
业务素质
政案件代理律师的满意率76%。
文书制作及文校对质量72%
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80%
(3)业务素质方面
信息反馈效率48%
责任意识
律师对庭审记录、文书制作、程
沟通协调的效率及能力53%
序性工作的满意率超过70%,说明我
院书记员能够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书记员基本功过硬。但律师
对送达效率的满意率只有56%,说明在送达工作存在的问题比较多,是今后改善
工作的重点。
(4)责任意识方面
律师满意率较低,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与律师沟通不畅和书记员协调能力
不足造成,在今后工作中需要注意加强与律师和当事人的沟通,避免当事人和律
师人认为书记员责任心不强。
受调查律师认为我院书记员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在送达慢、诉讼资料收转
差错、交流沟通不畅、工作效率不高几个方面。提出应增加书记员人数,以减轻
工作压力过大带来的各种问题,加强责任心、改善态度、提高效率,提高待遇。
3、针对书记员的投诉调查分析。
2011、2012年共接受到当事人关于书记员投诉15件,占我院全部投诉的
10.8%。投诉涉及的部门为民商事审判部门12件,执行部门3件,刑事部门0
件。分析原因,民商事、执行部门工作繁琐,容易出现差错,而且当事人的对抗
情绪较大。
投诉原因主要涉及到书记员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方面。其中,
未及时移送上诉案6件,判决书送达缓慢1件,对当事人态度恶劣、言语嘲笑、
语言攻击2件,庭审记录存在偏袒1件,开庭时间更改不通知1件,没有直接送
达和邮寄送达诉讼资料,直接公告送达1件。
执行局的3件中,2件未送达执行相关通知书,1件对待当事人态度恶劣。
从投诉的内容来分析,投诉产生原因是部分书记员工作责任心不足,对待当
事人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较粗心,不够细致。
三、书记员管理模式调查及利弊分析
(一)我院书记员管理模式
我院的书记员由三种编制组成,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和聘用合同制。在从
事的工作上,三种编制的书记员从事相同的工作,管理模式也相同。
在管理模式上,2008年前采用分散管理模式,由各个业务庭对庭内书记员
感谢你的观看
进行管理,工作内容由各个庭室自行安排。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我院采取
过集中管理模式对书记员进行管理,设立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所有书记员由书记
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将书记员分为跟案书记员和开庭书记员,定岗定
责,提高案件审理各个阶段的单一效率,如速录书记员提高了记录效率、装订书
记员提高了装订效率等等,但是由于各阶段的衔接不够顺畅,反而影响了案件的
审理进程,2009年又将书记员分散到各个业务庭,由各个业务庭进行管理。
在晋升模式上,公务员编制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可晋升为法官,具备法官任
职条件的,任命为法官;事业编制和聘用合同制书记员定岗定级,根据级别晋升。
在培训考核上,由政工科每年对全体书记员集中培训一次,考核则由各个庭室进
行考核。
(二) 我国书记员管理模式沿革与现状
从建国之初至21世纪初期,我国法院将书记员全都分配到业务庭、室,由
各庭、室负责管理和使用,由法官对书记员实行师傅带徒弟式的传、帮、带式培
训,实行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式的晋升模式,书记员一直是作为法官的
后备人才培养。
进人21世纪以后,我国司法改革开始涉及书记员制度,各地法院开始探索
书记员制度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2003 年出台的《书记员管理办法》中规定建
立书记员单独职务系列。《书记员管理办法》出台后,一些地区法院随即开始招
收单独序列书记员。在管理模式上,为适应单独序列管理,一些地区法院尝试对
书记员进行集中管理,建立了如书记员管理处等管理部门。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
专用编制难以落实、人才流失、级别晋升受限等问题相继凸现,这种自上而下的
改革模式与我国的司法实际存在脱节,与改革目标有很大偏差,许多地区法院又
撤销了书记员管理处这一部门。但仍未摆脱传统的书记员—法官晋升模式,书记
员仍是作为法官后备人才培养。
总体上讲,中国现行的书记员制度为保证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了贡
献,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推进,传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
的制度性缺陷也就明显暴露出来。我国现行书记员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书记员角色的附庸性明显。书记员在业务工作中要接受
法官的管教和指导,书记员的职业角色依然缺乏独立性,具有浓郁的从属性和附
庸性色彩。尤其近些年案件数量的激增,审判人员也面临的短缺,而由于书记员
的附庸性角度明显,在许多法院存在着将部分法官工作交给书记员来做,导致“审
书合一、职责不分”现象严重,制约了书记员制度独立自主的良性发展,影响了
书记员职业的专业化发展。其二,书记员队伍稳定性差。传统的书记员体制使得
书记员过渡性明显,多数书记员通常做个三五年,便顺理成章地提升为助理审判
员、审判员,导致了书记员队伍流动性强,书记员总数不断减少,审判员与书记
员比例失调。其三,书记员的工作过于繁杂琐碎,人数与法官不成比例。书记员
承担着立卷、传唤当事人、证据交换、安排法庭、接送当事人、询问记录、外出
调查、庭审记录、整卷、评议汇报笔录、草拟法律文书、文书印制盖章、宣判笔
录、送达、复印材料、退卷、案件信息录入、归档等等事务,一些书记员甚至承
担一些行政性事务,导致了书记员可能是法院最忙的工作人员。而由于书记员队
伍流动性大,人才流失严重,导致了书记员数量偏少,与法官比例不协调,往往
是一个书记员要同时“伺候”审判庭的好几位法官,因而书记员一旦不堪重负,
就可能影响到法官的办案进度,进而制约审判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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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一些地区法院从审判管理模式上进行一些改革尝试来缓解书记员体
制中存在的问题,如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等推出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将传统书记员从事的工
作中一些程序性事项分离,由法官助理来处理。如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实行
“3-1-2-2”构架
,
,即是3名合议庭法官、1名速裁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
记员。将法官助理分为程序助理和文字助理。程序助理以庭室为中心配置,工作
岗位统一设在立案庭庭前准备组,分为民一、二、三组,分别服务于三个民商事
审判庭室,各组法官助理与审判业务庭法官固定搭配,目前已达到1∶1配备法
官助理。文字助理以法官为中心配置到各业务庭室。程序助理的职责为∶送达、
排期;审查管辖权异议;接受当事人申请依职权调查取证,组织证据交换;采取
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接待当事人来访
和阅卷等事宜;代表法官主持庭外调解,并将调解结果向法官汇报;庭后送达法
律文书,完成上诉事宜;办理法官交办的与审判有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文字助
理的职责为∶完成法官交办的辅助性工作如必要的程序性事务,协助法官查找资
料,草拟法律文书,进行调研等。文字助理相当于见习法官,必须经过6个月以
上的程序助理工作经历。文字助理产生于程序助理当中,而且在工作要求上要高
于程序助理。业务庭室的文字助理同时承担了庭室事务,如内勤工作、信息调研
工作。而书记员专门负责庭审记录。
此种改革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然而从事案件程序性事务的法官助理职位仍面
临着书记员体制中一些问题,对解决书记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只能起到治标不治
本的缓解作用。
(三)国外书记员管理模式
在国外,书记员是一种与法官有着不同专业分工的不可替代的独立角色,书
记员的设立主要是通过提供辅助性的服务工作,保证法官专心于审判事务,同时
保证法院诉讼活动的顺畅性。英美法系国家将书记员作为一种法律专业性职业,
大陆法系国家将书记员(官)作为一种专业技能性职业,书记员通常是按单独序
列进行管理,不是晋升法官的职位途径,一些国家书记员是终身制的,如日本和
澳大利亚。例如美国法院,书记员是法官雇佣的个人助手,要有法学博士学位,
负责研究卷宗材料的法律要点、法律与判例、草拟法律意见、编辑校对法官的判
决和裁定、查证判决所引的注解等,而法庭记录员专门负责法庭记录,只要求高
中学历,有文职工作经验和速录专业技能。例如在日本,书记官实行终身制,属
于国家公务员,主要从裁判所的事务官中通过考试遴选,并研修相应课程后才能
出任。书记官与裁判官在职务上有明确的分工,其主要任务包括: 案件记录;制
作、保管诉讼文书;提供各种法令和判例;依法官之命令行使法官的职权;民事
调解与争点整理等。但书记官在实际履行职务时是以自己名义进行,而非作为裁
判官的下手或辅助人员。
两大法系在书记员管理模式上有许多共同点:一是书记员一般按照单独序列
专业化管理,通常在内部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有专门的管理制度,有各自不同的
晋升渠道;二是书记员(官)与法官及速录员、文员等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工作上
有明确的分工,具有明显的独立性、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三是书记员与其他司
法辅助人员一样都是从事法官裁判之外的辅助工作,与法官只有分工不同,没有
地位上的差别,不是附属于法官的职位,具有明显独立性。
两大法系国家与地区的书记员制度区别主要在于:英美法系国家书记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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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细致,有很强的专业性。书记员作为一种职业,相当于法官助理的地位,主
要工作是从法律上或事务上协助法官完成审判,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而大
陆法系国家的书记员更多从事的是一种专业性职业,不需要较高法律知识,只要
具备一定专业技能,以记录为主,同时“以处理审判权的附带事务为其权限”。
(四) 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利弊
在现行的书记员体制下,书记员管理模式分为分散管理与集中管理模式。分
散管理模式是指将书记员“固定”在业务庭室中,具体分配给一位或数位法官,负
责这些法官案件的排期、送达、记录、卷宗装订等全部工作,并同时兼职庭室内
勤及其他工作。集中管理模式是指将书记员集中到一个专门的部门(书记官处或
书记员管理室)中进行集中管理,按照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的不同功能来给书记
员定岗定责,分别负责案件排期、送达、记录、卷宗装订等工作。
实行分散管理模式,在目前“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的晋升
模式下,可以使书记员从熟悉案件流程的程序开始,在工作中逐渐地去学习法律
业务知识,为其将来成为法官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弊端∶一是
书记员的工作压力及劳动强度较大,书记员要兼顾诉讼资料送达等开庭前准备、
庭审记录、裁判文书的送达等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二是工作内容杂乱、职责范围
不明,容易分散精力,不能把每个步骤都做好,出现“样样都会,样样都不精”
的情况,因此,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可能影响到案件的结案周期;三是容
易出现书记员与法官工作界限出现混淆,加重书记员的工作量;四是法官与书记
员长期固定搭配,案件审理过程缺乏监督,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实行集中管理模式,有利于对书记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
统一培训”。 集中管理模式较之分散管理模式,具有相对的专业性,通过把书记
员按照审判阶段不同的功能需要来定岗定责,如有专门的书记员负责案件排期、
专门的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专门的书记员负责卷宗装订。使得每一项工作都有
专职的书记员负责,每个书记员都成为自己岗位上的能手。通过这种相对的专业
性规范,提升工作效率,使案件在每一个流程上的周期缩短,相应地也提高了案
件的审理周期。同时,此种管理模式下的书记员和业务庭室中的法官二者具有相
对的独立性,书记员与法官的搭配随时在改变,对法官在案件进展过程中的每一
个环节均有一定的程序制约,这对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性具有很好的促进作
用。弊端是案件每个阶段的衔接如果不能做好,将会出现责任互相推诿的现象,
使案件效率大打折扣,如出现需要多次开庭、当事人要补充提交材料、案件在流
转过程中的时效等等,由于书记员不固定,责任也无法进行追究。
四、现行书记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书记员工作繁重
根据调查问卷及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我院业务部门书记员案多人少问题突
出,书记员整体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存在案多人少矛盾、工作量大、工作压
力大。主要原因有:一是业务部门书记员人数不足。以2012年为例,根据调查
结果计算,我院审结全部民商事、刑事、执行案件的总时间需要8744374分钟,
需要书记员人数为90人(8744374/(250×6.5×60)),而我院目前民商事、刑事、
执行部门书记员人数为76人(包含部门内勤),2013年第一季度,我院案件数
量同比增长2%,全年案件预期将增长8%,业务部门书记员将面临更大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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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送达、装订档案是书记员工作繁重、压力大主要原因。根据调查,刑事部门
书记员平均每周需要1天时间外出送达/调查/鉴定,民商事需要1.5天,执行需
要2天。外出送达占用了书记员的大部分工作时间,导致书记员无法在工作时间
处理案件其他程序性事项,尤其民商事案件,直接送达的成功率较低,一宗案件
往往需要送达多次才能成功送达。关于档案装订,民商事案件档案装订工作占用
一宗案件时间的16.4%,刑事案件、执行案件则时间相对较少。三是接待当事人
工作是书记员工作繁重、压力大的重要原因。接待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和来访是书
记员的一项主要工作,占用书记员工作时间超过20%,尤其是在民商事、执行案
件中更为突出,执行部门书记员每年四分之一的时间用于接待当事人。而接访当
事人不仅占用书记员大量的时间,同时给书记员带来的一定的心理压力。四是书
记员与法官工作界限不清。关于书记员与法官的工作分工问题,无论在制度规定
及实践中均无明确的界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书记员的管理规定》中只是原则
的规定了书记员的工作内容。而在实践中,由于书记员—法官的晋升模式,导致
书记员承担了很多不属于案件程序性的工作,加大了书记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
力。
(二)书记员间存在忙闲不均现象
一是不同部门书记员之间忙闲不同。根据第二部分每个部门之间工作量及工
作时间分析,民商事部门书记员的工作超负荷程度大于执行部门和刑事部门。二
是同一部门不同书记员之间。不同分工,内勤和跟案书记员;跟案书记员之间,
由于合作法官或庭内安排的不同,导致跟案数量及工作量不同。以2012年为例,
我院民二庭书记员人均跟案数约230件以上,而民四庭跟案数约160件,民商事
审判庭最多跟案数达333件。三是工作方法、工作效率不同导致书记员之间忙闲
不均。以书记员工作量问卷调查中的民商事案件书记员一宗案件准备诉讼材料、
通知当事人送达时间为例,40名参与调查的民商事书记员中,有1人未填写,
有2人选择其他,时间填写为2个小时以上,1人选择5分钟以内,10人选择
10分钟左右,10人选择20分钟左右,12人选择30分钟以上。从该问题的调查
结果可以看出,不同的书记员做同一项工作所需时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书记员间的忙闲不均不仅会影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会影响书记员的
工作积极性。
(三)工作责任心及积极性有待提高
工作责任心是书记员的一项重要的素质,在对书记员、法官的调查问卷中,
有88.2%的书记员、97%的法官认为责任心在书记员素质中最重要。同样调查中
发现,近4成的法官建议书记员提高工作责任心,律师对书记员的责任意识满意
度较低,均说明我院书记员在工作中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需要加强。
造成书记员工作懈怠、积极性不高原因有:一是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常
年的超负荷工作导致书记员疲劳,自然会产生懈怠。二是部分书记员对工作重要
性认识不够。通过对法官和书记员调查中的认为书记员对审判工作的影响的调查
结果进行比较,我们发现二者在认识程度上存在差异。在对法官的调查中发现,
有95.3%的法官认为书记员对审判工作影响很大;而对书记员的调查中仅有
68.1%的书记员认为对书记员对审判工作影响很大。三是书记员考核晋升模式影
响工作积极性。我院公务员编制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一般经过3-4年均可任命为
法官,书记员仅是向法官迈进的跳板,在任命时对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的考核也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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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走程序,这就导致了有些公务员编制书记员对书记员工作中不认真负责。而事
业编制和合同制人员无论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均无法晋升为法官和领导职
位,其努力认真工作也很难得到认可,导致了影响工作积极性。再加上考核和激
励机制的不健全,导致书记员之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影响工作
积极性。
(四)人员流失现象严重,队伍稳定性有待提高
我院现有的书记员中从事五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的有41人,约占全部书记员
的37.2%。近五年我院书记员队伍共流失36人,占现有书记员人数比例32.7%。
而目前我院在编书记员中,目前有14名已参加初任法官培训,将于今年之内取
得任命法官资格,占目前在编书记员总数的33.3%, 另有17名通过国家司法考
试,也将于近3年参加初任法官培训转任法官,占目前在编书记员总数的40.5%。
在现有从书记员到法官的晋升模式不变的情况下,这部分人员也将从书记员队伍
中减少。而从2010年起,合同制人员辞职现象严重,已达18人,我院书记员队
伍的人员流失现象应引起重视,队伍稳定性有待提高。
人员流失主要原因有: 1、书记员升任法官。近五年,作为法官储备人才招
录进法院的公务员编制书记员34人,学历都在本科以上,其中研究生25人,这
些人员均已通过司法考试,陆续将在3年之内任命法官。而近五年,从书记员队
伍中任命法官14人,占书记员队伍流失比例38.8%。
2、合同制书记员待遇与工作强度不相当。合同制书记员与在编公务员工作
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相当,但收入却只有在编书记员的三分之一,导致许
多合同制书记员另谋它途。
3、合同制书记员没有晋升途径。待遇低、不能转为编制人员、没有晋升机
会,使得一些优秀书记员离开法院,通过各种招考进入有编制的单位。
4、其他部门选调也是我院书记员队伍流失的原因,仅2012年我院共有3
名书记员调动至其他政府机关,占当年书记员队伍流失的21.4%。
(五)培训及考核中存在问题
1、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1)入职前的岗前培训不够系统。我院一般在每年的公务员招录后或招录
了较多的合同制书记员后会开展一次统一的培训,培训包含职业道德、规章制度、
法律基础知识、书记员工作程序、档案装订等内容,培训多采用集中授课方式进
行,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培训的效果,培训结束后,书记
员基本能够适应岗位的需要。
(2)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我院基本保持每半年对书记员培训一次,但书
记员日常工作异常忙碌,在时间上和条件上缺乏定期培训的条件,所以定期培训
不能完全保证。培训的内容基本是统一的,针对性不够。近年,政工部门探索采
用网络方式,充分利用院内OA系统开展书记员培训专栏等办法,希望取得较好
的效果。
(3)培训时间和效果无法保障。培训的时间不能够保障,法院案多人少矛
盾突出,新招录的书记员报到后基本第一时间已经到岗位报到,迅速接手很多工
作,在培训中往往无法保证全勤;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虽然组织培训要求严
格,但当书记员到岗位后,往往对于培训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部分积极参加,
有些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如刑事与民事、执行等区别)不同的培训内容,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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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性不高。
(4)培训的师资不足。培训的师资力量不够专业,知识不够系统。培训多
是由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或书记员进行授课,虽然能够较好的将工作中形成的经
验进行传授,但也存在不够专业、内容不够权威、观点不够深刻等问题;内容不
够全面,虽然政工部门已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发动多方优势和力量,但在时间短,
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培训的内容仍显单薄,不能够全面覆盖书记员工作的内容和
法院管理的全面要求。如记录作为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技能之一,没有时间和条件
进行专门的速录能力培训,只在2002年和2006年进行过两次系统的速录培训,
导致部分书记员在此能力上与岗位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方式较为单一,多采用
授课方式进行,方式较为单一,采用其他方式存在客观条件上的限制。
2、书记员绩效考核问题。我院自2011年以来形成了量化考核制度,将对
书记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采用由各部门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将考核
结果上报政工科的做法。我院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中要求每月对合同制职员进
行考核,但存在人数多,考核任务大、及具体考核标准不明确等操作性不强的实
际问题。综合各项考核,对书记员考核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是没有能
够建立统一的考核标准和完善的考核制度。由于各部门书记员存在工作内容不
同,身份性质不同等多种原因,以统一的标准对书记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是一直存
在的难题,政工部门将具体的考核要求和标准交由各部门自行制定,考核交由各
部门自行组织落实,更为合理,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各部门之间存在考
核尺度不一,不能真实体现考核效果的问题存在。
(六)书记员招考、晋升中存在的问题
1、书记员招考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书记员的公务员和合同制职员的身份性
质之分,书记员的招录分为两个途径,一个是遵循公务员的招录途径,一个是合
同制职员的招录途径,招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编制的限制。法院的
公务员编制是经过各级组织部门和编制管理审批的,合同制职员的编制数也是经
过区委组织部核准的,法院并没有编制的创设和扩充的权利。日益增加的案件数
量和长期未增的编制数量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目前的状况是编制基本已经用
完,只能是有人员调出或辞职空出的编制才能用来招录新的人员。(2)学历条件
的限制。香洲区法院作为珠海主城区的唯一的基层法院,承担着全市大部分的案
件审判工作,工作之重要毋庸置疑。近年来,在招录公务员的条件基本已经定性
在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并且要求本科为全日制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保
证了招录人员的素质和质量,此条件的设定主要方向是为了作为法官队伍的后备
力量来培养。实际上,录来的研究生从事书记员工作基本在两年的时间左右,一
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从事书记员工作期间的心态和状态,该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与
法官和书记员的职业化改革方面考虑,此处不再赘述。合同制职员的招录条件设
定在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以上,而合同制职员的待遇条件一般,在繁重
的工作压力下,造成此部分书记员的流动性较大,如香洲区法院2010年至2012
年期间共有18名合同制书记员辞职,主要方向为考取公务员、从事律师等法律
职业、到待遇更高和工作环境更为宽松的地方任职。应该考虑的是能否结合基层
法院的工作实际,在保持现有待遇的条件下,将条件适当放宽至法律专业大专学
历,择优录用,以便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稳定性。(3)性别条件的限制。招录过程
为了实现公平,是不能在岗位设置上要求性别的区分。近年我院招录的公务员中
男女比例可以维持在6∶4左右,但合同制书记员招录的男女比例为4∶1,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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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多于男性。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从法院的整体队伍建设上看,适当控制队伍
的性别比例在较为平衡的情况下,更为适合法院的科学发展,另一方面是特殊岗
位确实存在对性别的要求,如执行岗位上外出执行、强制执行等工作任务男性更
为适合,所以应该允许法院在招录过程中对岗位的性别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设
定,并在招录过程中落实。(4)招录程序的限制。公务员招录采用的是笔试和结
构化面试结合的方法,虽然已经证实是现有条件下较为公平公正的方式,但也存
在需要继续改革的地方。结合我院的实际,基层法院任务中,书记员工作长期重
复相同的内容,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更为踏实的工作态度,在结构化面试中需要加
大对此方面岗位特殊性要求的考察,选择更为适合岗位需要的人员。合同制书记
员招录程序主要由法院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设定,分为笔试、打字能力测试和面
试等几方面,基本可以做到在报考对象中择优录用。
2、书记员晋升存在的问题∶我院现有的发展模式是:公务员性质的书记员,
在通过司法考试,具备法官任职条件的,任命为法官;合同制书记员进行定岗定
级后,定期晋级。实践中存在问题:(1)公务员性质书记员没有单独的序列和晋
升的空间,只能是通过转任法官的途径来取得个人的晋升。任职法官需具备的基
本条件之一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通过司法考试,近年招录的公务员都要求
这一条件,已不成问题,而2003年以前招录或转任的公务员性质的书记员则没
有要求,需要大量的工作时间准备司法考试来争取任命法官,否则没有明确的晋
升途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2)合同制书记员的晋升问题。2011
年香洲区进行合同制职员的改革,所有合同制人员实行职员制,书记员被定性为
专业技能岗位,根据学历条件、工作年限等条件,合同制书记员多被定位于五档
二级。晋升的条件主要是考虑工作时间、工作表现和学历等因素,如原则上工作
两年,表现称职以上可晋升一级,差异主要是工资待遇上来体现,每一级约为
130元,通过近两年的实施情况,仍然存在待遇相对较低,晋升后待遇变化不大
等问题,对于提升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效果并不明显。未来的管理上是否可以考
虑探索在公务员职务上设立一定比例的领导岗位,工资待遇等高于普通书记员职
位,再来由书记员竞争上岗,来调动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如何完善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管理
(一)书记员队伍的理想模式
书记员管理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支稳定、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改
革后的理想模式是法官与书记员地位平等、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但
各成独立序列,各有独立价值,共同高质量、高效率地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共同推进司法公正实现。
关于书记员模式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2003 年出台的《书记员管理办法》
规定了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但经过几年的实践,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与我
国的司法实际存在脱节,与改革目标有很大偏差。改革的良好初衷在实施起来可
谓是一路坎坷,忧多于喜。专用编制难以落实、人才流失、级别晋升受限等问题
相继凸现。我们认为,书记员单独序列仍是建立一支稳定、专业化、职业化的书
记员队伍的有效途径,之前书记员单独序列的尝试未取得预期的目标,主要的原
因在于传统的法官晋升模式的限制及书记员单独序列改革的配套措施未到位,导
致书记员单独序列改革成为无本之源,难以长久维持和达到预期目标。
书记员单独序列改革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书记员队伍的改革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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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官改革为中心,不可盲目进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需以法官的专业化为
核心,其他人员的改革围绕审判为中心,所以书记员单独序列的改革需以审判模
式改革为前提,与法官、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分类改革同步进行,不可先于法官改
革。二是改变传统书记员—法官晋升模式及法官与书记员关系观念。书记员职业
一直视为法院的“入门”工作,无论学历高低、水平优劣,要想做法官就得从书
记员干起,法官和书记员之间也多是一种师徒式的“传、帮、带”关系,书记员
依然是作为法官后备人才培养的。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则需要改变这种传统的
观念,认识到书记员与法官只是职业分工不同,书记员是一种与法官有着不同专
业分工的不可替代的独立角色,改变现有的书记员作为法官晋升的唯一途径的模
式。三是书记员依工作性质进行分类管理,书记员单独序列适用于审判执行业务
部门。将目前书记员中从事事务性工作及审判执行部门的书记员进行分类管理,
将书记员定位于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综合审判业务
部门,法院其他辅助部门人员适用其他的行政管理模式。四是改革需提供相应的
职业保障。需建立书记员单独晋升级别,保障书记员政治待遇,避免人才流失;
需提高书记员薪酬,保障书记员经济待遇与法官不能相差过多,以致缺少吸引力;
需以职业化为目标完善书记员招录、培训、考核机制,保障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
但需注意不能一刀切的切断书记员向法官的晋升途径,应给予书记员向法官晋升
的途径,但需严格限制数量,即给予书记员两条选择∶一条是职业化的书记员道
路,一条是转向法官,依照法官序列做起。
我们这里只提出一个理想化的书记员队伍模式,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提
供参考建议,目前普遍提及的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只是在这种理想模式下管
理模式的不同选择,各地可以依照具体的实际情况选择。书记员队伍的改革需要
一个长期的过程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具体的一些细节,如招录、管理、培训、
考核等也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完善,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改革过程。我们相信,随着
人员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将逐步建立一支稳定、专业化的职业
书记员队伍。
(二)完善我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改革不能一蹴而就,理想化的职业化书记员模式不能在一夕之间就实现。
在逐步改革的步伐中,如何在现有的书记员模式下,解决文中第四部分书记员队
伍建设中面临的现实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作量大、案多人少、忙闲不均、
队伍流失、培训考核等问题,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院书记员队伍建设需不断探索
和改进的主要工作。根据本次调查问卷的结果及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完
善。
1、扩大业务部门书记员队伍。
目前我院业务部门书记员人数不足,工作任务繁重,而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是扩大业务部门书记员队伍,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积极与党委、上级法院、组织人事部门沟通,畅通进人渠道,争取政法专项
编制及合同制书记员人数,缓解业务部门书记员队伍人数缺少的现状;二是优先
保障业务部门书记员人数。
2、以案定人,最大限度发挥书记员能力。
根据书记员工作量调查,合理分配各庭室书记员。根据案件情况及工作量
大小来确定书记员人数。从而有效解决忙闲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
个样,提升书记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一是根据各个业务庭室的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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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工作量合理配置书记员人数,做到书记员工作量在各个业务庭之间均
衡;二是庭室内部合理分配工作及跟案数量,做到庭室内部书记员工作量均衡;
三是书记员分配时考虑书记员能力特点,尽最大能力的发挥书记员的优势。如沟
通能力强的书记员可以有效减少接待当事人的时间,可考虑将其安排在民商事、
执行部门。
3、明确职责、分流工作,合理减轻书记员工作量。
我院书记员缺口较大,很难时间在短期内解决,减轻书记员工作量是缓解
书记员工作压力,提升工作效率、提升案件质效的有效方法:一是明确书记员工
作内容。建议参照相关规定及我院各类案件的实际情况,明确各类案件书记员工
作的具体工作内容;二是分流部分书记员工作。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将档案
装订的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进行分流,从而将有限的审判资源集中于司
法办案工作。但需重视各类服务主体的培育和考核,建立健全购买程序、质量控
制、绩效考核等机制,切实服务于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效。如档案装订可用政
府采购方式外包给其他部门,但是上岗前应对档案装订人员进行培训,注重对案
卷材料的完整性。关于开庭记录问题,有法院将开庭记录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外
包给其他公司,书记员专心做程序性工作,课题组认为此举目前并不适用于我院
的实际,原因如下∶一是笔录是庭审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整个案件审理中具有不
可忽视的作用,记录需要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才能有效的记录,外包虽然打字速
度快于我院现有书记员,但是笔录的实际情况并不一定会好于我院的书记员。二
是书记员在法律上是回避的对象,对其纪律性也有一定的要求,外包后法庭记录
人员的回避及廉政教育等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通过对我院法官的调查,我院
89%的业务部门法官认为开庭书记员与程序书记员合一模式更适合我院,更有利
于案件的审理。所以就我院目前情况而言,不宜进行分开。三是恢复邮寄送达,
送达方式以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为主,统一对我院书记员进行邮寄送达的培训,
避免无效的邮寄送达。
4、保持书记员队伍稳定。
建立一支稳定的书记员队伍是书记员职业化,提升书记员工作效率的必要
条件。对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提高合同制书记员比例。我院在现有
模式下,我院将有22名公务员编制书记员将于近2年内转为法官岗位,书记员
也将面临更大的缺口,而合同制书记员较公务员编制书记员较稳定;二是提高合
同制书记员福利待遇。积极与区委及上级法院协调,提高合同制书记员的福利待
遇。
5、完善书记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1)加强培训,提升书记员队伍素质。一是培训内容有针对性。有针对性
的分别进行培训,除了统一对书记员进行思想政治培训,加强对案件程序相关规
定的培训,注重对工作方法的培训,可在培训时选取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效率高、
工作方法好的书记员介绍经验。二是集中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除去每年统一
的培训外,对各部门的书记员结合工作内容、案件类型开展有针对的培训。三是
将培训考核纳入部门量化考核内容之一,保障书记员培训的时间和质量。
(2)探索书记员公平、公正考核机制。针对考核中的问题建议建立统一的
考核制度,由政工科作为考核责任部门制定全面的考核标准,对包含德、廉、勤、
纪、业务等全面的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具体业务工作内容细化到各类工作岗位,
具体的评定可采用由纪检监察部门,政工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的方式进行,由相
关内容的主管部门对书记员的表现进行评定。
感谢你的观看
附件1∶
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调查问卷
您好,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填写本次调查问卷!
本次调研课题是由我院申报,被市中院列为2012年重点调研课题。通过本
次调研对我市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的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书记员工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完善我市基层法院书记员管理提供参考。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填写结果仅作为调研之用,请您依据
实际情况填写。
再次对您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1、您所在的部门?( )
A、立案庭;B、民商事、行政;C、刑庭;D、执行局
2、您的年龄?( )
A、25岁以下;B、25-30岁;C、30岁以上
3、您的性别?( )
A 、男 B、女
4、 您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年限?( )
A、不足一年 B、1年至3年 C、3年至5年 D、5年以上
5、您目前是否跟案?( )
A、是 B、否
6、(跟案的书记员填写)您在工作时间是否会被安排做庭内其他事物性工作?
( )
A、经常; B、偶尔;C、从不
第二部分 书记员工作量
本部分是对书记员目前的工作量及时间进行量化统计,估算时以您所跟案
的案件中一般多数复杂程度案件(依据您平时跟案案件中多数案件确定,为非复
杂案件或是简单案件)为参考估算出该案中作题目中的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由填
写人依据所在庭室填写,可直接划取选项,也可根据自己情况写出具体时间。
如果选项中没有符合您的项目或是您可以自己估算出某个具体的时间值,
可在E选项中直接填写数值。
感谢你的观看
(一)立案部分
1、您负责下面一项或几项工作?
A.咨询、导诉;B、接收起诉材料;C、案件信息录入;
D、收费、开票;E、上诉案件接收移送;F、诉讼资料收转;
G、司法专邮
2、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审查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的起诉材料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______
3、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准备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送达资料及通知当事人的
时间接近以下哪个选项?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______
4、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录入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信息的时间?
A、3分钟以内;B、约5分钟;C、约10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______
5、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接受当事人咨询(电话及当面)时间?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50分钟及以上;E、______
6、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指导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时间接近以下选项?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5分钟;D、1个小时及以上;
E、______
7、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一宗案件收费及开票的时间?
A、1分钟以内;B、约3分钟;C、约5分钟;D、8分钟及以上;
E、
8、请您估算一下,您平均每一件司法专邮信息录入的时间?
A、1分钟以内;B、约3分钟;C、约5分钟;D、8分钟及以上;
E、
9、请你估算一下,您平均每周移送上诉案件的时间?
A、2个小时以内;B、约2.5个小时;C、约3个小时;D、半天及以上;E、
10、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用于做庭长及法官交代的其他非案件类事务
的时间?
A、从未做过; B、30分钟以内;C、约1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11、您对从事立案的书记员工作有什么其他意见(工作量、时间方面)?
(二)民商事、行政部分
感谢你的观看
1、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准备诉讼材料、通知当事人
送达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 E、______
2、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开庭时间?
A、30分钟以内;B、约1个小时;C、约1.5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______
3、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制作笔录头的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20分钟;C、约30分钟;D、40分钟及以上;E、
4、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发判决的时间(包含校对、
印制、盖章及通知当事人)?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50分钟以上;E、______
5、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电脑系
统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
6、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装订档案的时间?
A、20分钟以内;B、约40分钟;C、约1个小时;D、1.5个小时及以上;E、
7、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需用于接听当事人电话或是接待来访当事人的
时间?
A、1个小时以内;B、约1.5个小时;C、约2个小时;D、2.5小时及以上;E、
8、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您需要用于填写、制作案件中程序性法律文书的时
间?
A、30分钟以内;B、约40分钟;C、约50分钟; D、1个小时及以上;E、
9、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用于您整理、收发当事人材料及将材料放进案卷
中的时间(不包含首次送达及宣判)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50分钟及以上;E、
10、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要外出送达、调查取证的时间??
A、半天;B、1天;C、1天半;D、2天及以上;E、
11、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用于做庭长及法官交代的其他非案件类事务
的时间?
A、从未做过; B、30分钟以内;C、约1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12、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做笔录、调解的时间接近以下哪个选项?
A、1个小时以内;B、约3个小时;C、约5个小时;D、一天及以上;E、
13、您对从事民商事、行政审判的书记员工作有什么看法 (工作量、时间方面)?
感谢你的观看
(三)刑事部分
1、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需准备送达材料、向当事人
通知领取材料的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
2、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需开庭时间?
A、30分钟以内;B、约40分钟;C、约50分钟;D、1个小时及以上;
E、
3、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制作笔录头的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
E、
4、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记录合议庭笔录的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
5、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一宗案件发判决的时间(包
含校对、印制、盖章及填写送达回证)?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50分钟及以上;E、
6、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将案件信息录入电脑需要的
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以上;
E、
7、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装订档案需要的时间?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1个小时以上;E、
8、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填写程序性文书(提押票、
执行文书等)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
E、
9、请您估算一下,在一宗一般复杂程度缓刑案件中,您平均办理缴纳罚金等工
作时间?
A、15分钟以内;B、约20分钟;C、约25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
10、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用于接听当事人电话或是接待来访当事人的时
间?
A、30分钟以内;B、约1个小时; C、约1.5个小时 ; D、2个小时及以上;E、
11、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宗附民案件中您用于整理、收发当事人材料及将材料
感谢你的观看
放进案卷中的时间(不包含首次送达及宣判)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25分钟及以上;
E、
12、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外出送达、鉴定等需要的时间?
A、半天以内;B、约一天;C、约一天半;D、约二天;E、
13、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用于做庭内其他非案件类工作的时间?
A、从未做过; B、30分钟以内;C、约1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14、您对从事刑事审判的书记员工作有什么看法(工作量、时间方面)?
(四)执行部分
1、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你平均填写执行通知书及送达当事
人的时间(准备诉讼材料、通知当事人)?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
2、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登记或准备四查资料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
3、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平均分类整理四查材料并放入案
卷的时间?
A、5分钟以内;B、约10分钟;C、约15分钟;D、20分钟及以上;E、
4、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准备委托评估、拍卖等材料的平
均时间?
A、10分钟以内;B、约15分钟;C、约20分钟;D、30分钟及以上;E、
5、请您估算一下,一宗一般复杂程度案件中您办理结案手续需要的时间(包含
通知当事人填写收据、向当事人送达结案通知书、裁定书等文书)时间?
A、20分钟以内;B、约30分钟;C、约40分钟;D、1个小时及以上;
E、
6、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天中您需接听当事人电话及接待当事人来访时间?
A、1个小时以内;B、约1.5个小时;C、约2个小时;D、2.5小时及以上;E、
7、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外出调查、扣划、冻结财产的时间?
A、1天以内;B、约1.5天;C、约2天;D、2.5天以上;E、
8、请您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制作笔录、合议庭笔录的时间?
A、1个小时以内;B、约2个小时;C、约半天;D、1天及以上
E、
9、请你估算一下,平均每周中您需用于做庭内其他非案件类工作的时间?
感谢你的观看
A、从未做过; B、30分钟以内;C、约1个小时;D、2个小时及以上; E、
10、您对从事执行工作的书记员工作有什么看法?(工作量、时间方面)?
第三部分 工作评价
1、您觉得目前的工作的压力大小?( )
A、压力大;B、一般;C、没压力
2、您觉得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强度的程度?( )
A、非常大;B、稍微大;C、一般;D、很轻松
3、您对目前的收入满意么?( )
A、不满意;B、还可以;C、满意
4、您平时是否加班?( )
A、经常加班; B、偶尔加班;
C、有临时工作时加班; D、从不加班
5、您认为导致您加班的主要原因是(可多选)?( )
A、开庭占用大部分时间,导致没有时间做其他程序上事情;
B、接听当事人电话及接待当事人占用时间;
C、上班时做许多法官交代的其他事情;
D、上班时间办公环境嘈杂,无法静心工作;
E、自己工作效率较慢,无法在上班时间完成工作;
F、其他∶
6、您加班主要做哪些工作(可多选)?( )
A、装订档案;B、送达诉讼资料; C、整理案卷材料; D、录入案件信息;E、
其他
7、您认为书记员工作对审判的影响?( )
A、影响很大; B、有些影响;C、影响不大
8、您认为书记员的哪些素质对工作产生影响(可多选)?( )
A、工作经验; B、年龄; C、学历; D、工作责任心
9、您目前最期望接受哪些方面的培训(可多选)?( )
A、庭审记录方面 B、案件程序相关规定 C、工作方法方面 D、其他
10、请你估算一下,您平均每月用于业务学习、技能学习的时间?
A、几乎不学习;B、2个小时以内;C、半天;D、一天及以上;
E、
11、您每月书记员工作报表数据来源?
感谢你的观看
A、自己估算后报内勤;
B、根据案件管理系统数据;
C、根据自己记录的工作量;
D、看别人数据决定自己报的数据。
12、您工作以来接受过多少次单位组织的培训或外派学习?大约多少天?
13、您认为书记员管理存在哪些问题或是对书记员管理有何建议?
我们的调查结束了,再次向您表示感谢。您对我们的调研有什么意见、
建议和要求,欢迎写在下面。
谢谢您对本次调研的支持!
感谢你的观看
附件2∶
法官对书记员工作评价调查问卷
您好,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填写本次调查问卷!
本次调研课题是由我院申报,被市中院列为2012年重点调研课题。通过本
次调研对我市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的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书记员工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完善我市基层法院书记员管理提供参考。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填写结果仅作为调研之用,请您依据
实际情况填写。
再次对您表示衷心感谢!
1、您所在的业务部分?
A、民商事、行政 B、刑事 C、执行
2、您对您的书记员的工作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3、您觉得您的书记员在工作的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A、庭审记录;B、工作效率;C、法律知识;D、工作责任心
E、其他
4、您认为书记员工作对审判的影响?
A 影响很大 B 有些影响 C 影响不大
5、您认为书记员的哪些素质对工作产生影响?
A、学历 B、年龄 C、从事书记员工作时间 D、工作责任心
6、您认为对书记员应加强哪几个方面的培训?
A、庭审记录 B、法律知识 C、工作方法 D、其他
7、您认为下列哪种模式更适合基层法院实际?
A、跟案书记员与庭审记录书记员分开;
B、跟案书记员与庭审记录书记员同一;
8、您认为目前基层法院书记员管理存在哪些问题或有何建议?
我们的调查结束了,再次向您表示感谢。您对我们的调研有什么意见、
建议和要求,欢迎写在下面。
谢谢您对本次调研的支持!
感谢你的观看
附件3∶
律师对书记员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填写本次调查问卷!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填写结果仅作为调研之用,请您依据
实际情况填写。
再次对您表示衷心感谢!
1、您代理案件的类型∶
民商事□ 行政□ 刑事□ 其他□
2、您的从业时间∶
1-5年□ 5-10年□ 10年以上□
3、您对书记员的仪表仪容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4、您对书记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5、您对书记员在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态度及能力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6、您对送达的效率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7、您对书记员针对咨询(包括电话和来访)进行反馈的效率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8、您对书记员沟通协调的效率及能力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9、您对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10、 您对书记员进行文书制作及文校对的质量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11、 您认为书记员跟案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很严格□ 严格□ 一般□ 不严格□ 很不严格□
12、 您对书记员工作的总体感觉是否满意?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13、 您认为书记员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14、 您对书记员工作有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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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Mate20系列发布 Mate20Pro/华为
Mate20X配置参数价格介绍
华为Mate20系列发布 Mate20Pro/华为Mate20X配置参数价
格介绍
Mate20Pro/华为Mate20X价格
Mate20:
4GB+128GB 799欧元(¥6390)、6GB+128GB 849欧元
(¥6790),即日起上市。
Mate20 Pro:
6GB+128GB 1049欧元(¥8390),即日起上市。
Mate20X:
6GB+128GB 899欧元(¥7190),10月26日上市。
Mate20 RS保时捷设计:
8GB+256GB 1695欧元(¥13560)、8GB+512GB 2095欧元
(¥16760),11月16日上市。
Mate20Pro/华为Mate20X配置参数
首先是华为Mate20,搭载基于7nm制程工艺的麒麟980
芯片,配备6.35英寸水滴全面屏,采用 浴霸 三摄,镜头参数
分别为4000万,2000万,以及800万像素,拥有4+64GB,
4/6/8+128GB,6/8+265GB,6/8+512GB的存储组合。
感谢你的观看
华为Mate20 Pro将作为系列中的 C位 产品亮相,同样是
麒麟980处理器,正面采用刘海屏将3D结构光等元器件集成在
刘海中,6.39英寸的2K级OLED屏幕材质,边框采用曲面设计,
支持屏幕指纹解锁。摄像头同样是浴霸三摄结构,其中F/1.8大
光圈4000万像素主摄+2000万像素广角+5倍光学变焦以及
2.5cm微距镜头。支持4/8+128GB,6/8+265GB,6/8+512GB存
储组合,同时支持最高256GB的华为自主存储扩展卡。电池容
量则达到了4200毫安,拥有最高40W的快充并支持无线充电。
另外一款华为Mate20 X则是一款巨屏旗舰,目前该机型的
相关参数较少,已知的是手机尺寸达到了7.21英寸,水滴屏幕
设计,Mate20同款摄像头组合,保留3.5mm的耳机孔,预计电
池容量在5000毫安左右。
华为Mate 20 Pro保时捷则是华为与保时捷合作的定制机
型,不过不同的是三摄排列改为居中的竖排,6GB运存起步,其
余参数基本与华为Mate 20 Pro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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