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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合作案例---苹果和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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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发(作者:阎希慕)

苹果公司与唯冠公司合作经营

一、 案例选题的背景:

美国苹果公司与深证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侵权案始于2010年,当时苹果公司以深圳涉嫌侵犯苹果公司IPAD的商标而将唯冠公司告上法庭,审理此侵权案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苹果败诉,因而唯冠再次以涉嫌侵犯IPAD商标权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初审结果唯冠胜诉,大陆各地IPAD销售商纷纷借道工商部门发出的下架令。

其实IPAD商标,唯冠早在2001年已经申请注册,但苹果公司在大陆销售新产品IPAD并未取得深圳唯冠公司的同意。2009年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2010年2月,苹果IP公司又以10英镑,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

关于两家公司:

(1) 唯冠公司:唯冠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提供显示类产品,产品在超过50个国家上市,世界各地均设有业务人员。唯冠生产的产品有液晶(LCD)显示器和显像管 (CRT) 显示器、及平面数码液晶电视机与等离子 (PDP) 电视机。 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美国、巴西、英国、荷兰、比利时、德国、俄罗斯及中东等等地区设有营业与服务中心。唯冠公司近两年经营不善,已经欠下了银行10—20亿元的债务。

(2) 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原称苹果电脑公司,是全球第一大手机生产商,是全球最大的PC厂商,也是世界上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其核心业务是电子科技产品。苹果的Apple II于1970年代助长了个人电脑革命,其后的Macintosh接力于1980年代持续发展。最知名的产品是其出品的Apple II、Macintosh电脑、iPod音乐播放器、iTunes商店、iMac一体机、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等。在高科技企业中以创新而闻名。2012年2月底,苹果市值在派息预期的刺激下大涨,一举突破5000亿美元关口。

(3) iPad是苹果移动设备三驾马车(iPod、iPhone以及iPad)的重要一环,去年全球销量达到3200万部,给苹果带来204亿美元营收。而中国是苹果的第二大市场,占苹果全球总营收的16%。

二、 双方优劣势分析:

1、 唯冠公司:

(1)优点:A.建立于1989年,曾是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提供显示器类产品,在IT领域有一定的造诣。

B.属于东道主企业,在中国大陆相对苹果公司,有更多的政治和政策优势,对中国国情和渠道更熟悉。

C.是IPAD商标的拥有者,而目前IPAD商标的价值不可估量

(2)劣势:A.由于近两年经营不善,负债过多,经营困难.倘若破产,则对商标的争夺将无法进行,而债权人收回的债权比例也远远低于实际债权。

B.

2、苹果公司

(1)优势:A.品牌效应好,是全球第一大手机生产商,全球最大的PC厂商,也是世界

上市值最大的公司。

B.财大气粗,苹果每卖出一台iPhone,就独占5 4S8.5%的利润。,到2012年

2月底,苹果市值在派息预期的刺激下大涨,突破5000亿美元关口。

C.超凡的忠实粉丝。苹果公司在全球拥有众多忠实的“果粉”

(2) 劣势:A.中国市场是苹果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能轻易放弃。

B.已经深入人心的IPAD商标,惹上了侵权官司,若要更名成本不菲

C.在中国大陆,各项政策法令都是偏向了国内企业,苹果并不受待见

三、合作模式选择

1、中外合作经营

(1)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结构:

唯冠公司与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新设立非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其中唯冠公司提供现有的可用的厂房、工人和设备等,当

然包括IPAD商标的使用,苹果公司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2)收益分配与风险承担:鉴于苹果公司IPAD产品的销售业绩突出,唯冠公司可要求在合

同中规定以一定的比例按销售额分成。

(3)投资回收和合作期限:由于苹果公司良好的声誉和销售业绩,唯冠公司与苹果公司的

合作市有利可图的,同时,鉴于ipad这类高科技产品周期短,更新换代快,不宜长久合作,

合同期为十年。 合同期满,IPAD商标归苹果所有,而苹果所投资的厂房设备等其他归唯

冠所有。

共同利益:对苹果而言,倘若服从审判结果,赔偿唯冠20亿美元的巨额,并不值得,因为

众所周知IPAD的商标价值并非唯冠公司所创造,这明显是唯冠公司想通过巨额的商标赔偿

摆脱难以负荷的债务。

如果苹果公司继续打官司,其要付出的代价也是难以计数的:处罚损

失,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的处罚金额,光是北京西单大悦城苹果专营店,就开出

了金额高达2,。4亿元的罚单,推算下去,苹果会损失严重。还有其中的诉讼费、赔偿费等

不计其数。

如果苹果公司放弃IPAD商标,进行更名销售。据统计在中国大陆从APAD 到ZPAD

都已经被注册,而且更名后,部分消费者会转移,而转换成本也不低。而且中国大陆是IPAD

的既往市场,更是IPAD的未来市场,如果丢失中国大陆市场,苹果公司也会伤筋动骨。

如果与唯冠合作经营,首先不用面临商标之争,免去了大额的赔偿。同时唯冠通过商标之争

事件营销,声名鹊起,对于之后的产品销售有很大益处,再者,唯冠曾是IT起家,也算是

内行人,同时享受中国大陆的各种政策优势。

对唯冠而言:首先,公司的目前状况来看,负债严重,债权人急于通过此时价值不菲的商标

拿回债权而漫天要价,这样极容易逼迫苹果公司放弃IPAD进行更名销售,并非不可能。所

以最好的选择是和解。

通过合作经营,唯冠公司可以利用苹果公司的声名和财力,对自己的公司现在的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再利用,通过收益分成弥补自己的债务。

合同期满后,唯冠公司拥有投资的厂房设备以及分得的利润,同时通过与苹果公司的合作会

大大地提成唯冠公司的价值,创造更好的企业形象和技术改进,从而东山再起。

启示:知识产权问题

通过苹果公司的这次浩劫,我们深深的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企业投资交易中的重要作用,

企业要做好只是产权保护工作。要特别重视产品商标的使用权限及地域范围。

在购买或使用某一商标时,要全面了解个目标市场的政治法律环境,在经过第三方购买商标

时,千万要注意对方转让商标的权限。公司的法务代表要特别关注国际商法中的主权原则,

确保所用商标在目标市场中享有商标权;同时要注意使用法律重要性原则,不能像苹果公司

这样一次购买十几个法律区域的IPAD商标权。

股份制制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要保障大部分股权的安全性,尽量是股权掌握在亲信手中,如

果唯冠只顾死咬苹果公司不放而不管好股权,苹果公司完全可以暗中收购深圳唯冠的股权,

最终控制深圳唯冠。同时,唯冠公司应该站在战略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不要只看到短期利益,

而要从长远目标考虑。

2024年1月4日发(作者:阎希慕)

苹果公司与唯冠公司合作经营

一、 案例选题的背景:

美国苹果公司与深证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侵权案始于2010年,当时苹果公司以深圳涉嫌侵犯苹果公司IPAD的商标而将唯冠公司告上法庭,审理此侵权案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苹果败诉,因而唯冠再次以涉嫌侵犯IPAD商标权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初审结果唯冠胜诉,大陆各地IPAD销售商纷纷借道工商部门发出的下架令。

其实IPAD商标,唯冠早在2001年已经申请注册,但苹果公司在大陆销售新产品IPAD并未取得深圳唯冠公司的同意。2009年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2010年2月,苹果IP公司又以10英镑,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

关于两家公司:

(1) 唯冠公司:唯冠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提供显示类产品,产品在超过50个国家上市,世界各地均设有业务人员。唯冠生产的产品有液晶(LCD)显示器和显像管 (CRT) 显示器、及平面数码液晶电视机与等离子 (PDP) 电视机。 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美国、巴西、英国、荷兰、比利时、德国、俄罗斯及中东等等地区设有营业与服务中心。唯冠公司近两年经营不善,已经欠下了银行10—20亿元的债务。

(2) 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原称苹果电脑公司,是全球第一大手机生产商,是全球最大的PC厂商,也是世界上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其核心业务是电子科技产品。苹果的Apple II于1970年代助长了个人电脑革命,其后的Macintosh接力于1980年代持续发展。最知名的产品是其出品的Apple II、Macintosh电脑、iPod音乐播放器、iTunes商店、iMac一体机、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等。在高科技企业中以创新而闻名。2012年2月底,苹果市值在派息预期的刺激下大涨,一举突破5000亿美元关口。

(3) iPad是苹果移动设备三驾马车(iPod、iPhone以及iPad)的重要一环,去年全球销量达到3200万部,给苹果带来204亿美元营收。而中国是苹果的第二大市场,占苹果全球总营收的16%。

二、 双方优劣势分析:

1、 唯冠公司:

(1)优点:A.建立于1989年,曾是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提供显示器类产品,在IT领域有一定的造诣。

B.属于东道主企业,在中国大陆相对苹果公司,有更多的政治和政策优势,对中国国情和渠道更熟悉。

C.是IPAD商标的拥有者,而目前IPAD商标的价值不可估量

(2)劣势:A.由于近两年经营不善,负债过多,经营困难.倘若破产,则对商标的争夺将无法进行,而债权人收回的债权比例也远远低于实际债权。

B.

2、苹果公司

(1)优势:A.品牌效应好,是全球第一大手机生产商,全球最大的PC厂商,也是世界

上市值最大的公司。

B.财大气粗,苹果每卖出一台iPhone,就独占5 4S8.5%的利润。,到2012年

2月底,苹果市值在派息预期的刺激下大涨,突破5000亿美元关口。

C.超凡的忠实粉丝。苹果公司在全球拥有众多忠实的“果粉”

(2) 劣势:A.中国市场是苹果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能轻易放弃。

B.已经深入人心的IPAD商标,惹上了侵权官司,若要更名成本不菲

C.在中国大陆,各项政策法令都是偏向了国内企业,苹果并不受待见

三、合作模式选择

1、中外合作经营

(1)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结构:

唯冠公司与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新设立非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其中唯冠公司提供现有的可用的厂房、工人和设备等,当

然包括IPAD商标的使用,苹果公司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2)收益分配与风险承担:鉴于苹果公司IPAD产品的销售业绩突出,唯冠公司可要求在合

同中规定以一定的比例按销售额分成。

(3)投资回收和合作期限:由于苹果公司良好的声誉和销售业绩,唯冠公司与苹果公司的

合作市有利可图的,同时,鉴于ipad这类高科技产品周期短,更新换代快,不宜长久合作,

合同期为十年。 合同期满,IPAD商标归苹果所有,而苹果所投资的厂房设备等其他归唯

冠所有。

共同利益:对苹果而言,倘若服从审判结果,赔偿唯冠20亿美元的巨额,并不值得,因为

众所周知IPAD的商标价值并非唯冠公司所创造,这明显是唯冠公司想通过巨额的商标赔偿

摆脱难以负荷的债务。

如果苹果公司继续打官司,其要付出的代价也是难以计数的:处罚损

失,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的处罚金额,光是北京西单大悦城苹果专营店,就开出

了金额高达2,。4亿元的罚单,推算下去,苹果会损失严重。还有其中的诉讼费、赔偿费等

不计其数。

如果苹果公司放弃IPAD商标,进行更名销售。据统计在中国大陆从APAD 到ZPAD

都已经被注册,而且更名后,部分消费者会转移,而转换成本也不低。而且中国大陆是IPAD

的既往市场,更是IPAD的未来市场,如果丢失中国大陆市场,苹果公司也会伤筋动骨。

如果与唯冠合作经营,首先不用面临商标之争,免去了大额的赔偿。同时唯冠通过商标之争

事件营销,声名鹊起,对于之后的产品销售有很大益处,再者,唯冠曾是IT起家,也算是

内行人,同时享受中国大陆的各种政策优势。

对唯冠而言:首先,公司的目前状况来看,负债严重,债权人急于通过此时价值不菲的商标

拿回债权而漫天要价,这样极容易逼迫苹果公司放弃IPAD进行更名销售,并非不可能。所

以最好的选择是和解。

通过合作经营,唯冠公司可以利用苹果公司的声名和财力,对自己的公司现在的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再利用,通过收益分成弥补自己的债务。

合同期满后,唯冠公司拥有投资的厂房设备以及分得的利润,同时通过与苹果公司的合作会

大大地提成唯冠公司的价值,创造更好的企业形象和技术改进,从而东山再起。

启示:知识产权问题

通过苹果公司的这次浩劫,我们深深的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企业投资交易中的重要作用,

企业要做好只是产权保护工作。要特别重视产品商标的使用权限及地域范围。

在购买或使用某一商标时,要全面了解个目标市场的政治法律环境,在经过第三方购买商标

时,千万要注意对方转让商标的权限。公司的法务代表要特别关注国际商法中的主权原则,

确保所用商标在目标市场中享有商标权;同时要注意使用法律重要性原则,不能像苹果公司

这样一次购买十几个法律区域的IPAD商标权。

股份制制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要保障大部分股权的安全性,尽量是股权掌握在亲信手中,如

果唯冠只顾死咬苹果公司不放而不管好股权,苹果公司完全可以暗中收购深圳唯冠的股权,

最终控制深圳唯冠。同时,唯冠公司应该站在战略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不要只看到短期利益,

而要从长远目标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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