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发(作者:羊香梅)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倪光南告柳传志α
一、车队事件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联想集团)(Exhibit 1)系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为柳传志先生。(Exhibit 2)出生于上海,成长于北京。早自18岁开始学习与人妥协,学会富有涵养,学成绵里藏针的技艺。联想集团早年的总工程师为倪光南先生。(Exhibit 3)身材不高,清瘦不羁;浑身洋溢着地道的南方学者风范,谦虚,内敛,执著,又生性多疑。在创业当年,柳传志先生答应倪光南先生出山三条件:第一不做官;第二不开会;第三不理睬记者。因此倪光南先生带着“LX80联想式汉字系统”(Exhibit 3)加盟联想集团。
1994年,倪光南先生的专车司机侯海滨,连续摊上四起车祸。为此柳传志先生责令车队更换司机。事后车队队长王威向同事提及,倪光南先生的夫人赵明漪女士,曾向办公室主任老蔡抱怨:“小侯给倪总开车不安全。”倪光南先生闻知之后,异常愤怒。他认定王威先生捏造事实;联想到自己曾向柳传志先生建议撤换副总裁李勤但柳传志先生一口回绝,相信背后大有文章。于是于1994年5月3日写一封长信“倪光南关于车队问题给李总及总裁室的信”,(Exhibit 3)直接递送“李总及总裁室成员”并“呈报董事长”,同时传真给柳传志先生本人。
对倪光南先生的含沙射影,柳传志先生颇有反感。连夜回信倪光南先生。(Exhibit 4)柳传志先生认定,信的锋芒是冲着自己来的,决定与黄金搭档摊牌。柳传志先生相信自己的感觉,“倪光南开始找茬了”。也许此信是最后一次推心置腹。“如果他回信,我们还有机会好好谈一谈;如果他不理我,我就做彻底崩的准备。”柳传志先生事后回忆。有意思的是,倪光南先生默不回信。他认定,表面上句句感人肺腑,其实都是给别人看的,如若不然,柳传志先生还留着那信的底稿做什么呢?
二、战略分歧
早在车队事件之前,倪光南先生和当时尚属香港联想的联想集团吕谭平、吴礼益与张祖祥先生出访上海,同复旦大学与长江计算机(集团)联合公司筹划建立“联海微电子设计中心”,目标直指“集成电路”,即开发制造计算机控制芯片。事后名闻为“上海计划”。
在4月23日总裁室会议上,倪光南先生曾向柳传志先生报告“上海计划”。当日总裁室会议会议记录记载“柳传志等同志表示赞同”。不过也有证据证明,柳传志先生尚处权衡利弊阶段,因此总裁室会议没有形成决议。
倪光南先生的“上海计划”正合当时的社会思潮。柳传志先生虽然是个理想主义者,但也是个现实主义者,当理想与现实不一致时,他宁愿屈从现实,决不贸然行事。经过仔细考量评估得出,“上海计划”是个“赔本赚吆喝”的买卖。因此于6月5日给吕谭平和倪光南先生写信,虽然委婉但坚决表示反对。(Exhibit 5)
是时“上海计划”已经向外披露,倪光南先生俨然成为民族产业的开路先锋。因柳传志先生几行字,一切戛然而止。(Exhibit 5)公司上下措手不及,包括倪光南先生。
这是柳传志先生第一次向倪光南先生说不。在此之前。柳传志先生对倪光南先生百依百
本案例由金勇军 (jinyj@) 撰写,资料来源,是公开资料。本案例仅供清华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讨论使用,无意也不说明,所涉及的管理好坏、交易合法与否等问题。如无特别说明,本案例使用的资料,均来自凌志军:《联想风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迟宇宙:《联想局》,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年版。
1α
顺。停止“软汉字”,上马程控交换机,让周晓兰女士奉他为“神”,让曹之江先生尊他为
“老师”,把刚刚就任的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撤下等。倪光南先生无法想象,柳传志先生会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与他背道而驰。
“你说,”倪光南先生质问柳传志先生,“我的想法怎么不对?”
无论怎样努力,柳传志先生说服不了倪光南先生。于是问他:“如果大家都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倪光南先生依然不肯退让:“意见不同我也要办。”
这个“不”以后,永远都是“不”,不再有“是”了。总裁室会议变成了倪光南先生和柳传志先生的争吵战场,每一个工作分歧都变成针对个人的指责。财务总监胡靖宇先生的一些行为,不得总裁室满意,柳传志先生将其撤换,但倪光南先生不同意;倪光南先生提议,将80人的程控机事业部改成子公司,柳传志先生却制止。柳传志先生的理由是,这个部门产品积压,深陷亏损。倪光南先生认为,这是柳传志先生大权独揽。柳传志先生说,倪光南先生是“胡搅蛮缠”,而倪光南先生说:“我永远和你没完。”“柳传志你这样做违反公司法。”“我坚决和你干到底。”
1994年剩下的几个月里,柳传志先生一度情绪低落,他对副总裁张祖祥说:“老倪把我给告了。”张祖祥先生想居中调和。柳传志先生说:“你也应该考虑我的感受。”
三、具名上告
1994年战略分歧显现之后,柳传志和倪光南先生一度曾有单独谈话的机会。柳传志先生有意把地点安排在钓鱼台宾馆一个鸟语花香的亭子里,但他很快发现,“还是谈不拢。这个人下决心把你当敌人时,那就义无反顾。”
倪光南先生具名投书中国科学院,指控柳传志先生在投资决策上独断专行;将“汉字系统事业部”擅自改为“软件事业部”,“取消汉卡”,挟私报复;挪用中国银行贷款,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惠州联想科技园的产权不清不白,资金运行既不规范又不透明。另外,针对柳传志先生突然撤换原财务总监胡靖宇,倪光南先生认定其中必有重大隐情。他手上有重要证据:1994年柳传志先生把中国银行贷款中的552.58万美元,借给吕谭平等人增扩私人股份,因此后者持股比例从33.3%增加到43.3%。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企业局局长李致洁曾两度带队调查。第一次仅仅调查柳传志先生的工作作风,提出诸如“他在公司里面是不是很霸道?”“公司人事任免流程是怎样的?”和“他有没有安插自己的亲信?”之类问题。第二次,也就是应对倪光南先生此次上告的这一次,就变本加厉了,事事涉嫌经济犯罪,最后提出“你觉得这个公司没有柳传志行不行?”
柳传志先生生平历经凶险无数,但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紧张,不得不全神贯注应对。当他得知中国科学院领导将专门开会讨论,立即写信要求做“一个书面发言”。柳传志先生通过书信辩解之余,摆出一幅与倪光南先生势不两立的姿态:“我和倪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了,我无法再和他一起工作。”“作为总裁,我将向董事会提出免去他总工的职务,同时请院领导考虑免除他北京联想和联想集团董事职务。”最后,柳传志先生希望调查组能够给他一个当面申诉的机会。中国科学院满足柳传志先生的愿望。(Exhibit 6)
高层经理几乎全都站在柳传志先生一边,中国科学院调查组接受柳传志先生的解释,把事件归结为“联想集团领导班子出现分歧”。(Exhibit 7)
1995年6月30日上午,北京联想董事会把200位干部召至六层会议室,周光召院长派李致洁先生宣布中国科学院的调查结论,(Exhibit 7)曾茂朝先生以董事长身份宣读董事会的决定。“联董字(95)001”决定:
“鉴于联想集团公司总裁柳传志向董事会提出不再提名倪光南同志担任联想集团公司 2
总工程师职务的报告,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免去倪光南同志联想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当年,由李致洁先生主持会议,由曾茂朝先生宣布上述决定。柳传志先生和倪光南先生分别坐第一排两边,目不斜视。李勤先生定下神来:“对于公司出现这样的事情感到非常的痛心和遗憾。”曾茂朝先生则对中国科学院在“弄清事实真相之后提出的处理意见”表示拥护:“这是出于不得已的一种取舍,是我们大家所不愿意看到的一个结局。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这样的取舍对联想集团今后的顺利发展,无疑是惟一正确的选择。”
会议之前,柳传志先生已经获知胜利,有时间考虑如何表达想法和情感。(Exhibit 8)而事先并不知悉结果的倪光南先生,事后丝毫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回应作答。(Exhibit 9)
因倪光南先生当时已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致洁和曾茂朝先生于7月20日到国家科委,向朱丽兰和惠永正副主任汇报。惠永正先生很清楚地表明“搞技术的应听总裁的”。他说:“一个单位总要有人最后拍板,不能是‘三国演义’。很多成果不能转化,是因为发明人什么都要自己说了算,这是比较严重的问题。”不过,朱丽兰女士曾对曾茂朝先生说:“总裁和总工的责权利要分清,什么是总裁决策,什么是技术干部决策。公司就是总裁说了算也不对。高级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也要有制度建设。你们肯定是怕,怕吃不了兜着走,所以找我们谈。我不是支持柳传志或倪光南,是因为既然影响事业,就要采取措施。要提醒柳传志吸取教训。某种程度上,柳传志也有责任。”
四、联合调查
1997年7月,调查组第三次入住。
调查组10位调查人员来自中国科学院、中纪委、国家审计署和监察部。中国科学院新任院长路甬祥在调查组预备会上说:“这次是根据朱镕基、罗干同志的批示,按监察部审计署的要求,科学院再组织一次调查,把事实彻底搞清,向中央写个报告。”
中南海要“彻底搞清”的事情,按照路甬祥先生的解释,是“有几次人民来信反映,在运作香港联想的股权以及某些投资行为中有违纪行为,希望调查”。路甬祥先生不好意思说破,但谁都知道“人民”就是倪光南先生。
倪光南先生不再信任中国科学院,具名举报信直接呈递中国证监会、国资局、监察部、中纪委和党中央。
当时曾茂朝先生曾以计算技术研究所老所长的身份最后劝说倪光南先生罢手,但倪光南先生拒不从命。(Exhibit 9)
在北京深圳香港三地调查之后,联合调查组于1997年8月18日出具18页报告,相关主旨和13个附件,均对倪光南先生不利。联合调查报告直接上呈中南海并向朱镕基和罗干汇报:
“(一)联合调查组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均系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调查从没有发现个人(包括港方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香港联想1995年的亏损原因已经查清,已采取的改进措施是落实的、有效的。
“(三)贷款给港方负债持股是基于当时客观条件和北京联想取得控股地位的需要,两次股权变动,均属于合理合法范围内的正常操作,国有资产没有受到损失。
“(四)国家审计署与监察部联合调查组的报告中对北京联想和香港联想管理中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是中肯的,确实有必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
报告附件之一详细说明“倪光南同志和柳传志同志出现分歧的过程”,上述结论和1995年调查结论没有不同。罗干先生接受上述事实,一并批转朱镕基总理,朱镕基总理当即批示同意。
同年9月22日,倪光南先生以包庇嫌疑为由,直接上书朱镕基总理,指控周光召院长 3
阳奉阴违,给联合调查组设置障碍。
10月10日,朱镕基总理将倪光南先生的书信转给罗干“阅处”。罗干转由中国科学院新任院长路甬祥处理。因中国科学院已经查明原委,国务院不再批示。
4天后,路甬祥先生批示:“找倪光南同志认真严肃谈一次,说明我们调查的结论,及听取他的态度。如无新的线索和问题,拟不再立案调查。”
柳传志先生再次过关。北京联想董事会再也不会就事论事了,通过“对倪光南反复举报柳传志一事的说明意见”。直斥倪光南先生,在成绩和荣誉面前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上告动机是不满于自己决策权旁落;重复上告给公司造成相当大的损失。
是时倪光南先生仍然认为:“我之所以要求查明中科院特别是柳传志的问题,并非有何打算,而是作为工程院院士、八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责任按照中央的精神,向腐败行为作坚决斗争。”
五、解聘了结
1998年9月12日,8位院士联名投书中国科学院,“对倪光南同志的遭遇深表同情”。
1999年3月11日,包括倪光南先生在内的28位政协委员,联名向中国科学院写信,要求和8位院士一道到联想控股(Exhibit 1)调查,“以便为解决分歧作出贡献”。
1999年9月2日,联想控股董事长曾茂朝先生出面向媒体披露:“董事会研究决定,从1999年9月1日起,对倪光南同志进行解聘,并提请中国科学院根据人才流动双向选择的原则重新安排其工作。”鉴于倪光南先生早年的贡献,联想控股一并向中国科学院交付500万元,充作倪光南先生到新单位开展工作的专用资金,具体安排由中国科学院决定。
1999年9月6日,倪光南先生回应,“无权解聘我”。(Exhibit 10)
1999年9月7日,倪光南先生在申诉无望之后,旋即做出自我批评并道歉。(Exhibit
11)
得知道歉信息后,联想控股回应曰:“联想控股对倪光南先生的积极态度表示欢迎,以前的矛盾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方面的原因,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国家面临知识经济时代,正是用人之际,联想控股希望和倪光南先生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向前看,共同努力,为中国的信息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4
Exhibit 1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1984年11月1日,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所)出资设立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新技术公司)。公司初创住所,为一间20平方米的小平房,即北京科学院南路2号计算所传达室;公司创业元老,共计11名,皆为计算所调派的科技人员,包括日后成为公司精神领袖的柳传志先生。公司设立当年,曾茂朝先生主事计算所。为图长远大计,凭借计算所所有大型计算机可以收费出租事宜,计算所积有资金20万元。曾茂朝先生将该等资金悉数投资于公司,并将三项关键权利一并交给公司:公司财产权,人事任免权和经营决策权。早年,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联想式汉字系统”;日后,先后充任IBM电脑和AST电脑代理及其他业务代理;到上世纪末的时候,公司稳坐中国第一大电脑厂商席位。
早在1988年,时为公司总经理的柳传志先生,即已谋划“海外拓展计划”。拓展计划的第一步,设立境外贸易公司一家,以积累资金和经验;第二步,拓展公司业务,从贸易领域拓展到生产领域;第三步,公司转型,从非上市公司转变为上市公司。为此,新技术公司在香港设立香港电脑有限公司。当时的股东有三家:香港导原系统电脑有限公司、中国技术转让(香港)有限公司和新技术公司。1989年,已经易名为中国科学院计算所公司的新技术公司,更名为“北京联想计算机集团公司”(北京联想)。
1993年,北京联想获准改制。中国科学院仍然单独持股北京联想,但中国科学院将其分红权一分为二:其中65%,归属中国科学院;其余35%,划归公司员工。归属公司员工的35%再行分配为:1984年公司创业元老,占有其中的35%;1986年以前加入公司的员工,占有25%;1986年以后加入公司的员工,占有40%。该等改制完成之后,凭借时为中国科学院院长的周光召先生的帮忙,于1994年2月14日,由香港电脑有限公司演变而来的香港联想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想,0992),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1997年年初,北京联想和香港联想合并。具体操作方式为,用北京联想的业务换取香港联想的股份。1998年,合并后的香港联想重新上市,为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联想集团,0992)。是时,北京联想演变为联想控股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联想控股对联想集团的持股比例增加到73.4%。2000年,用联想控股35%分红权累积的尚未分配的分红资金,购买联想控股的相应出资,置于公司员工持股会名下。历经股份套现之后,相应的持股比例最终为:公众,持有43%的联想集团股份;联想控股,持有57%。其中持有57%联想集团股份的联想控股,其股东有二,中国科学院和公司员工持股会。出资比例为65%和35%。
资料来源:凌志军:《联想风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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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2
柳传志先生简历
1944年4月29日生,祖籍江苏镇江。
1961—1967年,在西安军事电讯工程学院学习。
1967—1968年,在国防科委成都十院四所工作。
1968—1970年,在广东珠海白藤农场劳动锻炼。
1970—1983年,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工作。
1983—1984年,在中国科学院干部局工作。
1984—2002年,任北京联想总裁。
2002年至今,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柳传志先生,1966年毕业于西安军事电讯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现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柳传志先生,曾在国防科工委十院四所和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1984年中国科学院创办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也就是后来的北京联想,柳传志先生是公司创办人之一。1986年任总经理,1989年升为总裁。香港联想于1988年创办时,柳传志先生成为香港联想董事局主席。1997年北京联想与香港联想合并,柳传志先生出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柳传志先生先后获得第二届全国科技实业家创业奖金奖第一名,全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改革风云人物,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997年当选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1998年当选九届全国人大代表。2001年1月在国内被100名权威经济学家、财经记者评选为“CCTV年度经济风云人物”,并两次蝉联《北京青年报》第一、第二届“财富年度人物”及中国企业联合会“2000年最优秀企业家”。2000年1月被《财富》杂志评选为“亚洲最佳商业人士”,2000年6月被《商业周刊》评选为“亚洲之星”。
资料来源:/wiki/user1/34/archives/2005/(2006年11月29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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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3
倪光南先生简历
倪光南,汉族,1939年生,浙江镇海人。1961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现为东南大学),首创在汉字输入中应用联想功能,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和联想集团首任总工程师,主持开发了联想式汉字系统、联想系列微型机,先后于1988和 1992年二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联想集团即以开发成功联想汉字系统起家并由此而得名。1994年被遴选为首批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博导。
倪光南先生专信
王威在车队说,赵明漪(倪光南夫人)曾找老蔡(办公室主任)反映说:“小侯给倪总开车不安全。”这完全是捏造。赵明漪从未找老蔡反映过车队的任何意见。王威倒曾来总工办征求对车队的意见,赵提出:
1、小侯在给老倪开车中从未发生过事故,服务是努力的,老倪表示满意。
2、去年车队事故多,跑公里数浪费多,应予注意。当事人还有姜延玲同志可以作证。我历来认为,去年车队的问题,第一责任在分工主管的总裁室成员老蔡,第二责任是车队主管。具体工作同志的成绩和错误应实事求是地分析。从事实出发,小侯给我开车中,是专心、认真的,从未发生过任何违章行为;至于在不为我开车的时候发生的事故,我不了解情况,不作评论。我在任何场合都未说过“小侯给我开车不安全。”其他总裁室成员说过类似的话,但我并未表示同意。在一个管理良好的车队,谁给我开车,我都感到是安全的,在管理不好的车队,只好根据事实,我是尊重事实的。我也历来不主张对总裁室成员不加分别地(例如对我)实行专车制度,我从未主动提出要谁给我开车。
如果要捏造我的“意见”,把小侯给我开车认真遵纪的优点说成缺点,以便达到精简他的目的,试问这是想达到什么别的目的?为什么要把总裁室成员引入车队的矛盾中,甚至不惜用捏造的手法?
我建议,1、王威应澄清事实,在多大范围内散布的,在多大范围内澄清。2,王威应说明他这样做的动机。如果车队负责人有某些不正常的企图,我不认为他领导的车队能提供安全的服务。当然,王威这种捏造构成了对我名誉的毁谤,我保留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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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4
柳传志先生的信
看了你给我的传真件,心中非常不安,也很不愉快,处理司机的问题,我表示过非常明确的意见,当我知道他4次撞车,还在值班时喝酒,我是坚决要求车队将他挂起来的,而且,我要求他们立即换司机给你开车。但老蔡处理这件事情犹犹豫豫时,我非常生气,认为他太软弱,甚至在总裁室会议上,也为此和他激动过一次。
这就是你在传真中写到的“其他总裁室成员说过,但我并未表示同意”。难道我不是像你自己的肉似的关心你的安全吗?难道像侯海滨这种情况不该坚决处理吗?我实在弄不懂,你为什么要给总裁室成员发这么一封含沙射影的传真,我实在弄不懂,你到底要冲着谁来?要干什么?
写到这里,我心里很不平静,我们配合10年了。这10年我们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多种原因之中,我们的配合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你在到公司来之前就是知名的科学家了,而我在所里只是一个无名小辈,你能那样信任我,支持我,使我能放手工作,这使我永远心存感激。在公司经历的数不清的风浪中,你未必每件事都知道处理的经过,根据你初到公司来的约法三章,我是能不打扰你,就不打扰你。但你总是用你最信任的态度和我坚决站在一起。在我们共同奋斗渡过难关的时候,那种胜利的欣慰,也使我永远不能忘怀。我们有时间在一起谈谈心,谈谈自己的过去,谈谈对人的看法,谈谈对政治问题的看法,这些随便的谈话,使我们在尊重之中,又增添了感情色彩。
进一步讲,我们可以作为生死相依的朋友,即使退一步讲,我们也是君子之交,既非常纯洁,又有很深的感情。你是个君子,但为人很固执,有时也很偏激,当你看谁好的时候,就什么都好,当你看谁不好的时候,又可能觉得这个人处处不好。从我内心讲,我对你是十分尊重的,而且,把能得到你的尊重当作是一种光荣。我把和你的关心放在了十分的位置之上。当然,也可能有我没有注意到的地方。我不知道是什么问题,引起了你如此的不快,把我们10年相处的信任和友谊都一风吹掉,一定要把矛盾公之于众。我对你的最大意见就是性格太内向,话一定要憋在肚子里,而且,一定要积存够了再讲。有时候,明明是误会,早讲早解决,也一定不讲,而且,一定觉得自己对。
如果有可能,我们当面将话谈透,把心里的话全倒出来,真心做到心心相印,你是个君子人,我信得过你。共商大计,奠定基础。今天的联想,无论是香港,还是北京,都处在非常紧要的关头,核心组能同心同德处理问题,尚难保证顺利过关,如果核心部分锣齐鼓不齐,则结果很难设想。如果觉得恢复以前的感情有一定的难度,信不过我,不愿意讲透,那我们毕竟是10年的朋友,我们不必将矛盾公开化,我坚决退出核心组。
如果将矛盾公开化,实在太不值得,我很了解你的脾气,你也知道我的脾气,结果是越陷越深,最后公司分裂,那是非常可怕的事。对我来说,就更可悲了。因为我历来很想将事情看透,我和你莫名其妙地发展成一种恶性关系,到底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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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5
柳传志先生的谢绝信
吕总、倪总:
关于在上海建立设计中心一事,我已和倪总表达过我的意见。现归纳如下:,
一、生产板卡为我们长期的业务方向,所以建立设计芯片的开发中心,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是应该积极推进的。
二、由于我们是一个企业,不是一个研究所,所以做这件事大概要有如下条件:
1.要有销售市场。由于我们自己销售板卡,所以此项具备。
2.要能引进最先进技术。这条目前我认为无把握。
3.要有得力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形式。这条目前尚无较可行的解决方向。
4.有资金条件和高水平的开发人员。经过努力后有可能做到。
三、上述四条缺一不可。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特别是第三条。这件事情是由香港联想负责的,所以请吕总再认真考虑。我本人意见不同意仓促合资,最起码要对问题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向后,再考虑和上海进行形式上的紧密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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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6
柳传志和调查人员之间对话
关于“为什么由北京联想计算机新技术发展公司贷款500万美元给吕谭平等人扩股,使他们得到好处?”
柳传志说:
1. 香港联想原来有三家股东:北京联想、香港导远(吕谭平等人)、中国技术转让公司。三家股份是相同的,各占33.33%。在当时,北京联想和香港导远是平起平坐的,不存在我方是大股东和香港导远是小股东的问题。
2. 1993年香港联想扩股一亿港币,技术转让公司不打算参加。他们让出30%,其股本将由33.33%降为3.33%。当时,如果北京联想和香港导远都愿意占有这部分股份的话,他们的权力是相等的。(因为他们的股份相同)所以,他们应该对分这30%的股份。北京联想占48.33%,香港导远占48.33%。此时,柳提出:如果香港导远吕谭平等人扩股筹资有困难的话,北京联想可帮助解决。但北京联想所占的股份应大一些,可占到20%,而香港导远可占10%。吕谭平表示同意。后来成了北京联想大约占53.33%,香港导远大约占43.33%的局面。这时候,北京联想一方才开始成为大股。也就是说,北京联想成为大股东(53.33%)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要贷款给吕谭平,否则大家是相同比例。
3. 如果北京联想不愿贷款给香港导远,他们可让出5%的股份去向任何一家银行或投资公司筹借扩股资金(凭当时香港联想的声誉,这是极容易的事),如果是那样的话,今天的股份比例将是北京联想48.33%,香港导远43.33%,某家外资银行5%,中国技术转让公司3.33%,对北京联想又有什么好处呢?
关于“决策不民主,公司的一些重大问题没有经总裁办公会讨论”的问题。
柳传志说:没有与倪总商量就给他配副手,做法上欠妥,忽略了应事前商量。要在董事会章程建立后,制定总裁室的决策程序,有事多商量,发挥总裁室的作用。
关于“用人不当”的问题。
柳传志说:上百名干部中用错了四五个,这还算多吗?大家对李勤有意见,可只有他严厉地批评过李勤,别人都不说话。
关于“过于集权,大家都不敢表示不同意见”的问题,
柳传志说,他是能接受意见的,如果有好多人这样认为,他应好好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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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7
中国科学院党组审议通过的调查报告
要点如下:
(1)在香港联想股票上市时,用增资的方式提高北京联想的股份比例,调整另两方的股份关系的做法,不存在问题。
(2)大亚湾的资产产权关系是清楚的。
(3)关于联想的重大投资决策,都向董事长做了口头汇报,并在总裁室做过商议。
(4)“汉字系统事业部”改名不是柳传志提出的,是原汉字系统事业部的负责人和集团办的人,为了发展联想软件事业,根据汉字系统在市场中的实际状况共同提出来的,不存在“打击”的问题。
(5)没有发现材料证明柳传志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
我们认为在公司怎样进行研究开发和研究开发怎样立项方面,不能由科技人员最后说了算,要由企业的总负责人根据市场和公司的情况做决策,柳传志应有更大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倪光南同志对联想领导层之间在工作上的分歧,简单地归结为柳传志同志个人品质问题所造成,我们认为这种考虑问题的方法是轻率的和不负责任的,在具体的做法上倪光南同志采取的是一种自己进行调查推论的方法,造成了他所提出的意见,大部分都没有确切根据,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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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8
柳传志先生讲话
感谢院调查组为我的问题花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给了我一个清白的结论。
自1984年开办公司以来,我们经过的风暴无数,本来面对着用心血凝铸起来的联想大厦,创业者们应该感到欣慰,并为互相的友谊和信任而感到自豪。然而正当公司高速发展、格外需要领导者精诚团结的今天,出了现在的问题,思想起来让人感到刀剜一样的心痛!
在去年3月份总裁室开工作会的时候,在倪光南同志把矛盾日趋尖锐化的情况下,我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写到我和他的互相信任和团结是联想大厦的基石,希望他能够为了联想的前程珍视总裁室的团结。写这封信,我花了整整一天一夜,当时真是百感交集,无数的往事涌上心头,以至于使我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想起当经过极其艰苦的努力、我们的汉卡被评为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时,公司上下近乎疯狂的喜悦;我想起1989年元旦,全公司的大会上我带领北京联想的全体员工遥望南天祝愿倪总在香港开发286主板获得成功,那近乎教徒一样的虔诚。我不知道老倪是否还记得当发现QDI的芯片在主板上不能使用急得嗓子都哑了的样子?是否还记得1988年的春节联欢会上总裁室全体在舞台上互相调侃引起的欢笑?这一切在我都是刻骨铭心的。
我在几任公关部长就职的时候都有过明确的要求:“公司宣传个人只宣传倪总!”我把院里奖励给我的一套住房,宣布为院里奖励给倪总的。在1993年3月,写那封信以前,我不知道全公司上下,所有和我有接触的人谁听过我在任何一个公开的或私下的场合讲过一句对倪光南同志不满的话?当倪光南同志和别的同志发生了无法解决的矛盾,为了顾全大局,我甚至明确地告诉那位同志:“如果再和倪总发生矛盾,不论什么情况都是你错。”当我硬着心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并不是没有发现这个同志点头的时候,两眼含满了委屈的泪水!在1992年的总裁室工作会上,为保证对所立项目的督促和审查,总裁室和我决定由一名副总工主持总工办的工作,当倪光南同志提出反对意见时,总裁室和我竟然仓促地修改了决定,当向这位副总工收回成命的时候,为了避免他和倪光南同志产生矛盾,我牵强附会地把原因揽到自己的身上。
即使是圣人也有缺点,而我的可悲之处是把和他的关系的位置估计得过高,而不敢想像和其他同志一样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我对形成今天这种局面的反思。然而我认为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倪光南同志内在形成的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来证明他的正确的这种可怕的性格。
我的信交给倪光南以后犹如石沉大海,在前后的一个多月之中,我为互相不能理解而痛苦万状。但是当我逐渐明白过来倪光南把矛盾升级到了向院领导告状说我去香港联想上市时有意让利给港方,把矛盾的性质逐渐推到了一个对抗性领域的时候,我的痛苦就转成无以名状的愤怒。
倪光南主攻的是香港联想方面。香港联想日常主持工作的是香港人总经理吕谭平,吕谭平是个事业型的香港资本家,他也是用120分的身心执著地投入他的工作,但是长期生活在不同环境的两部分人融合在一起有相当的困难,文化背景、世界观、管理方法都不同,所谓优势互补是瘸子要肯给瞎子指路,而瞎子要肯背瘸子,要做到这点是多么的不容易。在处理问题上要公平公正,作为香港联想董事局的主席,我要以香港联想的利益为出发点,在保证北京联想利益的同时,要真诚考虑合作方的利益。我自己以为是以我坦荡的胸襟和奉献的精神,以及处理问题的果断和坚决,注意反复沟通的方法,取得了香港合作者的信赖和尊敬。 12
香港联想的事情我几乎每一件都及时和曾茂朝、李勤两位董事商量,当时倪还不是董事。大事还及时向北京总裁室介绍。因为我知道北京的同志很难设想在海外推进每一件事的艰难。另外,“先把饼做大,再考虑如何分饼”的观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倪光南和吕谭平在香港联想研究开发中心的指导思想是有矛盾的,这种矛盾也扩展到了方方面面。我在香港的工作,倪光南同志是看得到的,我和他以前从工作到事情都是有交流的,我认为他是了解我的。我不能相信倪光南同志是由于主观推断的怀疑导致了向上面告恶状的结果。
从去年到今年,两次若干个问题,当倪光南同志和我在工作中意见分歧尖锐的时候,他就向院领导告我经济方面有重大问题的状。一个问题调查清楚了,解释完了,就又来一个问题,不把我打入监狱绝不罢休。院调查组认为他是主观推论得出的怀疑,我则认为他是有意中伤。
对联想集团的技术开发方向和路线及具体管理方式,我与倪光南同志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总裁和总工意见不同是非常正常而且平常的事,当总工不能服从总裁的决定,并用激烈的方式反对,就不正常,但能理解。但因为这种工作中的意见分歧发展到对人的品质进行恶性中伤,试图打倒对方,这种做法是典型的“文化大革命”的做法,令人愤怒,使矛盾的性质转成对抗性的,以致无法调和。
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我的工作是艰难的,最难的地方在于冒风险,冒商业风险和政策风险。越过风险以后全体同志共享共同拼搏的成绩,如果越不过去,法人代表就要代表大家来品尝苦果。我们两次受到惩罚的政策风险:一次是1987年为发放第一次承包后的奖金,为逃避所得税我们用支票换现金,1989年被查出罚款30万,我受到院审计局副局长陈冲同志的警告。一次是1990年,我们用散件组装的方式进口微机,被人告密。尽管全中国的微机都是用这样的方式进口的,没有任何一家交整机税;尽管有的厂家甚至靠倒卖批文为生,但是民不举官不究,我们那次受到了重创。当时的总裁室秘书陈淑华同志可以证明,我作为法人代表已经做了卖现房的准备,李勤同志分工保证送饭探监,但最后的结果没有那么严重,以罚款200万元结案。
政策风险的产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政策法律是在不断地演变、完善。企业要理解在转轨期国家法律的和政策的不严密。国家也应该允许企业在不成熟的政策面前有转圜的能力。这都是要通过人来实践的。人的眼光、角度好恶的不同就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论。即使我们极其小心地、战战兢兢地处理各种敏感问题,也照样有可能导致锒铛入狱的结果。如果再有人死盯住你不放,不断从工作中找出各种毛病上纲上线,那么企业的领导人就只有两条路,要么辞职,要么就任何事情都不要做,和企业一起坐以待毙。
今年当院调查组又一次根据倪光南同志的控告对我进行调查时,我的态度一度是有些消极的。这是痛苦和气愤之后的消极,是因为得不到自己真心尊重的人的理解而痛苦,怕因为不团结影响了联想的发展而痛苦,气愤是为了受到意想不到的中伤而气愤,消极则是因为又一次对我进行背靠背的调查,我感到不理解,感到委屈,搞不清楚自己在给谁干,还值不值得再干。院领导、调查组的同志给我做了很多工作,明确表示对我的信任,总裁室的同志也积极支持我的工作。我在这里明确表示,联想的事业是科学院的事业,是国家的事业。
今天我的发言是最不像总裁的一次,11年了,让我的眼泪忘情自由地流淌一次吧。请大家原谅!
13
Exhibit 9
倪光南先生回应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以前学的是计算机,也学过无线电,所以我刚开始工作时只会做硬件。但是后来环境有变化,我在国外学习的时候,国外每个人有个终端,这样我就可以在终端面前学习很多软件的东西。回国以后慢慢地适应,就转向软件方面。所以我觉得工作环境的变化,对我来说也是一个新的学习的机会。我这次因为被免去行政职务,就会有更多的时间做一些研究工作。我觉得我还可以做一些事情,可能对大家有帮助。
这次科技大会,我觉得最大的体会是我们整个新时期的目标就是科教兴国。我认为责任不同,岗位不同,能力不同,但是我们想一想,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全心全意达到这样一个目标,尽可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为了这个大目标,特别是我们联想集团肩负发展民族计算机工业的责任。所以我们作为自己来讲,在任何一个岗位上都不会忘记这样一个大目标。而全心全意为了这样一个大目标工作,永远是最幸福的人。
最近因为公司里发生的一些情况,从不同的渠道外面有些反映,也问我。我回答三句话:第一,倪光南还在联想,这是事实;第二,我还在工作,这也是事实;第三句话是,请董事长发映到院里去,务必请院领导能够知道,因为据说院领导在考虑分配工作的问题。我希望能将意见反映到院里,如果我还能工作的话,我始终将为联想工作。
曾茂朝先生劝说
我对倪光南说,你不要这样子做,你这样子做,对这个企业一点好处也没有,而且事实不是那样。我还找了他的夫人,最后他们跟我说了非常过头的话。她说,陈希同都可以拉下来,柳传志为什么就拉不下来?后来我看没希望了,只好公事公办。
14
Exhibit 10
倪光南先生书信全文
联想董事会:
我接到了您们的解聘通知,请给我申诉的机会并请不要“解聘”我的工作成果。
我在担任公司总工的十年半里共做了两件大事:一、继承在中科院计算所的十年技术积累,主持开发了联想式汉卡(联想汉字系统),于1988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它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使公司在1989年底(即成立五年后),从计算所公司改名为联想集团;二、运用在中科院计算所研制8位微机的经验,主持开发了联想系列微机,公司从1989年起在国际市场上推出微机主板和扩展卡,1990年起在国内推出联想系列微机,在1992和1993年分别推出中国第一台486和586,于1992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995年6月我被解聘后,在同志们的努力下联想微机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我在任职期间也组织同志们开发出了几十项拳头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希望我的这些工作成果,不要受到牵连。
顺致
敬礼!
倪光南上
1999.9.6.
15
Exhibit 11
自我批评信函全文
联想董事会:
这次解聘事件促使我深刻反思,觉得自己负有重大的责任。五十大庆已近,不能对节日气氛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我决心作自我批评,尽快结束这一事件。
我认为经中央批准的中科院调查报告应作为统一分岐的基础,其主要结论是:
“联合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均系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调查中没有发现个人(包括港方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
“贷款给港方负债持股是基于当时客观条件和北京联想取得控股地位的需要,目前,港方已全部还清贷款和利息。”
这样,我将遵循这个报告不再上告。当然,过去我之所以上告是认为负债持股是一个性质严重的问题;另外,95年6月30日我被解聘时所宣读的、由院党组审议通过的《通报》认为:“倪光南所提的意见大部分都没有确切的根据,与事实不符”, 把我推到了类似“诬告”的地位。此后院有关领导再也没有和我见面,直到97年11月10日有二位领导找我谈话,名为传达院调查结论,但实际上他们向我说的仍是否定负债持股(有记录),这样,我
就不得不继续向上反映。我真正看到这个结论是在99年2月12日院党组办公室给8位院士的复信上,按理这时我应停止上告了,但我却犯了偏激的毛病,因为不懂法律,看到了个别的例子,就误以为负债持股都要定为“国有资产流失”;另外一个动机仍是想摘掉“诬告”帽子,这促使我继续上告以致于引起了解聘事件,实感内疚。
江泽民同志要求我们“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我也曾参加过统战部举办的理论学习班,但对邓小平理论还是学习很不够,不理解中科院调查报告对于负债持股的分析是在当时客观条件的正确结论,硬揪着“流失”不放反而是一种偏激情绪。
这里我想对您们提一点意见,您们在引用中科院调查报告时只引用了上面一段,而不引用下面有关负债持股的一段,我们大家都应该遵循这个报告。我愿在此:
1.向柳传志同志公开道歉,因为当我把负债持股作为“流失”看待时,实际上就错误地理解了他的动机。
2.从此停止上告,请有关部门对因调查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评估,我愿为所有曾提过意见的同志们承担赔偿。
3. 院领导有无可能将95年6月对我所作的结论稍作调整,例如从“诬告”调整为“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之类。
当前举国上下正在迎接五十周年大庆,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消除隔阂、 团结一致。柳传志同志和我曾有十年左右的亲密合作,虽然近几年不幸发生误解,但总还是一小段。既然大家都不是为了私利,很容易在共同的目标下重归于好,“相对一笑泯旧怨”。即使今后不在一个公司,仍可以彼此支持,共同为“科技产业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顺致
敬礼!
倪光南上
1999.9.7.
16
2024年2月8日发(作者:羊香梅)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倪光南告柳传志α
一、车队事件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联想集团)(Exhibit 1)系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为柳传志先生。(Exhibit 2)出生于上海,成长于北京。早自18岁开始学习与人妥协,学会富有涵养,学成绵里藏针的技艺。联想集团早年的总工程师为倪光南先生。(Exhibit 3)身材不高,清瘦不羁;浑身洋溢着地道的南方学者风范,谦虚,内敛,执著,又生性多疑。在创业当年,柳传志先生答应倪光南先生出山三条件:第一不做官;第二不开会;第三不理睬记者。因此倪光南先生带着“LX80联想式汉字系统”(Exhibit 3)加盟联想集团。
1994年,倪光南先生的专车司机侯海滨,连续摊上四起车祸。为此柳传志先生责令车队更换司机。事后车队队长王威向同事提及,倪光南先生的夫人赵明漪女士,曾向办公室主任老蔡抱怨:“小侯给倪总开车不安全。”倪光南先生闻知之后,异常愤怒。他认定王威先生捏造事实;联想到自己曾向柳传志先生建议撤换副总裁李勤但柳传志先生一口回绝,相信背后大有文章。于是于1994年5月3日写一封长信“倪光南关于车队问题给李总及总裁室的信”,(Exhibit 3)直接递送“李总及总裁室成员”并“呈报董事长”,同时传真给柳传志先生本人。
对倪光南先生的含沙射影,柳传志先生颇有反感。连夜回信倪光南先生。(Exhibit 4)柳传志先生认定,信的锋芒是冲着自己来的,决定与黄金搭档摊牌。柳传志先生相信自己的感觉,“倪光南开始找茬了”。也许此信是最后一次推心置腹。“如果他回信,我们还有机会好好谈一谈;如果他不理我,我就做彻底崩的准备。”柳传志先生事后回忆。有意思的是,倪光南先生默不回信。他认定,表面上句句感人肺腑,其实都是给别人看的,如若不然,柳传志先生还留着那信的底稿做什么呢?
二、战略分歧
早在车队事件之前,倪光南先生和当时尚属香港联想的联想集团吕谭平、吴礼益与张祖祥先生出访上海,同复旦大学与长江计算机(集团)联合公司筹划建立“联海微电子设计中心”,目标直指“集成电路”,即开发制造计算机控制芯片。事后名闻为“上海计划”。
在4月23日总裁室会议上,倪光南先生曾向柳传志先生报告“上海计划”。当日总裁室会议会议记录记载“柳传志等同志表示赞同”。不过也有证据证明,柳传志先生尚处权衡利弊阶段,因此总裁室会议没有形成决议。
倪光南先生的“上海计划”正合当时的社会思潮。柳传志先生虽然是个理想主义者,但也是个现实主义者,当理想与现实不一致时,他宁愿屈从现实,决不贸然行事。经过仔细考量评估得出,“上海计划”是个“赔本赚吆喝”的买卖。因此于6月5日给吕谭平和倪光南先生写信,虽然委婉但坚决表示反对。(Exhibit 5)
是时“上海计划”已经向外披露,倪光南先生俨然成为民族产业的开路先锋。因柳传志先生几行字,一切戛然而止。(Exhibit 5)公司上下措手不及,包括倪光南先生。
这是柳传志先生第一次向倪光南先生说不。在此之前。柳传志先生对倪光南先生百依百
本案例由金勇军 (jinyj@) 撰写,资料来源,是公开资料。本案例仅供清华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讨论使用,无意也不说明,所涉及的管理好坏、交易合法与否等问题。如无特别说明,本案例使用的资料,均来自凌志军:《联想风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迟宇宙:《联想局》,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年版。
1α
顺。停止“软汉字”,上马程控交换机,让周晓兰女士奉他为“神”,让曹之江先生尊他为
“老师”,把刚刚就任的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撤下等。倪光南先生无法想象,柳传志先生会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与他背道而驰。
“你说,”倪光南先生质问柳传志先生,“我的想法怎么不对?”
无论怎样努力,柳传志先生说服不了倪光南先生。于是问他:“如果大家都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倪光南先生依然不肯退让:“意见不同我也要办。”
这个“不”以后,永远都是“不”,不再有“是”了。总裁室会议变成了倪光南先生和柳传志先生的争吵战场,每一个工作分歧都变成针对个人的指责。财务总监胡靖宇先生的一些行为,不得总裁室满意,柳传志先生将其撤换,但倪光南先生不同意;倪光南先生提议,将80人的程控机事业部改成子公司,柳传志先生却制止。柳传志先生的理由是,这个部门产品积压,深陷亏损。倪光南先生认为,这是柳传志先生大权独揽。柳传志先生说,倪光南先生是“胡搅蛮缠”,而倪光南先生说:“我永远和你没完。”“柳传志你这样做违反公司法。”“我坚决和你干到底。”
1994年剩下的几个月里,柳传志先生一度情绪低落,他对副总裁张祖祥说:“老倪把我给告了。”张祖祥先生想居中调和。柳传志先生说:“你也应该考虑我的感受。”
三、具名上告
1994年战略分歧显现之后,柳传志和倪光南先生一度曾有单独谈话的机会。柳传志先生有意把地点安排在钓鱼台宾馆一个鸟语花香的亭子里,但他很快发现,“还是谈不拢。这个人下决心把你当敌人时,那就义无反顾。”
倪光南先生具名投书中国科学院,指控柳传志先生在投资决策上独断专行;将“汉字系统事业部”擅自改为“软件事业部”,“取消汉卡”,挟私报复;挪用中国银行贷款,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惠州联想科技园的产权不清不白,资金运行既不规范又不透明。另外,针对柳传志先生突然撤换原财务总监胡靖宇,倪光南先生认定其中必有重大隐情。他手上有重要证据:1994年柳传志先生把中国银行贷款中的552.58万美元,借给吕谭平等人增扩私人股份,因此后者持股比例从33.3%增加到43.3%。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企业局局长李致洁曾两度带队调查。第一次仅仅调查柳传志先生的工作作风,提出诸如“他在公司里面是不是很霸道?”“公司人事任免流程是怎样的?”和“他有没有安插自己的亲信?”之类问题。第二次,也就是应对倪光南先生此次上告的这一次,就变本加厉了,事事涉嫌经济犯罪,最后提出“你觉得这个公司没有柳传志行不行?”
柳传志先生生平历经凶险无数,但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紧张,不得不全神贯注应对。当他得知中国科学院领导将专门开会讨论,立即写信要求做“一个书面发言”。柳传志先生通过书信辩解之余,摆出一幅与倪光南先生势不两立的姿态:“我和倪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了,我无法再和他一起工作。”“作为总裁,我将向董事会提出免去他总工的职务,同时请院领导考虑免除他北京联想和联想集团董事职务。”最后,柳传志先生希望调查组能够给他一个当面申诉的机会。中国科学院满足柳传志先生的愿望。(Exhibit 6)
高层经理几乎全都站在柳传志先生一边,中国科学院调查组接受柳传志先生的解释,把事件归结为“联想集团领导班子出现分歧”。(Exhibit 7)
1995年6月30日上午,北京联想董事会把200位干部召至六层会议室,周光召院长派李致洁先生宣布中国科学院的调查结论,(Exhibit 7)曾茂朝先生以董事长身份宣读董事会的决定。“联董字(95)001”决定:
“鉴于联想集团公司总裁柳传志向董事会提出不再提名倪光南同志担任联想集团公司 2
总工程师职务的报告,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免去倪光南同志联想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当年,由李致洁先生主持会议,由曾茂朝先生宣布上述决定。柳传志先生和倪光南先生分别坐第一排两边,目不斜视。李勤先生定下神来:“对于公司出现这样的事情感到非常的痛心和遗憾。”曾茂朝先生则对中国科学院在“弄清事实真相之后提出的处理意见”表示拥护:“这是出于不得已的一种取舍,是我们大家所不愿意看到的一个结局。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这样的取舍对联想集团今后的顺利发展,无疑是惟一正确的选择。”
会议之前,柳传志先生已经获知胜利,有时间考虑如何表达想法和情感。(Exhibit 8)而事先并不知悉结果的倪光南先生,事后丝毫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回应作答。(Exhibit 9)
因倪光南先生当时已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致洁和曾茂朝先生于7月20日到国家科委,向朱丽兰和惠永正副主任汇报。惠永正先生很清楚地表明“搞技术的应听总裁的”。他说:“一个单位总要有人最后拍板,不能是‘三国演义’。很多成果不能转化,是因为发明人什么都要自己说了算,这是比较严重的问题。”不过,朱丽兰女士曾对曾茂朝先生说:“总裁和总工的责权利要分清,什么是总裁决策,什么是技术干部决策。公司就是总裁说了算也不对。高级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也要有制度建设。你们肯定是怕,怕吃不了兜着走,所以找我们谈。我不是支持柳传志或倪光南,是因为既然影响事业,就要采取措施。要提醒柳传志吸取教训。某种程度上,柳传志也有责任。”
四、联合调查
1997年7月,调查组第三次入住。
调查组10位调查人员来自中国科学院、中纪委、国家审计署和监察部。中国科学院新任院长路甬祥在调查组预备会上说:“这次是根据朱镕基、罗干同志的批示,按监察部审计署的要求,科学院再组织一次调查,把事实彻底搞清,向中央写个报告。”
中南海要“彻底搞清”的事情,按照路甬祥先生的解释,是“有几次人民来信反映,在运作香港联想的股权以及某些投资行为中有违纪行为,希望调查”。路甬祥先生不好意思说破,但谁都知道“人民”就是倪光南先生。
倪光南先生不再信任中国科学院,具名举报信直接呈递中国证监会、国资局、监察部、中纪委和党中央。
当时曾茂朝先生曾以计算技术研究所老所长的身份最后劝说倪光南先生罢手,但倪光南先生拒不从命。(Exhibit 9)
在北京深圳香港三地调查之后,联合调查组于1997年8月18日出具18页报告,相关主旨和13个附件,均对倪光南先生不利。联合调查报告直接上呈中南海并向朱镕基和罗干汇报:
“(一)联合调查组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均系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调查从没有发现个人(包括港方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香港联想1995年的亏损原因已经查清,已采取的改进措施是落实的、有效的。
“(三)贷款给港方负债持股是基于当时客观条件和北京联想取得控股地位的需要,两次股权变动,均属于合理合法范围内的正常操作,国有资产没有受到损失。
“(四)国家审计署与监察部联合调查组的报告中对北京联想和香港联想管理中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是中肯的,确实有必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
报告附件之一详细说明“倪光南同志和柳传志同志出现分歧的过程”,上述结论和1995年调查结论没有不同。罗干先生接受上述事实,一并批转朱镕基总理,朱镕基总理当即批示同意。
同年9月22日,倪光南先生以包庇嫌疑为由,直接上书朱镕基总理,指控周光召院长 3
阳奉阴违,给联合调查组设置障碍。
10月10日,朱镕基总理将倪光南先生的书信转给罗干“阅处”。罗干转由中国科学院新任院长路甬祥处理。因中国科学院已经查明原委,国务院不再批示。
4天后,路甬祥先生批示:“找倪光南同志认真严肃谈一次,说明我们调查的结论,及听取他的态度。如无新的线索和问题,拟不再立案调查。”
柳传志先生再次过关。北京联想董事会再也不会就事论事了,通过“对倪光南反复举报柳传志一事的说明意见”。直斥倪光南先生,在成绩和荣誉面前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上告动机是不满于自己决策权旁落;重复上告给公司造成相当大的损失。
是时倪光南先生仍然认为:“我之所以要求查明中科院特别是柳传志的问题,并非有何打算,而是作为工程院院士、八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责任按照中央的精神,向腐败行为作坚决斗争。”
五、解聘了结
1998年9月12日,8位院士联名投书中国科学院,“对倪光南同志的遭遇深表同情”。
1999年3月11日,包括倪光南先生在内的28位政协委员,联名向中国科学院写信,要求和8位院士一道到联想控股(Exhibit 1)调查,“以便为解决分歧作出贡献”。
1999年9月2日,联想控股董事长曾茂朝先生出面向媒体披露:“董事会研究决定,从1999年9月1日起,对倪光南同志进行解聘,并提请中国科学院根据人才流动双向选择的原则重新安排其工作。”鉴于倪光南先生早年的贡献,联想控股一并向中国科学院交付500万元,充作倪光南先生到新单位开展工作的专用资金,具体安排由中国科学院决定。
1999年9月6日,倪光南先生回应,“无权解聘我”。(Exhibit 10)
1999年9月7日,倪光南先生在申诉无望之后,旋即做出自我批评并道歉。(Exhibit
11)
得知道歉信息后,联想控股回应曰:“联想控股对倪光南先生的积极态度表示欢迎,以前的矛盾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方面的原因,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国家面临知识经济时代,正是用人之际,联想控股希望和倪光南先生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向前看,共同努力,为中国的信息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4
Exhibit 1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1984年11月1日,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所)出资设立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新技术公司)。公司初创住所,为一间20平方米的小平房,即北京科学院南路2号计算所传达室;公司创业元老,共计11名,皆为计算所调派的科技人员,包括日后成为公司精神领袖的柳传志先生。公司设立当年,曾茂朝先生主事计算所。为图长远大计,凭借计算所所有大型计算机可以收费出租事宜,计算所积有资金20万元。曾茂朝先生将该等资金悉数投资于公司,并将三项关键权利一并交给公司:公司财产权,人事任免权和经营决策权。早年,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联想式汉字系统”;日后,先后充任IBM电脑和AST电脑代理及其他业务代理;到上世纪末的时候,公司稳坐中国第一大电脑厂商席位。
早在1988年,时为公司总经理的柳传志先生,即已谋划“海外拓展计划”。拓展计划的第一步,设立境外贸易公司一家,以积累资金和经验;第二步,拓展公司业务,从贸易领域拓展到生产领域;第三步,公司转型,从非上市公司转变为上市公司。为此,新技术公司在香港设立香港电脑有限公司。当时的股东有三家:香港导原系统电脑有限公司、中国技术转让(香港)有限公司和新技术公司。1989年,已经易名为中国科学院计算所公司的新技术公司,更名为“北京联想计算机集团公司”(北京联想)。
1993年,北京联想获准改制。中国科学院仍然单独持股北京联想,但中国科学院将其分红权一分为二:其中65%,归属中国科学院;其余35%,划归公司员工。归属公司员工的35%再行分配为:1984年公司创业元老,占有其中的35%;1986年以前加入公司的员工,占有25%;1986年以后加入公司的员工,占有40%。该等改制完成之后,凭借时为中国科学院院长的周光召先生的帮忙,于1994年2月14日,由香港电脑有限公司演变而来的香港联想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想,0992),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1997年年初,北京联想和香港联想合并。具体操作方式为,用北京联想的业务换取香港联想的股份。1998年,合并后的香港联想重新上市,为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联想集团,0992)。是时,北京联想演变为联想控股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联想控股对联想集团的持股比例增加到73.4%。2000年,用联想控股35%分红权累积的尚未分配的分红资金,购买联想控股的相应出资,置于公司员工持股会名下。历经股份套现之后,相应的持股比例最终为:公众,持有43%的联想集团股份;联想控股,持有57%。其中持有57%联想集团股份的联想控股,其股东有二,中国科学院和公司员工持股会。出资比例为65%和35%。
资料来源:凌志军:《联想风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
5
Exhibit 2
柳传志先生简历
1944年4月29日生,祖籍江苏镇江。
1961—1967年,在西安军事电讯工程学院学习。
1967—1968年,在国防科委成都十院四所工作。
1968—1970年,在广东珠海白藤农场劳动锻炼。
1970—1983年,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工作。
1983—1984年,在中国科学院干部局工作。
1984—2002年,任北京联想总裁。
2002年至今,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柳传志先生,1966年毕业于西安军事电讯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现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柳传志先生,曾在国防科工委十院四所和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1984年中国科学院创办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也就是后来的北京联想,柳传志先生是公司创办人之一。1986年任总经理,1989年升为总裁。香港联想于1988年创办时,柳传志先生成为香港联想董事局主席。1997年北京联想与香港联想合并,柳传志先生出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柳传志先生先后获得第二届全国科技实业家创业奖金奖第一名,全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改革风云人物,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997年当选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1998年当选九届全国人大代表。2001年1月在国内被100名权威经济学家、财经记者评选为“CCTV年度经济风云人物”,并两次蝉联《北京青年报》第一、第二届“财富年度人物”及中国企业联合会“2000年最优秀企业家”。2000年1月被《财富》杂志评选为“亚洲最佳商业人士”,2000年6月被《商业周刊》评选为“亚洲之星”。
资料来源:/wiki/user1/34/archives/2005/(2006年11月29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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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3
倪光南先生简历
倪光南,汉族,1939年生,浙江镇海人。1961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现为东南大学),首创在汉字输入中应用联想功能,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和联想集团首任总工程师,主持开发了联想式汉字系统、联想系列微型机,先后于1988和 1992年二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联想集团即以开发成功联想汉字系统起家并由此而得名。1994年被遴选为首批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博导。
倪光南先生专信
王威在车队说,赵明漪(倪光南夫人)曾找老蔡(办公室主任)反映说:“小侯给倪总开车不安全。”这完全是捏造。赵明漪从未找老蔡反映过车队的任何意见。王威倒曾来总工办征求对车队的意见,赵提出:
1、小侯在给老倪开车中从未发生过事故,服务是努力的,老倪表示满意。
2、去年车队事故多,跑公里数浪费多,应予注意。当事人还有姜延玲同志可以作证。我历来认为,去年车队的问题,第一责任在分工主管的总裁室成员老蔡,第二责任是车队主管。具体工作同志的成绩和错误应实事求是地分析。从事实出发,小侯给我开车中,是专心、认真的,从未发生过任何违章行为;至于在不为我开车的时候发生的事故,我不了解情况,不作评论。我在任何场合都未说过“小侯给我开车不安全。”其他总裁室成员说过类似的话,但我并未表示同意。在一个管理良好的车队,谁给我开车,我都感到是安全的,在管理不好的车队,只好根据事实,我是尊重事实的。我也历来不主张对总裁室成员不加分别地(例如对我)实行专车制度,我从未主动提出要谁给我开车。
如果要捏造我的“意见”,把小侯给我开车认真遵纪的优点说成缺点,以便达到精简他的目的,试问这是想达到什么别的目的?为什么要把总裁室成员引入车队的矛盾中,甚至不惜用捏造的手法?
我建议,1、王威应澄清事实,在多大范围内散布的,在多大范围内澄清。2,王威应说明他这样做的动机。如果车队负责人有某些不正常的企图,我不认为他领导的车队能提供安全的服务。当然,王威这种捏造构成了对我名誉的毁谤,我保留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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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4
柳传志先生的信
看了你给我的传真件,心中非常不安,也很不愉快,处理司机的问题,我表示过非常明确的意见,当我知道他4次撞车,还在值班时喝酒,我是坚决要求车队将他挂起来的,而且,我要求他们立即换司机给你开车。但老蔡处理这件事情犹犹豫豫时,我非常生气,认为他太软弱,甚至在总裁室会议上,也为此和他激动过一次。
这就是你在传真中写到的“其他总裁室成员说过,但我并未表示同意”。难道我不是像你自己的肉似的关心你的安全吗?难道像侯海滨这种情况不该坚决处理吗?我实在弄不懂,你为什么要给总裁室成员发这么一封含沙射影的传真,我实在弄不懂,你到底要冲着谁来?要干什么?
写到这里,我心里很不平静,我们配合10年了。这10年我们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多种原因之中,我们的配合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你在到公司来之前就是知名的科学家了,而我在所里只是一个无名小辈,你能那样信任我,支持我,使我能放手工作,这使我永远心存感激。在公司经历的数不清的风浪中,你未必每件事都知道处理的经过,根据你初到公司来的约法三章,我是能不打扰你,就不打扰你。但你总是用你最信任的态度和我坚决站在一起。在我们共同奋斗渡过难关的时候,那种胜利的欣慰,也使我永远不能忘怀。我们有时间在一起谈谈心,谈谈自己的过去,谈谈对人的看法,谈谈对政治问题的看法,这些随便的谈话,使我们在尊重之中,又增添了感情色彩。
进一步讲,我们可以作为生死相依的朋友,即使退一步讲,我们也是君子之交,既非常纯洁,又有很深的感情。你是个君子,但为人很固执,有时也很偏激,当你看谁好的时候,就什么都好,当你看谁不好的时候,又可能觉得这个人处处不好。从我内心讲,我对你是十分尊重的,而且,把能得到你的尊重当作是一种光荣。我把和你的关心放在了十分的位置之上。当然,也可能有我没有注意到的地方。我不知道是什么问题,引起了你如此的不快,把我们10年相处的信任和友谊都一风吹掉,一定要把矛盾公之于众。我对你的最大意见就是性格太内向,话一定要憋在肚子里,而且,一定要积存够了再讲。有时候,明明是误会,早讲早解决,也一定不讲,而且,一定觉得自己对。
如果有可能,我们当面将话谈透,把心里的话全倒出来,真心做到心心相印,你是个君子人,我信得过你。共商大计,奠定基础。今天的联想,无论是香港,还是北京,都处在非常紧要的关头,核心组能同心同德处理问题,尚难保证顺利过关,如果核心部分锣齐鼓不齐,则结果很难设想。如果觉得恢复以前的感情有一定的难度,信不过我,不愿意讲透,那我们毕竟是10年的朋友,我们不必将矛盾公开化,我坚决退出核心组。
如果将矛盾公开化,实在太不值得,我很了解你的脾气,你也知道我的脾气,结果是越陷越深,最后公司分裂,那是非常可怕的事。对我来说,就更可悲了。因为我历来很想将事情看透,我和你莫名其妙地发展成一种恶性关系,到底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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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5
柳传志先生的谢绝信
吕总、倪总:
关于在上海建立设计中心一事,我已和倪总表达过我的意见。现归纳如下:,
一、生产板卡为我们长期的业务方向,所以建立设计芯片的开发中心,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是应该积极推进的。
二、由于我们是一个企业,不是一个研究所,所以做这件事大概要有如下条件:
1.要有销售市场。由于我们自己销售板卡,所以此项具备。
2.要能引进最先进技术。这条目前我认为无把握。
3.要有得力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形式。这条目前尚无较可行的解决方向。
4.有资金条件和高水平的开发人员。经过努力后有可能做到。
三、上述四条缺一不可。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特别是第三条。这件事情是由香港联想负责的,所以请吕总再认真考虑。我本人意见不同意仓促合资,最起码要对问题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向后,再考虑和上海进行形式上的紧密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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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6
柳传志和调查人员之间对话
关于“为什么由北京联想计算机新技术发展公司贷款500万美元给吕谭平等人扩股,使他们得到好处?”
柳传志说:
1. 香港联想原来有三家股东:北京联想、香港导远(吕谭平等人)、中国技术转让公司。三家股份是相同的,各占33.33%。在当时,北京联想和香港导远是平起平坐的,不存在我方是大股东和香港导远是小股东的问题。
2. 1993年香港联想扩股一亿港币,技术转让公司不打算参加。他们让出30%,其股本将由33.33%降为3.33%。当时,如果北京联想和香港导远都愿意占有这部分股份的话,他们的权力是相等的。(因为他们的股份相同)所以,他们应该对分这30%的股份。北京联想占48.33%,香港导远占48.33%。此时,柳提出:如果香港导远吕谭平等人扩股筹资有困难的话,北京联想可帮助解决。但北京联想所占的股份应大一些,可占到20%,而香港导远可占10%。吕谭平表示同意。后来成了北京联想大约占53.33%,香港导远大约占43.33%的局面。这时候,北京联想一方才开始成为大股。也就是说,北京联想成为大股东(53.33%)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要贷款给吕谭平,否则大家是相同比例。
3. 如果北京联想不愿贷款给香港导远,他们可让出5%的股份去向任何一家银行或投资公司筹借扩股资金(凭当时香港联想的声誉,这是极容易的事),如果是那样的话,今天的股份比例将是北京联想48.33%,香港导远43.33%,某家外资银行5%,中国技术转让公司3.33%,对北京联想又有什么好处呢?
关于“决策不民主,公司的一些重大问题没有经总裁办公会讨论”的问题。
柳传志说:没有与倪总商量就给他配副手,做法上欠妥,忽略了应事前商量。要在董事会章程建立后,制定总裁室的决策程序,有事多商量,发挥总裁室的作用。
关于“用人不当”的问题。
柳传志说:上百名干部中用错了四五个,这还算多吗?大家对李勤有意见,可只有他严厉地批评过李勤,别人都不说话。
关于“过于集权,大家都不敢表示不同意见”的问题,
柳传志说,他是能接受意见的,如果有好多人这样认为,他应好好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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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7
中国科学院党组审议通过的调查报告
要点如下:
(1)在香港联想股票上市时,用增资的方式提高北京联想的股份比例,调整另两方的股份关系的做法,不存在问题。
(2)大亚湾的资产产权关系是清楚的。
(3)关于联想的重大投资决策,都向董事长做了口头汇报,并在总裁室做过商议。
(4)“汉字系统事业部”改名不是柳传志提出的,是原汉字系统事业部的负责人和集团办的人,为了发展联想软件事业,根据汉字系统在市场中的实际状况共同提出来的,不存在“打击”的问题。
(5)没有发现材料证明柳传志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
我们认为在公司怎样进行研究开发和研究开发怎样立项方面,不能由科技人员最后说了算,要由企业的总负责人根据市场和公司的情况做决策,柳传志应有更大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倪光南同志对联想领导层之间在工作上的分歧,简单地归结为柳传志同志个人品质问题所造成,我们认为这种考虑问题的方法是轻率的和不负责任的,在具体的做法上倪光南同志采取的是一种自己进行调查推论的方法,造成了他所提出的意见,大部分都没有确切根据,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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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8
柳传志先生讲话
感谢院调查组为我的问题花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给了我一个清白的结论。
自1984年开办公司以来,我们经过的风暴无数,本来面对着用心血凝铸起来的联想大厦,创业者们应该感到欣慰,并为互相的友谊和信任而感到自豪。然而正当公司高速发展、格外需要领导者精诚团结的今天,出了现在的问题,思想起来让人感到刀剜一样的心痛!
在去年3月份总裁室开工作会的时候,在倪光南同志把矛盾日趋尖锐化的情况下,我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写到我和他的互相信任和团结是联想大厦的基石,希望他能够为了联想的前程珍视总裁室的团结。写这封信,我花了整整一天一夜,当时真是百感交集,无数的往事涌上心头,以至于使我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想起当经过极其艰苦的努力、我们的汉卡被评为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时,公司上下近乎疯狂的喜悦;我想起1989年元旦,全公司的大会上我带领北京联想的全体员工遥望南天祝愿倪总在香港开发286主板获得成功,那近乎教徒一样的虔诚。我不知道老倪是否还记得当发现QDI的芯片在主板上不能使用急得嗓子都哑了的样子?是否还记得1988年的春节联欢会上总裁室全体在舞台上互相调侃引起的欢笑?这一切在我都是刻骨铭心的。
我在几任公关部长就职的时候都有过明确的要求:“公司宣传个人只宣传倪总!”我把院里奖励给我的一套住房,宣布为院里奖励给倪总的。在1993年3月,写那封信以前,我不知道全公司上下,所有和我有接触的人谁听过我在任何一个公开的或私下的场合讲过一句对倪光南同志不满的话?当倪光南同志和别的同志发生了无法解决的矛盾,为了顾全大局,我甚至明确地告诉那位同志:“如果再和倪总发生矛盾,不论什么情况都是你错。”当我硬着心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并不是没有发现这个同志点头的时候,两眼含满了委屈的泪水!在1992年的总裁室工作会上,为保证对所立项目的督促和审查,总裁室和我决定由一名副总工主持总工办的工作,当倪光南同志提出反对意见时,总裁室和我竟然仓促地修改了决定,当向这位副总工收回成命的时候,为了避免他和倪光南同志产生矛盾,我牵强附会地把原因揽到自己的身上。
即使是圣人也有缺点,而我的可悲之处是把和他的关系的位置估计得过高,而不敢想像和其他同志一样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我对形成今天这种局面的反思。然而我认为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倪光南同志内在形成的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来证明他的正确的这种可怕的性格。
我的信交给倪光南以后犹如石沉大海,在前后的一个多月之中,我为互相不能理解而痛苦万状。但是当我逐渐明白过来倪光南把矛盾升级到了向院领导告状说我去香港联想上市时有意让利给港方,把矛盾的性质逐渐推到了一个对抗性领域的时候,我的痛苦就转成无以名状的愤怒。
倪光南主攻的是香港联想方面。香港联想日常主持工作的是香港人总经理吕谭平,吕谭平是个事业型的香港资本家,他也是用120分的身心执著地投入他的工作,但是长期生活在不同环境的两部分人融合在一起有相当的困难,文化背景、世界观、管理方法都不同,所谓优势互补是瘸子要肯给瞎子指路,而瞎子要肯背瘸子,要做到这点是多么的不容易。在处理问题上要公平公正,作为香港联想董事局的主席,我要以香港联想的利益为出发点,在保证北京联想利益的同时,要真诚考虑合作方的利益。我自己以为是以我坦荡的胸襟和奉献的精神,以及处理问题的果断和坚决,注意反复沟通的方法,取得了香港合作者的信赖和尊敬。 12
香港联想的事情我几乎每一件都及时和曾茂朝、李勤两位董事商量,当时倪还不是董事。大事还及时向北京总裁室介绍。因为我知道北京的同志很难设想在海外推进每一件事的艰难。另外,“先把饼做大,再考虑如何分饼”的观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倪光南和吕谭平在香港联想研究开发中心的指导思想是有矛盾的,这种矛盾也扩展到了方方面面。我在香港的工作,倪光南同志是看得到的,我和他以前从工作到事情都是有交流的,我认为他是了解我的。我不能相信倪光南同志是由于主观推断的怀疑导致了向上面告恶状的结果。
从去年到今年,两次若干个问题,当倪光南同志和我在工作中意见分歧尖锐的时候,他就向院领导告我经济方面有重大问题的状。一个问题调查清楚了,解释完了,就又来一个问题,不把我打入监狱绝不罢休。院调查组认为他是主观推论得出的怀疑,我则认为他是有意中伤。
对联想集团的技术开发方向和路线及具体管理方式,我与倪光南同志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总裁和总工意见不同是非常正常而且平常的事,当总工不能服从总裁的决定,并用激烈的方式反对,就不正常,但能理解。但因为这种工作中的意见分歧发展到对人的品质进行恶性中伤,试图打倒对方,这种做法是典型的“文化大革命”的做法,令人愤怒,使矛盾的性质转成对抗性的,以致无法调和。
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我的工作是艰难的,最难的地方在于冒风险,冒商业风险和政策风险。越过风险以后全体同志共享共同拼搏的成绩,如果越不过去,法人代表就要代表大家来品尝苦果。我们两次受到惩罚的政策风险:一次是1987年为发放第一次承包后的奖金,为逃避所得税我们用支票换现金,1989年被查出罚款30万,我受到院审计局副局长陈冲同志的警告。一次是1990年,我们用散件组装的方式进口微机,被人告密。尽管全中国的微机都是用这样的方式进口的,没有任何一家交整机税;尽管有的厂家甚至靠倒卖批文为生,但是民不举官不究,我们那次受到了重创。当时的总裁室秘书陈淑华同志可以证明,我作为法人代表已经做了卖现房的准备,李勤同志分工保证送饭探监,但最后的结果没有那么严重,以罚款200万元结案。
政策风险的产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政策法律是在不断地演变、完善。企业要理解在转轨期国家法律的和政策的不严密。国家也应该允许企业在不成熟的政策面前有转圜的能力。这都是要通过人来实践的。人的眼光、角度好恶的不同就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论。即使我们极其小心地、战战兢兢地处理各种敏感问题,也照样有可能导致锒铛入狱的结果。如果再有人死盯住你不放,不断从工作中找出各种毛病上纲上线,那么企业的领导人就只有两条路,要么辞职,要么就任何事情都不要做,和企业一起坐以待毙。
今年当院调查组又一次根据倪光南同志的控告对我进行调查时,我的态度一度是有些消极的。这是痛苦和气愤之后的消极,是因为得不到自己真心尊重的人的理解而痛苦,怕因为不团结影响了联想的发展而痛苦,气愤是为了受到意想不到的中伤而气愤,消极则是因为又一次对我进行背靠背的调查,我感到不理解,感到委屈,搞不清楚自己在给谁干,还值不值得再干。院领导、调查组的同志给我做了很多工作,明确表示对我的信任,总裁室的同志也积极支持我的工作。我在这里明确表示,联想的事业是科学院的事业,是国家的事业。
今天我的发言是最不像总裁的一次,11年了,让我的眼泪忘情自由地流淌一次吧。请大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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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9
倪光南先生回应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以前学的是计算机,也学过无线电,所以我刚开始工作时只会做硬件。但是后来环境有变化,我在国外学习的时候,国外每个人有个终端,这样我就可以在终端面前学习很多软件的东西。回国以后慢慢地适应,就转向软件方面。所以我觉得工作环境的变化,对我来说也是一个新的学习的机会。我这次因为被免去行政职务,就会有更多的时间做一些研究工作。我觉得我还可以做一些事情,可能对大家有帮助。
这次科技大会,我觉得最大的体会是我们整个新时期的目标就是科教兴国。我认为责任不同,岗位不同,能力不同,但是我们想一想,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全心全意达到这样一个目标,尽可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为了这个大目标,特别是我们联想集团肩负发展民族计算机工业的责任。所以我们作为自己来讲,在任何一个岗位上都不会忘记这样一个大目标。而全心全意为了这样一个大目标工作,永远是最幸福的人。
最近因为公司里发生的一些情况,从不同的渠道外面有些反映,也问我。我回答三句话:第一,倪光南还在联想,这是事实;第二,我还在工作,这也是事实;第三句话是,请董事长发映到院里去,务必请院领导能够知道,因为据说院领导在考虑分配工作的问题。我希望能将意见反映到院里,如果我还能工作的话,我始终将为联想工作。
曾茂朝先生劝说
我对倪光南说,你不要这样子做,你这样子做,对这个企业一点好处也没有,而且事实不是那样。我还找了他的夫人,最后他们跟我说了非常过头的话。她说,陈希同都可以拉下来,柳传志为什么就拉不下来?后来我看没希望了,只好公事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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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10
倪光南先生书信全文
联想董事会:
我接到了您们的解聘通知,请给我申诉的机会并请不要“解聘”我的工作成果。
我在担任公司总工的十年半里共做了两件大事:一、继承在中科院计算所的十年技术积累,主持开发了联想式汉卡(联想汉字系统),于1988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它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使公司在1989年底(即成立五年后),从计算所公司改名为联想集团;二、运用在中科院计算所研制8位微机的经验,主持开发了联想系列微机,公司从1989年起在国际市场上推出微机主板和扩展卡,1990年起在国内推出联想系列微机,在1992和1993年分别推出中国第一台486和586,于1992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995年6月我被解聘后,在同志们的努力下联想微机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我在任职期间也组织同志们开发出了几十项拳头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希望我的这些工作成果,不要受到牵连。
顺致
敬礼!
倪光南上
19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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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 11
自我批评信函全文
联想董事会:
这次解聘事件促使我深刻反思,觉得自己负有重大的责任。五十大庆已近,不能对节日气氛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我决心作自我批评,尽快结束这一事件。
我认为经中央批准的中科院调查报告应作为统一分岐的基础,其主要结论是:
“联合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均系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调查中没有发现个人(包括港方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
“贷款给港方负债持股是基于当时客观条件和北京联想取得控股地位的需要,目前,港方已全部还清贷款和利息。”
这样,我将遵循这个报告不再上告。当然,过去我之所以上告是认为负债持股是一个性质严重的问题;另外,95年6月30日我被解聘时所宣读的、由院党组审议通过的《通报》认为:“倪光南所提的意见大部分都没有确切的根据,与事实不符”, 把我推到了类似“诬告”的地位。此后院有关领导再也没有和我见面,直到97年11月10日有二位领导找我谈话,名为传达院调查结论,但实际上他们向我说的仍是否定负债持股(有记录),这样,我
就不得不继续向上反映。我真正看到这个结论是在99年2月12日院党组办公室给8位院士的复信上,按理这时我应停止上告了,但我却犯了偏激的毛病,因为不懂法律,看到了个别的例子,就误以为负债持股都要定为“国有资产流失”;另外一个动机仍是想摘掉“诬告”帽子,这促使我继续上告以致于引起了解聘事件,实感内疚。
江泽民同志要求我们“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我也曾参加过统战部举办的理论学习班,但对邓小平理论还是学习很不够,不理解中科院调查报告对于负债持股的分析是在当时客观条件的正确结论,硬揪着“流失”不放反而是一种偏激情绪。
这里我想对您们提一点意见,您们在引用中科院调查报告时只引用了上面一段,而不引用下面有关负债持股的一段,我们大家都应该遵循这个报告。我愿在此:
1.向柳传志同志公开道歉,因为当我把负债持股作为“流失”看待时,实际上就错误地理解了他的动机。
2.从此停止上告,请有关部门对因调查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评估,我愿为所有曾提过意见的同志们承担赔偿。
3. 院领导有无可能将95年6月对我所作的结论稍作调整,例如从“诬告”调整为“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之类。
当前举国上下正在迎接五十周年大庆,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消除隔阂、 团结一致。柳传志同志和我曾有十年左右的亲密合作,虽然近几年不幸发生误解,但总还是一小段。既然大家都不是为了私利,很容易在共同的目标下重归于好,“相对一笑泯旧怨”。即使今后不在一个公司,仍可以彼此支持,共同为“科技产业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顺致
敬礼!
倪光南上
19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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