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菅若云)
原康镇中心学校
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
骨干教师评选认定方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
展的需要,根据《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
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六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的
通知》〔安教师〔2015〕34号〕精神和《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
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件>的通知》林教体字〔2015〕56号精神,结合我镇教师队伍
建设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选拔推荐安阳市第四批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名师、学科
带头人及第六批骨干教师和林州市中小学名师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认定方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
统领,以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面向一线,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并通过他们带动全
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评选认定的指标分配和原则
〔一〕指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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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选实行总量控制〔不含复评者〕。其中:安阳市学科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3人;
林州市名师3人。推荐名额按照辖区内专任教师的总数、深化课改与教学成绩相结合的原则
进行比例分配。各学区推荐2人、中学推荐3人。
〔二〕评选认定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保证能力与经历、工作业绩事迹真实,优中选优。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条件公开,评选过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3、老中青相结合原则。中青年教师〔45岁以下〕所占比例不低于60%。
4、面向全体原则。名师、学科带头人兼顾区域、学科和学段。
三、评选认定范围
名师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教育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市学科带头人中推荐;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省、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社会
声望特别高,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推荐。
安阳市第三批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五批骨干教师长期在一线担任教学工作的参加本次
复评。
凡现任学校校级领导,长期任课的可参加复评,不任课的不再参加本次安阳市名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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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和复评工作。
四、评选工作
评选条件分为能力和经历、业绩条件两部分。能力和经历是在从教以来能够履行和到达
的必要条件,由学校认可。业绩条件是评比审核的依据,要求依据提供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证
明材料进行评比。
〔一〕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能力与经历:
1、师德修养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2、知识素养
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
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应到达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水平〔语文学科教师应到达二级
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应到达二级乙等以上〕;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接受教师教育技术
能力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村、教
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另外,申报名师的中学教师应具有高级教师〔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或参加工作满15年并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小学教师应具有一级教师〔小高或中
一〕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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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
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校
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
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有较丰富的
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节。
4、教学经历
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授课效果评价良好;幼儿园教师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5、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良好,成绩位于全镇前1/3。
6、学生管理
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承担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1年以上,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
自觉渗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远大理想、高尚品德、健康情操、健
全人格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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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7、教科研工作
能够较好地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并在市级以上交流,独立整合课程资源,灵活使用学科
教材,系统编写导学案等校本资料,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
〔二〕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绩条件:〔所提供证书一律以有效检索页或文件
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1、教学效果突出,担任一线教学工作,成绩位于同学科前列,或获得过市级以上辅导
奖或组织奖。〔申报名师需获得安阳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有关荣誉;或
荣获林州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该项积分按教学成绩计算:主要依据13年、
14年〔上半年、下半年〕4次乡统考成绩前1/3积分〔不在前1/3按0分计算〕,初中分两
段:分别计50分、45分;小学分3段:分别计50分、45分、40分。
2、参加过林州市、安阳市及河南省优质课并获奖。但申报名师需获安阳市优质课一等
奖及以上,或安阳市级示范性观摩课〔本人曾获得过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该项积分按
获得省、市、县级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最高级别积一次分,分别积:15分、12分、10
分。
3、获得过市教研室的教案评比、作业评比、常态课评比优秀表彰1项以上,或者与教
育教学紧密相联的市级以上单项奖1次。该项积分按获得省、市级单项奖最高级别积一次分,
分别积:10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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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本人所授专业和课程,撰写了高质量的有关素质教育方面的经验材料或高水平
的教育教学经验材料;近5年来,有1篇〔申报名师需2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
上发表或获市级〔申报名师获省级〕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有个人专著〔合著须位列前三
名〕。该项积分按CN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且能在指定网站检索出来的一次积10分;
其他获得省级、市级论文按一次积5分计算。
5、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教学
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人参与安阳市级课题需位列前三名,省级课题须位列前六名。教
研员主持的课题应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申报名师需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省级教育教学
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人须位列省级前三名,国家级前五名。教研员应主持省级以上课
题,并获得省级成果一等奖以上。该项积分按获得省、市级课题最高级别积一次分,分别积:
10分、8分。
6、所带班组曾获得林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本人
获得优秀班主任。
申报名师需获市级以上先进班集体奖;或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德育方面的表彰奖
励1次。或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
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有2人获得市级优质课及以
上奖项。
该项积分按获得省、市、县级优秀班主任最高级别积一次分,分别积:20分、15分、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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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
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或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
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或组织观摩学习。
参评名师需具备名师业绩条件中的5条以上;教研员参评名师需具备名师业绩条件中的
4条以上。
参评骨干教师需具备业绩条件中的3条以上,参评学科带头人需具备业绩条件中的5条
以上〔教研员参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需具备业绩条件中的3条以上〕。
五、评选认定程序
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审纪律,逐级评选、逐级审查、逐级公示。
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各校首先要成立评选认定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名额分配,制定评选方案。经
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校推荐,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听课、评课、说课、理论考试、
查阅材料、答辩等方式〔可选择其中某些项〕,评选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名师,予以
初步认定。在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中心校评选认定工作指导小组审查、考核,最终确定。
2、安阳市第三批名师、学科带头人、第五批骨干教师复评工作,由市教体局通过考核
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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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命名发证:对按规定公示无异议者,由安阳市、林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命名、表
彰。
六、有关要求
为了做好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镇中心校决定成立“原康
镇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认定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校也要成立相
应的评选认定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实施。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
选认定及名师遴选推荐,并将有关材料报林州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认
定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七、纪律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实行“阳
光操作”,推荐评选出具备相应等级称号的教师。
2、各校评审认定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查申报人员材料,严禁在推荐和评审过程中弄虚作
假,徇私舞弊。对审查不严、包庇、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市教体局将依法依
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发现有申报人材料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并在近3个批次内不得申报评选。
附件1
原康镇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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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认定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成杰
副组长:侯永沛
成 员:付现文韩少华 王二刚 王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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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吉 牛国栋 张铁武 高鹏伟
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菅若云)
原康镇中心学校
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
骨干教师评选认定方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
展的需要,根据《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
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六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的
通知》〔安教师〔2015〕34号〕精神和《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
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件>的通知》林教体字〔2015〕56号精神,结合我镇教师队伍
建设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选拔推荐安阳市第四批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名师、学科
带头人及第六批骨干教师和林州市中小学名师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认定方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
统领,以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面向一线,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并通过他们带动全
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评选认定的指标分配和原则
〔一〕指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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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选实行总量控制〔不含复评者〕。其中:安阳市学科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3人;
林州市名师3人。推荐名额按照辖区内专任教师的总数、深化课改与教学成绩相结合的原则
进行比例分配。各学区推荐2人、中学推荐3人。
〔二〕评选认定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保证能力与经历、工作业绩事迹真实,优中选优。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条件公开,评选过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3、老中青相结合原则。中青年教师〔45岁以下〕所占比例不低于60%。
4、面向全体原则。名师、学科带头人兼顾区域、学科和学段。
三、评选认定范围
名师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教育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市学科带头人中推荐;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省、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社会
声望特别高,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推荐。
安阳市第三批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五批骨干教师长期在一线担任教学工作的参加本次
复评。
凡现任学校校级领导,长期任课的可参加复评,不任课的不再参加本次安阳市名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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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和复评工作。
四、评选工作
评选条件分为能力和经历、业绩条件两部分。能力和经历是在从教以来能够履行和到达
的必要条件,由学校认可。业绩条件是评比审核的依据,要求依据提供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证
明材料进行评比。
〔一〕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能力与经历:
1、师德修养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2、知识素养
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
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应到达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水平〔语文学科教师应到达二级
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应到达二级乙等以上〕;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接受教师教育技术
能力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村、教
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另外,申报名师的中学教师应具有高级教师〔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或参加工作满15年并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小学教师应具有一级教师〔小高或中
一〕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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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
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校
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
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有较丰富的
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节。
4、教学经历
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授课效果评价良好;幼儿园教师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5、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良好,成绩位于全镇前1/3。
6、学生管理
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承担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1年以上,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
自觉渗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远大理想、高尚品德、健康情操、健
全人格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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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7、教科研工作
能够较好地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并在市级以上交流,独立整合课程资源,灵活使用学科
教材,系统编写导学案等校本资料,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
〔二〕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绩条件:〔所提供证书一律以有效检索页或文件
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1、教学效果突出,担任一线教学工作,成绩位于同学科前列,或获得过市级以上辅导
奖或组织奖。〔申报名师需获得安阳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有关荣誉;或
荣获林州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该项积分按教学成绩计算:主要依据13年、
14年〔上半年、下半年〕4次乡统考成绩前1/3积分〔不在前1/3按0分计算〕,初中分两
段:分别计50分、45分;小学分3段:分别计50分、45分、40分。
2、参加过林州市、安阳市及河南省优质课并获奖。但申报名师需获安阳市优质课一等
奖及以上,或安阳市级示范性观摩课〔本人曾获得过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该项积分按
获得省、市、县级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最高级别积一次分,分别积:15分、12分、10
分。
3、获得过市教研室的教案评比、作业评比、常态课评比优秀表彰1项以上,或者与教
育教学紧密相联的市级以上单项奖1次。该项积分按获得省、市级单项奖最高级别积一次分,
分别积:10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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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本人所授专业和课程,撰写了高质量的有关素质教育方面的经验材料或高水平
的教育教学经验材料;近5年来,有1篇〔申报名师需2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
上发表或获市级〔申报名师获省级〕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有个人专著〔合著须位列前三
名〕。该项积分按CN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且能在指定网站检索出来的一次积10分;
其他获得省级、市级论文按一次积5分计算。
5、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教学
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人参与安阳市级课题需位列前三名,省级课题须位列前六名。教
研员主持的课题应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申报名师需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省级教育教学
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人须位列省级前三名,国家级前五名。教研员应主持省级以上课
题,并获得省级成果一等奖以上。该项积分按获得省、市级课题最高级别积一次分,分别积:
10分、8分。
6、所带班组曾获得林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本人
获得优秀班主任。
申报名师需获市级以上先进班集体奖;或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德育方面的表彰奖
励1次。或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
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有2人获得市级优质课及以
上奖项。
该项积分按获得省、市、县级优秀班主任最高级别积一次分,分别积:20分、15分、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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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
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或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
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或组织观摩学习。
参评名师需具备名师业绩条件中的5条以上;教研员参评名师需具备名师业绩条件中的
4条以上。
参评骨干教师需具备业绩条件中的3条以上,参评学科带头人需具备业绩条件中的5条
以上〔教研员参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需具备业绩条件中的3条以上〕。
五、评选认定程序
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审纪律,逐级评选、逐级审查、逐级公示。
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各校首先要成立评选认定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名额分配,制定评选方案。经
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校推荐,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听课、评课、说课、理论考试、
查阅材料、答辩等方式〔可选择其中某些项〕,评选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名师,予以
初步认定。在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中心校评选认定工作指导小组审查、考核,最终确定。
2、安阳市第三批名师、学科带头人、第五批骨干教师复评工作,由市教体局通过考核
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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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命名发证:对按规定公示无异议者,由安阳市、林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命名、表
彰。
六、有关要求
为了做好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镇中心校决定成立“原康
镇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认定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校也要成立相
应的评选认定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实施。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
选认定及名师遴选推荐,并将有关材料报林州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认
定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七、纪律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实行“阳
光操作”,推荐评选出具备相应等级称号的教师。
2、各校评审认定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查申报人员材料,严禁在推荐和评审过程中弄虚作
假,徇私舞弊。对审查不严、包庇、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市教体局将依法依
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发现有申报人材料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并在近3个批次内不得申报评选。
附件1
原康镇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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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认定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成杰
副组长:侯永沛
成 员:付现文韩少华 王二刚 王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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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吉 牛国栋 张铁武 高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