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衅香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及
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交通厅
• 【公布日期】2004.06.30
• 【字 号】豫发改收费[2004]1074号
• 【施行日期】2004.06.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
偿收费办法》的通知
(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 豫发改收费〔2004〕1074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交通局:
《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自二○○二年四月一日试
行以来,对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挽回公路损失,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起到了
积极作用,各地没有不良反映。结合试行情况,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
原赔(补)偿收费办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项目和
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尚未涉及的新增高速公路赔(补)偿收费项目,暂由收费单位按实际恢复价格
制定收费标准,并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备案。一年后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核定正
式标准。
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完好畅
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公路路政管
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的收费经营性高速公路。
第三条 省辖市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
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衅香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及
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交通厅
• 【公布日期】2004.06.30
• 【字 号】豫发改收费[2004]1074号
• 【施行日期】2004.06.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
偿收费办法》的通知
(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 豫发改收费〔2004〕1074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交通局:
《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自二○○二年四月一日试
行以来,对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挽回公路损失,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起到了
积极作用,各地没有不良反映。结合试行情况,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
原赔(补)偿收费办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项目和
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尚未涉及的新增高速公路赔(补)偿收费项目,暂由收费单位按实际恢复价格
制定收费标准,并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备案。一年后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核定正
式标准。
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完好畅
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公路路政管
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的收费经营性高速公路。
第三条 省辖市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