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剑沛儿)
证券代码:000066证券简称:中国长城公告编号:2018-11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构)筑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指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
“长江电源”:指武汉长江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全资子公司
“瀚兴日月”:指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全资子公司
一、概述
1、长江科技为保障生产经营场所的稳定,夯实资产基础,同时关联方长江
电源意向出售,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就长江科技购买长江电源所拥有的位于湖北
省武汉市汉南区兴三路231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宗土地上房屋建(构)筑物事宜
签署《不动产转让合同》。根据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天和[2018]评字第80018号),截止2018年7月31日长江电源拟转让标
的资产的评估值为4,277.20万元,其中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8,347.30平
方米,评估值为975万元;房屋建(构)筑物共计18项建筑面积合计23,087.39
平方米,评估值为3,302.20万元;在此基础上,拟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4,27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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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110号公告
2、鉴于本公司与长江电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
联董事陈小军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和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4、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武汉长江电源有限公司(原名:武汉国营长江电源厂)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武汉市桥口区解放大道201号
3、法定代表人:容安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2,847.20万元
5、经营范围:干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制造;经营自产电池产品、成
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6、财务状况:2017年度长江电源经审计总资产为16,390.86万元、净资产
为2,460.27万元、营业收入为212.86万元、净利润为-808.24万元;2018年半
年度长江电源总资产为15,895.55万元、净资产为1,820.11万元、营业收入为
106.43万元、净利润为-640.16万元。
7、现有股权结构情况:长江电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全资子公
司。
8、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电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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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剑沛儿)
证券代码:000066证券简称:中国长城公告编号:2018-11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构)筑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指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
“长江电源”:指武汉长江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全资子公司
“瀚兴日月”:指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全资子公司
一、概述
1、长江科技为保障生产经营场所的稳定,夯实资产基础,同时关联方长江
电源意向出售,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就长江科技购买长江电源所拥有的位于湖北
省武汉市汉南区兴三路231号土地使用权及该宗土地上房屋建(构)筑物事宜
签署《不动产转让合同》。根据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天和[2018]评字第80018号),截止2018年7月31日长江电源拟转让标
的资产的评估值为4,277.20万元,其中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8,347.30平
方米,评估值为975万元;房屋建(构)筑物共计18项建筑面积合计23,087.39
平方米,评估值为3,302.20万元;在此基础上,拟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4,27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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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110号公告
2、鉴于本公司与长江电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
联董事陈小军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和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4、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武汉长江电源有限公司(原名:武汉国营长江电源厂)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武汉市桥口区解放大道201号
3、法定代表人:容安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2,847.20万元
5、经营范围:干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制造;经营自产电池产品、成
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6、财务状况:2017年度长江电源经审计总资产为16,390.86万元、净资产
为2,460.27万元、营业收入为212.86万元、净利润为-808.24万元;2018年半
年度长江电源总资产为15,895.55万元、净资产为1,820.11万元、营业收入为
106.43万元、净利润为-640.16万元。
7、现有股权结构情况:长江电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全资子公
司。
8、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电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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