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发(作者:偶玉)
第一篇 法律知识
第一章 法理学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法的概念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
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1.规范性。
2.国家意志性。
3.普遍性。
4.强制性。
5.程序性。
6.可诉性。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法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法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
4.强制作用:法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
5.教育作用: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具体表现
3
公共基础知识系统讲义
为示范作用和警示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维护特定人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
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分为两大方面: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四、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2.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同属于上层建筑,法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政治,政治便在多大程度上离
不开法。
3.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法与道德具有互补性。
区别:
区分标准
生成方式不同
表现形式不同
调整范围不同
评价标准不同
强制方式不同
法律
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典、法条
调整范围较小
标准明确
依靠国家强制力
道德
自发演进生成
内心、舆论或语言
调整范围较大
标准模糊
依靠舆论和自觉
4.法与执政党政策
区别:
区分标准
体现的意志不同
表现形式不同
实施方式不同
稳定性不同
法律
体现国家意志
法典、法条
依靠国家强制力
稳定性较高、程序严格
政策
体现全党意志
一般为决议、宣言、决定、
声明、通知等
依靠党纪制裁
灵活性较大
4
2024年4月12日发(作者:偶玉)
第一篇 法律知识
第一章 法理学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法的概念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
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1.规范性。
2.国家意志性。
3.普遍性。
4.强制性。
5.程序性。
6.可诉性。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法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法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
4.强制作用:法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
5.教育作用: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具体表现
3
公共基础知识系统讲义
为示范作用和警示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维护特定人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
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分为两大方面: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四、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2.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同属于上层建筑,法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政治,政治便在多大程度上离
不开法。
3.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法与道德具有互补性。
区别:
区分标准
生成方式不同
表现形式不同
调整范围不同
评价标准不同
强制方式不同
法律
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典、法条
调整范围较小
标准明确
依靠国家强制力
道德
自发演进生成
内心、舆论或语言
调整范围较大
标准模糊
依靠舆论和自觉
4.法与执政党政策
区别:
区分标准
体现的意志不同
表现形式不同
实施方式不同
稳定性不同
法律
体现国家意志
法典、法条
依靠国家强制力
稳定性较高、程序严格
政策
体现全党意志
一般为决议、宣言、决定、
声明、通知等
依靠党纪制裁
灵活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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