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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评导则体系探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IT圈 admin 35浏览 0评论

2024年5月11日发(作者:少盼晴)

2021年1月

第43卷 第1期

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Vol.43,No.1

Jan.,2021

从环评导则体系探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岳蓬蓬

1

,李海静

2

,张健

3

,李永超

4

3.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 401147;4.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 510045

1.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 100012;2.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00012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不畅的原因主要体现在环评技术导则在技术层面上对于排污许可的支持

不够、污染源核算方法不一致、确定的污染物不同等。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加快环评导则制修订、加强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与污

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体系的衔接、统筹考虑环评和排污许可确定的污染物种类等建议,以促使两项制度更好地衔接,在污染

预防与管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环评导则体系

DOI:

10.14068/.2021.01.006

中图分类号:X8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

6444(2021)01

-

0027

-

03

StudyontheConnectionof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

andPollutantPermitSystemfromEIAGuidelineSystem

gGuohuanEnvironmentalTechnologyCo.,Ltd.,Beijing100012,China;vironmentalSci

-

TechCo.,Ltd.,

salCenterforEnvironmentandEngineering,MinistryofEcologyandEnvironment,Beijing100012,China;

YUEPengpeng

1

,LIHaijing

2

,ZHANGJian

3

,LIYongchao

4

Abstract:

Thereasonsforthepoorconnectionbetween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IA)systemandpollutantpermitsystemare

Chongqing401147,China;ongZhihuanInnovativeEnvironmentalTechnologyCo.,Ltd.,Guangzhou510045,China

mainlyreflectedintheinsufficientsupportoftheEIAtechnicalguidelinesforpollutantpermitonthetechnicallevel,theinconsistencyof

sourceaccountingmethods,nthis,somesuggestionsareputforward,suchasaccelerating

ofthetypesofpollutants,sothatthetwosystemscanbebetterconnectedandplayanimportantrolein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

EIAguidelinesystem′sreconfiguration,strengtheningtheconnectionbetweenEIAsystemandpollutantpermitsystem,overallconsideration

Keywords:

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IA);pollutantpermitsystem;connection;EIAguidelinesystem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下简称“环评制度”),

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

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评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重在提前预

防,是新污染源的“准生证”

[1]

,同时也是申请排

污许可证的前提和重要依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

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

2020

-

07

-

01

岳蓬蓬(1975—),女,山东人,硕士,高级工程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影响评价,E

-

mail:ypengpeng@

制度(以下简称“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

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排污许可制

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是确保

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落地

的重要保障,重在事中事后监管,是载明排污单位

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关信息的“身份证”

[2]

。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以下简称“环评

导则体系”)作为环评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对环评

文件编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污染源源强

核算技术指南中的物料衡算法、类比法等确定了建

设项目的污染物产排情况,要素导则规定了各要素

 

8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第43卷

产排量的表述形式,这些内容是与排污许可制衔接

的重要部分,良好的衔接可提高排污许可填报内容

在环评文件中的易获得性。环评导则体系在环评制

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方面起着桥梁作用。本文

将探讨两项制度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

衔接的思路和建议,以加强两项制度在污染预防和

管控方面的协同作用。

1 环评和排污许可两项制度衔接中存在的

问题

 

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做好环

(

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是落实固定污染源类建设项目

环办环评〔2017〕84号),提出做好环境影响评价

全过程管理的重要保障。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不

断完善管理内容,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更加科学,严格

污染物排放要求;在排污许可管理中,严格按照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

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在近几年工作实践中,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依然存在一些衔接突出的问

题,主要体现在数据和污染物两方面,部分问题是因

两种制度的设计初衷不同而存在

[3]

在数据方面,排污许可填报数据不易从环评文

件中获得,或者与环评中核算预测的源强数据存在

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企业缺

乏环保专业知识,在申领过程中往往会通过环评或

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来填写排污许可申请表,但因环

评技术导则未给予充分指导,企业有时难以从环评

及批复文件中获取相关信息,完成申领工作;另一

方面,环评文件与排污许可证的核算数据存在差异,

主要源于两者污染源核算方法不同,这一不同是因

环评制度基于改善环境质量或控制环境质量不恶化

的目标,而排污许可制度是基于限定达标排放顶格

发放的目标。

在污染物方面,环评工作分析的项目排放的主

要污染物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

称“许可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污染物不完全一致,

导致在排污许可填报时,无法确定项目应填报的污

染物种类。例如,在许可技术规范中对于生活污水

控制的污染物包括磷酸盐或总磷,但环评报告中,

对于生活污水并不会把磷酸盐或总磷作为主要的污

染物进行评价。

2 环评和排污许可两项制度衔接不畅的原因

环评和排污许可是我国两项基本生态环境保护

制度,也是落实固定污染源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的重要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两项制度的衔接在

技术方法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项目在全过程管理

中出现不畅。

2.1 环评导则体系在技术层面上对于排污许可的支

持不够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016)

2.1—

办法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于2017年11

(

月发布

试行

纲》)

)》

,

(

并在

以下简称

2016年12

2019年

《排污许可

月发布,

8月进行

了修订。《总纲》早于《排污许可办法》发布,且

仅在污染防治措施方面规定了应分析是否满足排污

许可要求,并未在排污许可衔接上做综合性考虑,

也未从总体上指导排污许可相关数据信息填报,使

得排污许可填报相关数据信息难以直接从环评文件

2.

中获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响评价技术导则

3—2018)(以下简称

大气环境

《地表水导则

》(HJ

》)和《环境影

简称《大气导则》)在制定时已尽量与排污许可衔

2.2—2018)(以下

接,但仍有进一步衔接的空间。如《地表水导则》

的“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中未对一般排放口和

主要排放口进行区分,而在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要求

中,两种排放口的填报要求却不尽相同。《大气导

则》中提出,环评文件应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与预

防设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分析,而排污许可技

术规范中已根据工艺的污染物特征提出了污染物防

治措施的可行性技术参考表。对于采用推荐可行技

术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议在导则中明确,可参考排

污许可技术规范简化论证其经济技术可行性。

2.2 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不同导致核算数据存在

差异

两项制度对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的要求不同。

术指南的要求核算污染物源强

总纲》明确了工程分析应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

,核算方法包括实测

第1期岳蓬蓬等:从环评导则体系探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2

 

9

法、物料衡算法、产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类比

法、实验法等。为了分析论证项目运营时对周边环

境的实际影响,环评文件应结合环保措施的治理效

果,核算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若核算所得排放浓

度超过相应排放标准限值,须通过优化环保措施、

调整生产规模等方式,使排放浓度控制在排放标准

限值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

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

42—2018)中规定了许可排放限值包括污染物许

,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应

根据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按从严原则确定;

许可排放量是按照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单位产品基

准排气量、产能核算得到的排放量,应是该行业废

气污染物排放量的上限值,是个较宽松的排放限

[4]

低于排污许可制度中规定的排放浓度

。由此可见,环评文件中核算的排放浓度一般

2.3 环评导则和排污许可确定的污染物不同

根据《总纲》,环评文件应结合建设项目的特

点、项目工艺及采用的原辅材料等确定主要污染物。

排污许可主要依据排放标准确定污染物,与排放标

准中的污染物范围相同,并且排污许可要考虑全行

业需控制的污染物,往往会比单个项目考虑的污染

物更广。在项目环评工作中,由于某类污染物排放

量过少或者并非项目特征污染物,该类污染物产排

情况一般不加以分析,如一般项目废水中的总磷,

但在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里会按照标准全因子均须列

上总磷或者磷酸盐。因此,实际工作中会出现环评

与排污许可确定的污染物种类不同的情况。有时环

评的污染物种类少于许可的,有时许可的污染物种

类少于环评的。

3 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两项制度衔接的建议

为更好地服务建设项目,进一步发挥环评早期

介入、排污许可后期严守的作用,以改善生态环境

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

境高水平保护为目标,扎实做好新时代环境影响评

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建议环评导则体系加快修订工

作,对导则体系进行“瘦体强身”,加强两种制度

对建设项目排污管理的一致性,提高环评导则体系

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3.1 加快环评导则制修订工作

有序推动导则制修订工作,适时建立导则制修

订绿色通道。同时,建议环评导则体系在后续修订

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内容和

形式,并将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纳入修订范围,充分

发挥环评导则体系的桥梁作用。例如,在《总纲》

修订过程中考虑设置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章节,并

且根据排污许可填报内容,优化污染物排放清单内

容,在要素导则和行业导则中进一步优化相关要求,

如项目在采取排污许可推荐的处理工艺时,环评文

件可简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内容等。

3.2 加强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与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

指南体系的衔接

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2018年起至今

,

,

涵盖了

生态环境部已发布

19个行业,

20

同时也发布

项污染源

了75个行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部分行业的排污

许可技术规范与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是重叠的。

为了做好环评导则体系与排污许可关于企业污染物

排放情况的衔接,建议适时修订污染源源强核算技

术指南,加强对环评文件的指导作用,提供更加贴

近企业实际排放情况的污染物产排核算方法,提出

企业排放总量建议;加强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与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衔接,统一企业在环评与排

污许可两种制度下污染物排放量的统一限值要求。

3.3 统筹考虑环评和排污许可确定的污染物种类

对于已发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的行业,

结合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统筹考虑污染物种类,核

查确保不遗漏主要污染物;对于未发布污染源源强

核算技术指南的行业,应在下一步的编制中考虑与

已发布的许可技术规范衔接,综合确定主要污染物

的种类,且在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控制的污染物中预

留与环评衔接的接口,避免硬性执行排放标准,扩

大管控范围。对于环评未识别的污染物且不属于项

目应关注的污染物,可不予以管控。由此,统筹环

评与排污许可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利于统一管理尺

度,形成环评与许可管控合力。

(下转第41页)

第1期刘贺峰等:造纸行业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4

 

1

环境管理

[1

-

3]

,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的环境管理

区域削减、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未纳入排污许可的

内容,在建设项目投入运行或使用前,通过企业自主

验收方式进行落实,同时通过加强执法检查、信息公

开等手段确保落实效果,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贯穿于

项目建设前、建设期和生产运营期全生命周期。二是

统一环评文件与排污许可申报格式,在环评文件的章

节设置方面,与排污许可填报信息相结合,避免二次

填报,既减少了企业的工作量,也有利于环境管理部

门掌握企业的相关变更内容。

3.3 完善排放标准,统一执法要求

制定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要点,通过统

一执法要求,解决目前存在的排放标准与达标判定细

则不衔接等问题。统一碱回收炉执行标准,建议根据

燃烧物质、碱炉大小明确污染物排放限值。在兼顾科

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明确废水排放标准中浓度

限值取值时间,补充相应的废气排放标准。

3.4 分类确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理顺管理要求

对于现有企业,依据排污许可要求确定许可排放

量,排污许可制度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需要逐步加严

对企业的排放量要求。对于新建项目,由环评根据环

境质量现状和可行性技术确定企业污染物允许排放

量,并作为许可排放量的“天花板”。企业申领排污

放源均需报送实际排放量,并通过抽查、数据校核

等手段,提高实际排放量的数据质量。在保障数据

质量的基础上,将排污许可中实际排放量的数据推

送给环境统计,不再要求企业按其他制度单独报送

数据,逐步实现多套数据整合为一套数据。统一排

放量核算既可减轻企业负担,又实现了环境管理

“一本账”。

新格局,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 结语

随着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未来造纸行业

全过程环境管理创新应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基础,

从准入的角度完善行业控制要求;以排污许可为核

心,在生产运营阶段促进行业污染物减排;以监察

执法为抓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

-

5]

。最终实现

“一证式”环境管理,让企业执行的环境法律、标

准和要求更具明晰性、便利性、实用性,提高环境

管理效能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陈吉宁.

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

[2] 王灿发.

加强排污许可证与环评制度的衔接势在必行[J].环境

新支撑[Z].

2016.

[3] 林业星,

沙克星,王静,等.国外排污许可制度实践经验与启示

影响评价,

2016,38(2)∶6

-

9.

许可证时,排污许可将直接引用环评确定的排放量;

如果排放标准等相关管理要求加严,则从严确定。

3.5 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统一排放量核算

完善排污许可中实际排放量报送要求,所有排

[4] 汪键.

实施排污许可落实治污主体责任[N].中国环境报,

2018-

[J].

环境影响评价,

2020,42(1)∶14

-

19.

05-25(03).

[5] 邹世英,

杜蕴慧,柴西龙,等.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展及展望

[J].

环境影响评价,

2020,42(2)∶1

-

5.

(上接第29页)

以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柴西龙,

邹世英,李元实,等.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衔

4 结语

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是我国重要的两项环

境管理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前者为建设项

目的环境准入门槛,后者是建设项目落实污染防治

措施的重要保障。为了健全环评导则体系,加强环

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可实现对项目

从准入到日常运行的全过程管理,简化工业企业环

保手续的办理,更好地服务于工业企业,促进我国

[2] 朱源,

姚荣.美环评和许可证衔接管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接研究[J].环境影响评价,

2016,38(6)∶25

-

32.

[3] 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

相关工作的通知[EB/OL].(2017-11-14)[2020-08-26].

[J].

环境保护,

2018,46(1)∶75

-

78.

[4] 代庆仁.

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的思考[J].价值工

/gkml/hbb/bgt/201711/t20171122_.

程,

2020,14(1)∶40

-

42.

2024年5月11日发(作者:少盼晴)

2021年1月

第43卷 第1期

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Vol.43,No.1

Jan.,2021

从环评导则体系探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岳蓬蓬

1

,李海静

2

,张健

3

,李永超

4

3.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 401147;4.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 510045

1.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 100012;2.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00012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不畅的原因主要体现在环评技术导则在技术层面上对于排污许可的支持

不够、污染源核算方法不一致、确定的污染物不同等。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加快环评导则制修订、加强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与污

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体系的衔接、统筹考虑环评和排污许可确定的污染物种类等建议,以促使两项制度更好地衔接,在污染

预防与管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环评导则体系

DOI:

10.14068/.2021.01.006

中图分类号:X8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

6444(2021)01

-

0027

-

03

StudyontheConnectionof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

andPollutantPermitSystemfromEIAGuidelineSystem

gGuohuanEnvironmentalTechnologyCo.,Ltd.,Beijing100012,China;vironmentalSci

-

TechCo.,Ltd.,

salCenterforEnvironmentandEngineering,MinistryofEcologyandEnvironment,Beijing100012,China;

YUEPengpeng

1

,LIHaijing

2

,ZHANGJian

3

,LIYongchao

4

Abstract:

Thereasonsforthepoorconnectionbetween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IA)systemandpollutantpermitsystemare

Chongqing401147,China;ongZhihuanInnovativeEnvironmentalTechnologyCo.,Ltd.,Guangzhou510045,China

mainlyreflectedintheinsufficientsupportoftheEIAtechnicalguidelinesforpollutantpermitonthetechnicallevel,theinconsistencyof

sourceaccountingmethods,nthis,somesuggestionsareputforward,suchasaccelerating

ofthetypesofpollutants,sothatthetwosystemscanbebetterconnectedandplayanimportantrolein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

EIAguidelinesystem′sreconfiguration,strengtheningtheconnectionbetweenEIAsystemandpollutantpermitsystem,overallconsideration

Keywords:

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IA);pollutantpermitsystem;connection;EIAguidelinesystem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下简称“环评制度”),

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

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评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重在提前预

防,是新污染源的“准生证”

[1]

,同时也是申请排

污许可证的前提和重要依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

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

2020

-

07

-

01

岳蓬蓬(1975—),女,山东人,硕士,高级工程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影响评价,E

-

mail:ypengpeng@

制度(以下简称“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

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排污许可制

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是确保

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落地

的重要保障,重在事中事后监管,是载明排污单位

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关信息的“身份证”

[2]

。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以下简称“环评

导则体系”)作为环评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对环评

文件编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污染源源强

核算技术指南中的物料衡算法、类比法等确定了建

设项目的污染物产排情况,要素导则规定了各要素

 

8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第43卷

产排量的表述形式,这些内容是与排污许可制衔接

的重要部分,良好的衔接可提高排污许可填报内容

在环评文件中的易获得性。环评导则体系在环评制

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方面起着桥梁作用。本文

将探讨两项制度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

衔接的思路和建议,以加强两项制度在污染预防和

管控方面的协同作用。

1 环评和排污许可两项制度衔接中存在的

问题

 

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做好环

(

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是落实固定污染源类建设项目

环办环评〔2017〕84号),提出做好环境影响评价

全过程管理的重要保障。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不

断完善管理内容,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更加科学,严格

污染物排放要求;在排污许可管理中,严格按照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

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在近几年工作实践中,

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依然存在一些衔接突出的问

题,主要体现在数据和污染物两方面,部分问题是因

两种制度的设计初衷不同而存在

[3]

在数据方面,排污许可填报数据不易从环评文

件中获得,或者与环评中核算预测的源强数据存在

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企业缺

乏环保专业知识,在申领过程中往往会通过环评或

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来填写排污许可申请表,但因环

评技术导则未给予充分指导,企业有时难以从环评

及批复文件中获取相关信息,完成申领工作;另一

方面,环评文件与排污许可证的核算数据存在差异,

主要源于两者污染源核算方法不同,这一不同是因

环评制度基于改善环境质量或控制环境质量不恶化

的目标,而排污许可制度是基于限定达标排放顶格

发放的目标。

在污染物方面,环评工作分析的项目排放的主

要污染物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

称“许可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污染物不完全一致,

导致在排污许可填报时,无法确定项目应填报的污

染物种类。例如,在许可技术规范中对于生活污水

控制的污染物包括磷酸盐或总磷,但环评报告中,

对于生活污水并不会把磷酸盐或总磷作为主要的污

染物进行评价。

2 环评和排污许可两项制度衔接不畅的原因

环评和排污许可是我国两项基本生态环境保护

制度,也是落实固定污染源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的重要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两项制度的衔接在

技术方法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项目在全过程管理

中出现不畅。

2.1 环评导则体系在技术层面上对于排污许可的支

持不够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016)

2.1—

办法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于2017年11

(

月发布

试行

纲》)

)》

,

(

并在

以下简称

2016年12

2019年

《排污许可

月发布,

8月进行

了修订。《总纲》早于《排污许可办法》发布,且

仅在污染防治措施方面规定了应分析是否满足排污

许可要求,并未在排污许可衔接上做综合性考虑,

也未从总体上指导排污许可相关数据信息填报,使

得排污许可填报相关数据信息难以直接从环评文件

2.

中获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响评价技术导则

3—2018)(以下简称

大气环境

《地表水导则

》(HJ

》)和《环境影

简称《大气导则》)在制定时已尽量与排污许可衔

2.2—2018)(以下

接,但仍有进一步衔接的空间。如《地表水导则》

的“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中未对一般排放口和

主要排放口进行区分,而在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要求

中,两种排放口的填报要求却不尽相同。《大气导

则》中提出,环评文件应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与预

防设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分析,而排污许可技

术规范中已根据工艺的污染物特征提出了污染物防

治措施的可行性技术参考表。对于采用推荐可行技

术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议在导则中明确,可参考排

污许可技术规范简化论证其经济技术可行性。

2.2 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不同导致核算数据存在

差异

两项制度对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的要求不同。

术指南的要求核算污染物源强

总纲》明确了工程分析应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

,核算方法包括实测

第1期岳蓬蓬等:从环评导则体系探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2

 

9

法、物料衡算法、产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类比

法、实验法等。为了分析论证项目运营时对周边环

境的实际影响,环评文件应结合环保措施的治理效

果,核算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若核算所得排放浓

度超过相应排放标准限值,须通过优化环保措施、

调整生产规模等方式,使排放浓度控制在排放标准

限值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

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

42—2018)中规定了许可排放限值包括污染物许

,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应

根据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按从严原则确定;

许可排放量是按照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单位产品基

准排气量、产能核算得到的排放量,应是该行业废

气污染物排放量的上限值,是个较宽松的排放限

[4]

低于排污许可制度中规定的排放浓度

。由此可见,环评文件中核算的排放浓度一般

2.3 环评导则和排污许可确定的污染物不同

根据《总纲》,环评文件应结合建设项目的特

点、项目工艺及采用的原辅材料等确定主要污染物。

排污许可主要依据排放标准确定污染物,与排放标

准中的污染物范围相同,并且排污许可要考虑全行

业需控制的污染物,往往会比单个项目考虑的污染

物更广。在项目环评工作中,由于某类污染物排放

量过少或者并非项目特征污染物,该类污染物产排

情况一般不加以分析,如一般项目废水中的总磷,

但在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里会按照标准全因子均须列

上总磷或者磷酸盐。因此,实际工作中会出现环评

与排污许可确定的污染物种类不同的情况。有时环

评的污染物种类少于许可的,有时许可的污染物种

类少于环评的。

3 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两项制度衔接的建议

为更好地服务建设项目,进一步发挥环评早期

介入、排污许可后期严守的作用,以改善生态环境

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

境高水平保护为目标,扎实做好新时代环境影响评

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建议环评导则体系加快修订工

作,对导则体系进行“瘦体强身”,加强两种制度

对建设项目排污管理的一致性,提高环评导则体系

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3.1 加快环评导则制修订工作

有序推动导则制修订工作,适时建立导则制修

订绿色通道。同时,建议环评导则体系在后续修订

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内容和

形式,并将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纳入修订范围,充分

发挥环评导则体系的桥梁作用。例如,在《总纲》

修订过程中考虑设置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章节,并

且根据排污许可填报内容,优化污染物排放清单内

容,在要素导则和行业导则中进一步优化相关要求,

如项目在采取排污许可推荐的处理工艺时,环评文

件可简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内容等。

3.2 加强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与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

指南体系的衔接

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2018年起至今

,

,

涵盖了

生态环境部已发布

19个行业,

20

同时也发布

项污染源

了75个行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部分行业的排污

许可技术规范与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是重叠的。

为了做好环评导则体系与排污许可关于企业污染物

排放情况的衔接,建议适时修订污染源源强核算技

术指南,加强对环评文件的指导作用,提供更加贴

近企业实际排放情况的污染物产排核算方法,提出

企业排放总量建议;加强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与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衔接,统一企业在环评与排

污许可两种制度下污染物排放量的统一限值要求。

3.3 统筹考虑环评和排污许可确定的污染物种类

对于已发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的行业,

结合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统筹考虑污染物种类,核

查确保不遗漏主要污染物;对于未发布污染源源强

核算技术指南的行业,应在下一步的编制中考虑与

已发布的许可技术规范衔接,综合确定主要污染物

的种类,且在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控制的污染物中预

留与环评衔接的接口,避免硬性执行排放标准,扩

大管控范围。对于环评未识别的污染物且不属于项

目应关注的污染物,可不予以管控。由此,统筹环

评与排污许可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利于统一管理尺

度,形成环评与许可管控合力。

(下转第41页)

第1期刘贺峰等:造纸行业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4

 

1

环境管理

[1

-

3]

,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的环境管理

区域削减、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未纳入排污许可的

内容,在建设项目投入运行或使用前,通过企业自主

验收方式进行落实,同时通过加强执法检查、信息公

开等手段确保落实效果,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贯穿于

项目建设前、建设期和生产运营期全生命周期。二是

统一环评文件与排污许可申报格式,在环评文件的章

节设置方面,与排污许可填报信息相结合,避免二次

填报,既减少了企业的工作量,也有利于环境管理部

门掌握企业的相关变更内容。

3.3 完善排放标准,统一执法要求

制定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要点,通过统

一执法要求,解决目前存在的排放标准与达标判定细

则不衔接等问题。统一碱回收炉执行标准,建议根据

燃烧物质、碱炉大小明确污染物排放限值。在兼顾科

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明确废水排放标准中浓度

限值取值时间,补充相应的废气排放标准。

3.4 分类确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理顺管理要求

对于现有企业,依据排污许可要求确定许可排放

量,排污许可制度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需要逐步加严

对企业的排放量要求。对于新建项目,由环评根据环

境质量现状和可行性技术确定企业污染物允许排放

量,并作为许可排放量的“天花板”。企业申领排污

放源均需报送实际排放量,并通过抽查、数据校核

等手段,提高实际排放量的数据质量。在保障数据

质量的基础上,将排污许可中实际排放量的数据推

送给环境统计,不再要求企业按其他制度单独报送

数据,逐步实现多套数据整合为一套数据。统一排

放量核算既可减轻企业负担,又实现了环境管理

“一本账”。

新格局,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 结语

随着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未来造纸行业

全过程环境管理创新应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基础,

从准入的角度完善行业控制要求;以排污许可为核

心,在生产运营阶段促进行业污染物减排;以监察

执法为抓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

-

5]

。最终实现

“一证式”环境管理,让企业执行的环境法律、标

准和要求更具明晰性、便利性、实用性,提高环境

管理效能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陈吉宁.

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

[2] 王灿发.

加强排污许可证与环评制度的衔接势在必行[J].环境

新支撑[Z].

2016.

[3] 林业星,

沙克星,王静,等.国外排污许可制度实践经验与启示

影响评价,

2016,38(2)∶6

-

9.

许可证时,排污许可将直接引用环评确定的排放量;

如果排放标准等相关管理要求加严,则从严确定。

3.5 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统一排放量核算

完善排污许可中实际排放量报送要求,所有排

[4] 汪键.

实施排污许可落实治污主体责任[N].中国环境报,

2018-

[J].

环境影响评价,

2020,42(1)∶14

-

19.

05-25(03).

[5] 邹世英,

杜蕴慧,柴西龙,等.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展及展望

[J].

环境影响评价,

2020,42(2)∶1

-

5.

(上接第29页)

以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柴西龙,

邹世英,李元实,等.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衔

4 结语

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是我国重要的两项环

境管理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前者为建设项

目的环境准入门槛,后者是建设项目落实污染防治

措施的重要保障。为了健全环评导则体系,加强环

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可实现对项目

从准入到日常运行的全过程管理,简化工业企业环

保手续的办理,更好地服务于工业企业,促进我国

[2] 朱源,

姚荣.美环评和许可证衔接管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接研究[J].环境影响评价,

2016,38(6)∶25

-

32.

[3] 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

相关工作的通知[EB/OL].(2017-11-14)[2020-08-26].

[J].

环境保护,

2018,46(1)∶75

-

78.

[4] 代庆仁.

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的思考[J].价值工

/gkml/hbb/bgt/201711/t20171122_.

程,

2020,14(1)∶40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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