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发(作者:后霞雰)
附件3
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表填写说明
1、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号2)指标。请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
据填写下列类型之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
2、企业类型(代号10)指标。由于对加工型、市场型企业考核的体系不同,所以请在此项
填写企业属于加工型或市场型。加工型企业填写全部指标;市场型企业在指标21、22、23、35、
36项填写市场交易额情况。
3、数据型指标。除特别指明年份外其它数据型指标均填写2009年的数据。
4、所需原料类别(代号32)指标。请根据企业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料类别填写,一级类别只
能填写一类,二级类别可填写一至两个,并且必须为我们设置的主要原料类别名。设置的主要原
料类别为粮食类(稻米、玉米、其它);油料类(花生、大豆、其它);糖类(甘蔗);水果类(柑
橘、龙眼、荔枝、梨、葡萄、菠萝、苹果、其它);蔬菜类(叶菜、番茄、胡萝卜、食用菌、其
它);林特产品类(林木、茶叶、中草药、花卉、其它);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
其它);蛋类(鸡蛋、鸭蛋、其它);乳类(牛乳、其它);皮及皮毛制品类(皮革、羽绒、其它);
水产品类(鱼类、虾类、贝类、其它);其它(种子、其它)。括号内的为二级分类名,请加括号
填写,如大米加工企业在此项填写粮食类(稻米),苹果、菠萝果汁加工企业填写水果类(苹果、
菠萝)。
5、产品名称(代号33)指标。请企业填写主营产品的名称,最多不超过3个,每个名称之
间以“,”(逗号)分隔。
6、主营产品产量(代号34)指标。请企业填写产品名称(代号33)排在第一位的产品产量。
7、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代号35)指标。请企业填写产品名称排在第一位的产品的销售收入。
8、主营产品销售收入的行业排名(代号36)指标。请填写权威机构认定的主营产品在同类
产品行业的排名,并出具证明材料,若企业不清楚可不填写。
9、表4中代号37、38、39、40、41、42指标为企业整体营销及进出口情况,不局限在企
业的主营产品。
10、主要农产品名称(代号46),请填写最多不超过三种农产品名称。数量(代号47)对
应代号46填报,并注明计量单位。当年支付农产品收购款(代号48)指企业年收购全部农产品
所支付的货款总额,也对应代号46填报。
11、直接带动农户数(代号50),指企业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或口头约定收购农产品等形
式带动农民为特定企业生产农产品的农户数,以及固定为特定企业生产原料的农户数。
12、实行固定价格合同带动(代号51),指龙头企业和农户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中规定
的价格收购农户的签约产品。
13、实行最低保护价格合同带动(代号52),指龙头企业和农户在经营活动中,当市场价格
低于合同保护价格时,龙头企业按合同保护价格收购农户的签约产品;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保护
价格时,龙头企业按市场价格收购农户的签约产品。
14、实行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带动(代号53),指龙头企业将农副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
一部分利润按一定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
2024年5月22日发(作者:后霞雰)
附件3
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表填写说明
1、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号2)指标。请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
据填写下列类型之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
2、企业类型(代号10)指标。由于对加工型、市场型企业考核的体系不同,所以请在此项
填写企业属于加工型或市场型。加工型企业填写全部指标;市场型企业在指标21、22、23、35、
36项填写市场交易额情况。
3、数据型指标。除特别指明年份外其它数据型指标均填写2009年的数据。
4、所需原料类别(代号32)指标。请根据企业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料类别填写,一级类别只
能填写一类,二级类别可填写一至两个,并且必须为我们设置的主要原料类别名。设置的主要原
料类别为粮食类(稻米、玉米、其它);油料类(花生、大豆、其它);糖类(甘蔗);水果类(柑
橘、龙眼、荔枝、梨、葡萄、菠萝、苹果、其它);蔬菜类(叶菜、番茄、胡萝卜、食用菌、其
它);林特产品类(林木、茶叶、中草药、花卉、其它);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
其它);蛋类(鸡蛋、鸭蛋、其它);乳类(牛乳、其它);皮及皮毛制品类(皮革、羽绒、其它);
水产品类(鱼类、虾类、贝类、其它);其它(种子、其它)。括号内的为二级分类名,请加括号
填写,如大米加工企业在此项填写粮食类(稻米),苹果、菠萝果汁加工企业填写水果类(苹果、
菠萝)。
5、产品名称(代号33)指标。请企业填写主营产品的名称,最多不超过3个,每个名称之
间以“,”(逗号)分隔。
6、主营产品产量(代号34)指标。请企业填写产品名称(代号33)排在第一位的产品产量。
7、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代号35)指标。请企业填写产品名称排在第一位的产品的销售收入。
8、主营产品销售收入的行业排名(代号36)指标。请填写权威机构认定的主营产品在同类
产品行业的排名,并出具证明材料,若企业不清楚可不填写。
9、表4中代号37、38、39、40、41、42指标为企业整体营销及进出口情况,不局限在企
业的主营产品。
10、主要农产品名称(代号46),请填写最多不超过三种农产品名称。数量(代号47)对
应代号46填报,并注明计量单位。当年支付农产品收购款(代号48)指企业年收购全部农产品
所支付的货款总额,也对应代号46填报。
11、直接带动农户数(代号50),指企业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或口头约定收购农产品等形
式带动农民为特定企业生产农产品的农户数,以及固定为特定企业生产原料的农户数。
12、实行固定价格合同带动(代号51),指龙头企业和农户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中规定
的价格收购农户的签约产品。
13、实行最低保护价格合同带动(代号52),指龙头企业和农户在经营活动中,当市场价格
低于合同保护价格时,龙头企业按合同保护价格收购农户的签约产品;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保护
价格时,龙头企业按市场价格收购农户的签约产品。
14、实行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带动(代号53),指龙头企业将农副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
一部分利润按一定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