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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格过高算失职吗?

IT圈 admin 75浏览 0评论

2024年5月27日发(作者:钟离暄)

采购价格过高算失职吗?

网友的困惑:

我毕业后就在这家公司,待了3年多。领导怀孕休假,我一直以行政助理的身份替主

管干工作,后来公司招来新的行政主管,然后就通知说我挣回扣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但

是公司没有证据,于是又说工作失职,给公司购买的国产交换机价格过高,我购买的是3500

元,人事部说他们调查的是1600元,由于我的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当天就

给我发了封邮件,说从今天开始后就不计算薪资,解除劳动合同让我去办交接,紧接着公

司就招来了行政助理,代替我的职位,我已经去劳动仲裁去提交申请了,不知道,我的这

种算是失职吗,怎么界定,而且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我?

[ 特约顾问答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按照这个理由辞退

的,不需要提前通知,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

所谓 严重失职 ,即员工没有履行自己岗位的主要职责;所谓 营私舞弊 ,即员工为

一己之私欲利用自己的职权欺骗单位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当然,无论是 严重失职 还

是 营私舞弊 ,都必须已经给单位造成了损害,而且必须是 重大损害 。这里 损害 的范

围很广,不仅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单位商誉的损害等其他非直接经济损失。

行政采购这个岗位是个 肥差 ,在这样的岗位上栽倒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上任这样

的岗位,就更应该自律。采购的岗位职责应当是在采购前了解市场上目标产品的相关情况,

1

为公司挑选到功能最合适、价格最低廉的产品。如果暗自收受供应商回扣,无疑属于 营私

舞弊 。

但是公司非常苦恼的是自己不是侦查机构,要获得员工 营私舞弊 的直接证据非常难。

实践中能抓到真凭实据的,要么是采购人员 分赃不均 ,要么就是供应商 反水 。所以, 严

重失职 就是一个退而其次的 罪名 。

你的描述中没有深入谈到交换机的采购事实。你说人事部调查结果是1600元,那市

场上是否真的普遍只卖1600元?如果是真的,为什么你采购的要3500元?价格差距如

此之大,说没有问题真的很难令人信服。此外,此交换机是否有官方参考价格,如果你采

购的价格明显高于参考价格,判定为 严重失职 没有任何问题。

至于是否构成 重大损害 ,比较难下结论,可能见仁见智。但是1600元如果可以买

到这个交换机,你却花了超过1倍的价格,这个损失确实不算小。

你现在即将仲裁,对你来说,公司是否可以证明1600元是否属于市场常规价格非常

重要。这个案件的胜负关键就在于此。

2

2024年5月27日发(作者:钟离暄)

采购价格过高算失职吗?

网友的困惑:

我毕业后就在这家公司,待了3年多。领导怀孕休假,我一直以行政助理的身份替主

管干工作,后来公司招来新的行政主管,然后就通知说我挣回扣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但

是公司没有证据,于是又说工作失职,给公司购买的国产交换机价格过高,我购买的是3500

元,人事部说他们调查的是1600元,由于我的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当天就

给我发了封邮件,说从今天开始后就不计算薪资,解除劳动合同让我去办交接,紧接着公

司就招来了行政助理,代替我的职位,我已经去劳动仲裁去提交申请了,不知道,我的这

种算是失职吗,怎么界定,而且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我?

[ 特约顾问答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按照这个理由辞退

的,不需要提前通知,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

所谓 严重失职 ,即员工没有履行自己岗位的主要职责;所谓 营私舞弊 ,即员工为

一己之私欲利用自己的职权欺骗单位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当然,无论是 严重失职 还

是 营私舞弊 ,都必须已经给单位造成了损害,而且必须是 重大损害 。这里 损害 的范

围很广,不仅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单位商誉的损害等其他非直接经济损失。

行政采购这个岗位是个 肥差 ,在这样的岗位上栽倒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上任这样

的岗位,就更应该自律。采购的岗位职责应当是在采购前了解市场上目标产品的相关情况,

1

为公司挑选到功能最合适、价格最低廉的产品。如果暗自收受供应商回扣,无疑属于 营私

舞弊 。

但是公司非常苦恼的是自己不是侦查机构,要获得员工 营私舞弊 的直接证据非常难。

实践中能抓到真凭实据的,要么是采购人员 分赃不均 ,要么就是供应商 反水 。所以, 严

重失职 就是一个退而其次的 罪名 。

你的描述中没有深入谈到交换机的采购事实。你说人事部调查结果是1600元,那市

场上是否真的普遍只卖1600元?如果是真的,为什么你采购的要3500元?价格差距如

此之大,说没有问题真的很难令人信服。此外,此交换机是否有官方参考价格,如果你采

购的价格明显高于参考价格,判定为 严重失职 没有任何问题。

至于是否构成 重大损害 ,比较难下结论,可能见仁见智。但是1600元如果可以买

到这个交换机,你却花了超过1倍的价格,这个损失确实不算小。

你现在即将仲裁,对你来说,公司是否可以证明1600元是否属于市场常规价格非常

重要。这个案件的胜负关键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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