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6日发(作者:双秋白)
ICS 77.140.50
H 46
Q/SG
总公司企业标准
Q/SGZGS 324.1—2007
首钢
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第1部分:首钢(SG)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Low carbon steel for cold-rolled sheets and strips Part 1:low carbon steel for
cold-rolled sheets and strips of Shougang Group
2007-08-21发布 2007-09-15实施
首钢总公司
发布
Q/SGZGS 324.1—2007
前 言
Q/SGZGS 324《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首钢(SG)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欧标(EN)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3部分:德标(DIN)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4部分:日标(JIS)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5部分:美标(ASTM)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本部分为Q/SGZGS 324《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的第1部分。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首钢技术质量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冷轧分公司、首钢技术质量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建军、闻达、唐牧、王丽萍、姚舜。
本标准首次发布。
I
Q/SGZGS 324.1—2007
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第1部分:首钢(SG)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首钢生产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相关部分)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eqv ISO 6892:1998)
GB/T 2523 冷轧薄钢板(带)表面粗糙度测量方法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eqv ISO 377: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5027 金属薄板和薄带塑性应变比(r值)试验方法
GB/T 5028 金属薄板和薄带拉伸应变硬化指数(n值)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Q/SGZGS 322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Q/SGZGS 323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和代号
3.1 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分类见表1的规定。
表1牌号与用途
牌号
SDC01
SDC03
SDC04
SDC05
SDC06
SDC07
一般用
冲压用
深冲用
特深冲用
超深冲用
特超深冲用
用途
3.2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质量级别见表2的规定。
表2表面质量与代号
表面质量级别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高级的精整表面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
FB(O3)
FC(O4)
FD(O5)
代号
3.3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结构种类见表3的规定。对表3的说明见附录A。
1
Q/SGZGS 324.1—2007
表3表面结构与代号
表面结构
特别平滑(光面)
平滑
无光泽(麻面)
粗糙
b(B)
g
m(D)
r
代号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用户订货时应提供下列信息:
a)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标准号;
c)牌号;
d)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e)表面质量级别;
f)表面结构;
g)边缘状态;
h)包装方式;
i)重量;
j)用途。
4.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表面结构种类、边缘状态及包装等信息,
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较高级的精整表面、切边状态及供方指定的表面结构和包装
方式供货。
4.3 标记
4.3.1 钢板及钢带的标记形式:标准编号 牌号-表面质量级别代号-表面结构代号-厚度×宽度。
4.3.2 示例
例如按Q/SGZGS 324.1-2007中牌号SDC01订货,表面质量级别FB,表面结构B,厚度1.5mm,
宽度1000mm,其标记应为:
Q/SGZGS 324.1-2007 SDC01-FB-B-1.5×1000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SGZGS 323的规定。
6 要求
6.1 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化学成分 %
牌号 C,≤ Mn,≤ P,≤ S,≤ Alt
a
,≥ Ti
b,c
,≤
SDC01 0.08 0.50 0.025 0.025 0.020
-
SDC03 0.08 0.45 0.025 0.025 0.020
-
SDC04 0.06 0.40 0.025 0.020 0.020
-
SDC05 0.02 0.30 0.020 0.020 0.015 0.20
SDC06 0.02 0.25 0.015 0.015 0.015 0.20
SDC07 0.01 0.20 0.015 0.015 0.015 0.20
a
对于牌号SDC01、SDC03和SDC04,当C≤0.01%时,Alt≥0.015%。
b
可用Nb代替部分Ti,Nb和Ti的总含量应≤0.20%。钢中C和N应全部被固定。
c
牌号SDC01、SDC03和SDC04也可添加Nb或Ti。
6.1.2 钢板及钢带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冶炼方法
2
Q/SGZGS 324.1—2007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6.3 交货状态
6.3.1 钢板及钢带以退火后平整状态交货。
6.3.2 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除掉,供方保证自制造之日起在通常的非
裸包包装、运输、装卸及储存条件下六个月内不生锈。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
亦可以不涂油供货。
6.4 力学性能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力学性能
屈服强度
a
N/mm
2
SDC01 140~280
SDC03 140~240
SDC04 140~210
SDC05 120~180
牌号
抗拉强度,R
m
N/mm
2
270~410
270~370
270~350
270~330
断后伸长率,A
80mm
,(L
0
=80mm,b=20mm),%,≥
n
90
值
b
r
90
值
b
≥ ≥
<0.4 0.4~<0.6 0.6~<1.0 1.0~<1.6
1.6~2.5
26 28 30 32 34
- -
30 32 34 35 36 1.3
-
34 36 38 39 40 1.6 0.18
36 38 39 40 41 1.9 0.20
r
值
c
,≥
n
值
c
,≥
SDC06 120~170 270~330 37 39 40 41 42 1.8 0.22
SDC07 100~150 250~310 38 40 41 42 44 2.0 0.23
2
注:1N/mm=1MPa
a
拉伸试验取横向试样。无明显屈服现象时采用R
p0.2
,否则采用下屈服强度R
eL
。厚度>0.5mm且≤0.7mm时,屈服强度值可
以增加20 N/mm
2
;厚度≤0.5mm时,屈服强度值可以增加40N/mm
2
。
b
r
90
值和n
90
值的要求仅适用于厚度≥0.50mm的产品,当厚度>2.0mm时,r
90
值可以降低0.2。
c
r=
(
r
90
+2r
45
+r
0
)
/4;n=
(
n
90
+2n
45
+n
0
)
/4
。
6.5 拉伸应变痕
6.5.1 所有产品退火后,为了避免在后续成形过程中出现拉伸应变痕,制造厂通常要进行适度平整。
但形成拉伸应变痕的趋势在平整一段时间后会重新出现,因此建议用户应尽快使用。
6.5.2 钢材产生拉伸应变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拉伸应变痕
拉伸应变痕特征
SDC01
室温储存条件下,表面质量FD级钢板及钢带自生产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不应出现拉伸应变痕。
SDC03、SDC04 室温储存条件下,钢板及钢带自生产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时不应出现拉伸应变痕。
SDC05、SDC06、SDC07 室温储存条件下,钢板及钢带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
牌号
6.6 表面质量
6.6.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应有结疤、裂纹、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
6.6.2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质量级别特征见表7所示。
表7表面质量级别特征
表面质量级别 代号特征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
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型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陷,如轻微的划伤、压痕、麻点、辊印及氧化色等。
(O3)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缺陷,另一面至少应达到FB的要求。
(O4)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
FD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不应有任何缺陷,即不能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另一面
(O5)
至少应达到FB的要求。
6.6.3 对于钢带,由于不易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应不超过每卷总长
度的6%。
6.7 表面结构
钢板及钢带表面结构类别特征见表8所示。如需方对粗糙度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
3
Q/SGZGS 324.1—2007
表8表面结构类别特征
表面结构
特别平滑(光面)
平滑
无光泽(麻面)
粗糙
b(B)
g
m(D)
r
代号
≤0.4
≤0.9
>0.6~≤1.9
>1.6
平均粗糙度Ra,μm
7 试验方法
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测量方法应符合Q/SGZGS 323的规定。
7.3 r值是在16%应变时计算得到的;n值是在10%~20%应变范围内计算得到的,均匀延伸小于20
%时,应变范围为10%至均匀延伸结束。
7.4 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试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个)
化学分析 1/炉
拉伸试验 1/批
塑性应变比(r值)
应变硬化指数(n值)
1(
r
90
)或3(
r
)/批
1(
n
90
)或3(
n
)/批
取样方法
GB/T 20066
GB/T 2975
试验方法
GB/T 223、GB/T 4336
GB/T 228
GB/T 5027
GB/T 5028
— GB/T 2523
平均粗糙度 3/卷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规则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加工状态的钢板或钢带组成。每批重
量应不大于30吨,对于卷重大于30吨的钢带,每卷作为一个检验批。
8.2 复验与判定规则
对于拉伸、塑性应变比(r值)、应变硬化指数(n值)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
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
则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
单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SGZGS 322的规定。
10 数值修约
数值修约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11 国内外标准近似牌号对照
本标准牌号与国外标准近似牌号的对照见附录B。
4
Q/SGZGS 324.1—2007
附 录A
(资料性附录)
表面结构表示说明
A.1国内外冷轧标准中对表面结构种类的规定一般有两种,分别见表A.1和表A.2。本标准就这两种分类
方法予以对应合并,在本标准中同时使用如表3和表8。
表 A.1
表面结构
特别平滑
平滑
无光泽
粗糙
表面结构
光面
麻面
代号
B
D
b
g
m
r
代号
≤0.4
≤0.9
>0.6~≤1.9
>1.6
平均粗糙度Ra,μm
表 A.2
摘要
用光亮轧辊光亮加工的产品。
用经物理或化学方法打毛的轧辊毛化加工的产品。
5
Q/SGZGS 324.1—2007
附 录B
(资料性附录)
国内外标准近似牌号对照
B.1本标准牌号与国外标准相近牌号对照见表B.1。
表B.1
Q/SGZGS 324.1-2007
SDC01
SDC03
SDC04
SDC05
SDC06
SDC07
EN 10130-2006
DC01
DC03
DC04
DC05
DC06
DC07
EN 10130-1991DIN 1623.1-1993JIS G3141:2005ASTM A1008/A1008M-2007
FeP01 St12 SPCC CS Type A,B,C
FeP03 St13 SPCD DS Type A,B
FeP04 St14 SPCE DDS
FeP05 St15,St16 SPCF EDDS
FeP06 St17 SPCG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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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G
总公司企业标准
Q/SGZGS 324.1—2007
首钢
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第1部分:首钢(SG)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Low carbon steel for cold-rolled sheets and strips Part 1:low carbon steel for
cold-rolled sheets and strips of Shougang Group
2007-08-21发布 2007-09-15实施
首钢总公司
发布
Q/SGZGS 324.1—2007
前 言
Q/SGZGS 324《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首钢(SG)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欧标(EN)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3部分:德标(DIN)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4部分:日标(JIS)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5部分:美标(ASTM)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本部分为Q/SGZGS 324《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的第1部分。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首钢技术质量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冷轧分公司、首钢技术质量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建军、闻达、唐牧、王丽萍、姚舜。
本标准首次发布。
I
Q/SGZGS 324.1—2007
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第1部分:首钢(SG)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首钢生产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相关部分)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eqv ISO 6892:1998)
GB/T 2523 冷轧薄钢板(带)表面粗糙度测量方法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eqv ISO 377: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5027 金属薄板和薄带塑性应变比(r值)试验方法
GB/T 5028 金属薄板和薄带拉伸应变硬化指数(n值)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Q/SGZGS 322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Q/SGZGS 323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和代号
3.1 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分类见表1的规定。
表1牌号与用途
牌号
SDC01
SDC03
SDC04
SDC05
SDC06
SDC07
一般用
冲压用
深冲用
特深冲用
超深冲用
特超深冲用
用途
3.2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质量级别见表2的规定。
表2表面质量与代号
表面质量级别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高级的精整表面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
FB(O3)
FC(O4)
FD(O5)
代号
3.3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结构种类见表3的规定。对表3的说明见附录A。
1
Q/SGZGS 324.1—2007
表3表面结构与代号
表面结构
特别平滑(光面)
平滑
无光泽(麻面)
粗糙
b(B)
g
m(D)
r
代号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用户订货时应提供下列信息:
a)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标准号;
c)牌号;
d)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e)表面质量级别;
f)表面结构;
g)边缘状态;
h)包装方式;
i)重量;
j)用途。
4.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表面结构种类、边缘状态及包装等信息,
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较高级的精整表面、切边状态及供方指定的表面结构和包装
方式供货。
4.3 标记
4.3.1 钢板及钢带的标记形式:标准编号 牌号-表面质量级别代号-表面结构代号-厚度×宽度。
4.3.2 示例
例如按Q/SGZGS 324.1-2007中牌号SDC01订货,表面质量级别FB,表面结构B,厚度1.5mm,
宽度1000mm,其标记应为:
Q/SGZGS 324.1-2007 SDC01-FB-B-1.5×1000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SGZGS 323的规定。
6 要求
6.1 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化学成分 %
牌号 C,≤ Mn,≤ P,≤ S,≤ Alt
a
,≥ Ti
b,c
,≤
SDC01 0.08 0.50 0.025 0.025 0.020
-
SDC03 0.08 0.45 0.025 0.025 0.020
-
SDC04 0.06 0.40 0.025 0.020 0.020
-
SDC05 0.02 0.30 0.020 0.020 0.015 0.20
SDC06 0.02 0.25 0.015 0.015 0.015 0.20
SDC07 0.01 0.20 0.015 0.015 0.015 0.20
a
对于牌号SDC01、SDC03和SDC04,当C≤0.01%时,Alt≥0.015%。
b
可用Nb代替部分Ti,Nb和Ti的总含量应≤0.20%。钢中C和N应全部被固定。
c
牌号SDC01、SDC03和SDC04也可添加Nb或Ti。
6.1.2 钢板及钢带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冶炼方法
2
Q/SGZGS 324.1—2007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6.3 交货状态
6.3.1 钢板及钢带以退火后平整状态交货。
6.3.2 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除掉,供方保证自制造之日起在通常的非
裸包包装、运输、装卸及储存条件下六个月内不生锈。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
亦可以不涂油供货。
6.4 力学性能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力学性能
屈服强度
a
N/mm
2
SDC01 140~280
SDC03 140~240
SDC04 140~210
SDC05 120~180
牌号
抗拉强度,R
m
N/mm
2
270~410
270~370
270~350
270~330
断后伸长率,A
80mm
,(L
0
=80mm,b=20mm),%,≥
n
90
值
b
r
90
值
b
≥ ≥
<0.4 0.4~<0.6 0.6~<1.0 1.0~<1.6
1.6~2.5
26 28 30 32 34
- -
30 32 34 35 36 1.3
-
34 36 38 39 40 1.6 0.18
36 38 39 40 41 1.9 0.20
r
值
c
,≥
n
值
c
,≥
SDC06 120~170 270~330 37 39 40 41 42 1.8 0.22
SDC07 100~150 250~310 38 40 41 42 44 2.0 0.23
2
注:1N/mm=1MPa
a
拉伸试验取横向试样。无明显屈服现象时采用R
p0.2
,否则采用下屈服强度R
eL
。厚度>0.5mm且≤0.7mm时,屈服强度值可
以增加20 N/mm
2
;厚度≤0.5mm时,屈服强度值可以增加40N/mm
2
。
b
r
90
值和n
90
值的要求仅适用于厚度≥0.50mm的产品,当厚度>2.0mm时,r
90
值可以降低0.2。
c
r=
(
r
90
+2r
45
+r
0
)
/4;n=
(
n
90
+2n
45
+n
0
)
/4
。
6.5 拉伸应变痕
6.5.1 所有产品退火后,为了避免在后续成形过程中出现拉伸应变痕,制造厂通常要进行适度平整。
但形成拉伸应变痕的趋势在平整一段时间后会重新出现,因此建议用户应尽快使用。
6.5.2 钢材产生拉伸应变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拉伸应变痕
拉伸应变痕特征
SDC01
室温储存条件下,表面质量FD级钢板及钢带自生产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不应出现拉伸应变痕。
SDC03、SDC04 室温储存条件下,钢板及钢带自生产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时不应出现拉伸应变痕。
SDC05、SDC06、SDC07 室温储存条件下,钢板及钢带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
牌号
6.6 表面质量
6.6.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应有结疤、裂纹、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
6.6.2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质量级别特征见表7所示。
表7表面质量级别特征
表面质量级别 代号特征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
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型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陷,如轻微的划伤、压痕、麻点、辊印及氧化色等。
(O3)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缺陷,另一面至少应达到FB的要求。
(O4)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
FD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不应有任何缺陷,即不能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另一面
(O5)
至少应达到FB的要求。
6.6.3 对于钢带,由于不易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应不超过每卷总长
度的6%。
6.7 表面结构
钢板及钢带表面结构类别特征见表8所示。如需方对粗糙度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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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GZGS 324.1—2007
表8表面结构类别特征
表面结构
特别平滑(光面)
平滑
无光泽(麻面)
粗糙
b(B)
g
m(D)
r
代号
≤0.4
≤0.9
>0.6~≤1.9
>1.6
平均粗糙度Ra,μm
7 试验方法
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测量方法应符合Q/SGZGS 323的规定。
7.3 r值是在16%应变时计算得到的;n值是在10%~20%应变范围内计算得到的,均匀延伸小于20
%时,应变范围为10%至均匀延伸结束。
7.4 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试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个)
化学分析 1/炉
拉伸试验 1/批
塑性应变比(r值)
应变硬化指数(n值)
1(
r
90
)或3(
r
)/批
1(
n
90
)或3(
n
)/批
取样方法
GB/T 20066
GB/T 2975
试验方法
GB/T 223、GB/T 4336
GB/T 228
GB/T 5027
GB/T 5028
— GB/T 2523
平均粗糙度 3/卷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规则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加工状态的钢板或钢带组成。每批重
量应不大于30吨,对于卷重大于30吨的钢带,每卷作为一个检验批。
8.2 复验与判定规则
对于拉伸、塑性应变比(r值)、应变硬化指数(n值)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
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
则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
单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SGZGS 322的规定。
10 数值修约
数值修约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11 国内外标准近似牌号对照
本标准牌号与国外标准近似牌号的对照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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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GZGS 324.1—2007
附 录A
(资料性附录)
表面结构表示说明
A.1国内外冷轧标准中对表面结构种类的规定一般有两种,分别见表A.1和表A.2。本标准就这两种分类
方法予以对应合并,在本标准中同时使用如表3和表8。
表 A.1
表面结构
特别平滑
平滑
无光泽
粗糙
表面结构
光面
麻面
代号
B
D
b
g
m
r
代号
≤0.4
≤0.9
>0.6~≤1.9
>1.6
平均粗糙度Ra,μm
表 A.2
摘要
用光亮轧辊光亮加工的产品。
用经物理或化学方法打毛的轧辊毛化加工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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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GZGS 324.1—2007
附 录B
(资料性附录)
国内外标准近似牌号对照
B.1本标准牌号与国外标准相近牌号对照见表B.1。
表B.1
Q/SGZGS 324.1-2007
SDC01
SDC03
SDC04
SDC05
SDC06
SDC07
EN 10130-2006
DC01
DC03
DC04
DC05
DC06
DC07
EN 10130-1991DIN 1623.1-1993JIS G3141:2005ASTM A1008/A1008M-2007
FeP01 St12 SPCC CS Type A,B,C
FeP03 St13 SPCD DS Type A,B
FeP04 St14 SPCE DDS
FeP05 St15,St16 SPCF EDDS
FeP06 St17 SP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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