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发(作者:印福)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
信用
主体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价单位
一级
二级指
指标
评价责任人
分
值
评分简述
评价日期
得分
备
注
标
评价机构: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
25
检测检验机构: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行政
25
评价机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
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
许可
条件
行业
保持
求。
指标
(350
分)
检测检验机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
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
于八百万元。
评价机构: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
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安全评价检测检
60
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1
号)规定的配备标准。
检测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
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
评价机构: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
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
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
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
60
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检测检验机构: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
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
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
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
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50
评价机构: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检测检验机构: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
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
50
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检测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
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评价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
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
60
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
价师职业资格。
检测检验机构: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
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
20
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
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信用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资质
许可条件保持稳定,遵守相关承诺的得
100
分;发现信用主体轻微违
执法检
查
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或资质许可条件保持不稳定但能符合要
100
求,遵守相关承诺的得
75
分;发现信用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情况,或资质许可条件在短时间内不能符合要求,但能及时调整整改的
得
50
分;发现信用主体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资质许可条
件未能保持,未遵守相关承诺的得
0
分。
(100
分)
日常
20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前进行风险评估,签订委托技术服
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
监管
(10
0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
分)
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如实记
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的情况,并拍摄现场图像影像资料;
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将项目资料归档,并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20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我约
束。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按照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
20
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管理。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
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符合安
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
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
20
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因改制、
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
认可机关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
20
通用 通用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单位管理体系文件
要求依法执业,从业人员无违规行为。
300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值,按照比例换算。
指标 指标
动态
指标
100
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国务院表彰奖励的。
加分项
50
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国家部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
(100
分)
25
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市级部门、区政府表彰奖励的。
10
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区级部门表彰奖励的。
500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包括资质延续、资质变更、增加
业务范围等)的,或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
减分项
500
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
(600
500
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
分)
500
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100
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的。
100
违反向应急管理部门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评分规则:
1 .
首次信用评价,按照近
3
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首次信用评价后,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周期为三年,期间每
年复审一次;
2 .
针对执法检查部分,若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内存在多次执法检查情况,选择最严重情形进行赋分;
3
.信用主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最终得分二行业指标得分+通用指标得分+加分项得分-减分项得分;动态指标中加
分项分值上限为
100
分,减分项减分上限为
600
分;计分范围为
350
分到
950
分之间,低于
350
分的不再减分,
高于
950
分的不再加分;信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为优、良、中、差,优为
800VXW950
、良为
650 中为 550VXW650 、差为 350VXW550 。
2024年3月15日发(作者:印福)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
信用
主体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价单位
一级
二级指
指标
评价责任人
分
值
评分简述
评价日期
得分
备
注
标
评价机构: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
25
检测检验机构: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行政
25
评价机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
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
许可
条件
行业
保持
求。
指标
(350
分)
检测检验机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
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
于八百万元。
评价机构: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
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安全评价检测检
60
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1
号)规定的配备标准。
检测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
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
评价机构: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
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
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
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
60
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检测检验机构: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
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
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
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
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50
评价机构: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检测检验机构: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
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
50
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检测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
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评价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
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
60
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
价师职业资格。
检测检验机构: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
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
20
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
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信用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资质
许可条件保持稳定,遵守相关承诺的得
100
分;发现信用主体轻微违
执法检
查
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或资质许可条件保持不稳定但能符合要
100
求,遵守相关承诺的得
75
分;发现信用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情况,或资质许可条件在短时间内不能符合要求,但能及时调整整改的
得
50
分;发现信用主体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资质许可条
件未能保持,未遵守相关承诺的得
0
分。
(100
分)
日常
20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前进行风险评估,签订委托技术服
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
监管
(10
0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
分)
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如实记
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的情况,并拍摄现场图像影像资料;
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将项目资料归档,并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20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我约
束。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按照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
20
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管理。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
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符合安
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
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
20
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因改制、
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
认可机关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
20
通用 通用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单位管理体系文件
要求依法执业,从业人员无违规行为。
300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值,按照比例换算。
指标 指标
动态
指标
100
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国务院表彰奖励的。
加分项
50
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国家部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
(100
分)
25
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市级部门、区政府表彰奖励的。
10
信用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区级部门表彰奖励的。
500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包括资质延续、资质变更、增加
业务范围等)的,或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
减分项
500
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
(600
500
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
分)
500
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100
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的。
100
违反向应急管理部门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评分规则:
1 .
首次信用评价,按照近
3
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首次信用评价后,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周期为三年,期间每
年复审一次;
2 .
针对执法检查部分,若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内存在多次执法检查情况,选择最严重情形进行赋分;
3
.信用主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最终得分二行业指标得分+通用指标得分+加分项得分-减分项得分;动态指标中加
分项分值上限为
100
分,减分项减分上限为
600
分;计分范围为
350
分到
950
分之间,低于
350
分的不再减分,
高于
950
分的不再加分;信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为优、良、中、差,优为
800VXW950
、良为
650 中为 550VXW650 、差为 350VXW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