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USBMI致力于为网友们分享Windows、安卓、IOS等主流手机系统相关的资讯以及评测、同时提供相关教程、应用、软件下载等服务。

工属具管理规定

IT圈 admin 29浏览 0评论

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嘉蔚然)

工属具管理规定

1 目 的

为了保证装卸作业安全优质高效进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属具更

好地服务于生产,制定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为用于码头装卸作业和维修,连接起重机和装卸货物(设备)

之间的专用吊索具及抓斗等的购置、使用、保养、维修、标识、封印、停用、报

废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管理部为工属具的主管部门,负责工属具的设计、制造及使用的管理和

购置工作。

3.2 生产部为生产作业工属具的使用监督部门,负责按照装卸工艺的要求合理安

排使用工属具,并对现场使用的工属具进行监督检查。

3.3 船舶作业队负责所属责任范围内工属具的使用过程检查、维护保养、保管等

具体工作,重点做好清仓设备的吊具的采购申请、保管、检查和出入库管理等工

作。

3.4 船舶作业队负责按照装卸工艺要求合理使用抓斗,并负责使用过程中抓斗的

安全检查确认、保养、拆装、保管等工作。

3.5 装卸劳务队为清仓吊具的使用单位,负责按照装卸工艺要求合理使用清仓吊

具,并负责使用过程中工属具的领用、使用前后检查确认、回收。

3.6 流机作业队负责所属责任范围内工属具的使用管理,并负责使用过程中工属

具的安全检查确认、回收、保管。

3.7场车作业队负责所属责任范围内工属具的使用管理,并负责使用过程中工属

具的安全检查确认、回收、保管。

4 工属具的设计、制造及检验

4.1 工属具的设计必须有计算说明书和正式图纸,并得到单位主管及技术部主管

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

4.2 工属具的制造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进行。

4.3 工属具在入库前必须经过船舶作业队主管人员的检验。

5 工属具的购置

5.1 工属具的制造厂家必须为专业制造厂家,并经过相关专业资格认证。

5.2 购置的工属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5.3 成品入库前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和技术部主管人员确认。

6 工属具的保管和使用

6.1船舶作业队负责清仓吊具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清仓吊具库的日常保管,对工

属具的数量负责。

6.2 装卸队作业班组应懂得工属具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工属具,不得错领错用

工属具或将工属具用作其它用途,严禁在地面人工拖拉损伤吊具。

6.3 装卸队作业班组应在每次起吊前对工属具进行检查,吊运设备进出舱前先进

行试吊,确保工属具可靠。

6.4 工属具使用完毕后,生产部应及时安排装卸队将工属具收回。

6.5 清仓设备吊具领用及回收需装卸队作业班组长与船舶作业队班组长做好交

接确认,并填写出入库记录表。

7 工属具的检查、维修及报废

7.1 技术管理部主管技术员负责工属具的检查工作,每月对各单位及现场使用情

况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并作好记录。

7.2 船舶作业队应制定内部完善的检查制度,工属具的检查必须坚持“动必检”

的原则,日常使用前后的检查由班组长执行,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各

基层单位点检员负责定期检查及日常检查;主管技术员负责抽查,检查要有记录,

并且对检查记录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

7.3 特殊工索具使用检查,首次使用时主管部门及主管单位应安排人员到作业现

场进行试用,检查作业状况是否良好,装卸队应在每次起吊前对工属具进行检查,

现场管理人员对清仓吊具对使用前后进行督查。

7.4 抓斗属大型工属具,船舶作业队司机应每工班交接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

及时进行更换。每条船舶作业完毕后,安排检查、保养。

7.5 工属具的修理由技术管理部按照相关制作标准进行维修。

7.6 工属具检查报废执行以下技术标准:

吊钩:GB14735-93 《港口装卸用吊钩技术条件》

吊环:GB14736-93 《港口装卸用吊环技术条件》

吊索:GB14737-93 《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使用技术条件》

钢丝绳:GB14738-93 《港口装卸用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

纤维绳:GB14739-93 《港口装卸用纤维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

工属具报废由主管部门及主管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执行,报废需留有记录。

8 赔偿与考核

8.1对因使用不当而造成工属具损坏(无修复价值)和丢失的应由责任者按使用

年限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

8.2 每季末对各单位工属具检查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无特殊情况不合格者,每

件罚款50-200元。

8.3各单位如违反本规定相关的任一条款,每次罚款100-500元。

9 本规定解释权属技术管理部。

10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1 附件:《新苏港吊具使用出入库记录表》

港吊具使用出入库记录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时间 领用/回收 吊具型号 吊具数量(吊具钢丝及配套卸扣) 吊具状况确认 劳务班长签字 司机班长签字

填写说明:

1、出入库记录由领用及回收吊具的劳务班长负责填写,司机班班长共同做好确认;

2、吊具型号填写准确,吊具包括挖掘机吊具、W500吊具、VOLVO220吊具、VOLVO180吊具

3、吊具出库、入库时,劳务班长与司机班长做好吊具外观确认,检查琵琶弯头、插编接头、连接体及钢丝断丝情况,完好填“正常”,如不能使用如实填写实际状况

4、如交接班时,吊具未及时入库,劳务班长与司机班长分别于接班班长做好交接

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嘉蔚然)

工属具管理规定

1 目 的

为了保证装卸作业安全优质高效进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属具更

好地服务于生产,制定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为用于码头装卸作业和维修,连接起重机和装卸货物(设备)

之间的专用吊索具及抓斗等的购置、使用、保养、维修、标识、封印、停用、报

废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管理部为工属具的主管部门,负责工属具的设计、制造及使用的管理和

购置工作。

3.2 生产部为生产作业工属具的使用监督部门,负责按照装卸工艺的要求合理安

排使用工属具,并对现场使用的工属具进行监督检查。

3.3 船舶作业队负责所属责任范围内工属具的使用过程检查、维护保养、保管等

具体工作,重点做好清仓设备的吊具的采购申请、保管、检查和出入库管理等工

作。

3.4 船舶作业队负责按照装卸工艺要求合理使用抓斗,并负责使用过程中抓斗的

安全检查确认、保养、拆装、保管等工作。

3.5 装卸劳务队为清仓吊具的使用单位,负责按照装卸工艺要求合理使用清仓吊

具,并负责使用过程中工属具的领用、使用前后检查确认、回收。

3.6 流机作业队负责所属责任范围内工属具的使用管理,并负责使用过程中工属

具的安全检查确认、回收、保管。

3.7场车作业队负责所属责任范围内工属具的使用管理,并负责使用过程中工属

具的安全检查确认、回收、保管。

4 工属具的设计、制造及检验

4.1 工属具的设计必须有计算说明书和正式图纸,并得到单位主管及技术部主管

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

4.2 工属具的制造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进行。

4.3 工属具在入库前必须经过船舶作业队主管人员的检验。

5 工属具的购置

5.1 工属具的制造厂家必须为专业制造厂家,并经过相关专业资格认证。

5.2 购置的工属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5.3 成品入库前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和技术部主管人员确认。

6 工属具的保管和使用

6.1船舶作业队负责清仓吊具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清仓吊具库的日常保管,对工

属具的数量负责。

6.2 装卸队作业班组应懂得工属具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工属具,不得错领错用

工属具或将工属具用作其它用途,严禁在地面人工拖拉损伤吊具。

6.3 装卸队作业班组应在每次起吊前对工属具进行检查,吊运设备进出舱前先进

行试吊,确保工属具可靠。

6.4 工属具使用完毕后,生产部应及时安排装卸队将工属具收回。

6.5 清仓设备吊具领用及回收需装卸队作业班组长与船舶作业队班组长做好交

接确认,并填写出入库记录表。

7 工属具的检查、维修及报废

7.1 技术管理部主管技术员负责工属具的检查工作,每月对各单位及现场使用情

况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并作好记录。

7.2 船舶作业队应制定内部完善的检查制度,工属具的检查必须坚持“动必检”

的原则,日常使用前后的检查由班组长执行,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各

基层单位点检员负责定期检查及日常检查;主管技术员负责抽查,检查要有记录,

并且对检查记录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

7.3 特殊工索具使用检查,首次使用时主管部门及主管单位应安排人员到作业现

场进行试用,检查作业状况是否良好,装卸队应在每次起吊前对工属具进行检查,

现场管理人员对清仓吊具对使用前后进行督查。

7.4 抓斗属大型工属具,船舶作业队司机应每工班交接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

及时进行更换。每条船舶作业完毕后,安排检查、保养。

7.5 工属具的修理由技术管理部按照相关制作标准进行维修。

7.6 工属具检查报废执行以下技术标准:

吊钩:GB14735-93 《港口装卸用吊钩技术条件》

吊环:GB14736-93 《港口装卸用吊环技术条件》

吊索:GB14737-93 《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使用技术条件》

钢丝绳:GB14738-93 《港口装卸用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

纤维绳:GB14739-93 《港口装卸用纤维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

工属具报废由主管部门及主管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执行,报废需留有记录。

8 赔偿与考核

8.1对因使用不当而造成工属具损坏(无修复价值)和丢失的应由责任者按使用

年限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

8.2 每季末对各单位工属具检查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无特殊情况不合格者,每

件罚款50-200元。

8.3各单位如违反本规定相关的任一条款,每次罚款100-500元。

9 本规定解释权属技术管理部。

10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1 附件:《新苏港吊具使用出入库记录表》

港吊具使用出入库记录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时间 领用/回收 吊具型号 吊具数量(吊具钢丝及配套卸扣) 吊具状况确认 劳务班长签字 司机班长签字

填写说明:

1、出入库记录由领用及回收吊具的劳务班长负责填写,司机班班长共同做好确认;

2、吊具型号填写准确,吊具包括挖掘机吊具、W500吊具、VOLVO220吊具、VOLVO180吊具

3、吊具出库、入库时,劳务班长与司机班长做好吊具外观确认,检查琵琶弯头、插编接头、连接体及钢丝断丝情况,完好填“正常”,如不能使用如实填写实际状况

4、如交接班时,吊具未及时入库,劳务班长与司机班长分别于接班班长做好交接

发布评论

评论列表 (0)

  1.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