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发(作者:蓝鸿畴)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结论是四川协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具体参加
本次项目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2、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
场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
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
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
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3、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
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评
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所对委托方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
明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独立审查,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
5、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观察所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外貌,在尽
可能的情况下察看了建筑物内部装修情况和使用情况,未进行任何结
构和材质测试。因检测手段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在对设备进
行勘察时,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委托方提供的近期检测
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6、本次评估对江口醇洒业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按其子公司
的净资产确定长期投资的评估价值,其子公司四川江口醇(集团)平
昌县百顺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四川江口醇(集团)平昌县顺全出租车
有限公司经评估其净资产为负数,评估时以投资额为限确定长期投资
评估值,本次评估未确认的投资损失28,639,102.65元。
7、本次评估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已完工的技术研发中心大
楼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公司分别在预付工程款、固定资产中核算,
未完全结转固定资产,本次评估也未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待公司办理
竣工结算后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和负债。
9、截止2009年7月31日对企业进行资产清查中,存货盘点账实
不符,集团公司(本部)账面比实际库存多7,437,786.74元(盈亏品
迭后,其中:基酒盘亏677吨,账面价值8,608,197.75元),四川华强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川华会成专审(2009)字第111
号]已将存货的盘盈盘亏调入待处理财产损失,根据平昌县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9月26日平国资 [2009]28号《关于四川
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损失核销认定的批复》,批复:
2009年7月31日公司半成品(基酒)盘亏677,341.57公斤,其损失不
予核销认定,故本次对审计调入待处理财产损失的存货损失
7,437,786.74元(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待处理财产损失9,127,564.61元)
按国资委出具意见以账面值列示。
10、白衣会议中心:根据原政府会议记要,公司与平昌县财政局、
平昌县广播电视局共同出资修建会议中心,该项目账面部投资
5,939,857.47元,其中: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投入资金
5,129,857.47元,平昌县财政局投入资金740,000.00元,平昌县广播电
视局投入资金70,000.00元,该项目所占用的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时仅对房屋建筑物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白衣会议中心评估比
账面价值减值1,478,385.67 元的,该项目评估前调整后账面亏损
2,258,422.69 元,该投资项目累计减值3,736,808.36元。评估未考虑会
议中心土地收益及应支付的土地租金对评估值的影响。
11、2008年5月31日四川江口醇集团平昌县百顺酒业销售有限
公司其他应收款-----诸葛酿官司保证金余额为4,095,000元。为江口醇
洒业集团公司分别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东莞市麟昌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嘉傲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及侵
犯其“诸葛酿”酒的知名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官司,法院要求原告提
供货币资金担保,保证金由四川江口醇集团平昌县百顺酒业销售有限
公司支付,目前案子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次评估按账龄分析评估减值
20%,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多,案件审理结果对评估值有影响,结案赔
偿应相应调整净资产。
12、本次评估报告中所包括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是由四川协合土地
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本报告所列土地使用权价值直接引用
四川协合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协合
(2009)(估)字第199、200、201、202号】结果。
13、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
关资料,资产占有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4、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资产占有
方提供,资产占有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5、对该公司存在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公司未作特
别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
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6、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未经
委托方与我公司许可,本报告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7、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说明: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
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18、本次评估的基础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基础,账面数以四川华强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调整后的审计数列入。
19、待处理财产损失评估减值部分应完善相关手续,报国资部门
审核,评估减值不应作为调账依据。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
响。
2024年3月25日发(作者:蓝鸿畴)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结论是四川协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具体参加
本次项目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2、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
场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
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
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
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3、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
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评
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所对委托方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
明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独立审查,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
5、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观察所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外貌,在尽
可能的情况下察看了建筑物内部装修情况和使用情况,未进行任何结
构和材质测试。因检测手段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在对设备进
行勘察时,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委托方提供的近期检测
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6、本次评估对江口醇洒业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按其子公司
的净资产确定长期投资的评估价值,其子公司四川江口醇(集团)平
昌县百顺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四川江口醇(集团)平昌县顺全出租车
有限公司经评估其净资产为负数,评估时以投资额为限确定长期投资
评估值,本次评估未确认的投资损失28,639,102.65元。
7、本次评估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已完工的技术研发中心大
楼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公司分别在预付工程款、固定资产中核算,
未完全结转固定资产,本次评估也未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待公司办理
竣工结算后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和负债。
9、截止2009年7月31日对企业进行资产清查中,存货盘点账实
不符,集团公司(本部)账面比实际库存多7,437,786.74元(盈亏品
迭后,其中:基酒盘亏677吨,账面价值8,608,197.75元),四川华强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川华会成专审(2009)字第111
号]已将存货的盘盈盘亏调入待处理财产损失,根据平昌县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9月26日平国资 [2009]28号《关于四川
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损失核销认定的批复》,批复:
2009年7月31日公司半成品(基酒)盘亏677,341.57公斤,其损失不
予核销认定,故本次对审计调入待处理财产损失的存货损失
7,437,786.74元(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待处理财产损失9,127,564.61元)
按国资委出具意见以账面值列示。
10、白衣会议中心:根据原政府会议记要,公司与平昌县财政局、
平昌县广播电视局共同出资修建会议中心,该项目账面部投资
5,939,857.47元,其中: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投入资金
5,129,857.47元,平昌县财政局投入资金740,000.00元,平昌县广播电
视局投入资金70,000.00元,该项目所占用的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时仅对房屋建筑物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白衣会议中心评估比
账面价值减值1,478,385.67 元的,该项目评估前调整后账面亏损
2,258,422.69 元,该投资项目累计减值3,736,808.36元。评估未考虑会
议中心土地收益及应支付的土地租金对评估值的影响。
11、2008年5月31日四川江口醇集团平昌县百顺酒业销售有限
公司其他应收款-----诸葛酿官司保证金余额为4,095,000元。为江口醇
洒业集团公司分别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东莞市麟昌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嘉傲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及侵
犯其“诸葛酿”酒的知名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官司,法院要求原告提
供货币资金担保,保证金由四川江口醇集团平昌县百顺酒业销售有限
公司支付,目前案子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次评估按账龄分析评估减值
20%,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多,案件审理结果对评估值有影响,结案赔
偿应相应调整净资产。
12、本次评估报告中所包括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是由四川协合土地
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本报告所列土地使用权价值直接引用
四川协合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协合
(2009)(估)字第199、200、201、202号】结果。
13、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
关资料,资产占有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4、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资产占有
方提供,资产占有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5、对该公司存在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公司未作特
别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
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6、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未经
委托方与我公司许可,本报告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7、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说明: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
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18、本次评估的基础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基础,账面数以四川华强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调整后的审计数列入。
19、待处理财产损失评估减值部分应完善相关手续,报国资部门
审核,评估减值不应作为调账依据。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
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