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发(作者:国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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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2007年欧盟科技发展综述
任世平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07年是欧盟解决制宪危机,一体化建设走
出低谷,经济社会改革步伐加快,经济保持平稳,
主要大国(德国、法国、英国)领导人更替。罗
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入盟,对外积极进取,谋求发
挥全球性作用的重要一年;是欧盟第七研发框架
计划(FP7)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的开局之
年;是欧盟大力开展能源、气变外交,力图借此
打造软实力,提升影响力,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
的一年。能源和环境成为欧盟今年重点研究的两
大主题。伽利略计划走出困境,开发经费最终确
定。欧盟今年l0月发布了《欧盟综合海洋政策》
文件,集成了欧盟各成员国有关海洋交通、渔业、
港口建设的政策。欧洲技术研究院(IET)有了新
的进展。本综述主要包括以下7部分:
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
历经两年的精心准备,总预算为50 521亿欧
元的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2007--2013年)和
总经费为27.51亿欧元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
(2007--2011年)于2007年1月下旬正式启动。
一
、
FP7的主要目标
为整合各成员国的科研力量,提升整个欧盟
层面的研发水平,欧盟从1984年起已顺利实施了6
个研发框架计划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欧洲
的强盛与发展,制定和实施FP7具有重大的战略
意义。以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实现里斯本战略目标
服务是FP7最主要的战略指导思想。里斯本战略
的核心是至2010年,欧盟将创建世界上最具活力
和竞争力的知识经济社会,并将研发总投入提高
到占GDP的3%(其中2/3由私人投资)。这是欧洲
政治家们为欧洲强盛与发展规划的宏伟蓝图。它
的组成部分为研究、技术和教育与创新,构成了
“知识三角”。
为提高欧洲总体研究水平,欧盟将与各成员
国紧密合作,采用研发框架计划的相关法律和财
政举措,鼓励、组织和利用各种形式的合作方式,
通过国与国之间的联合项目和研究计划协调合作,
通过欧洲层面竞争及大规模技术创新的联合行动、
达到基础设施和欧洲利益的共同发展。
二、FP7的特点
FP7为中长期重大科技研发计划,具有研究
水平高、涉及领域广、参与国家多、投资力度大
的特点。相对FP6而言,FP7经费提高了40%
(FP6总预算为175亿欧元)。除研发经费大幅度增
加外,FP7新特点为:一是执行期由以往的4年增
加为7年,扩大了执行时空,保证了计划执行的连
续性;二是优先领域的集成更强,更符合欧洲科
技发展的实际;三是突出了研究与创新的核心作
用,尤其是企业的研究与创新具有清晰的市场引
向性;四是充分发挥了泛欧科技大联合的优势,
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推动里斯本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FP7的总体内容
FP7支持特定的优先领域,致力于欧盟占领
或保持世界某些领域的领先地位。它由四个专项
计划和一个核研究特殊计划组成:
(一)合作计划:324.13亿欧元
支持在合作项目和研究计划协调网络的形式
下通过跨国合作开展的各种研究活动。欧盟和第
三国之间的合作属于该行动范围。
该计划包括十大主题研究领域:
1.健康
・
用于人类健康的生物技术、基因方法和医
疗技术;
・
用于人类健康的疑难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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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
优化欧洲公民的医保服务。
2.食品、农业和生物技术
・
土壤、森林和水产环境的生物源可持续生
产和管理;
・
相关战略、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手段,支持
以生物经济为基础的欧洲知识;
・
以食品链的完善和管理(“从餐桌到农场”)
为主题的研究:食品、健康和舒适;
・
用于可持续的非食品产品和工艺的生命科
学和生物技术。
3.信息通讯技术
・
网络和服务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电子系统及部件的性能和可靠性;
・
人性化的信息通讯系统;
・
数码内容的管理。
4.纳米科学、纳米技术、材料和新制造技术
・
纳米科学、纳米技术;
・
材料;
・
新产品;
・
用于应用工业的技术集成。
5.能源
・
氢和燃料电池技术;
・
再生发电技术;
・
再生燃料生产技术;
・
用于加热和制冷的再生能源技术;
・
CO 的收集和零排放发电技术;
・
清洁煤技术;
・
智能网络;
・
能源的有效性和节省;
・
能源政策制定的认知。
6.环境,包括气候变化
・
气候变化、污染和风险;
・
资源可持续管理;
・
环境技术;
・
地球观测和评估手段。
7.交通,包括航空
・
航空和航天交通;
・
地面交通(铁路、公路和水路);
・
支持欧洲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Ⅱ利略系统
和导航定时服务、卫星导航的有效应用(EGNOS)。
8.社会经济学和人文科学
・
知识社会中的增长、就业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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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前景中以经济、社会和环境为目标的
综合策略;
・
社会及相关方面的大趋势;
・
欧洲区域(贸易、移民、贫困、危机等);
・
欧盟公民(参与政治、公民与权利、民主
与责任、媒体、文化多元性与宗教等);
・
社会经济指标和科技指标;
・
未来行动。
9.空间
・
用于欧洲社会的空间应用技术;
・
空间开发;
・
加强空间基地的研究与技术开发。
10.安全
・
公民的安全;
・
基础设施和公用品的安全;
・
智能监测和边境的安全;
・
应急安全措施的建立;
・
安全系统的集成、互联、互操作;
・
安全与社会;
・
安全研究的协调和组织机构。
(二)原始创新计划:75.1O亿欧元
该计划由欧洲研究理事会负责实施,致力于
吸引最具有聪明才智的科学家增强欧洲竞争力,
支持有风险、有高影响力的研究,促进新兴和快
速影响力的领域达到世界级科学研究水平。欧洲
研究理事会设立两项基金:
1.针对年青学者的启动基金,支持事业初期
的创业者;
2.针对事业有成、领军研究人员,支持优
秀、前沿的研究项目。
(三)人力资源计划:47.50亿欧元
该计划的目标是通过与外国科学家的合作来
加强欧洲研究,通过研究人员的流动建立持久的
联系,具体实施则是通过“玛丽・居里行动计划”
(the Marie Curie Actions),主要内容为:
1.研究人员的初期培训;
2.终身培训和职业发展;
3.通过人力资源的引进和输出达到国际传
播;
4.支持为研究人员提供纯欧洲劳动市场的特
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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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能力建设计划:g0.97亿欧元支持
欧洲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
1.发展研究基础设施;
2.加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3.建设知识区域;
4.提高欧洲集散地研究潜力;
5.促进科学与社会的融合;
6.支持研究政策发展的协调性;
7.加强国际合作。
(五)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27.51亿欧元
该计划将包括共同体内有关核领域的研究、
技术开发、国际合作、技术信息的传播、应用及
培训活动。
该计划包括两个特殊计划:
1.核聚变能研究计划
以安全、可持续、环保和经济可行的能源开
发为目的的核聚变能源研究。活动包括国际热核
聚变试验难计划(ITE)的实施、ITER运营的研
究与开发等。
2.核裂变和辐射保护计划
・
核废料管理;
・
反应维系统;
・
辐射保护;
・
基础设施:
・
人力资源、流动和培训。
第2个计划包括联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er—JRC):17.51亿欧元(非核部分)
四、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经费分布图
(百万欧元)
五、FP7的新举措
1.强调研究领域比“手段”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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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2.对评审等运行机制进行了相当大的简化:
3.将研究发展重点放在欧洲工业的需求,
即:面向技术平台和新的联合技术项目所遇到的
需求;
4.创立欧洲研究理事会,资助欧洲科学界的
精英;
5.集成四个专项计划的国际合作;
6.发展知识区域;
7.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的宗旨为鼓励私人投资
研发。
FP7的国际合作新模式
为了在FP7下更好地开展国际合作,欧委会
制定了FP7国际合作新模式的相关政策,最明显
的特点是,大大加强了与第三国合作的力度。国
际合作贯穿在全部四大计划中。
(一)新的相互协调模式
FP7将国际研究合作的重点放在了共同体政
策的中心位置。
新模式旨在通过创新机制以应对这些挑战。
从而促进国际合作研究。它旨在达到下列3个相互
依存的目的:
1.通过有选择的确定双边合作的科学研究领
域、邀请第三国优秀科学家来欧洲工作、与欧洲
人合作,与第三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支持欧
洲科学与经济的发展;
2.为了便于在世界其他地方更好地参与开展
科学研究工作,为与第三国合作伙伴建立联系提
供便利;
3.处理与第三国面对的特殊问题或是具有全
球性的问题。
(二)改善国际科技合作:从FP6到FP7
FP7的国际合作方式明显不同于FP6。它的目
的是使国际合作贯穿于整个框架计划始终,并且
在地域和主题目标等方面加强国际研究合作。
为了扩展国际合作,采用了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规划:与以前的框架计划相比,国际研究
合作贯穿于整个框架计划和研究主题的始终,贯
穿于主题工作计划中对第三国和地区的不同招标
的特别优先领域始终;
2.目标:在各项主题计划中确定与第三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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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地区特殊合作行动,FP7确保用于国际合作的经
费预算建立在每个相关招标的层面上;
3.合作伙伴与对话:伙伴原则是FP7中第三
国和地区的国际合作特殊行动的重点。国际合作
的特殊行动主要目的是鼓励第三国与欧洲合作伙
伴的合作。
(三)实施
为加大影响,在所有项目中国际合作是互补
和相互融合的。
1.“合作计划”的实施
对于第三国而言,有两种方式可以参 ̄Hre7:
(1)全部主题领域向第三国开放,参与条件为:
・
至少与3个欧盟成员国共同参与;
・
除第三条的基本条件外,所有第三国均可
参加;
・
国际合作伙伴国家原则上可获得经费支持;
・
工业国家参与的项目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获
得经费支持。
(2)每个主题均有各自的特殊国际合作行动,
参与条件为:
・
每个主题领域中均有针对国际合作伙伴国
家的项目招标;
・
至少有来自4个不同国家,即:2个国际合
作伙伴国家和2个欧盟成员国;
・
国际合作伙伴国家可以获得经费支持。
2.“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
(1)加强地区间和双边的科技合作对话,为
在FP7主题计划下联合确定合作主题提供方便。
(2)建立不同的相关网络(如:大学、企业、
管理机构、社会团体及赞助者)以加强研究能力
建设。 .
(3)制定并执行统一协调的欧洲层面上的国
际科技合作方式而努力。
2007--2008年的工作计划包括三个活动:
・
区域间的科技合作协调行动:
・
双边科技合作伙伴;
・
各成员国国际合作政策和活动的协调行动。
3.“人力资源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计划”是通过支持研究人员流动及
其专业发展来加强在FP7的国际合作。它直接提高
欧洲研究的质量,支持欧洲研究人员去海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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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同时也吸引非欧洲的精英科学家开展合作。
主要特点:
(1)针对欧洲研究人员的措施:
・
奖学金项目结束后必须回国效力;
・
鼓励在海外的欧洲研究人员回归。
(2)针对第三国研究人员的措施:
・
以东道国研究为主的行动计划;
・
设立访欧个人奖学金;
・
对邻国和与欧盟签有科技协定国家的特殊
国别政策;
・
吸引海外的欧洲人和在欧洲的外国人科技
“移民”。
4.“原始创新计划”的实施
“原始创新计划”的目的是加强欧洲在关键技
术和知识前沿的研究,与跨国团队相比更加支持
个体研究团队。鼓励其它国家的个体研究人员加
盟欧洲领航团队,他们将带来在欧洲以外的特殊
专长并丰富在欧洲开展的研究内容。
5.“原子能计划”的实施(2007—20l1年)
在原子裂变和辐射保护研究领域里的国际合
作是“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子能共同体与一些第三国签订了高层协定,以
便合作;第三国还可以参与临时项目合作。特定
的研究主题应该保证更大范围内的国际合作。
在核聚变领域里,国际合作遵守双边和多边
协定。 ̄ITER项目。
(四)联合研究中心直接行动的实施
联合研究中心(JRC)对欧盟政策提供了科
技支持。国际合作对于该中心完成其使命是致关
重要的。在FP7下,JRC的任务是在下列战略重要
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如:全球变暖、可持续发展、
外部安全、计量学、核安全和防护装置,食品安
全和全球资源。
“里斯本战略”新阶段
虽然“里斯本战略”启始于2000年,但其各
项政策在2007年才全部启动,同时,也是为2008
年发布该战略新时期做准备。主要涉及经济、社
会与就业和能源与环境三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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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
1.公共投资质量
提高欧盟公共投资质量主要是为了确保经济
稳定增长及使经济和社会政策长期持久。在葡萄
牙任主席国期间将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对竞争
力和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评估。
2.内部市场
保证内部市场更加有效的运行是欧洲建设未
来的主要目标。轮值主席国将在与欧委会对话的
基础上为建立内部市场新进程创造条件。
3.中小企业和工业政策
工业政策和中小企业政策的修正值得特殊关
注,这些企业是欧洲产业的支柱。
4.文化和旅游业
发展旅游业和文化对经济增长和保持持久的
创造就业至关重要。
5.完善法律
制定良好的法律、克服官僚主义、减少行政
部门的惰性是提升内部市场的有效因素。欧盟将
继续执行“完善法律”计划。
6.知识三角
加强知识三角——创新、研究与教育,对欧
洲保持竞争力及实现全球化至关重要。
7.创新
葡萄牙主席国继续执行创新行动计划,开展
对欧洲科技政策前景的辩论。同时,它将致力于
确定一个吸引优秀人才的欧洲政策,高等教育的
现代化和终身教育是这项举措的主要内容。
8.凝聚力与大欧盟地区
增强凝聚力应是欧盟的主导政策,并鼓励就
这个主题进行概念性辩论。
9.海洋事务
欧盟将尽快完成对海洋事务法令的谈判和对
欧委会关于捕鱼立法的辩论。在运输方面,第三
次海洋事务安全一揽子计划的谈判及“海上高速
公路”的建议是关键领域。
二、社会与就业
1.欧盟的就业战略
欧洲就业战略十周年将对就业政策的作用和
协调方法提供一次辩论的机会,主旨目标是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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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2.灵活性
寻求就业市场灵活性与安全性的平衡要注意
以下几点:终身教育,社会保障机制,积极的劳
动市场政策,运行的灵活性与欧盟各成员国不同
状况和模式的关系。
3.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欧洲基础模式之一。
三、环境与能源
1.能源和环境可持续模式
应对气候变化、促使能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是当前的优先行动,这种意识应得到普及和提高,
欧盟应像发动机一样承担起责任。
2.能源
实现气、电内部市场统一化是重要目标,葡
萄牙主席国将根据欧委会出台的建议组织辩论。
3.环境
欧盟开始讨论由于气候变化导致的水匿乏和
干旱问题。这种普遍现象和毁灭性结果要求人们
必须制定共同措施以及快速反应机制。
4.生物多样性
阻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是每个轮值主席国的
首要任务。
能源及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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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能源政策
欧洲能源政策的行动计划,明确了在欧洲天
然气和电力内部市场中实施进一步连网和集成,
从而实施有效运营的具体方法。任命欧洲感兴趣
的四个优先领域计划的欧盟项目协调人。关于能
源供应安全,理事会强调全面启动各种有效措施
加强与所有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以确保能源安全进
入欧盟。行动计划确定了明确的方针以便欧洲国
际能源政策的有效性和在该领域用“一个声音”
进行表态的方针。它确定了雄心勃勃的有关能效、
可再生能源、生物燃料的量化使用指标,倡导制
定欧洲战略能源技术规划,包括用合理的生态方
法进行碳捕捉和储存,该规划将于2008年春由理
事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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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欧盟理事会将对能源行动计划进行定期年度
评审,总结行动计划的各项措施和政策在执行中
取得的进步和成果。欧委会将于2009年初提交最
新战略能源分析报告,该报告将作为制定2010年
能源行动计划的基础并于2010年春季提交理事会
通过。
行动计划包括以下优先行动,其中有些地方
可以达到欧洲能源政策所确定的三大目标。新措
施重视法规原则的完善,特别是关于负面影响的
分析。
(一)天然气和电力内部市场
1.欧委会根据天然气和电力领域的调查提交
了内部市场的最终报告,其目的是提高竞争力、
确保有效制度和鼓励对消费者有利的投资,理事
会重申:
(1)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确保及时准确无误
地遵守关于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开放的现有内部市
场法规的文字和精神实质,彻底解决欧洲还没有
形成真正的竞争、统一和联网的能源内部市场问
题,才能提高欧洲的竞争力和确保消费者的能源
供应安全;
(2)由于投资决策与法规完善过程中相互影
响,在制定对内部市场有影响的未来举措时应注
意创造有利于投资的环境;
(3)考虑到天然气和电力领域的特点,国家
和地区之间的差别,理事会要求如下:
・
在独立经营和为确保输送设施的平等与开
放而适当调节网络以及独立对基础设施决策的基
础上,天然气网和电网管理方面的供应系统和生
产系统应该分开独立管理;
・
加强有关权利部门的高度协调和各国家能
源调节的独立性;
・
建立一种独立机制,以便各国管理者进行
合作和对跨国界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
在既有合作的基础上,为运输系统管理者
建立共同体新机制,以便更好地协调电网运营和
安全;
・
更高效和更具竞争力地开展跨国电力贸易
和电网运营,包括制定技术标准;
・
通过各成员国新电站并网发电,加强能源
供应的竞争力与安全性,特别鼓励进入市场的新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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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运输网更有效和更安全,应向投资者
传递相关的信号;
・
能源市场运营应更加透明;
・
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别是通过制定
能源消费者章程来达到此目的。
除此之外,理事会责成欧委会完成如下任务:
・
在6月份能源理事会前,进一步分析确定拟
采取的重要举措及其影响;
・
与成员国共同制定天然气和电力供需中长
期规划,确定回应欧盟战略需求哪些附加投资是
必须的;
・
评估从第三国直接合并的能源公司进入内
部市场的影响,确定如何实施互利互惠的原则;
・
评估欧盟天然气储存的办法。
理事会责成欧委会提交相关建议书,包括尽
可能完善既有法规。
2.再次重申改善地区间交流和加强能源领域
区域合作的重要性,通过周边能源市场的挑战和
为地方市场融进欧盟内部市场提供方便以及自身
发展,特别是通过电网互连,并考虑到水陆可再
生能源的融合,理事会应注重以下工作:
(1)感谢欧委会在必要时将根据欧委会1364/
2006号决议第l0条,考虑任命欧洲感兴趣的最重
要的优先领域计划欧洲项目协调人作为第一步,
以便推动有关计划的发展;新项目的实施有助于
实现全部连网,尤其是与独立能源市场,要求相
关成员国2010年至少完成电力和天然气连网能力
的10%。为达到此目的,有关成员国应加强双边
合作,如制定相应的方针。
(2)责成欧委会提交关于合理化程序的建议书。
(二)供应安全
在成员国相互支持的精神下,为了确保供应
安全,特别是在能源危机的情况下,欧洲理事会
强调在欧盟内及各成员国之间加强能源供应安全
十分必要,通过以下措施:
1.能源资源和供应渠道真正多样性,可提升
能源内部市场的竞争力;
2.在相互合作、特别是在既有机制上,建立
危机高效反应机制,对现有方法进行深入评估后
可考虑扩大可行性方案,各成员国对本国需求应
为第一责任方并对为能源安全网提供的报警能力
可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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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促进原油产品数据透明化,重新检查欧盟
原油供应基础设施和原油库存机制,以便完善国
际能源署制定的应对危机机制,特别是危机的应
对能力;
4.深刻分析欧盟天然气储存的可行性和成
本;
5.评估现在和潜在的能源进口和相关输送网
的状况对各成员国能源供应安全的影响;
6.在欧委会内部设立能源观察站。
(三)国际能源政策
加速制定对外能源政策的共同措施,包括在
消费国家之间、在消费国家与供应国家之间、在
消费国家与中转国家之间以及国际组织如石油输
出国组织(OPEC)进行对话和建立伙伴关系。为
实现该目标,理事会强调欧盟应以“一个声音”
对外来支持能源政策的三大目标,应注重下列主
要:
1.与俄罗斯协商和确定合作伙伴协定的续
签,重点是能源方面的条款;
2.加强欧盟与中亚、里海和黑海地区的联系
以便开发多种能源和多个供应渠道;
3.加强与美国、中国、印度、巴西等国及其
他新兴经济国家的伙伴和合作关系,建立双边能
源对话机制,重点放在减排、能效,可再生能源
和低排放能源技术,特别是碳捕捉和存放
(CCS);
4.努力实施“能源共同条约”,以保持其发
展,并尽可能地开展与挪威、土尔其、乌克兰和
摩尔达维亚的合作;
5.全面启动“欧洲邻国政策”的可行机制;
6.在能源领域加强与阿尔及利亚、埃及等地
区的石油生产国的联系;
7.与非洲国家在能源领域建立特殊的对话机
制,使用欧共体方法加强这一地区分散的可再生
能源以及共同利益的能源基础设施;
8.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框架下推动
能源准入。
(四)能效与可再生能源
理事会意识到能源需求在上升、能源价格在
上涨及在气候变化领域早期共同国际行动带来的
极大好处,一定要通过加强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的
比重来加强能源安全、阻止能源价格的上涨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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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少GHG排放,从而实现欧盟2012年后的决心;强
调在各成员国之间实现节能、可再生能源和生物
燃料的预定目标,在注意区别不同国家的特殊性、
起点和潜力的基础上,各国的责利应合理、可行。
鉴于上述理由,理事会注重如下工作:
1.强调为了达到欧盟2020年节省能耗20%的
目标,提高能效是十分重要的,这点在《欧委会
能源有效性绿皮书》中已明确阐述,并就这个目
标要求成员国执行好各自的能效行动计划;
2.呼吁尽快并全面实施2006年I1月23 Ft理事
会关于欧委会能效行动的决议中最为闪光的、雄
心勃勃的五个优先领域,即:能效输送、对能耗
设备使用最低能效的规定、能源消费者的行为和
节能意识、能效技术和创新及建筑节能意识;
3.责成欧委会尽快提交关于提高办公和道路
照明的能效建议书,以便2008年通过执行;2009
年将批准有关私宅白炽灯和其他照明形式的建议
书;
4.对欧委会2007年提交关于促进能效而共同
努力的新的能效国际协定的努力表示满意,这样
将使欧盟能源政策更加完善;
5.支持以国际谈判的形式鼓励可持续生产方
式和促进在环境、能效产品及服务方面的国际贸
易;
6.尽快对国家资助的环保共同体指南及其他
相关以能源和气候变化为目标的共同体举措进行
评估,为实现共同体在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的目
标提供帮助。
理事会强调,2010年后可再生能源发展仍然
是欧盟长期的发展目标;指出对能源供应安全、
具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应经济合理;对工业界、投资者、创新者和研究
人员应给予清晰的信号显得十分重要。鉴于这些
原因,考虑到各国的特性、起点和潜力,批准下
述目标:
・
至2020年,可再生能源必须占欧盟能耗总
量的20%的发展目标;
・
至2020年,所有欧盟成员国均须实现生物
燃料占欧盟境内交通运输汽油和柴油能耗的10%
且价格合理的最低目标。达到该目标的必要条件
是:产品必须是可持续性的,第二代生物燃料应
进入市场,在充分考虑混合使用燃料的层面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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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改燃料质量指令。
在可再生能源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各成员国
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国家总体目标,应考虑各国
参加的起点和潜力,包括可再生能源现有水平和
能源混合程度,达到各成员国生物燃料最低目标,
允许各成员国对各种可再生能源制定各自的发展
目标(电力、制热制冷和生物燃料)。
为达到上述目标,理事会决定:
(1)主张在欧委会2007年提交关于各种可再
生能源使用综合指令建议书的基础上制定可再生
能源总体协调框架。建议书应列入其他共同体法
规中并包括下列条款:
④各成员国国家级总体目标;
②包括行业目标和实施措施的国家行动计划;
⑧确保生物能可持续生产和使用及避免使用
不同生物质能而引起冲突的标准和条款。
(2)呼吁快速并全面执行2006年6月理事会关
于欧委会生物质能行动计划决议中闪光措施,特
别是第二代生物燃料示范项目行动计划。
(3)要求欧委会分析跨国间和欧盟协同及为
实现可再生能源总体目标而连网的潜力,同样注
重那些远离欧盟能源市场的国家和地区的状况;
(4)要求欧委会与各成员国合作开发可再生
能源,如通过可再生能源论坛交流成功经验。
理事会强调排放贸易将在欧盟减排的长期战
略中具有重要作用,强调修改欧盟气体排放指标
交易机制” (EU ETS)的重要性,以便改善机
制,以市场经济为原则,廉价实行减排,包括对
高能耗企业,为实现欧盟的总体减排目标而努力。
(五)能源技术
认识到加强能源领域的研究十分必要,特别
是提高可持续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低碳技术和发
展未来能效技术的竞争力,理事会对欧委会2007
年提交欧洲能源技术战略计划的意向表示满意,
该计划最晚将于2008年春季由欧洲理事会评审批
准。
意识到全球范围内可持续使用化石燃料将会
带来极大的好处,理事会应做到:
1.强调新一代能效和清洁化石燃料技术的可
持续应用十分重要;
2.要求欧盟成员国和欧委会加强研发活动,
确定必要的技术、经济和法律框架,如可能到
一
54—
2020年在环保型的新化石燃料电厂使用碳捕捉和
存放(CCS)技术;
3.欢迎欧委会为鼓励利用化石能技术在2015
年前建造l2座商业型电站而建立机制的意向。
重申欧洲能源政策完全尊重成员国能源组合
的选择,理事会应做到:
(1)指出由于能源供应安全和CO 减排的担忧
不断增加,欧委会应对核能的使用进行评估,核
安全在决策过程中应为首要;
(2)明确指出是否使用核能将由各成员国自
行决定。但强调决策时必须要有改善核安全和核
废料管理的意识。为达到此目标:
首先,应支持核废料管理方面的研发活动,
特别是在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fy7)下进行;
其次,要鼓励组建核安全和核废料管理的高
水平团队。
(3)建议有关各方就核能的发展潜力和风险
展开讨论。
二、欧盟节能减排行动
欧盟理事会重申绝对减排的承诺是全球碳市
场的支柱。理事会强调指出:欧盟决心将欧洲带
人一个高能效和低排放的经济时期,并决定在
2020年之前“单方面”将温室气体效应(GHG)
排放与1990年相比至少减少20%,直到后京都议
定书制定及在国际谈判中不改变此态度。
考虑到排放贸易在欧盟长期减排战略中的重
要作用,理事会责成欧委会在适当时机评估“欧
盟气体排放指标交易机制” (EU ETS),从而提
高其透明度,加强该机制的作用,扩大其应用范
围。以市场为基础,EU ETS将成为欧盟和各成员
国用相对低的投入达到它们各自目标的重要手段,
并成为未来全球碳市场的支柱。根据《京都议定
书》的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项目框架下,2012年
后碳的影响将继续通过EU ETS给予确认。
在欧委会提交的“欧洲能源统一政策”报告
的基础上,理事会通过了能源领域全面行动计划
(2007--2009年)。
欧盟层面的减排行动包括以下几点:
(一)确定减排目标
欧盟减排具有很大的潜力。理事会决定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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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际协定框架下至2020年欧盟及其成员国减少发达
年交通政策白皮书的主要原则及修正案;
5.货物陆运和海运应根据它的国际特性制定
新的限排标准;
国家GHG排放的30%。欧盟已单方面决定与1990
年水平相比,通过EU ETS至少减排20%。欧盟工
业界将在2012年后得到确切的排放要求信号并对
减排技术和低碳替代品的研究增加投人。
(二)落实欧盟能源政策的具体行动
根据欧盟能源战略政策分析,下列具体行动
可使欧盟拥有一个具竞争力、更加可持续性和安
6.运输燃料造成的CO:排放必须减少,包括
通过加速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开发,特别是第二代
生物燃料。
(五)其他领域的GHG减排
通过欧盟建筑节能指令的广泛执行和弓队欧
全的能源体系,也可帮助欧盟实现至2020年重大
减排目标: .
1.至2020年,提高欧盟能效20%;
2.至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结构
中的比例提升至20%;
3.采用有利于环境安全的碳捕捉和储存政
策,包括至2015年在欧洲建造l2座大型示范电站。
(三)加强“欧盟气体排放指标交易机制”
(EU FT¥)
欧盟45%的CO:减排是需要通过EU ETS完成
的。从2013年起,这个比例还将上升。在对EU
ETS进行回顾总结过程中,至少下列选择可以加
强EU ETS的作用:
1.排放限额的分配应至少5年,为长期投资
决策提供一定的预见性;
2.EU ETS应用到其他气体和领域;
3.重视碳捕捉和储存技术;
4.协调各成员国排放限额程序以保证整个欧
洲拥有良好的竞争环境;
5.与其他系统兼容(如:与加里弗尼亚和与
澳大利亚系统)。
(四)限制交通运输排放
欧盟尽管在废品、能源和工业制造方面取得
较大减排效果,但交通运输排放还在继续增长。
因此,限制交通排放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1.理事会和议会批准了欧委会包括空中交通
在内的交通减排建议书,这项措施应通过EU ETS
实施;
2.理事会批准了欧委会关于旅游用车的税收
与CO:排放量挂钩的建议书;
3.汽车COz减排措施将在下次公告中确定,
至2012年应努力达到每公里排放不超过120克CO:
的目标。同时研究2012年后切合实际的减排标准;
4.应根据需求修正有关措施,如欧洲至20l0
盟低能耗建筑的要求,至2015年建筑节能30%是
可能的。
(六)研究与技术开发
FP7用于环境、能源和交通运输研究的经费
预算增加到84亿欧元。研究经费将于2013年后再
次提高,各成员国政府将会做出同样的努力。
(七)团结政策
2006年l0月通过了团结战略发展方针,在结
构基金和团结基金框架下资助交通和可持续能源
系统的开发以及环保技术和生态创新。这些措施
应列人各项计划中。
(八)国际行动
1.发达国家的行动
欧盟建议,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发达国
家与1990年水平相比至2020年应减排30%。EU
ETS应成为发达国家以较低的费用来实现此目标
的主要机制。在欧盟以外,可制定类似的EU
ETS。具有与EUETS类似标准国家交易系统间可
互联并以较低成本实现该目标。
2.发展中国家的行动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排放不管是绝数量还是
相对数量都将增长,至2020年将占全球GHG排放
的50%以上。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主要新兴经济国
家尽快启动减排行动十分必要,2020年后要实现
绝对数量上的减排。在这期间,中国和印度的
GDP将翻一番,巴西将增长50%。如果所有发达
国家中的排放大国真正减排,欧盟将鼓励发展中
国家采取行动。
为鼓励发展中国家参与减排行动可采取以下
措施I
(1)清洁发展机制(CDM)新举措
《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
可更加合理并扩大其使用规模。
(2)改善资金人口
一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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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发展中国家新增电力生产的投资预计每年将
超过1300亿欧元以支持经济增长,大部分经费来
源将由发展中国家自筹。为实现电力方面的CO 大
幅减排,每年需补增投资250亿欧元。
(3)行业措施
在某些有跟踪能力和控制限额能力的行业制
定气体排放交换机制,这些领域为:电力、铝、
铁、钢、水泥、提炼厂、造纸厂,其中大部分置
于国际竞争中。
(4)量化排放限额
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等的国家应做出减排
承诺,应根据其发展水平、人均排放、减排潜力、
技术和资金能力制定相应的气体限制措施或减排
措施。
(5)欠发达国家无义务
因为欠发达国家的GHG排放低,所以没有理
由强行减排。欧盟和其他国家也应帮助欠发达国
家更容易地进入CDM。
3.其他因素
未来国际合作协定将注意以下内容:
(1)技术进步需要国际研究和技术合作。欧
盟将加强与第三国的研究和技术合作,包括与主
要发展中国家开展大型技术示范项目,特别是在
碳捕捉和储存方面;
(2)应在森林退化方面做出努力,争取用20
年的时间遏止森林覆盖减少问题;
(3)能效标准国际协定将有助于主要设备生
产国更容易进入市场并为减排做出贡献。
三、欧盟生物燃料现状与发展趋势
欧洲开发和利用生物燃料已有多年历史,已
实现了燃料乙醇、醚类、生物柴油等替代能源的
产业化,也掌控了比较先进的技术与生产工艺,
是世界上生物燃料发展比较发达的地区,但发展
相当不平衡,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只有德国、
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捷克、瑞典和波兰等国
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其他国家大多处于探索和初
期发展阶段。
根据欧盟各成员国对生物燃料生产能力投入
的预测, ̄2008年底,欧盟生物乙醇的总产量将
达N5oo万吨;生物柴油的总产量将达 ̄q900万吨
一
56一
(欧盟国家58%的菜籽油将被加工成生物柴油,其
实高纯度的菜籽油已可以直接作为生物柴油使
用)。
目前,第二代生物乙醇最有前途的技术是木
质纤维素技术,这项技术已经取得较大进展,欧
盟在其成员国丹麦、西班牙和瑞典建造了有关示
范设施,有关的试验正在进行中。此外,研发生
产生物柴油的新工艺生物二甲醚也有较大进展,
有关试验正在德国和瑞典进行。
为快速提升欧盟对生物燃料的研发水平和掌
握生物燃料的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欧盟把生物
燃料的研发列为FP7的优先主题,主要是针对第
二代生物燃料的相关技术展开攻关,并以此为平
台开展生物燃料有关技术的国际合作。
伽利略计划
伽利略计划是由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空间局共
同发起并组织实施的欧洲民用卫星导航计划,旨
在建立欧洲自主、独立的民用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提供高精度的有保障的全球定位服务。该系统将
由30颗导航卫星及2个地面控制中心组成,总投资
约34亿欧元。该计划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开发
阶段、部署阶段和商业运营阶段。最初的计划是,
2002--2005年为开发阶段;2006--2007年为部署
阶段;2008年开始商业运营。系统构成分成3个部
分:空间段、地面段和用户段。
经过一系列的谈判,2003年l0月30日,中国
与欧盟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欧
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关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伽
利略计划)合作协定》。合作协定的签署,标志着
中欧在全球卫星导航一伽利略计划方面的合作正
式开始。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目前,中欧间已
经签署了l2个合同总金额共为3480万欧元的伽利
略计划合作项目,这些项目使用的经费均为我国
政府承诺的7000万欧元开发费用。
由于欧盟与工业界就组建伽利略系统运营商
的谈判陷入僵局,5月16日,欧委会向欧盟理事会
和欧洲议会提交了题为“处于十字路口的伽利略:
关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执行计划”的建议书。建
议书回顾了欧委会方面与伽利略运营商联合体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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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停滞不前的背景,分析、比较了该计划进一步
实施的若干个建议方案,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
会提出了在该计划建设阶段采用全部公共投入办
法的建议。具体做法是,欧委会将与欧空局合作,
计划所需34亿欧元全部由欧盟公共资金支付,将
伽利略系统全部30颗星发射入轨并建设相应地面
设施。同时,欧委会将重新招标组建运营公司,
在部署所有的卫星和地面设施后负责该系统的运
营管理。
应欧盟理事会的要求,2007年9月19日,欧盟
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了题为“推
进伽利略计划:重新规划欧洲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项目”的文件。该文件是在欧盟与欧洲卫星导航
工业界就伽利略运营商谈判破裂后,就如何在新
的形势下推进伽利略计划实施所推出的一份纲领
性文件。应欧盟理事会要求,该文件不但提出了
解决因工业界退出合作所带来的困扰伽利略项目
的资金短缺问题的办法,还就未来该计划实施的
管理架构、计划实施的时间表以及伽利略监管机
构(GSA)的作用等问题做出了规划。
该文件表明,如果本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有
关财政和管理方面的建议能够在2007年内获得欧
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批准,如果有关伽利略计
划实施的各项行政和法律程序能够在2008年年中
完成,则有关该计划的采购合同可于2008年秋季
开始签约,整个伽利略系统有望于2013年年中开
始运行。该文件还表明,虽然欧盟与欧洲卫星导
航工业界就私营运营商的谈判未果,在全部伽利
略系统投入运行后,欧盟仍将谋求私营运营商负
责管理该系统的可能性。
该文件还对伽利略计划实施的市场预期、可
能遇到的风险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面向
用户需求、做好市场准备(包括:法律、法规等
方面的需求)以及公共采购原则等提出了建议。
11月26日,欧盟财政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欧委
会关于由欧盟承担全部伽利略计划费用(24亿欧
元,2007--2013年,直至全部系统开始运营)的
决定,并批准了该计划2008年度9.4亿欧元的预
算。最终只有德国反对欧委会利用预算剩余资金
的做法,坚持其利用欧空局渠道、以各成员国自
愿捐资贡献的做法,力图以此来保证有关伽利略
计划项目“公平返回”到捐资国家的工业界来实
・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施的意图。11月29日欧盟交通部长理事会将就该
计划的实施、系统所有权以及公共采购等问题做
出决定。至此,可以说欧盟已经做出了全部利用
公共资金建造伽利略系统的最终决定。
伽利略计划是欧盟成立以来实施的最大规模
的科研、工程和工业计划。对于欧盟来讲,也是
一
项政治工程、形象工程。即使遇到了多方困难,
欧盟继续推进该计划的决心是坚定的。欧盟认为,
放弃该计划,意味着在全球卫星导航领域,欧洲
将不得不依赖于美国的GPS、甚至于依赖正在建
设中的俄罗斯的Glonass系统和中国的北斗系统。
这对于意图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加重要作用的欧
盟来讲是不可接受的。其次,伽利略计划是正在
形成的欧洲空间政策的支柱,它显示了欧洲在空
间及其技术和创新等领域的雄心。欧盟坚持建设
伽利略卫星导航系统的决心通过以上多个决定已
经充分展现出来。预计年底之前,欧盟将通过有
关利用公共资金继续建造伽利略系统的最终决定
已成定局。按照目前欧委会的推算,如有关经费
和管理的问题均能够在年内确定,在不出现其他
导致推迟和延期的情况下,伽利略系统有望于
2013年投入商业运营。
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作用:在这个管理
架构中,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将对该计划实行
政治层面上的掌控。在实施该计划的全过程中,
欧委会将随时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报告计划
实施的进程、风险、财政以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为此,欧委会将成立一个“欧洲全球卫星导航系
统项目委员会” (其成员将由欧盟各成员国组
成),该委员会将就伽利略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
财政预算、技术、时间表以及项目实施等重大问
题做出决定。
欧委会的作用:欧委会作为该计划和设施的
发起者和所有者,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行使对该
计划的项目管理。为此,欧委会将成立一个由项
目管理、航天工程、财政以及技术市场等方面资
深专家组成的顾问委员会,为欧委会提供各方面
的咨询建议。欧委会内部也将组成专门的管理团
队,从风险监督和管理、日常报告以及项目泱策
等角度对该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咖利略监管机构(GSA)的作用:在欧盟与
欧洲卫星导航工业界就组成私营运营商的谈判失
一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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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败后,原本以代表欧委会对运营商进行管理为主
要责任的GSA实际上陷入了一个法律真空。在新
的形势下,GSA将被授予更多的其他方面的职责,
其中包括对伽利略计划实施后的各种随之而来的
服务和应用的市场准备,作为被授权机构负责组
织欧洲卫星导航项目的认证等。
欧洲空间局的作用:根据2004年欧委会与欧
空局的协议,欧空局将负责管理欧盟有关航天方
面的活动。作为伽利略计划的联合发起者以及该
计划的技术设计者,欧空局将负责该计划的采购
并承担主要承包商的职责。欧空局将成立专门机
构负责该计划的实施。
欧洲技术研究院
欧洲技术研究院——欧洲产学研一体化的典
范,卓越研究、教育与创新的一面旗帜。
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lO月20日在芬兰召开的
会议上正式通过了创立IET的建议,并得到各成员
国政府首脑的同意。以欧委会主席巴罗佐为首的
欧盟高官g ̄IET的作用均给予高度评价。巴罗佐
称: “欧洲技术研究院将在国际舞台上为提升欧
洲的竞争力做出贡献,它将释放欧洲的创新潜力,
解除在研究、教育和企业间的障碍。”欧盟科研委
员波涛尼克称: “我们需要一个欧洲创新舞台。
在这个舞台上,精英人才得以施展。IET将实现这
个愿望,它的研究成果将直接转化为市场所需的
新产品。”
一
、
lET创立的六个理由
1.整体合力不够——欧洲高等教育和研究体
制过于松散,导致创新资源和力量的分散。
2.缺少汇聚一流人才的中心——欧洲缺少一
流的国际名牌大学。
3.企业参与研究不够——企业对教育和研究
的介入太少。
4.教育与研究的体系不够合理——教育与研
究结构正在扼杀企业家们的首创精神和制约社会
与经济需求的萌生。
5.智力人才的流失——欧洲的工作环境不能
留住或吸引一流人才。
一
58一
6.资金短缺——私人对教育和研发投入不
足。
二、激发欧洲的创新能力
IET将致力于改善欧洲的创新能力和提高欧洲
竞争力:
1.提高整体合力和凝聚精英人才——IET集
聚和集成欧洲各方面、各领域和各地区最优秀人
才和最好资源,攻关蕴涵商机的重大课题。
2.开发“知识三角”的潜力——IET将把创
新、研究和教育有关的活动有机地集成起来,发
挥产学研一体化优势。
3.吸引智力——IET将建成吸引世界顶尖人
才的重要基地。
4.提高创新能力的典范HET的管理和工作模
式以及与企业界的联系将形成欧洲创新灵感的源
泉。
5.总体目标——IET将成为欧洲发挥合力的
一
面旗帜。
三、在lET框架下开lET借助现有计划
开展研发活动
IET将在欧洲既有研究计划中发挥作用。为正
在进行中的研发或合作计划提供附加资源和新手
段以利于取得更多成果。它提供前瞻性研究方向,
重点是在社会和经济最重要领域跨学科研究。指
导委员会拟确定的战略研发领域为:气候变化、
可再生能源、信息社会、纳米技术、医药科学与
医药技术等。
四、lET推广创新理念
为社会和经济重要领域提供创新意识是IET的
中心任务。推进在教育与研究领域的跨学科研究。
它应在这些领域增强必要的“整体合力”做贡献。
它应对有关的知识产权进行管理,为科研成果的
转化和应用提供帮助。各类企业的参与是成果转
化的重要保障。
欧盟财长理事会于2007年11月26日正式批准
为IET初期创建(2008--2013年)配备3.o8tL欧元
经费。lET经费的落实预示着欧盟已对建院达成一
致并即将启动有关的法律程序。预计:2008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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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法律程序,2009年开始运行,2010--2011年组
建成两个知识和创新团队。
海洋行动计划
欧盟经过广泛的辩论和周密的评估,将过去
分散的有关海洋规定和管理集成起来,于2007年
10月10日公布了“欧盟综合海洋政策”文件。该
文件对整合欧盟成员国海洋的有关活动,规范有
关行动和管理十分重要,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
、
实施海务管理综合举措
欧委会:
1.要求各成员国与有关方紧密合作,特别是
与沿海地区磋商制定各自的海洋政策;
2.建议2008年提出国家整体海洋政策,2009
年提供欧盟和成员国相关年度报告;
3.建立相关的咨询机制,以便继续补充海洋
政策和交流经验;
4.鼓励拥有广阔海岸线的成员国与专业部门
合作;
5.采取措施以便改善监测系统和跟踪现有的
海上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控制捕渔、边境监控
系统和其他监控活动及法规的实施;
6.建议2008年制定路线图以便各成员国海洋
规划的发展;
7.建议2008年建立欧洲海洋观测网和数据
库,鼓励制作欧盟成员国水域多尺度图,以便改
善高端数据库的人口。
二、欧盟海洋综合政策
为改善欧洲海洋交通效率和确保其竞争的长
期性,欧委会:
1.最大限度地进行海洋可持续开发;
2.建议在欧盟海洋上取消一切障碍;
3.制定2008--2018年海上交通总体战略;
4.考虑到港口的多重作用和泛欧后勤供应背
景,提出相关港口新政策;
5.为减少在港船舶造成的大气污染提出建
・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议,特别是取消不合理的税收,以充分利用陆地
电网;
6.指出关于共同体环境法规的港口发展方
向;
7.鼓励多领域集成研发区和卓越海洋区域中
心的建立,确保欧盟海洋集成研发区的发展;
8.与有关各方紧密合作,重新审查欧盟涉及
海洋的工作法规领域;
9.鼓励建立卓越海洋认证机制;
10.启动示范性行动计划,以降低气候变化
对沿海地区的影响;
11.积极支持国际上为减少船舶造成大气污
染的努力,如这些努力没有取得进展,则提出欧
洲层面的建议;
12.积极支持国际上为减少船舶造成温室气
体排放的努力,如这些努力没有取得进展,欧委
会将考虑在欧盟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的可能性;
13.认真考虑国际上正在进行的做法,建议
采取有效的、安全的、可行的生态方式拆除旧船
舶;
l4.采取能源措施,以禁止在动植物生境的
深海地区进行抛弃、破坏活动和拖网捕捞;
l5.采取能源措施以防止非法和违章捕捞;
16.鼓励在欧洲开展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威胁
的养殖业;
l7.创建海洋政策的识知和创新基地。
三、建立欧洲海洋观测网和数据库是战
略的重要举措
1.建议2008年提出海洋研究总体战略;
2.在FP7下对几个领域进行联合招标以改善
对海洋事务的理解;
3.支持对预测和降低气候变化对海务活动、
海洋领域、沿海区域和岛屿影响的研究,及适应
这些影响;
4.支持创建欧洲海洋科学伙伴关系,以便在
科技界、工业界和决策者之间建立对话机制。■
一
59—
2024年9月23日发(作者:国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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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2007年欧盟科技发展综述
任世平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07年是欧盟解决制宪危机,一体化建设走
出低谷,经济社会改革步伐加快,经济保持平稳,
主要大国(德国、法国、英国)领导人更替。罗
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入盟,对外积极进取,谋求发
挥全球性作用的重要一年;是欧盟第七研发框架
计划(FP7)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的开局之
年;是欧盟大力开展能源、气变外交,力图借此
打造软实力,提升影响力,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
的一年。能源和环境成为欧盟今年重点研究的两
大主题。伽利略计划走出困境,开发经费最终确
定。欧盟今年l0月发布了《欧盟综合海洋政策》
文件,集成了欧盟各成员国有关海洋交通、渔业、
港口建设的政策。欧洲技术研究院(IET)有了新
的进展。本综述主要包括以下7部分:
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
历经两年的精心准备,总预算为50 521亿欧
元的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2007--2013年)和
总经费为27.51亿欧元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
(2007--2011年)于2007年1月下旬正式启动。
一
、
FP7的主要目标
为整合各成员国的科研力量,提升整个欧盟
层面的研发水平,欧盟从1984年起已顺利实施了6
个研发框架计划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欧洲
的强盛与发展,制定和实施FP7具有重大的战略
意义。以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实现里斯本战略目标
服务是FP7最主要的战略指导思想。里斯本战略
的核心是至2010年,欧盟将创建世界上最具活力
和竞争力的知识经济社会,并将研发总投入提高
到占GDP的3%(其中2/3由私人投资)。这是欧洲
政治家们为欧洲强盛与发展规划的宏伟蓝图。它
的组成部分为研究、技术和教育与创新,构成了
“知识三角”。
为提高欧洲总体研究水平,欧盟将与各成员
国紧密合作,采用研发框架计划的相关法律和财
政举措,鼓励、组织和利用各种形式的合作方式,
通过国与国之间的联合项目和研究计划协调合作,
通过欧洲层面竞争及大规模技术创新的联合行动、
达到基础设施和欧洲利益的共同发展。
二、FP7的特点
FP7为中长期重大科技研发计划,具有研究
水平高、涉及领域广、参与国家多、投资力度大
的特点。相对FP6而言,FP7经费提高了40%
(FP6总预算为175亿欧元)。除研发经费大幅度增
加外,FP7新特点为:一是执行期由以往的4年增
加为7年,扩大了执行时空,保证了计划执行的连
续性;二是优先领域的集成更强,更符合欧洲科
技发展的实际;三是突出了研究与创新的核心作
用,尤其是企业的研究与创新具有清晰的市场引
向性;四是充分发挥了泛欧科技大联合的优势,
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推动里斯本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FP7的总体内容
FP7支持特定的优先领域,致力于欧盟占领
或保持世界某些领域的领先地位。它由四个专项
计划和一个核研究特殊计划组成:
(一)合作计划:324.13亿欧元
支持在合作项目和研究计划协调网络的形式
下通过跨国合作开展的各种研究活动。欧盟和第
三国之间的合作属于该行动范围。
该计划包括十大主题研究领域:
1.健康
・
用于人类健康的生物技术、基因方法和医
疗技术;
・
用于人类健康的疑难病研究;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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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
优化欧洲公民的医保服务。
2.食品、农业和生物技术
・
土壤、森林和水产环境的生物源可持续生
产和管理;
・
相关战略、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手段,支持
以生物经济为基础的欧洲知识;
・
以食品链的完善和管理(“从餐桌到农场”)
为主题的研究:食品、健康和舒适;
・
用于可持续的非食品产品和工艺的生命科
学和生物技术。
3.信息通讯技术
・
网络和服务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电子系统及部件的性能和可靠性;
・
人性化的信息通讯系统;
・
数码内容的管理。
4.纳米科学、纳米技术、材料和新制造技术
・
纳米科学、纳米技术;
・
材料;
・
新产品;
・
用于应用工业的技术集成。
5.能源
・
氢和燃料电池技术;
・
再生发电技术;
・
再生燃料生产技术;
・
用于加热和制冷的再生能源技术;
・
CO 的收集和零排放发电技术;
・
清洁煤技术;
・
智能网络;
・
能源的有效性和节省;
・
能源政策制定的认知。
6.环境,包括气候变化
・
气候变化、污染和风险;
・
资源可持续管理;
・
环境技术;
・
地球观测和评估手段。
7.交通,包括航空
・
航空和航天交通;
・
地面交通(铁路、公路和水路);
・
支持欧洲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Ⅱ利略系统
和导航定时服务、卫星导航的有效应用(EGNOS)。
8.社会经济学和人文科学
・
知识社会中的增长、就业和竞争;
一
48一
・
欧洲前景中以经济、社会和环境为目标的
综合策略;
・
社会及相关方面的大趋势;
・
欧洲区域(贸易、移民、贫困、危机等);
・
欧盟公民(参与政治、公民与权利、民主
与责任、媒体、文化多元性与宗教等);
・
社会经济指标和科技指标;
・
未来行动。
9.空间
・
用于欧洲社会的空间应用技术;
・
空间开发;
・
加强空间基地的研究与技术开发。
10.安全
・
公民的安全;
・
基础设施和公用品的安全;
・
智能监测和边境的安全;
・
应急安全措施的建立;
・
安全系统的集成、互联、互操作;
・
安全与社会;
・
安全研究的协调和组织机构。
(二)原始创新计划:75.1O亿欧元
该计划由欧洲研究理事会负责实施,致力于
吸引最具有聪明才智的科学家增强欧洲竞争力,
支持有风险、有高影响力的研究,促进新兴和快
速影响力的领域达到世界级科学研究水平。欧洲
研究理事会设立两项基金:
1.针对年青学者的启动基金,支持事业初期
的创业者;
2.针对事业有成、领军研究人员,支持优
秀、前沿的研究项目。
(三)人力资源计划:47.50亿欧元
该计划的目标是通过与外国科学家的合作来
加强欧洲研究,通过研究人员的流动建立持久的
联系,具体实施则是通过“玛丽・居里行动计划”
(the Marie Curie Actions),主要内容为:
1.研究人员的初期培训;
2.终身培训和职业发展;
3.通过人力资源的引进和输出达到国际传
播;
4.支持为研究人员提供纯欧洲劳动市场的特
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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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能力建设计划:g0.97亿欧元支持
欧洲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
1.发展研究基础设施;
2.加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3.建设知识区域;
4.提高欧洲集散地研究潜力;
5.促进科学与社会的融合;
6.支持研究政策发展的协调性;
7.加强国际合作。
(五)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27.51亿欧元
该计划将包括共同体内有关核领域的研究、
技术开发、国际合作、技术信息的传播、应用及
培训活动。
该计划包括两个特殊计划:
1.核聚变能研究计划
以安全、可持续、环保和经济可行的能源开
发为目的的核聚变能源研究。活动包括国际热核
聚变试验难计划(ITE)的实施、ITER运营的研
究与开发等。
2.核裂变和辐射保护计划
・
核废料管理;
・
反应维系统;
・
辐射保护;
・
基础设施:
・
人力资源、流动和培训。
第2个计划包括联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er—JRC):17.51亿欧元(非核部分)
四、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经费分布图
(百万欧元)
五、FP7的新举措
1.强调研究领域比“手段”更重要;
・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2.对评审等运行机制进行了相当大的简化:
3.将研究发展重点放在欧洲工业的需求,
即:面向技术平台和新的联合技术项目所遇到的
需求;
4.创立欧洲研究理事会,资助欧洲科学界的
精英;
5.集成四个专项计划的国际合作;
6.发展知识区域;
7.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的宗旨为鼓励私人投资
研发。
FP7的国际合作新模式
为了在FP7下更好地开展国际合作,欧委会
制定了FP7国际合作新模式的相关政策,最明显
的特点是,大大加强了与第三国合作的力度。国
际合作贯穿在全部四大计划中。
(一)新的相互协调模式
FP7将国际研究合作的重点放在了共同体政
策的中心位置。
新模式旨在通过创新机制以应对这些挑战。
从而促进国际合作研究。它旨在达到下列3个相互
依存的目的:
1.通过有选择的确定双边合作的科学研究领
域、邀请第三国优秀科学家来欧洲工作、与欧洲
人合作,与第三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支持欧
洲科学与经济的发展;
2.为了便于在世界其他地方更好地参与开展
科学研究工作,为与第三国合作伙伴建立联系提
供便利;
3.处理与第三国面对的特殊问题或是具有全
球性的问题。
(二)改善国际科技合作:从FP6到FP7
FP7的国际合作方式明显不同于FP6。它的目
的是使国际合作贯穿于整个框架计划始终,并且
在地域和主题目标等方面加强国际研究合作。
为了扩展国际合作,采用了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规划:与以前的框架计划相比,国际研究
合作贯穿于整个框架计划和研究主题的始终,贯
穿于主题工作计划中对第三国和地区的不同招标
的特别优先领域始终;
2.目标:在各项主题计划中确定与第三国和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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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地区特殊合作行动,FP7确保用于国际合作的经
费预算建立在每个相关招标的层面上;
3.合作伙伴与对话:伙伴原则是FP7中第三
国和地区的国际合作特殊行动的重点。国际合作
的特殊行动主要目的是鼓励第三国与欧洲合作伙
伴的合作。
(三)实施
为加大影响,在所有项目中国际合作是互补
和相互融合的。
1.“合作计划”的实施
对于第三国而言,有两种方式可以参 ̄Hre7:
(1)全部主题领域向第三国开放,参与条件为:
・
至少与3个欧盟成员国共同参与;
・
除第三条的基本条件外,所有第三国均可
参加;
・
国际合作伙伴国家原则上可获得经费支持;
・
工业国家参与的项目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获
得经费支持。
(2)每个主题均有各自的特殊国际合作行动,
参与条件为:
・
每个主题领域中均有针对国际合作伙伴国
家的项目招标;
・
至少有来自4个不同国家,即:2个国际合
作伙伴国家和2个欧盟成员国;
・
国际合作伙伴国家可以获得经费支持。
2.“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
(1)加强地区间和双边的科技合作对话,为
在FP7主题计划下联合确定合作主题提供方便。
(2)建立不同的相关网络(如:大学、企业、
管理机构、社会团体及赞助者)以加强研究能力
建设。 .
(3)制定并执行统一协调的欧洲层面上的国
际科技合作方式而努力。
2007--2008年的工作计划包括三个活动:
・
区域间的科技合作协调行动:
・
双边科技合作伙伴;
・
各成员国国际合作政策和活动的协调行动。
3.“人力资源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计划”是通过支持研究人员流动及
其专业发展来加强在FP7的国际合作。它直接提高
欧洲研究的质量,支持欧洲研究人员去海外开展
一
50一
研究,同时也吸引非欧洲的精英科学家开展合作。
主要特点:
(1)针对欧洲研究人员的措施:
・
奖学金项目结束后必须回国效力;
・
鼓励在海外的欧洲研究人员回归。
(2)针对第三国研究人员的措施:
・
以东道国研究为主的行动计划;
・
设立访欧个人奖学金;
・
对邻国和与欧盟签有科技协定国家的特殊
国别政策;
・
吸引海外的欧洲人和在欧洲的外国人科技
“移民”。
4.“原始创新计划”的实施
“原始创新计划”的目的是加强欧洲在关键技
术和知识前沿的研究,与跨国团队相比更加支持
个体研究团队。鼓励其它国家的个体研究人员加
盟欧洲领航团队,他们将带来在欧洲以外的特殊
专长并丰富在欧洲开展的研究内容。
5.“原子能计划”的实施(2007—20l1年)
在原子裂变和辐射保护研究领域里的国际合
作是“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子能共同体与一些第三国签订了高层协定,以
便合作;第三国还可以参与临时项目合作。特定
的研究主题应该保证更大范围内的国际合作。
在核聚变领域里,国际合作遵守双边和多边
协定。 ̄ITER项目。
(四)联合研究中心直接行动的实施
联合研究中心(JRC)对欧盟政策提供了科
技支持。国际合作对于该中心完成其使命是致关
重要的。在FP7下,JRC的任务是在下列战略重要
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如:全球变暖、可持续发展、
外部安全、计量学、核安全和防护装置,食品安
全和全球资源。
“里斯本战略”新阶段
虽然“里斯本战略”启始于2000年,但其各
项政策在2007年才全部启动,同时,也是为2008
年发布该战略新时期做准备。主要涉及经济、社
会与就业和能源与环境三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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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经济
1.公共投资质量
提高欧盟公共投资质量主要是为了确保经济
稳定增长及使经济和社会政策长期持久。在葡萄
牙任主席国期间将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对竞争
力和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评估。
2.内部市场
保证内部市场更加有效的运行是欧洲建设未
来的主要目标。轮值主席国将在与欧委会对话的
基础上为建立内部市场新进程创造条件。
3.中小企业和工业政策
工业政策和中小企业政策的修正值得特殊关
注,这些企业是欧洲产业的支柱。
4.文化和旅游业
发展旅游业和文化对经济增长和保持持久的
创造就业至关重要。
5.完善法律
制定良好的法律、克服官僚主义、减少行政
部门的惰性是提升内部市场的有效因素。欧盟将
继续执行“完善法律”计划。
6.知识三角
加强知识三角——创新、研究与教育,对欧
洲保持竞争力及实现全球化至关重要。
7.创新
葡萄牙主席国继续执行创新行动计划,开展
对欧洲科技政策前景的辩论。同时,它将致力于
确定一个吸引优秀人才的欧洲政策,高等教育的
现代化和终身教育是这项举措的主要内容。
8.凝聚力与大欧盟地区
增强凝聚力应是欧盟的主导政策,并鼓励就
这个主题进行概念性辩论。
9.海洋事务
欧盟将尽快完成对海洋事务法令的谈判和对
欧委会关于捕鱼立法的辩论。在运输方面,第三
次海洋事务安全一揽子计划的谈判及“海上高速
公路”的建议是关键领域。
二、社会与就业
1.欧盟的就业战略
欧洲就业战略十周年将对就业政策的作用和
协调方法提供一次辩论的机会,主旨目标是创造
・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2.灵活性
寻求就业市场灵活性与安全性的平衡要注意
以下几点:终身教育,社会保障机制,积极的劳
动市场政策,运行的灵活性与欧盟各成员国不同
状况和模式的关系。
3.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欧洲基础模式之一。
三、环境与能源
1.能源和环境可持续模式
应对气候变化、促使能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是当前的优先行动,这种意识应得到普及和提高,
欧盟应像发动机一样承担起责任。
2.能源
实现气、电内部市场统一化是重要目标,葡
萄牙主席国将根据欧委会出台的建议组织辩论。
3.环境
欧盟开始讨论由于气候变化导致的水匿乏和
干旱问题。这种普遍现象和毁灭性结果要求人们
必须制定共同措施以及快速反应机制。
4.生物多样性
阻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是每个轮值主席国的
首要任务。
能源及节能减排
一
、
欧洲能源政策
欧洲能源政策的行动计划,明确了在欧洲天
然气和电力内部市场中实施进一步连网和集成,
从而实施有效运营的具体方法。任命欧洲感兴趣
的四个优先领域计划的欧盟项目协调人。关于能
源供应安全,理事会强调全面启动各种有效措施
加强与所有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以确保能源安全进
入欧盟。行动计划确定了明确的方针以便欧洲国
际能源政策的有效性和在该领域用“一个声音”
进行表态的方针。它确定了雄心勃勃的有关能效、
可再生能源、生物燃料的量化使用指标,倡导制
定欧洲战略能源技术规划,包括用合理的生态方
法进行碳捕捉和储存,该规划将于2008年春由理
事会审查批准。
一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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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欧盟理事会将对能源行动计划进行定期年度
评审,总结行动计划的各项措施和政策在执行中
取得的进步和成果。欧委会将于2009年初提交最
新战略能源分析报告,该报告将作为制定2010年
能源行动计划的基础并于2010年春季提交理事会
通过。
行动计划包括以下优先行动,其中有些地方
可以达到欧洲能源政策所确定的三大目标。新措
施重视法规原则的完善,特别是关于负面影响的
分析。
(一)天然气和电力内部市场
1.欧委会根据天然气和电力领域的调查提交
了内部市场的最终报告,其目的是提高竞争力、
确保有效制度和鼓励对消费者有利的投资,理事
会重申:
(1)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确保及时准确无误
地遵守关于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开放的现有内部市
场法规的文字和精神实质,彻底解决欧洲还没有
形成真正的竞争、统一和联网的能源内部市场问
题,才能提高欧洲的竞争力和确保消费者的能源
供应安全;
(2)由于投资决策与法规完善过程中相互影
响,在制定对内部市场有影响的未来举措时应注
意创造有利于投资的环境;
(3)考虑到天然气和电力领域的特点,国家
和地区之间的差别,理事会要求如下:
・
在独立经营和为确保输送设施的平等与开
放而适当调节网络以及独立对基础设施决策的基
础上,天然气网和电网管理方面的供应系统和生
产系统应该分开独立管理;
・
加强有关权利部门的高度协调和各国家能
源调节的独立性;
・
建立一种独立机制,以便各国管理者进行
合作和对跨国界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
在既有合作的基础上,为运输系统管理者
建立共同体新机制,以便更好地协调电网运营和
安全;
・
更高效和更具竞争力地开展跨国电力贸易
和电网运营,包括制定技术标准;
・
通过各成员国新电站并网发电,加强能源
供应的竞争力与安全性,特别鼓励进入市场的新
成员;
一
52一
・
为使运输网更有效和更安全,应向投资者
传递相关的信号;
・
能源市场运营应更加透明;
・
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别是通过制定
能源消费者章程来达到此目的。
除此之外,理事会责成欧委会完成如下任务:
・
在6月份能源理事会前,进一步分析确定拟
采取的重要举措及其影响;
・
与成员国共同制定天然气和电力供需中长
期规划,确定回应欧盟战略需求哪些附加投资是
必须的;
・
评估从第三国直接合并的能源公司进入内
部市场的影响,确定如何实施互利互惠的原则;
・
评估欧盟天然气储存的办法。
理事会责成欧委会提交相关建议书,包括尽
可能完善既有法规。
2.再次重申改善地区间交流和加强能源领域
区域合作的重要性,通过周边能源市场的挑战和
为地方市场融进欧盟内部市场提供方便以及自身
发展,特别是通过电网互连,并考虑到水陆可再
生能源的融合,理事会应注重以下工作:
(1)感谢欧委会在必要时将根据欧委会1364/
2006号决议第l0条,考虑任命欧洲感兴趣的最重
要的优先领域计划欧洲项目协调人作为第一步,
以便推动有关计划的发展;新项目的实施有助于
实现全部连网,尤其是与独立能源市场,要求相
关成员国2010年至少完成电力和天然气连网能力
的10%。为达到此目的,有关成员国应加强双边
合作,如制定相应的方针。
(2)责成欧委会提交关于合理化程序的建议书。
(二)供应安全
在成员国相互支持的精神下,为了确保供应
安全,特别是在能源危机的情况下,欧洲理事会
强调在欧盟内及各成员国之间加强能源供应安全
十分必要,通过以下措施:
1.能源资源和供应渠道真正多样性,可提升
能源内部市场的竞争力;
2.在相互合作、特别是在既有机制上,建立
危机高效反应机制,对现有方法进行深入评估后
可考虑扩大可行性方案,各成员国对本国需求应
为第一责任方并对为能源安全网提供的报警能力
可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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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促进原油产品数据透明化,重新检查欧盟
原油供应基础设施和原油库存机制,以便完善国
际能源署制定的应对危机机制,特别是危机的应
对能力;
4.深刻分析欧盟天然气储存的可行性和成
本;
5.评估现在和潜在的能源进口和相关输送网
的状况对各成员国能源供应安全的影响;
6.在欧委会内部设立能源观察站。
(三)国际能源政策
加速制定对外能源政策的共同措施,包括在
消费国家之间、在消费国家与供应国家之间、在
消费国家与中转国家之间以及国际组织如石油输
出国组织(OPEC)进行对话和建立伙伴关系。为
实现该目标,理事会强调欧盟应以“一个声音”
对外来支持能源政策的三大目标,应注重下列主
要:
1.与俄罗斯协商和确定合作伙伴协定的续
签,重点是能源方面的条款;
2.加强欧盟与中亚、里海和黑海地区的联系
以便开发多种能源和多个供应渠道;
3.加强与美国、中国、印度、巴西等国及其
他新兴经济国家的伙伴和合作关系,建立双边能
源对话机制,重点放在减排、能效,可再生能源
和低排放能源技术,特别是碳捕捉和存放
(CCS);
4.努力实施“能源共同条约”,以保持其发
展,并尽可能地开展与挪威、土尔其、乌克兰和
摩尔达维亚的合作;
5.全面启动“欧洲邻国政策”的可行机制;
6.在能源领域加强与阿尔及利亚、埃及等地
区的石油生产国的联系;
7.与非洲国家在能源领域建立特殊的对话机
制,使用欧共体方法加强这一地区分散的可再生
能源以及共同利益的能源基础设施;
8.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框架下推动
能源准入。
(四)能效与可再生能源
理事会意识到能源需求在上升、能源价格在
上涨及在气候变化领域早期共同国际行动带来的
极大好处,一定要通过加强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的
比重来加强能源安全、阻止能源价格的上涨和减
・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少GHG排放,从而实现欧盟2012年后的决心;强
调在各成员国之间实现节能、可再生能源和生物
燃料的预定目标,在注意区别不同国家的特殊性、
起点和潜力的基础上,各国的责利应合理、可行。
鉴于上述理由,理事会注重如下工作:
1.强调为了达到欧盟2020年节省能耗20%的
目标,提高能效是十分重要的,这点在《欧委会
能源有效性绿皮书》中已明确阐述,并就这个目
标要求成员国执行好各自的能效行动计划;
2.呼吁尽快并全面实施2006年I1月23 Ft理事
会关于欧委会能效行动的决议中最为闪光的、雄
心勃勃的五个优先领域,即:能效输送、对能耗
设备使用最低能效的规定、能源消费者的行为和
节能意识、能效技术和创新及建筑节能意识;
3.责成欧委会尽快提交关于提高办公和道路
照明的能效建议书,以便2008年通过执行;2009
年将批准有关私宅白炽灯和其他照明形式的建议
书;
4.对欧委会2007年提交关于促进能效而共同
努力的新的能效国际协定的努力表示满意,这样
将使欧盟能源政策更加完善;
5.支持以国际谈判的形式鼓励可持续生产方
式和促进在环境、能效产品及服务方面的国际贸
易;
6.尽快对国家资助的环保共同体指南及其他
相关以能源和气候变化为目标的共同体举措进行
评估,为实现共同体在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的目
标提供帮助。
理事会强调,2010年后可再生能源发展仍然
是欧盟长期的发展目标;指出对能源供应安全、
具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应经济合理;对工业界、投资者、创新者和研究
人员应给予清晰的信号显得十分重要。鉴于这些
原因,考虑到各国的特性、起点和潜力,批准下
述目标:
・
至2020年,可再生能源必须占欧盟能耗总
量的20%的发展目标;
・
至2020年,所有欧盟成员国均须实现生物
燃料占欧盟境内交通运输汽油和柴油能耗的10%
且价格合理的最低目标。达到该目标的必要条件
是:产品必须是可持续性的,第二代生物燃料应
进入市场,在充分考虑混合使用燃料的层面上修
一
53—
维普资讯
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改燃料质量指令。
在可再生能源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各成员国
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国家总体目标,应考虑各国
参加的起点和潜力,包括可再生能源现有水平和
能源混合程度,达到各成员国生物燃料最低目标,
允许各成员国对各种可再生能源制定各自的发展
目标(电力、制热制冷和生物燃料)。
为达到上述目标,理事会决定:
(1)主张在欧委会2007年提交关于各种可再
生能源使用综合指令建议书的基础上制定可再生
能源总体协调框架。建议书应列入其他共同体法
规中并包括下列条款:
④各成员国国家级总体目标;
②包括行业目标和实施措施的国家行动计划;
⑧确保生物能可持续生产和使用及避免使用
不同生物质能而引起冲突的标准和条款。
(2)呼吁快速并全面执行2006年6月理事会关
于欧委会生物质能行动计划决议中闪光措施,特
别是第二代生物燃料示范项目行动计划。
(3)要求欧委会分析跨国间和欧盟协同及为
实现可再生能源总体目标而连网的潜力,同样注
重那些远离欧盟能源市场的国家和地区的状况;
(4)要求欧委会与各成员国合作开发可再生
能源,如通过可再生能源论坛交流成功经验。
理事会强调排放贸易将在欧盟减排的长期战
略中具有重要作用,强调修改欧盟气体排放指标
交易机制” (EU ETS)的重要性,以便改善机
制,以市场经济为原则,廉价实行减排,包括对
高能耗企业,为实现欧盟的总体减排目标而努力。
(五)能源技术
认识到加强能源领域的研究十分必要,特别
是提高可持续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低碳技术和发
展未来能效技术的竞争力,理事会对欧委会2007
年提交欧洲能源技术战略计划的意向表示满意,
该计划最晚将于2008年春季由欧洲理事会评审批
准。
意识到全球范围内可持续使用化石燃料将会
带来极大的好处,理事会应做到:
1.强调新一代能效和清洁化石燃料技术的可
持续应用十分重要;
2.要求欧盟成员国和欧委会加强研发活动,
确定必要的技术、经济和法律框架,如可能到
一
54—
2020年在环保型的新化石燃料电厂使用碳捕捉和
存放(CCS)技术;
3.欢迎欧委会为鼓励利用化石能技术在2015
年前建造l2座商业型电站而建立机制的意向。
重申欧洲能源政策完全尊重成员国能源组合
的选择,理事会应做到:
(1)指出由于能源供应安全和CO 减排的担忧
不断增加,欧委会应对核能的使用进行评估,核
安全在决策过程中应为首要;
(2)明确指出是否使用核能将由各成员国自
行决定。但强调决策时必须要有改善核安全和核
废料管理的意识。为达到此目标:
首先,应支持核废料管理方面的研发活动,
特别是在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fy7)下进行;
其次,要鼓励组建核安全和核废料管理的高
水平团队。
(3)建议有关各方就核能的发展潜力和风险
展开讨论。
二、欧盟节能减排行动
欧盟理事会重申绝对减排的承诺是全球碳市
场的支柱。理事会强调指出:欧盟决心将欧洲带
人一个高能效和低排放的经济时期,并决定在
2020年之前“单方面”将温室气体效应(GHG)
排放与1990年相比至少减少20%,直到后京都议
定书制定及在国际谈判中不改变此态度。
考虑到排放贸易在欧盟长期减排战略中的重
要作用,理事会责成欧委会在适当时机评估“欧
盟气体排放指标交易机制” (EU ETS),从而提
高其透明度,加强该机制的作用,扩大其应用范
围。以市场为基础,EU ETS将成为欧盟和各成员
国用相对低的投入达到它们各自目标的重要手段,
并成为未来全球碳市场的支柱。根据《京都议定
书》的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项目框架下,2012年
后碳的影响将继续通过EU ETS给予确认。
在欧委会提交的“欧洲能源统一政策”报告
的基础上,理事会通过了能源领域全面行动计划
(2007--2009年)。
欧盟层面的减排行动包括以下几点:
(一)确定减排目标
欧盟减排具有很大的潜力。理事会决定在国
维普资讯
・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际协定框架下至2020年欧盟及其成员国减少发达
年交通政策白皮书的主要原则及修正案;
5.货物陆运和海运应根据它的国际特性制定
新的限排标准;
国家GHG排放的30%。欧盟已单方面决定与1990
年水平相比,通过EU ETS至少减排20%。欧盟工
业界将在2012年后得到确切的排放要求信号并对
减排技术和低碳替代品的研究增加投人。
(二)落实欧盟能源政策的具体行动
根据欧盟能源战略政策分析,下列具体行动
可使欧盟拥有一个具竞争力、更加可持续性和安
6.运输燃料造成的CO:排放必须减少,包括
通过加速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开发,特别是第二代
生物燃料。
(五)其他领域的GHG减排
通过欧盟建筑节能指令的广泛执行和弓队欧
全的能源体系,也可帮助欧盟实现至2020年重大
减排目标: .
1.至2020年,提高欧盟能效20%;
2.至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结构
中的比例提升至20%;
3.采用有利于环境安全的碳捕捉和储存政
策,包括至2015年在欧洲建造l2座大型示范电站。
(三)加强“欧盟气体排放指标交易机制”
(EU FT¥)
欧盟45%的CO:减排是需要通过EU ETS完成
的。从2013年起,这个比例还将上升。在对EU
ETS进行回顾总结过程中,至少下列选择可以加
强EU ETS的作用:
1.排放限额的分配应至少5年,为长期投资
决策提供一定的预见性;
2.EU ETS应用到其他气体和领域;
3.重视碳捕捉和储存技术;
4.协调各成员国排放限额程序以保证整个欧
洲拥有良好的竞争环境;
5.与其他系统兼容(如:与加里弗尼亚和与
澳大利亚系统)。
(四)限制交通运输排放
欧盟尽管在废品、能源和工业制造方面取得
较大减排效果,但交通运输排放还在继续增长。
因此,限制交通排放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1.理事会和议会批准了欧委会包括空中交通
在内的交通减排建议书,这项措施应通过EU ETS
实施;
2.理事会批准了欧委会关于旅游用车的税收
与CO:排放量挂钩的建议书;
3.汽车COz减排措施将在下次公告中确定,
至2012年应努力达到每公里排放不超过120克CO:
的目标。同时研究2012年后切合实际的减排标准;
4.应根据需求修正有关措施,如欧洲至20l0
盟低能耗建筑的要求,至2015年建筑节能30%是
可能的。
(六)研究与技术开发
FP7用于环境、能源和交通运输研究的经费
预算增加到84亿欧元。研究经费将于2013年后再
次提高,各成员国政府将会做出同样的努力。
(七)团结政策
2006年l0月通过了团结战略发展方针,在结
构基金和团结基金框架下资助交通和可持续能源
系统的开发以及环保技术和生态创新。这些措施
应列人各项计划中。
(八)国际行动
1.发达国家的行动
欧盟建议,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发达国
家与1990年水平相比至2020年应减排30%。EU
ETS应成为发达国家以较低的费用来实现此目标
的主要机制。在欧盟以外,可制定类似的EU
ETS。具有与EUETS类似标准国家交易系统间可
互联并以较低成本实现该目标。
2.发展中国家的行动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排放不管是绝数量还是
相对数量都将增长,至2020年将占全球GHG排放
的50%以上。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主要新兴经济国
家尽快启动减排行动十分必要,2020年后要实现
绝对数量上的减排。在这期间,中国和印度的
GDP将翻一番,巴西将增长50%。如果所有发达
国家中的排放大国真正减排,欧盟将鼓励发展中
国家采取行动。
为鼓励发展中国家参与减排行动可采取以下
措施I
(1)清洁发展机制(CDM)新举措
《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
可更加合理并扩大其使用规模。
(2)改善资金人口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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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发展中国家新增电力生产的投资预计每年将
超过1300亿欧元以支持经济增长,大部分经费来
源将由发展中国家自筹。为实现电力方面的CO 大
幅减排,每年需补增投资250亿欧元。
(3)行业措施
在某些有跟踪能力和控制限额能力的行业制
定气体排放交换机制,这些领域为:电力、铝、
铁、钢、水泥、提炼厂、造纸厂,其中大部分置
于国际竞争中。
(4)量化排放限额
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等的国家应做出减排
承诺,应根据其发展水平、人均排放、减排潜力、
技术和资金能力制定相应的气体限制措施或减排
措施。
(5)欠发达国家无义务
因为欠发达国家的GHG排放低,所以没有理
由强行减排。欧盟和其他国家也应帮助欠发达国
家更容易地进入CDM。
3.其他因素
未来国际合作协定将注意以下内容:
(1)技术进步需要国际研究和技术合作。欧
盟将加强与第三国的研究和技术合作,包括与主
要发展中国家开展大型技术示范项目,特别是在
碳捕捉和储存方面;
(2)应在森林退化方面做出努力,争取用20
年的时间遏止森林覆盖减少问题;
(3)能效标准国际协定将有助于主要设备生
产国更容易进入市场并为减排做出贡献。
三、欧盟生物燃料现状与发展趋势
欧洲开发和利用生物燃料已有多年历史,已
实现了燃料乙醇、醚类、生物柴油等替代能源的
产业化,也掌控了比较先进的技术与生产工艺,
是世界上生物燃料发展比较发达的地区,但发展
相当不平衡,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只有德国、
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捷克、瑞典和波兰等国
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其他国家大多处于探索和初
期发展阶段。
根据欧盟各成员国对生物燃料生产能力投入
的预测, ̄2008年底,欧盟生物乙醇的总产量将
达N5oo万吨;生物柴油的总产量将达 ̄q900万吨
一
56一
(欧盟国家58%的菜籽油将被加工成生物柴油,其
实高纯度的菜籽油已可以直接作为生物柴油使
用)。
目前,第二代生物乙醇最有前途的技术是木
质纤维素技术,这项技术已经取得较大进展,欧
盟在其成员国丹麦、西班牙和瑞典建造了有关示
范设施,有关的试验正在进行中。此外,研发生
产生物柴油的新工艺生物二甲醚也有较大进展,
有关试验正在德国和瑞典进行。
为快速提升欧盟对生物燃料的研发水平和掌
握生物燃料的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欧盟把生物
燃料的研发列为FP7的优先主题,主要是针对第
二代生物燃料的相关技术展开攻关,并以此为平
台开展生物燃料有关技术的国际合作。
伽利略计划
伽利略计划是由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空间局共
同发起并组织实施的欧洲民用卫星导航计划,旨
在建立欧洲自主、独立的民用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提供高精度的有保障的全球定位服务。该系统将
由30颗导航卫星及2个地面控制中心组成,总投资
约34亿欧元。该计划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开发
阶段、部署阶段和商业运营阶段。最初的计划是,
2002--2005年为开发阶段;2006--2007年为部署
阶段;2008年开始商业运营。系统构成分成3个部
分:空间段、地面段和用户段。
经过一系列的谈判,2003年l0月30日,中国
与欧盟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欧
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关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伽
利略计划)合作协定》。合作协定的签署,标志着
中欧在全球卫星导航一伽利略计划方面的合作正
式开始。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目前,中欧间已
经签署了l2个合同总金额共为3480万欧元的伽利
略计划合作项目,这些项目使用的经费均为我国
政府承诺的7000万欧元开发费用。
由于欧盟与工业界就组建伽利略系统运营商
的谈判陷入僵局,5月16日,欧委会向欧盟理事会
和欧洲议会提交了题为“处于十字路口的伽利略:
关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执行计划”的建议书。建
议书回顾了欧委会方面与伽利略运营商联合体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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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停滞不前的背景,分析、比较了该计划进一步
实施的若干个建议方案,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
会提出了在该计划建设阶段采用全部公共投入办
法的建议。具体做法是,欧委会将与欧空局合作,
计划所需34亿欧元全部由欧盟公共资金支付,将
伽利略系统全部30颗星发射入轨并建设相应地面
设施。同时,欧委会将重新招标组建运营公司,
在部署所有的卫星和地面设施后负责该系统的运
营管理。
应欧盟理事会的要求,2007年9月19日,欧盟
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了题为“推
进伽利略计划:重新规划欧洲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项目”的文件。该文件是在欧盟与欧洲卫星导航
工业界就伽利略运营商谈判破裂后,就如何在新
的形势下推进伽利略计划实施所推出的一份纲领
性文件。应欧盟理事会要求,该文件不但提出了
解决因工业界退出合作所带来的困扰伽利略项目
的资金短缺问题的办法,还就未来该计划实施的
管理架构、计划实施的时间表以及伽利略监管机
构(GSA)的作用等问题做出了规划。
该文件表明,如果本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有
关财政和管理方面的建议能够在2007年内获得欧
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批准,如果有关伽利略计
划实施的各项行政和法律程序能够在2008年年中
完成,则有关该计划的采购合同可于2008年秋季
开始签约,整个伽利略系统有望于2013年年中开
始运行。该文件还表明,虽然欧盟与欧洲卫星导
航工业界就私营运营商的谈判未果,在全部伽利
略系统投入运行后,欧盟仍将谋求私营运营商负
责管理该系统的可能性。
该文件还对伽利略计划实施的市场预期、可
能遇到的风险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面向
用户需求、做好市场准备(包括:法律、法规等
方面的需求)以及公共采购原则等提出了建议。
11月26日,欧盟财政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欧委
会关于由欧盟承担全部伽利略计划费用(24亿欧
元,2007--2013年,直至全部系统开始运营)的
决定,并批准了该计划2008年度9.4亿欧元的预
算。最终只有德国反对欧委会利用预算剩余资金
的做法,坚持其利用欧空局渠道、以各成员国自
愿捐资贡献的做法,力图以此来保证有关伽利略
计划项目“公平返回”到捐资国家的工业界来实
・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施的意图。11月29日欧盟交通部长理事会将就该
计划的实施、系统所有权以及公共采购等问题做
出决定。至此,可以说欧盟已经做出了全部利用
公共资金建造伽利略系统的最终决定。
伽利略计划是欧盟成立以来实施的最大规模
的科研、工程和工业计划。对于欧盟来讲,也是
一
项政治工程、形象工程。即使遇到了多方困难,
欧盟继续推进该计划的决心是坚定的。欧盟认为,
放弃该计划,意味着在全球卫星导航领域,欧洲
将不得不依赖于美国的GPS、甚至于依赖正在建
设中的俄罗斯的Glonass系统和中国的北斗系统。
这对于意图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加重要作用的欧
盟来讲是不可接受的。其次,伽利略计划是正在
形成的欧洲空间政策的支柱,它显示了欧洲在空
间及其技术和创新等领域的雄心。欧盟坚持建设
伽利略卫星导航系统的决心通过以上多个决定已
经充分展现出来。预计年底之前,欧盟将通过有
关利用公共资金继续建造伽利略系统的最终决定
已成定局。按照目前欧委会的推算,如有关经费
和管理的问题均能够在年内确定,在不出现其他
导致推迟和延期的情况下,伽利略系统有望于
2013年投入商业运营。
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作用:在这个管理
架构中,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将对该计划实行
政治层面上的掌控。在实施该计划的全过程中,
欧委会将随时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报告计划
实施的进程、风险、财政以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为此,欧委会将成立一个“欧洲全球卫星导航系
统项目委员会” (其成员将由欧盟各成员国组
成),该委员会将就伽利略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
财政预算、技术、时间表以及项目实施等重大问
题做出决定。
欧委会的作用:欧委会作为该计划和设施的
发起者和所有者,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行使对该
计划的项目管理。为此,欧委会将成立一个由项
目管理、航天工程、财政以及技术市场等方面资
深专家组成的顾问委员会,为欧委会提供各方面
的咨询建议。欧委会内部也将组成专门的管理团
队,从风险监督和管理、日常报告以及项目泱策
等角度对该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咖利略监管机构(GSA)的作用:在欧盟与
欧洲卫星导航工业界就组成私营运营商的谈判失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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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经济嘹望2008年1月第23卷第1期
败后,原本以代表欧委会对运营商进行管理为主
要责任的GSA实际上陷入了一个法律真空。在新
的形势下,GSA将被授予更多的其他方面的职责,
其中包括对伽利略计划实施后的各种随之而来的
服务和应用的市场准备,作为被授权机构负责组
织欧洲卫星导航项目的认证等。
欧洲空间局的作用:根据2004年欧委会与欧
空局的协议,欧空局将负责管理欧盟有关航天方
面的活动。作为伽利略计划的联合发起者以及该
计划的技术设计者,欧空局将负责该计划的采购
并承担主要承包商的职责。欧空局将成立专门机
构负责该计划的实施。
欧洲技术研究院
欧洲技术研究院——欧洲产学研一体化的典
范,卓越研究、教育与创新的一面旗帜。
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lO月20日在芬兰召开的
会议上正式通过了创立IET的建议,并得到各成员
国政府首脑的同意。以欧委会主席巴罗佐为首的
欧盟高官g ̄IET的作用均给予高度评价。巴罗佐
称: “欧洲技术研究院将在国际舞台上为提升欧
洲的竞争力做出贡献,它将释放欧洲的创新潜力,
解除在研究、教育和企业间的障碍。”欧盟科研委
员波涛尼克称: “我们需要一个欧洲创新舞台。
在这个舞台上,精英人才得以施展。IET将实现这
个愿望,它的研究成果将直接转化为市场所需的
新产品。”
一
、
lET创立的六个理由
1.整体合力不够——欧洲高等教育和研究体
制过于松散,导致创新资源和力量的分散。
2.缺少汇聚一流人才的中心——欧洲缺少一
流的国际名牌大学。
3.企业参与研究不够——企业对教育和研究
的介入太少。
4.教育与研究的体系不够合理——教育与研
究结构正在扼杀企业家们的首创精神和制约社会
与经济需求的萌生。
5.智力人才的流失——欧洲的工作环境不能
留住或吸引一流人才。
一
58一
6.资金短缺——私人对教育和研发投入不
足。
二、激发欧洲的创新能力
IET将致力于改善欧洲的创新能力和提高欧洲
竞争力:
1.提高整体合力和凝聚精英人才——IET集
聚和集成欧洲各方面、各领域和各地区最优秀人
才和最好资源,攻关蕴涵商机的重大课题。
2.开发“知识三角”的潜力——IET将把创
新、研究和教育有关的活动有机地集成起来,发
挥产学研一体化优势。
3.吸引智力——IET将建成吸引世界顶尖人
才的重要基地。
4.提高创新能力的典范HET的管理和工作模
式以及与企业界的联系将形成欧洲创新灵感的源
泉。
5.总体目标——IET将成为欧洲发挥合力的
一
面旗帜。
三、在lET框架下开lET借助现有计划
开展研发活动
IET将在欧洲既有研究计划中发挥作用。为正
在进行中的研发或合作计划提供附加资源和新手
段以利于取得更多成果。它提供前瞻性研究方向,
重点是在社会和经济最重要领域跨学科研究。指
导委员会拟确定的战略研发领域为:气候变化、
可再生能源、信息社会、纳米技术、医药科学与
医药技术等。
四、lET推广创新理念
为社会和经济重要领域提供创新意识是IET的
中心任务。推进在教育与研究领域的跨学科研究。
它应在这些领域增强必要的“整体合力”做贡献。
它应对有关的知识产权进行管理,为科研成果的
转化和应用提供帮助。各类企业的参与是成果转
化的重要保障。
欧盟财长理事会于2007年11月26日正式批准
为IET初期创建(2008--2013年)配备3.o8tL欧元
经费。lET经费的落实预示着欧盟已对建院达成一
致并即将启动有关的法律程序。预计:2008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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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法律程序,2009年开始运行,2010--2011年组
建成两个知识和创新团队。
海洋行动计划
欧盟经过广泛的辩论和周密的评估,将过去
分散的有关海洋规定和管理集成起来,于2007年
10月10日公布了“欧盟综合海洋政策”文件。该
文件对整合欧盟成员国海洋的有关活动,规范有
关行动和管理十分重要,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
、
实施海务管理综合举措
欧委会:
1.要求各成员国与有关方紧密合作,特别是
与沿海地区磋商制定各自的海洋政策;
2.建议2008年提出国家整体海洋政策,2009
年提供欧盟和成员国相关年度报告;
3.建立相关的咨询机制,以便继续补充海洋
政策和交流经验;
4.鼓励拥有广阔海岸线的成员国与专业部门
合作;
5.采取措施以便改善监测系统和跟踪现有的
海上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控制捕渔、边境监控
系统和其他监控活动及法规的实施;
6.建议2008年制定路线图以便各成员国海洋
规划的发展;
7.建议2008年建立欧洲海洋观测网和数据
库,鼓励制作欧盟成员国水域多尺度图,以便改
善高端数据库的人口。
二、欧盟海洋综合政策
为改善欧洲海洋交通效率和确保其竞争的长
期性,欧委会:
1.最大限度地进行海洋可持续开发;
2.建议在欧盟海洋上取消一切障碍;
3.制定2008--2018年海上交通总体战略;
4.考虑到港口的多重作用和泛欧后勤供应背
景,提出相关港口新政策;
5.为减少在港船舶造成的大气污染提出建
・
前沿动态与发展综述・
议,特别是取消不合理的税收,以充分利用陆地
电网;
6.指出关于共同体环境法规的港口发展方
向;
7.鼓励多领域集成研发区和卓越海洋区域中
心的建立,确保欧盟海洋集成研发区的发展;
8.与有关各方紧密合作,重新审查欧盟涉及
海洋的工作法规领域;
9.鼓励建立卓越海洋认证机制;
10.启动示范性行动计划,以降低气候变化
对沿海地区的影响;
11.积极支持国际上为减少船舶造成大气污
染的努力,如这些努力没有取得进展,则提出欧
洲层面的建议;
12.积极支持国际上为减少船舶造成温室气
体排放的努力,如这些努力没有取得进展,欧委
会将考虑在欧盟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的可能性;
13.认真考虑国际上正在进行的做法,建议
采取有效的、安全的、可行的生态方式拆除旧船
舶;
l4.采取能源措施,以禁止在动植物生境的
深海地区进行抛弃、破坏活动和拖网捕捞;
l5.采取能源措施以防止非法和违章捕捞;
16.鼓励在欧洲开展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威胁
的养殖业;
l7.创建海洋政策的识知和创新基地。
三、建立欧洲海洋观测网和数据库是战
略的重要举措
1.建议2008年提出海洋研究总体战略;
2.在FP7下对几个领域进行联合招标以改善
对海洋事务的理解;
3.支持对预测和降低气候变化对海务活动、
海洋领域、沿海区域和岛屿影响的研究,及适应
这些影响;
4.支持创建欧洲海洋科学伙伴关系,以便在
科技界、工业界和决策者之间建立对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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