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仙凡波)
上海市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DB31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1/ T550―2021
代替DB31/ T550-2021
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Rational Use of Building Energy Guide for organ office buildings
2021 - 06 - 15发布 2021 - 10 - 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
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
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赵永峰、倪一飞、张晓卯、金皓敏、何晓燕、林晓昕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倪前龙、郭建利、陶粮民、倪旦红、陈闽翔、何锦丛、黄薇、陈
家俊
本标准和原标准《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 550-2021相比,主要修
改内容如下:
1.标准名称调整:标准名称由原《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调整为《机关办
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2.适用范围调整:由原“十一五”期间纳入建筑能耗统计范围的上海市市级机关扩展
为全市市级和区(县)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以及参公单位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
3.对标指标调整:在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中除保留合理值外,增加了先进值;
在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中以标准煤指标为评价指标,以等效电为参考指标,在标
准煤指标未达标情况下,可参考等效电指标进行对标管理;
2
4.建筑面积调整:结合机关办公建筑的实际情况,将建筑体量的划分区间由20000 m
22
改为10000 m;此外,对含有大于100 m数据中心的机关办公建筑,扣除机房能耗后
再进行对标管理;
5.空调形式调整:在空调形式分类上增加了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 本标准的历次修
订版本为DB31/T550-202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标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
计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市级、区(县)级机关在日常办公运营中各类建筑能源消耗的计算
和评价,其他公共机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仙凡波)
上海市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DB31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1/ T550―2021
代替DB31/ T550-2021
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Rational Use of Building Energy Guide for organ office buildings
2021 - 06 - 15发布 2021 - 10 - 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
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
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赵永峰、倪一飞、张晓卯、金皓敏、何晓燕、林晓昕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倪前龙、郭建利、陶粮民、倪旦红、陈闽翔、何锦丛、黄薇、陈
家俊
本标准和原标准《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 550-2021相比,主要修
改内容如下:
1.标准名称调整:标准名称由原《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调整为《机关办
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2.适用范围调整:由原“十一五”期间纳入建筑能耗统计范围的上海市市级机关扩展
为全市市级和区(县)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以及参公单位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
3.对标指标调整:在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中除保留合理值外,增加了先进值;
在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中以标准煤指标为评价指标,以等效电为参考指标,在标
准煤指标未达标情况下,可参考等效电指标进行对标管理;
2
4.建筑面积调整:结合机关办公建筑的实际情况,将建筑体量的划分区间由20000 m
22
改为10000 m;此外,对含有大于100 m数据中心的机关办公建筑,扣除机房能耗后
再进行对标管理;
5.空调形式调整:在空调形式分类上增加了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 本标准的历次修
订版本为DB31/T550-202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标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
计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市级、区(县)级机关在日常办公运营中各类建筑能源消耗的计算
和评价,其他公共机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