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发(作者:校从蓉)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
(征求意见稿)
报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监
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
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定义
]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
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职业有
害因素。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凡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不适用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
第四条[申报管理]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作业场所
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向单位所在地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中央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向所在地级(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
报。
第五条[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时,
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有关材料,申报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或材料;
(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
(六)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七)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应当申报的资料。
第六条[申报受理]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
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办
法颁布后1年内向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作业场
1
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第七条[申报方式]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采取文本申报和电子数据申报结
合的方式。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的格式和内
容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八条[申报费用]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不收取费用。
第九条[变更申报]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后,因采用的技术、工
艺、材料等的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
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
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改变的,应当在改变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办
理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后,因职工人数、防护情况等年度相关申报
数据发生变化的,应在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有关数据。
第十条[注销] 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于生产经营活动终止10日
内向原申报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用人
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内容应当包括辖区内存在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
触人数、防护水平和管理状况等,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逐级汇总
上报。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
危害申报情况定期监督检查。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企业的申报工作
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三条[管理单位义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中涉
及商业秘密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对用人单位的违法处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改正者,提请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予以关闭:
2
(一)未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情况的;
(二)申报职业病危害时,提供虚假材料、错报、漏报或瞒报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的。
第十五条[对申报管理单位的违法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建
立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汇总上报的,由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弄虚作假,隐瞒辖区内实际职业病危害状况的,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保密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权]
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
数据库编号: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大中型企业)
申报登记号:(省市简称 )安职申( 年度)第 号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
申报承诺书
申报单位郑重承诺:
本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中所提交的资料及有关
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错报、
漏报或瞒报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如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
化,将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业卫生负责人
填报类别
变更原因
年末职工人数
接触职业危
害因素人数
建厂时间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次申报
注册类型
行业分类
变更申报
生产工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
因素女工人数
4
注:本表数字均按申报前一年度的统计数字填报。
二、生产基本情况
主要原、辅材料
名称
主要中间品
名称
副产品
年产量
年用量 名称
年产量
注: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指化学性毒物;年用量及年产量单位为千克/年(kg/y)或立方米/
年(m
3
/y); 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5
主要工艺流程简图(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环节)
6
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职业病危害因
作业场所名称
素名称(代码)
职业病危
害来源
设备 操作
状态 方式
接触人数
总人数 女工数
作业场所
浓(强)度
工程防护设施 个体防护用品
有(名称) 无 有(名称) 无
填表部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
7
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序职业病危害
作业场所名称
号 因素(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接触职业病危
害人数
职业卫生
培训人数
有上岗证
人数
体检人数
调离岗位
职业病人数
人数
合 计
填表部门
培训机构
填表人
培训日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体检机构 体检日期
8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编
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简称《申报表》)。
申报单位应依照本《填报说明》如实填报《申报表》。
填报的检测数据采用国家标准采样和分析方法。
申报登记号、数据库编号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
一、基本情况
【企业注册类型】参照表1给出的10种企业注册类型代码填写。
代码
110
120
130
140
150
表1 企业注册类型代码表
企业注册类型 代码 企业注册类型
160
国有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170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190
股份合作企业 其他企业
200
联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00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行业分类】按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填报,注意与行业小
类所填列的内容相对应。
【填报类别】申报单位是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请在相应处划√。
【变更原因】用于变更申报登记用,参照表2 中所列的变更原因,填写相应的代码。
表2 变更原因代码表
代码 申报变更原因
1
采用的技术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2
采用的工艺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3
采用的原料、辅料等材料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4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5
用人单位名称改变
6
法定代表人改变
7
年度申报数据改变
8
其它原因(此栏请具体说明)
二、生产基本情况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用方框标明工艺、装置和设施的名称;用线条标明生产工艺流
程;文字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及产生或存在的环节,可加附页说明。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照表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相应代码填报,不
包括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写明名称,化学毒物同时
注明化学式,如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12个可加页续填。
表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代码检索表
9
化学
毒物
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性粉尘
金属及其化合物
类金属及其化合物
刺激性气体
窒息性气体
酸、碱
有机溶剂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
酚、醇、醚类化合物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
油类、合成树脂
农药及药物
其他
物理性因素
生物性因素
代码范围
FC1~FC14
HX1~HX16
HX17~HX21
HX22~HX30
HX31~HX35
HX36~HX40
HX41~HX55
HX56~HX67
HX68~HX75
HX76~HX84
HX85~HX95
HX96~HX105
HX106~HX114
WL1~WL9
SW1~SW5
【职业病危害来源】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设备状态,操作方式】设备状态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的密闭情况;
操作方式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等情况。
接触方式
设备状态
表5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状况代码表
代码 类别
11
全密闭
12
半密闭
13
敞开式
14
自动化
15
机械化
16
手工操作
17
隔离操作
18
非隔离操作
19
其它
操作方式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强)度】填写最新检测结果;填写化学物质的浓度时应注
明检测数据的类型: MAC(最高容许浓度)、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TWA(时
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指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设施配备情况。
【个体防护用品】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给劳动者配备的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
量。
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上岗证】是指作业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的准许上岗证书。
10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小型企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
申报登记号:(省市简称 )安职申( 年度)第 号
数据库编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申报承诺书
申报单位郑重承诺:
本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中所提交的资料及有关附件是真
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错报、漏报或瞒报所引发
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如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产品
法定代表人
建厂时间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行业分类
110
国有企业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20
集体企业
170
私营企业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90
其他企业
140
联营企业
2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注册类型
150
有限责任公司
300
外商投资企业
填报类别 第一次申报
变更申报
1 采用的技术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2 采用的工艺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3 采用的原料、辅料等材料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4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变更原因
5
用人单位名称改变
6
法定代表人改变
7
年度申报数据改变
8
其它原因(具体说明):
年末职工人数
生产工人数
11
注:本表数字均按申报前一年度的统计数字填报,需打“√”者在相应栏内打“√”确认。行业分类按
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填报。
接触职业危
害因素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
因素女工人数
12
二、申报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
(一)
粉尘类
(请在框内打
√”确认,其他请如实填写,下同)
1.危害因素:矽尘□ 煤尘□ 石墨尘□ 炭黑尘□ 石棉尘□ 滑石尘□ 水泥尘□ 云母尘
□ 陶瓷尘□ 铝尘□ 电焊烟尘□ 铸造粉尘□ 棉尘□
其他粉尘□【名称: 】
2.危害来源(装置、工序): 、 、
3.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施:有□ 名称 、无□
4.个体防护用品:有□ 名称 、无□
(二)化学毒物类
1.危害因素:铅及其化合物(不含四乙基铅)□ 汞及其化合物□ 锰及其化合物□ 镉及
其化合物□ 铍及其化合物□ 铊及其化合物□ 钡及其化合物□ 钒及其化合物□ 铀及其
化合物□ 铬及其化合物□ 镍及其化物(不含羰基镍)□ 四乙基铅□ 羰基镍□ 氧化锌
□ 有机锡□ 氰化钠□ 氰化钾□
磷及其化合物(不含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磷化锌□ 磷化铝□ 砷及其化合物(不
含砷化氢)□ 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
甲醛□ 氮氧化合物 光气□ 二氧化硫□ 氨□ 氯气□ 硫酸二甲酯□ 甲苯-2,4-二异氰
酸酯(TDI) □ 一甲胺□
硫化氢□ 磷化氢□ 一氧化碳□ 砷化三氢(胂)□ 氰化氢□
氟化氢□ 硫酸□ 硝酸□ 盐酸□ 氢氧化钠□
苯□ 甲苯□ 二甲苯□ 正己烷□ 汽油□ 二硫化碳□ 二氯乙烷□ 三氯甲烷(氯仿)□
环氧氯丙烷□ 氯乙烯□ 氯丙烯□ 三氯乙烯□ 氯丁二烯□ 四氯化碳□ 二氯代乙炔□
苯胺□ N-甲基苯胺□ N-异丙基苯胺□ 对硝基苯胺□ 对硝基氯苯□ 二苯胺□ 二甲基苯
胺□ 联苯胺□ 硝基苯□ 二硝基苯□ 二硝基甲苯□ 三硝基甲苯□
酚□ 对苯二酚□ 多氯酚(含五氯酚)□ 硫氯酚□ 甲醇□ 乙醇□ 醚□ 氯甲醚□
多氯联苯□ 氯化萘□ 多氯萘□ 醌□ 蒽醌□ 吖啶□ 菲□ 荧光素□ 荧光增白剂□
油彩□ 柴油□ 煤油□ 蒽油□ 木酚油□ 松节油□ 润滑油□ 焦油□ 环氧树脂□ 尿醛
树脂□ 酚醛树脂□
有机磷类农药□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杀虫脒□ 溴甲烷□ 六氯苯
□ 氯丙嗪□ 氯噻嗪□ 酚噻嗪□ 异丙嗪□
聚氯乙烯□ 丙烯酰胺□ 丙烯腈□ 肼类化合物□ 二甲基甲酰胺□ 沥青□ 焦炉逸散物
□ 肥皂添加剂□ 合成清洁剂□
其他化学毒物□【名称: 】
2.危害来源(装置、工序): 、 、
3.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施:有□ 名称 、无□
4.个体防护用品:有□ 名称 、无□
(三)物理因素
1.危害因素:高温□ 噪声□ 局部振动□ 高气压□ 低气压□ 高湿□ 紫外线□ 激光□
电离辐射(α、β、γ、χ射线等,含放射性物质可能产生的各种射线)□
2.危害来源(装置、工序): 、 、
3.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施:有□ 名称 、无□
4.个体防护用品:有□ 名称 、无□
(四)生物因素
1.危害因素:炭疽杆菌□ 森林脑炎病毒□ 布氏杆菌□ 嗜热性放线菌□ 螨、羌、蚤□
2.危害来源(装置、工序): 、 、
3.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施:有□ 名称 、无□
4.个体防护用品:有□ 名称 、无□
13
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序
职业病危害因素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总人数 女工数
职业卫生
培训人数
有上岗证
人数
体检人数
职业病人数
调离岗位人数
合 计
填表部门
培训机构
体检机构
注:可加页续填。
填表人 填表日期
体检日期
培训日期
14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省市简称 )安职申( 年度)第 号
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共 件,本机关现已
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
联系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用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省市简称 )安职申( 年度)第 号
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共 件,本机关现已
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
联系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用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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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发(作者:校从蓉)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
(征求意见稿)
报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监
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
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定义
]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
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职业有
害因素。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凡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不适用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
第四条[申报管理]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作业场所
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向单位所在地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中央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向所在地级(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
报。
第五条[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时,
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有关材料,申报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或材料;
(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
(六)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七)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应当申报的资料。
第六条[申报受理]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
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办
法颁布后1年内向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作业场
1
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第七条[申报方式]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采取文本申报和电子数据申报结
合的方式。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的格式和内
容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八条[申报费用]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不收取费用。
第九条[变更申报]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后,因采用的技术、工
艺、材料等的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
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
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改变的,应当在改变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办
理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后,因职工人数、防护情况等年度相关申报
数据发生变化的,应在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有关数据。
第十条[注销] 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于生产经营活动终止10日
内向原申报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用人
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内容应当包括辖区内存在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
触人数、防护水平和管理状况等,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逐级汇总
上报。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
危害申报情况定期监督检查。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企业的申报工作
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三条[管理单位义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中涉
及商业秘密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对用人单位的违法处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改正者,提请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予以关闭:
2
(一)未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情况的;
(二)申报职业病危害时,提供虚假材料、错报、漏报或瞒报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的。
第十五条[对申报管理单位的违法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建
立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汇总上报的,由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弄虚作假,隐瞒辖区内实际职业病危害状况的,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保密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权]
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
数据库编号: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大中型企业)
申报登记号:(省市简称 )安职申( 年度)第 号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
申报承诺书
申报单位郑重承诺:
本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中所提交的资料及有关
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错报、
漏报或瞒报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如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
化,将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业卫生负责人
填报类别
变更原因
年末职工人数
接触职业危
害因素人数
建厂时间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次申报
注册类型
行业分类
变更申报
生产工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
因素女工人数
4
注:本表数字均按申报前一年度的统计数字填报。
二、生产基本情况
主要原、辅材料
名称
主要中间品
名称
副产品
年产量
年用量 名称
年产量
注: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指化学性毒物;年用量及年产量单位为千克/年(kg/y)或立方米/
年(m
3
/y); 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5
主要工艺流程简图(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环节)
6
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职业病危害因
作业场所名称
素名称(代码)
职业病危
害来源
设备 操作
状态 方式
接触人数
总人数 女工数
作业场所
浓(强)度
工程防护设施 个体防护用品
有(名称) 无 有(名称) 无
填表部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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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序职业病危害
作业场所名称
号 因素(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接触职业病危
害人数
职业卫生
培训人数
有上岗证
人数
体检人数
调离岗位
职业病人数
人数
合 计
填表部门
培训机构
填表人
培训日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体检机构 体检日期
8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编
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简称《申报表》)。
申报单位应依照本《填报说明》如实填报《申报表》。
填报的检测数据采用国家标准采样和分析方法。
申报登记号、数据库编号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
一、基本情况
【企业注册类型】参照表1给出的10种企业注册类型代码填写。
代码
110
120
130
140
150
表1 企业注册类型代码表
企业注册类型 代码 企业注册类型
160
国有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170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190
股份合作企业 其他企业
200
联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00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行业分类】按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填报,注意与行业小
类所填列的内容相对应。
【填报类别】申报单位是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请在相应处划√。
【变更原因】用于变更申报登记用,参照表2 中所列的变更原因,填写相应的代码。
表2 变更原因代码表
代码 申报变更原因
1
采用的技术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2
采用的工艺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3
采用的原料、辅料等材料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4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5
用人单位名称改变
6
法定代表人改变
7
年度申报数据改变
8
其它原因(此栏请具体说明)
二、生产基本情况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用方框标明工艺、装置和设施的名称;用线条标明生产工艺流
程;文字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及产生或存在的环节,可加附页说明。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照表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相应代码填报,不
包括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写明名称,化学毒物同时
注明化学式,如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12个可加页续填。
表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代码检索表
9
化学
毒物
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性粉尘
金属及其化合物
类金属及其化合物
刺激性气体
窒息性气体
酸、碱
有机溶剂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
酚、醇、醚类化合物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
油类、合成树脂
农药及药物
其他
物理性因素
生物性因素
代码范围
FC1~FC14
HX1~HX16
HX17~HX21
HX22~HX30
HX31~HX35
HX36~HX40
HX41~HX55
HX56~HX67
HX68~HX75
HX76~HX84
HX85~HX95
HX96~HX105
HX106~HX114
WL1~WL9
SW1~SW5
【职业病危害来源】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设备状态,操作方式】设备状态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的密闭情况;
操作方式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等情况。
接触方式
设备状态
表5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状况代码表
代码 类别
11
全密闭
12
半密闭
13
敞开式
14
自动化
15
机械化
16
手工操作
17
隔离操作
18
非隔离操作
19
其它
操作方式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强)度】填写最新检测结果;填写化学物质的浓度时应注
明检测数据的类型: MAC(最高容许浓度)、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TWA(时
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指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设施配备情况。
【个体防护用品】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给劳动者配备的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
量。
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上岗证】是指作业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的准许上岗证书。
10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小型企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
申报登记号:(省市简称 )安职申( 年度)第 号
数据库编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申报承诺书
申报单位郑重承诺:
本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中所提交的资料及有关附件是真
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错报、漏报或瞒报所引发
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如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产品
法定代表人
建厂时间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行业分类
110
国有企业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20
集体企业
170
私营企业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90
其他企业
140
联营企业
2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注册类型
150
有限责任公司
300
外商投资企业
填报类别 第一次申报
变更申报
1 采用的技术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2 采用的工艺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3 采用的原料、辅料等材料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4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变更原因
5
用人单位名称改变
6
法定代表人改变
7
年度申报数据改变
8
其它原因(具体说明):
年末职工人数
生产工人数
11
注:本表数字均按申报前一年度的统计数字填报,需打“√”者在相应栏内打“√”确认。行业分类按
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填报。
接触职业危
害因素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
因素女工人数
12
二、申报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
(一)
粉尘类
(请在框内打
√”确认,其他请如实填写,下同)
1.危害因素:矽尘□ 煤尘□ 石墨尘□ 炭黑尘□ 石棉尘□ 滑石尘□ 水泥尘□ 云母尘
□ 陶瓷尘□ 铝尘□ 电焊烟尘□ 铸造粉尘□ 棉尘□
其他粉尘□【名称: 】
2.危害来源(装置、工序): 、 、
3.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施:有□ 名称 、无□
4.个体防护用品:有□ 名称 、无□
(二)化学毒物类
1.危害因素:铅及其化合物(不含四乙基铅)□ 汞及其化合物□ 锰及其化合物□ 镉及
其化合物□ 铍及其化合物□ 铊及其化合物□ 钡及其化合物□ 钒及其化合物□ 铀及其
化合物□ 铬及其化合物□ 镍及其化物(不含羰基镍)□ 四乙基铅□ 羰基镍□ 氧化锌
□ 有机锡□ 氰化钠□ 氰化钾□
磷及其化合物(不含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磷化锌□ 磷化铝□ 砷及其化合物(不
含砷化氢)□ 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
甲醛□ 氮氧化合物 光气□ 二氧化硫□ 氨□ 氯气□ 硫酸二甲酯□ 甲苯-2,4-二异氰
酸酯(TDI) □ 一甲胺□
硫化氢□ 磷化氢□ 一氧化碳□ 砷化三氢(胂)□ 氰化氢□
氟化氢□ 硫酸□ 硝酸□ 盐酸□ 氢氧化钠□
苯□ 甲苯□ 二甲苯□ 正己烷□ 汽油□ 二硫化碳□ 二氯乙烷□ 三氯甲烷(氯仿)□
环氧氯丙烷□ 氯乙烯□ 氯丙烯□ 三氯乙烯□ 氯丁二烯□ 四氯化碳□ 二氯代乙炔□
苯胺□ N-甲基苯胺□ N-异丙基苯胺□ 对硝基苯胺□ 对硝基氯苯□ 二苯胺□ 二甲基苯
胺□ 联苯胺□ 硝基苯□ 二硝基苯□ 二硝基甲苯□ 三硝基甲苯□
酚□ 对苯二酚□ 多氯酚(含五氯酚)□ 硫氯酚□ 甲醇□ 乙醇□ 醚□ 氯甲醚□
多氯联苯□ 氯化萘□ 多氯萘□ 醌□ 蒽醌□ 吖啶□ 菲□ 荧光素□ 荧光增白剂□
油彩□ 柴油□ 煤油□ 蒽油□ 木酚油□ 松节油□ 润滑油□ 焦油□ 环氧树脂□ 尿醛
树脂□ 酚醛树脂□
有机磷类农药□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杀虫脒□ 溴甲烷□ 六氯苯
□ 氯丙嗪□ 氯噻嗪□ 酚噻嗪□ 异丙嗪□
聚氯乙烯□ 丙烯酰胺□ 丙烯腈□ 肼类化合物□ 二甲基甲酰胺□ 沥青□ 焦炉逸散物
□ 肥皂添加剂□ 合成清洁剂□
其他化学毒物□【名称: 】
2.危害来源(装置、工序): 、 、
3.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施:有□ 名称 、无□
4.个体防护用品:有□ 名称 、无□
(三)物理因素
1.危害因素:高温□ 噪声□ 局部振动□ 高气压□ 低气压□ 高湿□ 紫外线□ 激光□
电离辐射(α、β、γ、χ射线等,含放射性物质可能产生的各种射线)□
2.危害来源(装置、工序): 、 、
3.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施:有□ 名称 、无□
4.个体防护用品:有□ 名称 、无□
(四)生物因素
1.危害因素:炭疽杆菌□ 森林脑炎病毒□ 布氏杆菌□ 嗜热性放线菌□ 螨、羌、蚤□
2.危害来源(装置、工序): 、 、
3.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施:有□ 名称 、无□
4.个体防护用品:有□ 名称 、无□
13
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序
职业病危害因素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总人数 女工数
职业卫生
培训人数
有上岗证
人数
体检人数
职业病人数
调离岗位人数
合 计
填表部门
培训机构
体检机构
注:可加页续填。
填表人 填表日期
体检日期
培训日期
14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省市简称 )安职申( 年度)第 号
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共 件,本机关现已
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
联系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用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省市简称 )安职申( 年度)第 号
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共 件,本机关现已
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
联系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用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