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8日发(作者:蔡晓博)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1. 文言文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
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
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
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
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
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终于有一个
人搬了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
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2
一、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
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
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
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
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
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
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
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
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
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
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
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
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
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
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
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
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
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
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
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
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
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
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
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
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
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
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
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
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
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
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
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
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鞅取信于民
3. 《立木取信》的文言文及翻译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
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
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
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
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
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
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
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
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
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
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
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4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
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
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
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
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
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
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
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
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
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
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
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
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
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
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
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
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
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
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
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怎么按了匿名了呢。. 未央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5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
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
辄予五十金。
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
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
也!”尽迁之于边。
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
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
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
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
过去的赏五十金。”
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
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
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
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
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
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
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
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
住。
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补充: 怎么按了匿名
了呢。
. 未央。
6.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
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
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
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
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
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译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
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
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
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终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
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
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
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
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
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
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
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
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7. 《商鞅立信》的翻译
一、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
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
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
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
(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
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
律。
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
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
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
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
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
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
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
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东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
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
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
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
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
商鞅立信。
二、作品赏析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
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
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
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三、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
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
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人
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
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
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
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
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
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
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商鞅立木建信
8. 《商鞅立信》的翻译
一、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
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
头。
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
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
(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
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
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
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
作战,不敢再行私斗。
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
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
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
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
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
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
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
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东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扩展资
料 一、创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
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
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
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
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
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
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二、作品赏析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
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
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
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三、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
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
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
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
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
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
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
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
鞅,必杀之,勿令出境。”
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
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
策,孝公大喜。
2024年8月8日发(作者:蔡晓博)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1. 文言文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
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
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
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
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
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终于有一个
人搬了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
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2
一、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
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
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
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
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
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
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
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
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
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
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
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
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
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
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
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
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
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
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
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
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
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
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
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
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
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
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
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
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
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
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
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
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鞅取信于民
3. 《立木取信》的文言文及翻译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
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
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
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
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
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
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
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
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
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
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
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4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
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
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
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
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
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
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
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
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
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
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
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
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
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
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
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
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
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
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
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怎么按了匿名了呢。. 未央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5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
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
辄予五十金。
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
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
也!”尽迁之于边。
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
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
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
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
过去的赏五十金。”
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
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
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
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
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
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
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
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
住。
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补充: 怎么按了匿名
了呢。
. 未央。
6.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
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
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
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
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
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译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
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
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
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终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
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
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
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
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
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
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
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
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7. 《商鞅立信》的翻译
一、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
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
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
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
(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
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
律。
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
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
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
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
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
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
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
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东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
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
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
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
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
商鞅立信。
二、作品赏析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
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
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
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三、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
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
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人
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
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
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
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
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
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
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商鞅立木建信
8. 《商鞅立信》的翻译
一、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
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
头。
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
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
(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
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
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
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
作战,不敢再行私斗。
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
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
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
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
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
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
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
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东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扩展资
料 一、创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
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
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
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
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
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
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二、作品赏析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
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
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
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三、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
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
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
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
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
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
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
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
鞅,必杀之,勿令出境。”
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
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
策,孝公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