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USBMI致力于为网友们分享Windows、安卓、IOS等主流手机系统相关的资讯以及评测、同时提供相关教程、应用、软件下载等服务。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IT圈 admin 55浏览 0评论

2024年8月8日发(作者:蔡晓博)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1. 文言文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

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

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

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

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

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终于有一个

人搬了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

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2

一、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

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

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

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

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

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

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

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

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

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

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

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

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

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

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

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

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

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

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

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

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

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

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

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

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

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

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

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

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

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

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

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

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鞅取信于民

3. 《立木取信》的文言文及翻译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

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

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

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

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

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

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

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

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

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

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

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4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

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

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

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

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

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

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

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

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

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

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

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

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

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

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

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

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

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

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

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怎么按了匿名了呢。. 未央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5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

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

辄予五十金。

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

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

也!”尽迁之于边。

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

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

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

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

过去的赏五十金。”

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

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

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

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

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

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

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

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

住。

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补充: 怎么按了匿名

了呢。

. 未央。

6.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

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

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

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

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

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译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

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

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

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终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

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

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

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

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

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

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

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

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7. 《商鞅立信》的翻译

一、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

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

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

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

(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

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

律。

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

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

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

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

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

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

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

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东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

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

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

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

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

商鞅立信。

二、作品赏析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

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

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

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三、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

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

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人

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

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

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

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

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

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

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商鞅立木建信

8. 《商鞅立信》的翻译

一、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

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

头。

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

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

(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

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

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

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

作战,不敢再行私斗。

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

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

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

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

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

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

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

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东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扩展资

料 一、创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

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

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

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

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

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

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二、作品赏析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

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

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

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三、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

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

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

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

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

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

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

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

鞅,必杀之,勿令出境。”

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

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

策,孝公大喜。

2024年8月8日发(作者:蔡晓博)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1. 文言文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

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

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

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

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

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终于有一个

人搬了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

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2

一、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

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

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

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

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

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

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

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

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

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

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

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

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

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

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

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

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

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

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

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

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

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

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

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

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

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

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

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

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

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

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

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

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鞅取信于民

3. 《立木取信》的文言文及翻译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

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

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

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

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

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

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

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

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

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

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

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4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

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

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

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

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

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

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

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

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

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

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

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

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

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

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

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

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

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

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

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怎么按了匿名了呢。. 未央

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 5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

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

辄予五十金。

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

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

也!”尽迁之于边。

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

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

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

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

过去的赏五十金。”

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

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

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

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

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

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

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

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

住。

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补充: 怎么按了匿名

了呢。

. 未央。

6.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

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

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

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

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

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译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

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

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

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终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

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

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

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

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

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

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

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

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7. 《商鞅立信》的翻译

一、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

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

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

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

(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

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

律。

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

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

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

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

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

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

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

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东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

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

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

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

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

商鞅立信。

二、作品赏析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

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

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

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三、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

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

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人

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

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

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

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

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

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

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商鞅立木建信

8. 《商鞅立信》的翻译

一、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

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

头。

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

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

(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

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

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

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

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

作战,不敢再行私斗。

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

有些又来说新法好。 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

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

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

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

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

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

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东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扩展资

料 一、创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

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

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

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

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

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心,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

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二、作品赏析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

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

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

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三、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

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

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

应秦孝公求贤令人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

诬害,车裂而死。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

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

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

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

鞅,必杀之,勿令出境。”

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

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

策,孝公大喜。

发布评论

评论列表 (0)

  1.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