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发(作者:之秀妮)
直言三段论
一、定义
三段论是由包含着一个共同词项的两个直言命题
(即:性质判断)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的推理。例如:
所有的猫都是哺乳动物。
所有的白猫都是猫。
→ 所有的白猫都是哺乳动物。
二、三段论剖析
三段论在结构上包括大项、中项和小项。大项是作为
结论的谓项的概念,小项是作为结论的主项的概念,中项
是在前提中出现两次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概念。上例中,
“哺乳动物”是大项,“白猫”是小项,“猫”是中项。
三段论的两个前提分别叫做大前提和小前提。其中,
包含大项的叫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叫小前提。按照通常的
习惯,大前提在前面,小前提在后面。但是,排列的顺序
不是区分大、小前提的标准。区分大、小前提,只能看它
们是包含大项还是包含小项。中项在三段论中十分重要,
它起到把大、小前提连接起来,从而推出结论的桥梁和纽
带作用。
在三段论中,大项通常用P表示,小项用S表示,中
项用M表示。这样,上述推理的一般公式可以表示为:
所有的M都是P。
所有的S都是M。
→ 所有的S都是P。
三、三段论的判定规则
一个三段论是否正确,可以通过下面规则来加以判
定。
1、有且只有三个不同词项
三段论的实质就是要借助前提中的一个共同词项即
中项来作为媒介,使大小项发生逻辑关系,从而推出结论。
如果一个三段论只有两个不同的项,那么大小项就找不到
这样一个中项来建立关系,从而推不出结论。如果一个三
段论包含有四个不同的词项,那么就有可能大项和一个项
存在关系,小项和另一个项存在关系,但找不到一个项分
别和大小项存在关系。如果包含五个或六个不同的项,那
就更不是三段论了。违反这条规则,通常出现的错误成为
“四词项”或“四概念”。
例如:
鲁迅的小说不是一天能够读完的。
《祝福》是鲁迅的小说。
→《祝福》不是一天能够读完的。
上述推理显然是错误的。例子中的“鲁迅的小说”,
虽然是同一个语词,但是所表达的概念却不一样。它在大
前提中表达的是“集合概念”(整体概念),而在小前提
中表达的却是“非集合概念”(非整体的类概念)。二者
是全异关系。所以,整个推理犯了“四词项”的逻辑错误。
2、中项至少周延一次
中项要起到媒介作用,必须至少有一部分外延既与大
项建立关系,又与小项建立关系。如果中项两次都不周延,
那么中项就有可能不存在一部分外延既与大项联系,又和
小项联系,这就无法确定大小项的关系。如果中项至少周
延一次,那么,中项的全部外延就与大项或小项建立了联
系,这样就能确保至少有一部分外延同大小项存在关系。
违反这条规则,就要犯“中项两次不周延”的逻辑错误。
例如:
坏人都攻击我。
你攻击我。
→ 你是坏人。
上例中的中项“攻击我”,在前提中两次都是肯定命
题的谓项,都不周延,犯了“中项两次不周延”的逻辑错
误。
3、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结论中也不能周延
这条规则是对大项和小项的外延的规定。三段论是一
种必然性的推理,它要求,不能从部分推出全部,不能从
不周延的词项过渡到周延的此项,否则推理就不具有必然
性了。违反这条规则,就犯了“大项不当周延”或者“小
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
“大项不当周延”是指大项在前提中不周延,而在结
论中变得周延了。例如:
① 所有的狐狸都是动物。
猫不是狐狸。
→ 所以,猫不是动物。
“小项不当周延”是指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而在结
论中变得周延了。例如:
② 海鸥是会飞的。
海鸥是会游的。
→ 所以,会游的都是会飞的。
上例①中的大项“动物”在前提中是肯定命题的谓项,
不周延,但在结论中却是否定命题的谓项,周延了,所以
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错误。②中的小项“会游的”在
前提中是肯定命题的谓项,不周延,但在结论中是全称命
题的主项,周延了,所以犯了“小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
误。
4、两个否定前提推不出结论
如果三段论的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那么小项和大项
必然都同中项相排斥,这样,中项就无法起到连接大小项
的作用,作不出形式有效的推导。例如:
中学生不是大学生。
这些学生不是中学生。
→ 这些学生?
上例不能推出必然性的结论,因为,如果推出“这些
学生是大学生”,但也有可能这些学生是小学生呢,小学
生显然也不是中学生;如果推出“这些学生不是大学生”,
但也有可能这些学生刚好是大学生呢,大学生显然也不是
中学生。5、如果前提中有一个否定,那么结论就是否定
的;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前提中必有一个否定 如果
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那么小项和大项之一必然同中项
排斥,无论是小项同中项相排斥,还是大项同中项相排斥,
在结论中小相同大项必然相排斥,结论必然是否定的。反
过来,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大项同小项相排斥,因此,
在前提中大项和小项之一必然同中项相排斥,前提中必然
有一个是否定的。例如:
凡有效的经济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这份经济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
→ 这份经济合同不是有效的。
6、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
例如:
有的同学不是南方人。
有些南方人是商人。
→ ?
显然,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同时可得到下面一
个规则:7、如果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那么结论就是
特称的。 (参考赵鑫全《逻辑精点》
[1]
)
周延性
周延性是指普通逻辑里关于判断的周延性问题,其详
细定义为:
项的周延性指在性质命题中对主谓项外延数量的反
映情况。具体地说,一个概念(普遍概念)在一个性质命
题中出现时,如果该命题对这一概念的全部外延有所反
映,那么这个概念在该命题中是周延的,如果该命题没有
对这一概念的全部外延有所反映,那么这个概念在该命题
中就是不周延的。
考虑周延性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周延性只是相对
于该判断。
在普通逻辑里,我们所谈的周延性主要涉及到下面四
个判断:
SAP 所有的S都是P
SEP 所有的S都不是P
SIP 有的S是P
SOP 有的S不是P
下面,我们来对4个判断一一进行分析
SAP:
所有的S都是P
在这个命题里,“所有的S”为主项,对于S来说,
其所有的外延都有一个反映,所以, S是周延的。
对于P来说,并没有一个规定,我们不知道P的外延
是什么情况,所以,P是不周延的。
SEP
所有的S都不是P
在这个命题里,“所有的S”为主项,所以,S是周
延的。
对于P来说,P的所有外延,我们都能知道不是S,
所以,P也是周延的。
SIP
有的S是P
“有的S”,这就表明,S是不周延的, 同上面的道
理,P也是不周延的。
SOP
有的S不是P
“有的S”这表明,S是不周延的。
P,我们可以得知,这个判断里的P,都不会是S的,
所以,P是周延的。
一般的判断规则:
1,全称的主项为周延
2,特称的主项为不周延
3,肯定的谓项为不周延
4,否定的谓项为周延。
开放分类:
逻辑,判断,周延性
三段论
百科名片
三段论
在三段论中,含有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如上例中的“知识分子都是应该受到尊
重的”;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如上例中的“人民教师是知识分子”。
三段论 (syllogism)是传统逻辑中的一类主要推理。又
称直言三段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关于
三段论的系统理论。
形式逻辑 间接推理的基本形式之一,由大前提和小
前提推出结论。如‘凡金属都能导电’(大前提),‘铜是
金属’(小前提),‘所以铜能导电’(结论)。这称为三段
论法或三段论式。
三段论属于一种演绎逻辑,是不同于归纳逻辑的,具
有较强的说服力。
详细内容
三段论是由两个含有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
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演绎推理。例如:
三段论图示
知识分子(M)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人民教师都是知识
分子,所以,人民教师(s)都是 应该受到尊重的(p)。
其中,结论中的主项叫做小项,用“S”表示,如上例中
的“人民教师”;结论中的谓项叫做大项,用“P”表示,
如上例中的“应该受到尊重”;两个前提中共有的项叫做
中项,用“M”表示,如上例中的“知识分子”。
在三段论中,含有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如上例中的
“知识分子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
前提,如上例中的“人民教师是知识分子”。
三段论推理是根据两个前提所表明的中项M与大项
P和小项S之间的关系,通过中项M的媒介作用,从而
推导出确定小项S与大项P之间关系的结论。
符合的五条规则
一个三段论是有效的当且仅当符合以下5条规则:
1.M至少周延一次。
2.S,P在结论中周延仅当它在前提中周延。
3.两前提并非都是否定的。
4.如有一否定的前提则结论也是否定的。
5.如结论是否定的则有一前提也是否定的。除(5)
外,这些规则并不都彼此独立。
三段论的四格
根据S,M,P在前提中作主谓项的不同情况,三段论分
为以下四格:
第1格 第2格 第3格 第4格
M-P
S-M
S-P
P-M
S-M
S-P
M-P
M-S
S-P
P-M
M-S
S-P
24个有效的形式
组成三段论的三个直言命题可以有各种形式,由此形
成三段论的式,如AAA。其中有的式在任何格里都无效,
如EEE;有的式只在某些格里有效。
格式
AAA
第
AA I
A II
1
EAE
EAO
格
E I O
Barbara
Barbari
Darii
Celarent
Celaront
Ferio
拉丁文名称 格式
AEE
第
AEO
AOO
2
EAE
EAO
格
E I O
Camestres
Camestrop
Baroco
Cesare
Cesaro
Festino
拉丁文名称
格式
AA I
第
A I I
EAO
3
E IO
I A I
格
OAO
拉丁文名称 格式
AA I
Darapti
Datisi
Felapton
Ferison
Disamis
Bocardo
第
AEE
AEO
4
EAO
E IO
格
I A I
拉丁文名称
Bramantip
Camenes
Camenop
Fesapo
Fresison
Dimaris
欧洲中世纪逻辑学家为了帮助人们记忆有效的三段
论形式及其化归方法,用拉丁文编写了一些口诀,并在大
部分单词中嵌入了代表有效的字母,这些单词就是各有效
三段论形式的名称。如:Barbara就嵌入了AAA。这里
所列的名称,采自较为常见的一首口诀。
三段论的各种形式中,只有第1格三段论能得到结论
SAP,在日常思维中第1格更为自然而习见;第2格只能
得到否定的结论,它常用于区别事物;第3格只能得到特
称的结论,常用于证明具有某种属性的事物存在。
定义探析
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的定义与传统三段论的定义是有
差异的。亚里士多德在《论辩篇》中将三段论的定义表述
为:“一个推理是一个论证,在这个论证中,有些东西被
规定下来,由此必然地得出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徐开
来先生则将之翻译为“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些被设定
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然地由它们发生。”而在《前分
析篇》中表述为:“一个三段论是一种言辞表达,在这种
表述中,某些东西被规定下来,由于它们是这样,必然得
出另外一些不同的东西。”由此可见,亚氏《论辩篇》中
的“推理”指的也是“三段论”,这两处关于三段论定义
的表述实际上是一致的。然而,亚氏只将“三段论”笼统
地定义为“一个论证”、“一个推理”或“一种言辞表达”,
仅仅结合具体的格列出了具有不同构成规则与特点的不
同格的三段论,而没有提出一个普遍适用的三段论定义。
即便如此,仍然可以认为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定义的三段论
是广义的“三段论”,这相应于在非形式论证的一般意义
上使用“演绎”。而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狭义的“三段论”
是用于描述亚里士多德整理出来的形式推理和形式推理
的符号串,这相应于我们用“演绎”指某一逻辑系统的形
式演绎。这样一来,必然造成“三段论”一词使用的歧义
或混乱。但是,仍然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将三段论分为
两部分:一部分是规定出来的,即前提;另一部分与此不
同,是推出来的,即结论。令人遗憾的是,亚里士多德既
没有给出三段论结论的定义,也没有定义“必然得出”这
一重要概念。
对于传统三段论的定义,科菲在《逻辑学》中将其表述为:
“三段论是一个推理过程的表述,在这个推理过程中,从
两个含有一个共同概念的判断,并且其中至少一个是全称
的,必须得出一个与这两个判断均不相同的第三个判断”。
约瑟夫在《逻辑导论》中将之表述为:“三段论实际上是
一个论证,在这个论证中,以某种主谓方式从两个词项与
同一第三个词项的给定关系必然地得出这两个词项本身
之间的某种主谓关系。”金岳霖先生在《形式逻辑》中则
表述为:“三段论是这样一种推理,它由也只由三个性质
判断组成,其中两个性质判断是前提,另一个性质判断是
结论;就主项和谓项说,它包含而且只包含三个不同的概
念,每个概念在两个判断中各出现一次。”我们从中可以
看出,亚里士多德之后的传统三段论的定义比亚里士多德
三段论的定义表述得更加具体、更加严格、更加全面和更
加科学。
亚里士多德三段论与其他传统三段论的定义另一个
区别是对“判断”一词的使用。根据不同的翻译,亚氏在
三段论系统中有时使用“判断”,有时使用“前提”,在《解
释篇》论述语句的形式时用的是“命题”,而在三段论的
定义中用“一些东西”,但根据其一贯思想,可以将之理
解为命题、前提。可见,在亚氏的三段论系统中,“判断”、
“前提”、“命题”三者之间是并没有严格加以区分的。而
中世纪逻辑学家一般不使用“判断”这个词,而是用命题。
“判断”一词的正式使用是在《波尔·罗亚尔逻辑》中,
而后这个词逐渐流行起来。许多传统经典逻辑著作采用一
种凑合的办法,把判断和命题混着使用。直至近代,弗雷
格才明确指出其区别,他认为,把命题等同于断定是有问
题的,在一个论证中,一个命题可以既被断定又没被断定。
[1]
理论发展
亚里士多德的贡献
亚里士多德以充分讨论过三段论的化归问题,建立了
人类历史上最早公理系统之一。他所开创的传统逻辑利用
对当关系,换质和换位,归谬法等,把其他格的三段论化
归为第1格,并用Barbara证明第1格的其他各式,从
而把24个有效的三段论形式组成一个公理系统。
现代逻辑的三段论
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不考虑指称空类得词项,认为从
全称命题可以推出特称命题。现代逻辑为了克服这一不
足 ,把有效的三段论形式加以推广,使得组成三段论的
命题可以包含指称空类得词项,由此确认了由9格两全称
前提得出特称结论的三段论都是无效的。它进而指出,要
从这种前提得到特称结论,就必须增加说明某些类不空的
前提。
现代逻辑三段论的条件
1.M恰好周延一次。
2.S,P各自在结论和前提中的周延情况相同。
3.前提中和结论中的否定命题数目相同。
从现代逻辑的角度看,三段论只是一元谓词逻辑中的
一小部分
应用实例
必须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
为此,就必须使三段论中的三个概念,在其分别重复
出现的两次中,所指的是同一个对象,具有同一的外延。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四概念的错误。所谓四概念的错误就
是指在一个三段论中出现了四个不同的概念。四概念的错
误又往往是由于作为中项的概念未保持同一而引起的。比
如:
中国的大学是分布于全国各地的;
清华大学是中国的大学;
所以,清华大学是分布于全国各地的。
这个三段论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但其两个前提都是
真的。为什么会由两个真的前提推出一个假的结论来了呢?
原因就在中项(“中国的大学”)未保持同一,出现了四概
念的错误。即“中国的大学”这个语词在两个前提中所表
示的概念是不同的。在大前提中它是表示中国的大学总
体,表示的是一个集合概念。而在小前提中,它可以分别
指中国大学中的某一所大学,表示的不是集合概念,而是
一个一般的普遍概念。因此,它在两次重复出现时,实际
上表示着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样,以其作为中项,也就无
法将大项和小项必然地联系起来,从而推出正确的结论。
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必须周延一次
如果中项在前提中一次也没有被断定过它的全部外
延(即周延),那就意味着在前提中大项与小项都分别只与
中项的一部分外延发生联系,这样,就不能通过中项的媒
介作用,使大项与小项发生必然的确定的联系,因而也就
无法在推理时得出确定的结论。例如,有这样的一个三段
论:
一切金属都是可塑的,
塑料是可塑的,
所以,塑料是金属。
在这个三段论中,中项的“可塑的”在两个前提中一
次也没有周延(在两个前提中,都只断定了“金属”、“塑
料”是“可塑的”的一部分对象),因而“塑料””和“金
属”究竟处于何种关系就无法确定,也就无法得出必然的
确定结论,所以这个推理是错误的。
如果违反这条规则,就要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
这样的推理就是不合逻辑的。
大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那么在结论中也不周延
比如:
运动员需要努力锻炼身体;
我不是运动员;
所以,我不需要努力锻炼身体。
这个推理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这个推理从逻辑上说
错在哪里呢?主要错在“需要努力锻炼身体”这个大项在
大前提中是不周延的(即“运动员”只是“需要努力锻炼
身体”中的一部分人,而不是其全部),而在结论中却周
延了(成了否定命题的谓项)。这就是说,它的结论所断定
的对象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对象范围,因而在这一推
理中,结论就不是由其前提所能推出的。其前提的真也就
不能保证结论的真。这种错误逻辑上称为“大项不当扩大”
的错误(如果小项扩大则称“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
否定命题
应用:品牌模式三段论
如果在前提中两个前提都是否定命题,那就表明,大、小
项在前提中都分别与中项互相排斥,在这种情况下,大项
与小项通过中项就不能形成确定的关系,因而也就不能通
过中项的媒介作用而确定地联系起来,当然也就无法得出
必然确定的结论,即不能推出结论了。比如:
一切有神论者都不是唯物主义者;
某某人不是有神论者;
所以,
那么,为什么前提之一是否定的,结论必然是否定的?
这是因为,如果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命题,另一个则必然
是肯定命题(否则,两个否定命题不能得出必然结论),这
样,中项在前提中就必然与一个项是否定关系,与另一个
项是肯定关系。这样,大项和小项通过中项联系起来的关
系自然也就只能是一种否定关系,因而结论必然是否定的
了。例如:
一切有神论者都不是唯物主义者;
某人是有神论者;
所以,某人不是唯物主义者。
为什么结论是否定的,前提之一必定是否定的呢?因
为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一定是由于前提中的大、小项有
一个和中项结合,而另一个和中项排斥。这样,大项或小
项同中项相排斥的那个前提就是否定的,所以结论是否定
的则前提之一必定是否定的。
特称命题
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前提之一有特称的,结
论必然是特称的
例如:
有的同学是运动员;
有的运动员是影星;
所以,
由这两个特称前提,我们无法必然推出确定的结论。
因为,在这个推理中的中项(“运动员”)一次也未能周延。
又如:
有的同学不是运动员;
有的运动员是影星;
所以,?
这里,虽然中项有一次周延了,但仍无法得出必然结
论。因为,在这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命题,按前面的
规则,如果推出结论,则只能是否定命题;而如果是否定
命题,则大项“影星”在结论中必然周延,但它在前提中
是不周延的,所以必然又犯大项扩大的错误。
因此两个特称前提是无法得出必然结论的。那么,为
什么前提之一是特称的,结论必然是特称的呢?例如:
所有大学生都是青年;
有的运动员是大学生;
所以,有的运动员是青年。
这个例子说明,当前提中有一个判断是特称命题时,
其结论必然是特殊命题;否则,如果结论是全称命题就必
然会违反三段论的另几条规则(如出现大、小项不当扩大
的错误等)。
摘自复旦大学出版社《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考试GCT新奇迹应试教程》(周建武编著)
GCT考试通常使用的考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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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发(作者:之秀妮)
直言三段论
一、定义
三段论是由包含着一个共同词项的两个直言命题
(即:性质判断)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的推理。例如:
所有的猫都是哺乳动物。
所有的白猫都是猫。
→ 所有的白猫都是哺乳动物。
二、三段论剖析
三段论在结构上包括大项、中项和小项。大项是作为
结论的谓项的概念,小项是作为结论的主项的概念,中项
是在前提中出现两次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概念。上例中,
“哺乳动物”是大项,“白猫”是小项,“猫”是中项。
三段论的两个前提分别叫做大前提和小前提。其中,
包含大项的叫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叫小前提。按照通常的
习惯,大前提在前面,小前提在后面。但是,排列的顺序
不是区分大、小前提的标准。区分大、小前提,只能看它
们是包含大项还是包含小项。中项在三段论中十分重要,
它起到把大、小前提连接起来,从而推出结论的桥梁和纽
带作用。
在三段论中,大项通常用P表示,小项用S表示,中
项用M表示。这样,上述推理的一般公式可以表示为:
所有的M都是P。
所有的S都是M。
→ 所有的S都是P。
三、三段论的判定规则
一个三段论是否正确,可以通过下面规则来加以判
定。
1、有且只有三个不同词项
三段论的实质就是要借助前提中的一个共同词项即
中项来作为媒介,使大小项发生逻辑关系,从而推出结论。
如果一个三段论只有两个不同的项,那么大小项就找不到
这样一个中项来建立关系,从而推不出结论。如果一个三
段论包含有四个不同的词项,那么就有可能大项和一个项
存在关系,小项和另一个项存在关系,但找不到一个项分
别和大小项存在关系。如果包含五个或六个不同的项,那
就更不是三段论了。违反这条规则,通常出现的错误成为
“四词项”或“四概念”。
例如:
鲁迅的小说不是一天能够读完的。
《祝福》是鲁迅的小说。
→《祝福》不是一天能够读完的。
上述推理显然是错误的。例子中的“鲁迅的小说”,
虽然是同一个语词,但是所表达的概念却不一样。它在大
前提中表达的是“集合概念”(整体概念),而在小前提
中表达的却是“非集合概念”(非整体的类概念)。二者
是全异关系。所以,整个推理犯了“四词项”的逻辑错误。
2、中项至少周延一次
中项要起到媒介作用,必须至少有一部分外延既与大
项建立关系,又与小项建立关系。如果中项两次都不周延,
那么中项就有可能不存在一部分外延既与大项联系,又和
小项联系,这就无法确定大小项的关系。如果中项至少周
延一次,那么,中项的全部外延就与大项或小项建立了联
系,这样就能确保至少有一部分外延同大小项存在关系。
违反这条规则,就要犯“中项两次不周延”的逻辑错误。
例如:
坏人都攻击我。
你攻击我。
→ 你是坏人。
上例中的中项“攻击我”,在前提中两次都是肯定命
题的谓项,都不周延,犯了“中项两次不周延”的逻辑错
误。
3、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结论中也不能周延
这条规则是对大项和小项的外延的规定。三段论是一
种必然性的推理,它要求,不能从部分推出全部,不能从
不周延的词项过渡到周延的此项,否则推理就不具有必然
性了。违反这条规则,就犯了“大项不当周延”或者“小
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
“大项不当周延”是指大项在前提中不周延,而在结
论中变得周延了。例如:
① 所有的狐狸都是动物。
猫不是狐狸。
→ 所以,猫不是动物。
“小项不当周延”是指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而在结
论中变得周延了。例如:
② 海鸥是会飞的。
海鸥是会游的。
→ 所以,会游的都是会飞的。
上例①中的大项“动物”在前提中是肯定命题的谓项,
不周延,但在结论中却是否定命题的谓项,周延了,所以
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错误。②中的小项“会游的”在
前提中是肯定命题的谓项,不周延,但在结论中是全称命
题的主项,周延了,所以犯了“小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
误。
4、两个否定前提推不出结论
如果三段论的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那么小项和大项
必然都同中项相排斥,这样,中项就无法起到连接大小项
的作用,作不出形式有效的推导。例如:
中学生不是大学生。
这些学生不是中学生。
→ 这些学生?
上例不能推出必然性的结论,因为,如果推出“这些
学生是大学生”,但也有可能这些学生是小学生呢,小学
生显然也不是中学生;如果推出“这些学生不是大学生”,
但也有可能这些学生刚好是大学生呢,大学生显然也不是
中学生。5、如果前提中有一个否定,那么结论就是否定
的;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前提中必有一个否定 如果
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那么小项和大项之一必然同中项
排斥,无论是小项同中项相排斥,还是大项同中项相排斥,
在结论中小相同大项必然相排斥,结论必然是否定的。反
过来,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大项同小项相排斥,因此,
在前提中大项和小项之一必然同中项相排斥,前提中必然
有一个是否定的。例如:
凡有效的经济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这份经济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
→ 这份经济合同不是有效的。
6、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
例如:
有的同学不是南方人。
有些南方人是商人。
→ ?
显然,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同时可得到下面一
个规则:7、如果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那么结论就是
特称的。 (参考赵鑫全《逻辑精点》
[1]
)
周延性
周延性是指普通逻辑里关于判断的周延性问题,其详
细定义为:
项的周延性指在性质命题中对主谓项外延数量的反
映情况。具体地说,一个概念(普遍概念)在一个性质命
题中出现时,如果该命题对这一概念的全部外延有所反
映,那么这个概念在该命题中是周延的,如果该命题没有
对这一概念的全部外延有所反映,那么这个概念在该命题
中就是不周延的。
考虑周延性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周延性只是相对
于该判断。
在普通逻辑里,我们所谈的周延性主要涉及到下面四
个判断:
SAP 所有的S都是P
SEP 所有的S都不是P
SIP 有的S是P
SOP 有的S不是P
下面,我们来对4个判断一一进行分析
SAP:
所有的S都是P
在这个命题里,“所有的S”为主项,对于S来说,
其所有的外延都有一个反映,所以, S是周延的。
对于P来说,并没有一个规定,我们不知道P的外延
是什么情况,所以,P是不周延的。
SEP
所有的S都不是P
在这个命题里,“所有的S”为主项,所以,S是周
延的。
对于P来说,P的所有外延,我们都能知道不是S,
所以,P也是周延的。
SIP
有的S是P
“有的S”,这就表明,S是不周延的, 同上面的道
理,P也是不周延的。
SOP
有的S不是P
“有的S”这表明,S是不周延的。
P,我们可以得知,这个判断里的P,都不会是S的,
所以,P是周延的。
一般的判断规则:
1,全称的主项为周延
2,特称的主项为不周延
3,肯定的谓项为不周延
4,否定的谓项为周延。
开放分类:
逻辑,判断,周延性
三段论
百科名片
三段论
在三段论中,含有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如上例中的“知识分子都是应该受到尊
重的”;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如上例中的“人民教师是知识分子”。
三段论 (syllogism)是传统逻辑中的一类主要推理。又
称直言三段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关于
三段论的系统理论。
形式逻辑 间接推理的基本形式之一,由大前提和小
前提推出结论。如‘凡金属都能导电’(大前提),‘铜是
金属’(小前提),‘所以铜能导电’(结论)。这称为三段
论法或三段论式。
三段论属于一种演绎逻辑,是不同于归纳逻辑的,具
有较强的说服力。
详细内容
三段论是由两个含有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
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演绎推理。例如:
三段论图示
知识分子(M)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人民教师都是知识
分子,所以,人民教师(s)都是 应该受到尊重的(p)。
其中,结论中的主项叫做小项,用“S”表示,如上例中
的“人民教师”;结论中的谓项叫做大项,用“P”表示,
如上例中的“应该受到尊重”;两个前提中共有的项叫做
中项,用“M”表示,如上例中的“知识分子”。
在三段论中,含有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如上例中的
“知识分子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
前提,如上例中的“人民教师是知识分子”。
三段论推理是根据两个前提所表明的中项M与大项
P和小项S之间的关系,通过中项M的媒介作用,从而
推导出确定小项S与大项P之间关系的结论。
符合的五条规则
一个三段论是有效的当且仅当符合以下5条规则:
1.M至少周延一次。
2.S,P在结论中周延仅当它在前提中周延。
3.两前提并非都是否定的。
4.如有一否定的前提则结论也是否定的。
5.如结论是否定的则有一前提也是否定的。除(5)
外,这些规则并不都彼此独立。
三段论的四格
根据S,M,P在前提中作主谓项的不同情况,三段论分
为以下四格:
第1格 第2格 第3格 第4格
M-P
S-M
S-P
P-M
S-M
S-P
M-P
M-S
S-P
P-M
M-S
S-P
24个有效的形式
组成三段论的三个直言命题可以有各种形式,由此形
成三段论的式,如AAA。其中有的式在任何格里都无效,
如EEE;有的式只在某些格里有效。
格式
AAA
第
AA I
A II
1
EAE
EAO
格
E I O
Barbara
Barbari
Darii
Celarent
Celaront
Ferio
拉丁文名称 格式
AEE
第
AEO
AOO
2
EAE
EAO
格
E I O
Camestres
Camestrop
Baroco
Cesare
Cesaro
Festino
拉丁文名称
格式
AA I
第
A I I
EAO
3
E IO
I A I
格
OAO
拉丁文名称 格式
AA I
Darapti
Datisi
Felapton
Ferison
Disamis
Bocardo
第
AEE
AEO
4
EAO
E IO
格
I A I
拉丁文名称
Bramantip
Camenes
Camenop
Fesapo
Fresison
Dimaris
欧洲中世纪逻辑学家为了帮助人们记忆有效的三段
论形式及其化归方法,用拉丁文编写了一些口诀,并在大
部分单词中嵌入了代表有效的字母,这些单词就是各有效
三段论形式的名称。如:Barbara就嵌入了AAA。这里
所列的名称,采自较为常见的一首口诀。
三段论的各种形式中,只有第1格三段论能得到结论
SAP,在日常思维中第1格更为自然而习见;第2格只能
得到否定的结论,它常用于区别事物;第3格只能得到特
称的结论,常用于证明具有某种属性的事物存在。
定义探析
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的定义与传统三段论的定义是有
差异的。亚里士多德在《论辩篇》中将三段论的定义表述
为:“一个推理是一个论证,在这个论证中,有些东西被
规定下来,由此必然地得出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徐开
来先生则将之翻译为“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些被设定
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然地由它们发生。”而在《前分
析篇》中表述为:“一个三段论是一种言辞表达,在这种
表述中,某些东西被规定下来,由于它们是这样,必然得
出另外一些不同的东西。”由此可见,亚氏《论辩篇》中
的“推理”指的也是“三段论”,这两处关于三段论定义
的表述实际上是一致的。然而,亚氏只将“三段论”笼统
地定义为“一个论证”、“一个推理”或“一种言辞表达”,
仅仅结合具体的格列出了具有不同构成规则与特点的不
同格的三段论,而没有提出一个普遍适用的三段论定义。
即便如此,仍然可以认为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定义的三段论
是广义的“三段论”,这相应于在非形式论证的一般意义
上使用“演绎”。而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狭义的“三段论”
是用于描述亚里士多德整理出来的形式推理和形式推理
的符号串,这相应于我们用“演绎”指某一逻辑系统的形
式演绎。这样一来,必然造成“三段论”一词使用的歧义
或混乱。但是,仍然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将三段论分为
两部分:一部分是规定出来的,即前提;另一部分与此不
同,是推出来的,即结论。令人遗憾的是,亚里士多德既
没有给出三段论结论的定义,也没有定义“必然得出”这
一重要概念。
对于传统三段论的定义,科菲在《逻辑学》中将其表述为:
“三段论是一个推理过程的表述,在这个推理过程中,从
两个含有一个共同概念的判断,并且其中至少一个是全称
的,必须得出一个与这两个判断均不相同的第三个判断”。
约瑟夫在《逻辑导论》中将之表述为:“三段论实际上是
一个论证,在这个论证中,以某种主谓方式从两个词项与
同一第三个词项的给定关系必然地得出这两个词项本身
之间的某种主谓关系。”金岳霖先生在《形式逻辑》中则
表述为:“三段论是这样一种推理,它由也只由三个性质
判断组成,其中两个性质判断是前提,另一个性质判断是
结论;就主项和谓项说,它包含而且只包含三个不同的概
念,每个概念在两个判断中各出现一次。”我们从中可以
看出,亚里士多德之后的传统三段论的定义比亚里士多德
三段论的定义表述得更加具体、更加严格、更加全面和更
加科学。
亚里士多德三段论与其他传统三段论的定义另一个
区别是对“判断”一词的使用。根据不同的翻译,亚氏在
三段论系统中有时使用“判断”,有时使用“前提”,在《解
释篇》论述语句的形式时用的是“命题”,而在三段论的
定义中用“一些东西”,但根据其一贯思想,可以将之理
解为命题、前提。可见,在亚氏的三段论系统中,“判断”、
“前提”、“命题”三者之间是并没有严格加以区分的。而
中世纪逻辑学家一般不使用“判断”这个词,而是用命题。
“判断”一词的正式使用是在《波尔·罗亚尔逻辑》中,
而后这个词逐渐流行起来。许多传统经典逻辑著作采用一
种凑合的办法,把判断和命题混着使用。直至近代,弗雷
格才明确指出其区别,他认为,把命题等同于断定是有问
题的,在一个论证中,一个命题可以既被断定又没被断定。
[1]
理论发展
亚里士多德的贡献
亚里士多德以充分讨论过三段论的化归问题,建立了
人类历史上最早公理系统之一。他所开创的传统逻辑利用
对当关系,换质和换位,归谬法等,把其他格的三段论化
归为第1格,并用Barbara证明第1格的其他各式,从
而把24个有效的三段论形式组成一个公理系统。
现代逻辑的三段论
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不考虑指称空类得词项,认为从
全称命题可以推出特称命题。现代逻辑为了克服这一不
足 ,把有效的三段论形式加以推广,使得组成三段论的
命题可以包含指称空类得词项,由此确认了由9格两全称
前提得出特称结论的三段论都是无效的。它进而指出,要
从这种前提得到特称结论,就必须增加说明某些类不空的
前提。
现代逻辑三段论的条件
1.M恰好周延一次。
2.S,P各自在结论和前提中的周延情况相同。
3.前提中和结论中的否定命题数目相同。
从现代逻辑的角度看,三段论只是一元谓词逻辑中的
一小部分
应用实例
必须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
为此,就必须使三段论中的三个概念,在其分别重复
出现的两次中,所指的是同一个对象,具有同一的外延。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四概念的错误。所谓四概念的错误就
是指在一个三段论中出现了四个不同的概念。四概念的错
误又往往是由于作为中项的概念未保持同一而引起的。比
如:
中国的大学是分布于全国各地的;
清华大学是中国的大学;
所以,清华大学是分布于全国各地的。
这个三段论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但其两个前提都是
真的。为什么会由两个真的前提推出一个假的结论来了呢?
原因就在中项(“中国的大学”)未保持同一,出现了四概
念的错误。即“中国的大学”这个语词在两个前提中所表
示的概念是不同的。在大前提中它是表示中国的大学总
体,表示的是一个集合概念。而在小前提中,它可以分别
指中国大学中的某一所大学,表示的不是集合概念,而是
一个一般的普遍概念。因此,它在两次重复出现时,实际
上表示着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样,以其作为中项,也就无
法将大项和小项必然地联系起来,从而推出正确的结论。
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必须周延一次
如果中项在前提中一次也没有被断定过它的全部外
延(即周延),那就意味着在前提中大项与小项都分别只与
中项的一部分外延发生联系,这样,就不能通过中项的媒
介作用,使大项与小项发生必然的确定的联系,因而也就
无法在推理时得出确定的结论。例如,有这样的一个三段
论:
一切金属都是可塑的,
塑料是可塑的,
所以,塑料是金属。
在这个三段论中,中项的“可塑的”在两个前提中一
次也没有周延(在两个前提中,都只断定了“金属”、“塑
料”是“可塑的”的一部分对象),因而“塑料””和“金
属”究竟处于何种关系就无法确定,也就无法得出必然的
确定结论,所以这个推理是错误的。
如果违反这条规则,就要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
这样的推理就是不合逻辑的。
大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那么在结论中也不周延
比如:
运动员需要努力锻炼身体;
我不是运动员;
所以,我不需要努力锻炼身体。
这个推理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这个推理从逻辑上说
错在哪里呢?主要错在“需要努力锻炼身体”这个大项在
大前提中是不周延的(即“运动员”只是“需要努力锻炼
身体”中的一部分人,而不是其全部),而在结论中却周
延了(成了否定命题的谓项)。这就是说,它的结论所断定
的对象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对象范围,因而在这一推
理中,结论就不是由其前提所能推出的。其前提的真也就
不能保证结论的真。这种错误逻辑上称为“大项不当扩大”
的错误(如果小项扩大则称“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
否定命题
应用:品牌模式三段论
如果在前提中两个前提都是否定命题,那就表明,大、小
项在前提中都分别与中项互相排斥,在这种情况下,大项
与小项通过中项就不能形成确定的关系,因而也就不能通
过中项的媒介作用而确定地联系起来,当然也就无法得出
必然确定的结论,即不能推出结论了。比如:
一切有神论者都不是唯物主义者;
某某人不是有神论者;
所以,
那么,为什么前提之一是否定的,结论必然是否定的?
这是因为,如果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命题,另一个则必然
是肯定命题(否则,两个否定命题不能得出必然结论),这
样,中项在前提中就必然与一个项是否定关系,与另一个
项是肯定关系。这样,大项和小项通过中项联系起来的关
系自然也就只能是一种否定关系,因而结论必然是否定的
了。例如:
一切有神论者都不是唯物主义者;
某人是有神论者;
所以,某人不是唯物主义者。
为什么结论是否定的,前提之一必定是否定的呢?因
为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一定是由于前提中的大、小项有
一个和中项结合,而另一个和中项排斥。这样,大项或小
项同中项相排斥的那个前提就是否定的,所以结论是否定
的则前提之一必定是否定的。
特称命题
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前提之一有特称的,结
论必然是特称的
例如:
有的同学是运动员;
有的运动员是影星;
所以,
由这两个特称前提,我们无法必然推出确定的结论。
因为,在这个推理中的中项(“运动员”)一次也未能周延。
又如:
有的同学不是运动员;
有的运动员是影星;
所以,?
这里,虽然中项有一次周延了,但仍无法得出必然结
论。因为,在这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命题,按前面的
规则,如果推出结论,则只能是否定命题;而如果是否定
命题,则大项“影星”在结论中必然周延,但它在前提中
是不周延的,所以必然又犯大项扩大的错误。
因此两个特称前提是无法得出必然结论的。那么,为
什么前提之一是特称的,结论必然是特称的呢?例如:
所有大学生都是青年;
有的运动员是大学生;
所以,有的运动员是青年。
这个例子说明,当前提中有一个判断是特称命题时,
其结论必然是特殊命题;否则,如果结论是全称命题就必
然会违反三段论的另几条规则(如出现大、小项不当扩大
的错误等)。
摘自复旦大学出版社《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考试GCT新奇迹应试教程》(周建武编著)
GCT考试通常使用的考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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